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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不传之秘在于剂量!经方中的一两到底是多少克?本文为您详解!

 经方人生 2023-10-31 发布于四川

中医的药量问题一直是一个倍受关注的问题,在经历了几千年后的今天,由于度量衡制度的变更,使本来就不十分严格的中药药量问题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经方已历千年,汉以后的两千年来,度量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从晋朝到唐至宋,其变化尤其显著,加之经方版本不同,各家运用经方心得各异,以至历代多有“中医不传之秘在于剂量”之慨叹。
那么经方中的一两到底应该用多少克呢?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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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七种流行经方剂量换算

目前流行的经方剂量换算大致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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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方“一两”相当于3克


此剂量换算主要源自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所言:“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也”,自明清以来,此说盛行,渐成官制。

按照《伤寒论》二版教材的说法:“凡论中云一两者,折今约一钱。”一直到五版和七版教材《伤寒论讲义》仍依此说。

目前很多教材即遵此说,如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方剂学》即遵此说,明确说明:“宋以前一两折算为3g,宋以后一两折算为30g”,书中经方剂量即按照一两=3g换算。

这种说法主要是承袭明清时期医家的观点,例如明·李时珍、清·汪昂等。这种观点由于已写入教材之中,对现代的影响比较深远,目前大部分研究经典的文献主要以这种方式进行折算。换成现代计量单位,即汉制“一两”相当于今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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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方“一两”约合7.8克


源自唐《新修本草》中所言:“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称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一两为二两耳”。

东汉时药秤是普通秤的二分之一,1959年出版的中医研究院主编的《伤寒论语译》据此得出“一两”约合6.969g;朱文惠等也持此说,云“仲景在度量衡上,药物用小秤,煎液用今秤(大秤)”,认为“一两”约合7.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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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方“一两”约合13.92克


在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里,引用吴大徵根据新莽货币推算新莽时1两合今13.67464克,及刘复据新莽嘉量推算新莽时1两合今14.1666克的数据,将这两个数据平均后认为新莽时1两约合今13.92克,1斤合今222.73克。

这个数据主要依据新莽时期的货币和嘉量核算,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与权威性。长期以来一直是折算新莽与现代衡制的主要数据,曾被很多中医单位采用,如《中医名词术语选释》、《中药大辞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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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方“一两”约合15.625克


柯雪帆等根据国家计量总局《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东汉“光和大司农铜权”等有关资料进行核算。

此权现藏国家博物馆,高7.6厘米,底径10厘米,重2996克,权呈半圆形,权身有一镶“检封”的方穴。器身有铭文:“大司农以戊寅诏书,秋分之日,同度量,均衡石,桶斗桶,正权概,特更为诸州作铜秤,依黄钟律历,九章算术,以均长短、轻重、大小、用齐七政,令海内都同。光和二年闰月廿三日,大司农曹裬,压淳于宫,右库曹椽朱音,史韩鸿造,青州乐安郡寿光金曹椽胡吉作。”

“光和”为汉灵帝刘宏年号,光和二年为公元179年,与张仲景为同年代。

从铭文可知,此权是当时中央政府为统一全国衡器而颁布的标准铜权。按秦汉衡制权的量级程序,当是十二斤权,实测为2996g,一斤为249.7g,约等于250g,一两约为15.625克,被认为是推算汉制的权威标准。

《伤寒论》学者北京中医药大学郝万山教授亦循此观点,并对经方各种剂量单位标出古今换算,但他的处方似乎并不是按照这个换算标准来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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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方“一两”约合10.02克


亦有文章认为柯雪帆等根据光和大司农铜权,考证出东汉时的一两折合为15.625克,此说虽基本可取,但也有不足之处。

因光和大司农铜权,实测2996克,但此权并无自铭重,所以未知斤数,据推测若是12斤权,则一两为15.625克,此为柯氏推论之根据来源;但是此权若是13斤权,则一两为14.4克;若是14斤权,则一两为13.375克。

