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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听说的主权到底是啥?

 新用户71924116 2023-11-06 发布于河南

主权(英文Sovereignty 跟君主sovereign这个词非常像)首先是一种近乎绝对权力,但它具有范围的限制,即在某个地理范围(国家、区域内)或某个人群范围(政治团体、社群)当中,所具有的自主自决的权利。随着国际化的发展,主权不仅仅包含了对内的权力,还包含了在不同主权主体之间所具备的,诸如和平共处等权力。

天天听说的主权到底是啥?

说的很复杂,其实“主权”就是我的地盘听我的。这其中最让人迷惑的就是“我”到底是谁?我们说某种权力,一定是某个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什么事情。比如我们会说我们有言论自由的权力,代表着我们可以做自由发表自己意见这件事情。所以在主权的概念下,就要弄清楚主权的主体是谁,他有权力做什么。这个问题就需要从主权概念的发展中寻找答案。

主权概念的历史与发展

主权是一个西方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Βασιλεύς”一词便代表了“主权”的概念,实说那些拥有权威、有实力的人,还有一种说法是胜利者,但并没有特别明确的权力范畴。

天天听说的主权到底是啥?

而提到现代主权概念,就不能不提到现代国家理论之父——博丹,在他关于法国的论述《共和六书》中,博丹对主权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以及在这个定义下,描述了主权所覆盖的范畴。“主权是共同体所有的绝对且永久的权力”,同时他对这种权力做了一个论断,主权,是不可分割的。同时博丹描述了主权所覆盖的范围:

  • 立法权:可以说这个权利是被看作主权最核心的第一权力,一切从立法权开始,用立法来确定规范,来制定契约,来作为主权实现的最重要的具体手段,这个权利主要是对内;
  • 宣战和媾和:这个权力主要是对外,在遇到生存危机时所能做出的交战或停火的决断;
  • 设立首要官员:这个指的是对国家执政官委任的权利;
  • 最终判决和终止上诉的权利:这个权力实际上是对立法权执行后的一种呼应;
  • 赦免权:这个权力也同样是在法律执行当中的一种特例;

其实博丹所定义的主权所覆盖的范围还不止这些,诸如征税等等,但这些内容似乎都可以归结到立法权上。

天天听说的主权到底是啥?

博丹解决了主权是什么、主权能干什么,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主权归属于谁。在这点上,博丹指出了三种不同的形式,同时也对应了三种不同的政治体制。1、绝对主权归属君主-君主制;2、绝对主权归属全体民众-民主制;3、绝对主权归属少数精英-贵族制。在这一问题上,博丹有着非常强烈的君主制主张,他认为“主权在君”,君主是主权的所有者,并且不受主权限制,君主只受自然法和宗教法限制。

这样的主权概念沿袭下来,到了法国大革命期间,卢梭,一举将君主制击碎,他鲜明的提出“主权在民”,主权应该归全体民众所有,民众可以通过代议制,将主权委托与某个机构进行代理,但主权本质还是归于全体,应该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在这一思想之下,民主革命的浪潮随之兴起。虽然卢梭的“主权在民”非常有号召力,但是其本身还存在着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所谓的全体的人民的公意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既无法寻找也无法采集,即使是代议制,也无法证明其意见和决定就能代表者全体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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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者就是决断例外状态的人

——卡尔 施密特 《政治的神学》

就在20世纪初卡尔施密特发掘了主权的一个新角度。他的那句名言“主权者就是决断例外状态的人”,从“决断”和“例外”的角度,来看主权者的权力。博丹说主权的首要权力是立法,不妨说,主权在立法过程中消失了,融入到法律中,所以法律之中,规则之中,主权消失了。而在法律之外,需要进行例外的决策时,主权者才会介入,在制定好的法理当中,主权者就功成身退了。主权的特殊体现,正是在处理例外事情的上面,更简单的说,主权是凌驾在法律之上,存于法律之外的。

主权的悖论

虽然目前大部分的国家都遵从主权概念来去设计国家,无论是民主的,还是独裁的,但都会遇到一种逻辑上的怪圈。主权是否会犯错?谁来决定主权的对错?谁来监督主权?一种没有监督的权利,是异常可怕的。但如果在卢梭的概念中,主权是全体人民公意的体现,那就不应该被监督,也不应该被评判。可现实是不完美的,我们无法找出全体的民意,只能用一种程序上的正义来筛选出民意,那在这种不完美的情况下,就有必要对主权的实施进行一些限制或监督。

天天听说的主权到底是啥?

而在宪法领域有一个“反多数难题”。司法审查权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引人注目的权力。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上诉案的时候,可以解释宪法,对国会通过的法律或者行政部门的措施和决定进行审查;如果判定其违宪,该法律或行政命令就失效。联邦最高法院以违宪为理由推翻成文法规,从逻辑上就是九位大法官有权推翻国会和政府里民选代表多数所作的立法和决定。有学者认为,法官非经民选产生从而很大程度上无法对人民负责这一点,使得法院的这一权力的正当性受到了威胁。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联邦司法部门被贴上了“美国联邦政府中最不民主的部门”的标签。

事实上,自司法审查制度建立早期开始,其在美国政治制度中的角色和价值问题就处于广泛的争议中。司法审查的支持者强烈主张司法对其他政府部门进行制衡的必要性。其反对者则认为它是“不规则”的制度,缺乏宪法上的正当性,因为它最不可能精确代表真实的民意。一位学者将司法审查描述为“我们制度中的一股反多数力量”和“美国民主政体中的一个异常机构”。这一地位形象反映了法院通过司法审查宣布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违宪的做法“背弃”了人民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所表达的意志。

天天听说的主权到底是啥?

毕竟,“能否对选民负责是一项制度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试金石”。在此,我们面临的是一个理论上的困境。如果最高法院干预不足,则不足以遏制通过立法和行政部门实现的多数暴政;而如果最高法院干预过度,使得通过普选产生的行政和立法部门遭到挫折,无法表达和实现多数的意志,民主在事实上就遭到了破坏。这,就是“反多数难题”。

主权也需要不断革新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主化浪潮、民族国家的兴起以及全球化的趋势,让主权的内涵和外延又有了新的变化。对内,主权遇到了人权的崛起,对外主权又碰到了区域一体化,诸如欧盟的成立。所以主权这个概念是否还适用于当前社会的发展,是否还能够在社会制度中期待积极的作用,从某个角度说,主权也需要一定的变革以适应时代。比如在互联网兴盛的今天,去中心化之后,人们更关注自身,人权+互联网的组合,是否可以形成对主权的一种补充,或许这是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一个全新路线。

天天听说的主权到底是啥?

参考书目:

《主权论》——让 博丹

《重新审视主权》——篠田英朗

《超越主权理论的宪法审查》——方建中

《政治神学 新主权概念四论》——保罗 卡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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