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七种流行经方剂量换算 一、经方“一两”相当于3克 此剂量换算主要源自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所言:“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也”,自明清以来,此说盛行,渐成官制。 按照《伤寒论》二版教材的说法:“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一直到五版和七版教材《伤寒论讲义》仍依此说。 目前很多教材即遵此说,如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方剂学》即遵此说,明确说明:“宋以前一两折算为3g,宋以后一两折算为30g”,书中经方剂量即按照一两=3g换算。 这种说法主要是承袭明清时期医家的观点,例如明·李时珍、清·汪昂等。这种观点由于已写入教材之中,对现代的影响比较深远,目前大部分研究经典的文献主要以这种方式进行折算。换成现代计量单位,即汉制“一两”相当于今3g。 二、经方“一两”约合7.8克 源自唐《新修本草》中所言:“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称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耳”。 东汉时药秤是普通秤的二分之一,1959年出版的中医研究院主编的《伤寒论语译》据此得出“一两”约合6.969g;朱文惠等也持此说,云“仲景在度量衡上,药物用小秤,煎液用今秤(大秤)”,认为“一两”约合7.8g。 在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里,引用吴大徵根据新莽货币推算新莽时1两合今13.67464克,及刘复据新莽嘉量推算新莽时1两合今14.1666克的数据,将这两个数据平均后认为新莽时1两约合今13.92克,1斤合今222.73克。 这个数据主要依据新莽时期的货币和嘉量核算,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与权威性。长期以来一直是折算新莽与现代衡制的主要数据,曾被很多中医单位采用,如《中医名词术语选释》、《中药大辞典》等。 四、经方“一两”约合15.625克 柯雪帆等根据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东汉“光和大司农铜权”等有关资料进行核算。 此权现藏国家博物馆,高7.6厘米,底径10厘米,重2996克,权呈半圆形,权身有一镶“检封”的方穴。器身有铭文:“大司农以戊寅诏书,秋分之日,同度量,均衡石,桶斗桶,正权概,特更为诸州作铜秤,依黄钟律历,九章算术,以均长短、轻重、大小、用齐七政,令海内都同。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大司农曹裬,压淳于宫,右库曹椽朱音,史韩鸿造,青州乐安郡寿光金曹椽胡吉作。” “光和”为汉灵帝刘宏年号,光和二年为公元179年,与张仲景为同年代。 从铭文可知,此权是当时中央政府为统一全国衡器而颁布的标准铜权。按秦汉衡制权的量级程序,当是十二斤权,实测为2996g,一斤为249.7g,约等于250g,一两约为15.625克,被认为是推算汉制的权威标准。 《伤寒论》学者北京中医药大学郝万山教授亦循此观点,并对经方各种剂量单位标出古今换算,但他的处方似乎并不是按照这个换算标准来开的。 五、经方“一两”约合10.02克 亦有文章认为柯雪帆等根据光和大司农铜权,考证出东汉时的一两折合为15.625克,此说虽基本可取,但也有不足之处。 因光和大司农铜权,实测2996克,但此权并无自铭重,所以未知斤数,据推测若是12斤权,则一两为15.625克,此为柯氏推论之根据来源;但是此权若是13斤权,则一两为14.4克;若是14斤权,则一两为13.375克。 诚如丘光明所言“尚难以折算此权的单位量值”。黄英杰通过考据和实测结果认为,对于东汉两的考据为13.75~15.6克的结论,不宜直接推断为《伤寒论》的两值,张仲景沿用了伊尹《汤液经》之计量标准,一两应约为10.02克。 六、经方“一两”约合1.3克 执此观点的主要以日本汉方为主,国人亦有之。 此说来源于“神农秤”一说,源于南北朝的陶弘景,他在计量换算过程中,将240粒黍米计为一两,即“神农秤”一两约合现代1.3-1.5g。 日本汉方名医大塚敬节《药物的权量》认为“汉制一两,合今1.3克,一升合今200毫升”。矢数道明《汉方处方临床应用解说》认为张仲景方基本上按一两为1.33克折算。 七、经方“一两”约合13.8克 PART 02 经方剂量究竟如何?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PART 03 经方实际使用中的剂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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