诚如丘光明所言“尚难以折算此权的单位量值”。黄英杰通过考据和实测结果认为,对于东汉两的考据为13.75~15.6克的结论,不宜直接推断为《伤寒论》的两值,张仲景沿用了伊尹《汤液经》之计量标准,一两应约为10.0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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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方“一两”约合1.3克


执此观点的主要以日本汉方为主,国人亦有之。

此说来源于“神农秤”一说,源于南北朝的陶弘景,他在计量换算过程中,将240粒黍米计为一两,即“神农秤”一两约合现代1.3-1.5g。

日本汉方名医大塚敬节《药物的权量》认为“汉制一两,合今1.3克,一升合今200毫升”。矢数道明《汉方处方临床应用解说》认为张仲景方基本上按一两为1.33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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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经方“一两”约合13.8克


北京中医药大学“基于文献和临床经验挖掘的中医方药剂量理论研究”,认为“东汉官秤一两的量值肯定是在13.8~15.6g之间,而最有可能的就是13.8g。”
西汉官制度量衡一斤为250g,被十六两除,一两等于15.625g,东汉一斤为220g,被十六两除,为13.8g,仲景为东汉人,故此一两当为13.8g无疑。
其研究全面细致,论据充分,可以说争论多时的汉代剂量折算问题,至今终可画上句号!
经方剂量本源经现代考证后,已确证《伤寒论》中经方一两等于现代13.8克,千古之谜似已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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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经方剂量究竟如何?

以上的各种说法都有其来源和依据,那么我们在临床上到底是按哪一种说法进行折算呢?对于初学者依然是一头雾水。如果我们按古代的制度自己称量一下是不是更准确呢?
对于汉代度量衡的折算方式,《汉书·律历志》记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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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由此可以看出,汉代的度、量是十进制单位,而衡是以二进制为法则折算计量单位。其中,三者又同以“黍米”为确定长度、容量、重量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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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黍米的长度为标准,一粒的长度为一分,十粒为一寸……
以黍米为准,1200粒黍米装到容器内,装满填平的容积为一合,十合为一升……
而1200粒黍米的重量为十二铢,“两之”即十二铢乘以二,称为“两”,十六两为一斤……这些折算规则,皆以暗合天地阴阳之数为准,取法律历数,并非肆意推导。
有人以神农家乡的黑黍米为标准。经测量,选中等大的黍米2400粒,分别称量10次取平均数,则一两合现代标准计量的15克。1200粒黍米的“十二铢”的平均重量合现代标准计量的7.5g,依此推算,则汉代一两的重量实为15g。
2015年12月,在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出土了一批“金饼”“马蹄金”“麟趾金”等金器。三者皆为西汉时期的称量货币,马蹄金与麟趾金因底面呈圆形或椭圆形,内凹,中空,状如马蹄或麟趾而命名。经考古工作人员检测,出土的金饼与马蹄金的平均重量在250g左右,并且马蹄金、麟趾金上面刻有记重的文字,如“斤六铢”“十五两廿二铢”等,说明马蹄金的重量比汉代一斤稍多出几铢重。
此类出土文物证实的汉代一斤的重量与经黍米测量得到的汉代一斤的重量几乎接近,以此进一步确定了汉代与现代计量的折算比例,即汉代一两约合现代计量的15g。这个数量似乎更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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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经方实际使用中的剂量问题

