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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做所得税费用审计底稿

 湖经松哥 2023-10-29 发布于湖北

一、什么是所得税费用

1、哪些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

居民企业:国内注册的或者国外注册实际机构在中国的

非居民企业:国外注册的、国内没有实际机构的,但是在中国有收入来源的

2、哪些部分需要交税

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交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所得额

3、交税时间

预缴:企业每月按照自己的利润表进行申报,并且按照利润额乘以税率得出所得税额进行预缴;

汇算清缴:在次年的45月份企业会按照本年度发生的利润额以及纳税调整事项进行清算,对于之前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但是一般税务局不会退钱,如果本年多交了,只能留到下一年度进行消化。

4所得税税率

基本税率:25%

低税率:20%:适用于非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0%的税率,即15%

小微企业:10%

5、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税率

当期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税率

注: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等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红利等

准予扣除:成本、费用、损失等(下文解析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未超过5年的以前年度亏损在当年盈利的情况下要减去这个亏损金额

不可扣除:罚款、被没收的财物损失等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暂时性差异*税率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税率+永久性差异*税率+暂时性差异*税率-暂时性差异*税率

  =利润总额*税率+永久性差异*税率

二、所得税费用-纳税调整

引起所得税费用调整主要系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CPA教材晦涩难懂,不讲人话,导致难以理解。确实差异就是由于会计和税法规定的不同,导致了有些收入/成本/费用等金额虽然当下在会计口径上已经确认,但在税法口径上并不能确认。举个例子,比如预提水电费,会计上认为这就是当下的费用,就要从当期的利润表中扣除;但税法上认为,这个费用还没真实发生,算什么费用,等以后实际发生时再说吧。于是差异就在于,会计上认为这个费用可以在当下扣除,而税法上认为要在未来才能扣除。

际工作中,涉及纳税调整主要系以下两大方面:

1、永久性差异

永久性差异指会计与税法对某些收入、费用由于计入利润总额纳税所得口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由于双方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为永久性差异。由此可见,永久性差异是指由于会计确认利润总额与税法确认纳税所得的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一种差异,由于此差异永久性地存在于会计与税法之间,它既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消失,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转回,所以把此差异称为永久性差异,口径不同、时期相同。简单来说,按照税法规定来交所得税,以后不能抵扣。

2、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虽说是由于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一种差异,但究其实质是一项收入费用由于会计上计入利润总额与税法上计入纳税所得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一种差异,由于此差异是暂时性地存在于会计与税务之间,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消失,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转回,所以把此差异叫暂时性差异。口径相同、时期不同,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增减变动消化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通俗的说,如会计上成本费用比税法算多的,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就是你先交税,以后可以抵;会计上成本费用比税法算少的,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你可以先少交点,以后再交。会计上收入比税法算少的,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也是先交后抵;会计上收入比税法算多的,可以先不交,以后再交,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纳税调整之常见的永久性差异

1、职工福利费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在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的部分,予以扣除,反言之,超出14%的部分,税务局不允许企业抵减所得额,所以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2、工会经费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的部分,予以扣除,反言之,超出2%的部分,税务局不允许抵减所得额,所以超出部分需要纳税调增。

3、捐赠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支出(公益性团体、县级以上的的人民政府),在年度利润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予以扣除,反言之超出部分纳税调增。

4、个人商业保险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年(200/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5、利息支出

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支付给关联方的借款利息超过规定的关联方借款额度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研发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个可以结合研发费用底稿来计算,详见前期文章手把手教你做研发费用审计底稿,巨详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7、估价成本

估价入库材料、商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未取得合法票据的,已结转成本的部分税前不允许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个在实际工作中要引起关注。

8、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行政罚款、税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9、业务招待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0、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注意企业类型,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比例是30%

11、无票费用

费用支出中取得不合格发票(包括:无税务监制章发票;以前年度费用发票;单位名称不符、不是全称或无单位名称发票;开票方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已作废发票;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企业使用财政等部门收据;涂改发票;假发票;其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情形的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个也要重点关注

四、纳税调整之常见的暂时性差异

1、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会计上均确认为递延收益,而税法规定应在收到这些补助时计入当期收益。因此,收到这些补助时,应按收到金额与当年会计上分配计入收益金额之间的差额调增应税所得,而以后年度会计上分配计入当期收益时,再按当年确认的该项收益调减应税所得。为此,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当期就形成了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按会计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因公允价值变动确认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的,计税时应调增应税所得,当这些资产终止确认时,因为此前已确认了部分损失,与税法规定相比,在会计上会多确认处置收益,减少确认处置损失,因此应按税务上确认的所得(损失)与会计上实际计入利润总额的净收益(净损失)的差额,调整应税所得。此时会计上在确认净损失当期就形成了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坏账准备

如企业有一项应收账款100万元,当期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计提当期会计减少利润,税法不减少纳税所得,实际发生损失当期,企业不减少利润,但税法上要减少纳税所得。这就使得企业与税法在计提当期和实际发生当期都存在一种差异,但从其最终结果看,企业计算利润总额与税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都扣除了10万元的坏账损失,所不同的是会计扣在计提当期,而税法扣在实际发生当期。

4、未弥补亏损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五、手把手教你做所得税费用审计底稿

需要获取的资料:

1、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上年度税审报告(如有,有的企业会请税所进行税审出具报告),拿到这两个报告要仔细阅读,重点关注企业的纳税调整事项,为本年审计纳税调整提供参考,以免遗漏主要的纳税调整事项。

3、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税收政策是否有税收优惠,如小微企业、高新企业、其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等,确定企业所得税税率。如固定资产折旧加计扣除政策。

4、其他资料视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补充,如无票费用明细、预提奖金明细等。

开始做底稿(最重要的是纳税调整,要算清楚):

1、获取所得税费用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一般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底稿不像其他科目,不需要填单独的明细表,但是有必要导出企业账面所得税费用明细,查看账务处理、金额是否正确,核对合计数是否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一致,关注企业账面已经预缴了多少所得税,在这个基础上,根据下文的所得税调整、测算,确定要补提的所得税费用。

2、纳税调整测算

根据被审计单位存在的纳税调整事项进行金额测算,包括工资薪金、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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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本表中涉及固定资产折旧加计扣除,在审计时要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享受该政策,如果被审计单位享受该政策,那么我们需要在底稿中单独列表补充固定资产加计扣除折旧明细。

政策解释: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享受主体】

所有行业企业

【优惠内容】

企业在2018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条件】

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3、编制当期所得税费用测算表

图片所得税费用底稿都比较滞后,需要在其他底稿完成后才能完成所得税费用底稿,毕竟如果其他科目底稿还在调整,所得税会受影响,可能需要重新测算,比如上表中审计后利润总额就是最终审定的利润总额的数字,需要在审定后的过程表(TB)中取数。再将测算的纳税调整金额填入该表中,根据税率即测算出被审计单位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注意看本表中企业预缴所得税为0,因此测算出多少就是补缴多少。

4、填写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表

图片

该表的作用一方面是为了验证所得税金额是否正确,另一方面也是方便填写附注。

5、填写审定表,汇入调整分录,调整完所得税后,记得要改一下应交税费底稿中所得税的数字。

图片本期就分享到这里,涉及递延所得税相关底稿后续继续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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