假如经方方剂的处方用量,以汉代度量衡计量单位为标准,即药物重量以一两合15g为准。那么桂枝汤原方中桂枝和白芍都是45克,显然在当代很少有人会开出这样的剂量,这也不易被患者接受。
有人认为经方一般是三次治疗量,比如桂枝汤中桂枝三两,相当于现在的45克,但分三次治疗量,一次只有15克。但是,古代45克即使分三次治疗量,毕竟也是一天的治疗量。现在一般方剂用9克,也是一天的治疗量,即三次治疗量。如以一天的治疗量来算,现在的用法连古代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们到底该怎么用经方?
我们先看一下经方大家的用药:以桂枝汤为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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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汤原文中桂枝三两,芍药三两,炙甘草二两,生姜三两,大枣十二枚。
经方大家刘渡舟教授常用剂量为:桂枝9克,芍药9克,炙甘草6克,生姜9克,大枣12枚。
经方大家胡希恕先生常用剂量为:桂枝9克,芍药9克,炙甘草6克,生姜9克,大枣4枚。
全国名老中医门纯德常用剂量为:桂枝9克,芍药9克,炙甘草6克,生姜9克,大枣4枚。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常用剂量为:桂枝15克,芍药15克,炙甘草10克,生姜15克,大枣12枚。
而我(武汉中医张胜兵)在临床上用桂枝汤常用剂量为:桂枝10克,芍药10克,炙甘草6克,生姜10克,大枣4枚。

我如此用药主要还是考虑到称量方便,其实质和刘老、胡老等基本没有分别,而且在临床上也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这说明,即使仲景所处时代的一两的确等于现代的15克,我们用3、5克来换算也是符合时代需求的。
有道是,存在即合理其实只要疗效肯定,剂量之大小并无对错之分。错误的理论也终将在社会实践中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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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使用经方时,不可过于拘泥一两是多少克,反而是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随证制宜 
经方剂量并非一成不变,十枣汤“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三物白散、四逆汤都有强人、羸人用量不同;
相同的病证,根据病邪的盛衰强弱也有不同,如小承气汤的服法:“分温二服,初服汤当更衣,不尔者,尽饮之,若更衣者,勿服之”即根据用药之后的正邪盛衰变化调整用量;
经方不可一味重剂,中药的药效和剂量一样也不是线性关系,一旦超过一定剂量,药效将趋于稳定,相反毒副作用却逐渐增强。因此具体用药剂量需针对患者具体的病证转变权衡增减。
2、遵方本意 
有是证用是方,经方显效的前提是用对证,因此必须准确把握患者主证;经方配伍严谨,轻易不宜减药味;经方改变了药量比,其作用也常发生了改变,尽量保持剂量比例。
如:桂枝汤中桂枝与芍药的用量均为三两,若将桂枝的用量加大到五两,则为桂枝加桂汤,具有温补心阳、降逆平冲的作用,若将芍药的用量加倍,则成为桂枝加芍药汤,用来治疗脾经受邪,气血不和而致的腹满时痛。
3、综合考虑 
现在的医疗机构中药材来源渠道繁多,优者精选精制,劣者形同柴枝,品相差别较大,因此在拟方之前最好了解其中药品质再确定方药剂量;
不同的煎煮方法,对于药物有效成分的析出也有不同,如现在常用的翻煲合服的煎服法就比仲景先师采用的方法析出比例为高;在拟方定量时,还须考虑不同地区、季节、气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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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提醒:
毋庸置疑,大剂量、甚至超出药典规定量的处方用药,若治对路了,确能快速见效,短期内拔除病根,皆大欢喜。
但是比较不安全的是,这要求医生精准地识病辨证、遣方用药,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导致患者的不良反应,甚至越治越差。
而小剂量的用药也要求准确辨证,用药重在拨动人体气机,达到“四两拨千斤”之效,但是要求患者要对医生有充分的信任,才能坚持长期地服药,缓慢地调理疾病。
使用符合现今药典的常规剂量来使用经方是比较合适的,在此基础上依据患者的病情轻重、体质情况再作调整,在辨证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临床经验丰富之后,可逐渐使用大剂量,稳中求快。
对于患者,我们应怀有一颗博爱之心,见彼之病,如患己身,能在当天解决病痛的,决不拖到次日;可以三剂药痊愈的,就不开七剂药。这样,既可让患者早日痊愈,也可节省医疗资源,也更有利于中医取得患者的信赖和树立良好口碑。
【开方服药请找专业医生进行咨询,切勿自行抓药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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