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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逌的“笔意”论

 家有学子 2023-11-08 发布于甘肃

       董逌,北宋末东平(今山东)人,字彦远。政和中官徽猷阁待制,靖康末为司业。曾受张邦昌伪命,为之抚慰太学诸生事,建炎南渡时尚在世。著有《广川书跋》、《广川画跋》,深有影响。《广川书跋》所录皆古器款识及汉唐以来碑帖,并附宋人数帖,考据论断也属精当,而董逌时有议论,不乏精义。
       董逌所论,多见围绕“笔意”阐论,或可概括曰笔意论。董逌的笔意论,虽是宋代书法审美中尚意主题下的又一曲同调歌,然而董逌的“笔意”论有自己的湛思,有其一定的思想深度。其云:
       书法贵在得笔意,若拘于法者,正唐经生所传者尔。其于古人极地不复到也。观前人于书自有得于天然者,下笔便见笔意。其子工夫不至,虽不害为佳致,然不合于法者亦终不可语书也。观《兰亭序》、《乐毅论》,便知逸少于法度备矣,此皆已出后人摹勒以传,不能尽得当时下笔意,至其合处犹度绝前辈,备有书法可考,则知书到古人地位,自可以法度论也。(《广川书跋》)
       董逌所说的笔意,即是书家当有自己的意趣从行笔中表露出来,而书法就贵在能得笔意。因此笔意和法度,笔意和自然等关系问题,都是董逌“笔意”论中的主要内容。
       笔意和法度的关系是辩证的。董逌认为,拘泥于法者,正是唐代经生那种做法。唐人信奉佛教,写经作功德的人。往往自己并不写经,而请人代写。因此唐时社会上有一批人专门练习楷书,代人写经,以此为生,世称“经生”。但是他们拘谨于法,字迹大小匀整,排列如算子,没有笔意的表现,没有个性的流露,风格不高。这种斤斤于法度,而无笔意者,终究“于古人极地不复到也”。他们或只可称为书匠、字匠,而不可以称为高明的书家,因为他们不能沟通心灵,不能至“技进乎道”的境界。但是董逌又认为,书法又必须讲究法度,工夫不至,或也可有佳致,但“不合于法者亦终不可语书也”。董逌如此强调法度,重视笔意和法度之间的辩证关系,在宋代尚意书风中,他是一个很有见地的清醒者。
       而且,董逌对法度又有自己深一层的思考。他说:“书贵得法,然以点画论法者,皆蔽于书者也。求法者当在体用备处,一法不忘浓纤,健快各当其意,然后结字不失,疏密合度,可以论书矣。”(《广川书跋》)董逌的这一见解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他反对斤斤计较于一点一画中的繁琐法度的拘束。董逌曾批评:后世论书法太严,尊逸少太过,如谓 《黄庭》“清”、“浊”字,三点为势,上劲,侧中,偃下,潜挫而趯锋。《乐毅论》“燕”字谓之联飞,左揭右入。《告誓文》“容”字,一飞三动,上侧左竖右揭,如此类者,岂复有书邪?他又批评道:一合用,二兼收,三解撅,四平分,如此论书,正可谓唐经生等。董逌讥刺道,若这样去合于法度,恐怕 “虽逸少未必能合也”。那么董逌提倡的书法法度又是怎样的呢?他从王逸少的书法中得到启示。“世称王逸少为书祖,观其遗文可以得之。每为一画则三过笔,至波势则偃笔从。字有同处,剏为别体,若其垂露、悬针、鎚石、钗股诸体备有,甚于神明焕发,绝尘掣影则不谋自合,此其贵也。”(《广川书跋》)他倡导的就是这种法度。他重视对书法整体上的法度把握,“当在体用备处,一法不忘浓纤”,不定于一法,而是随机制宜,以意使法,“健快各当其意”。
       因此,董逌又论书法须自然。他说:“书法要得自然,其于规矩、拥衡各有成法,不可遁也。至于骏发陵厉,自取气决,则纵释法度,随机制宜,不守一定,若一切束于法者,非书也。”( 《广川书跋》)书法欲得自然,须从对法度的纯熟操纵中而来,不被法度束缚,而能游行自在,一派天机,自然妙成,从而才能下笔流露自己的意趣。他称赞“古人于用笔时一法不立,故众技随至,而于见空时得无字相,此其不落世检而天度自全也”。他认为古代书法得自然全从法度之自由王国而来,今人若能到古人书之极地,也可以既得自然,又可以法度论也。因而董逌推崇古人的法度。他说: “峻拔一角,潜虚半腹,此于书法其体裁当如此矣。至于分若抵背,合如并目,以侧映斜,以斜附曲,然后成书,而古人于此盖尽之也。”(《广川书跋》) 他认为,观王逸少 《兰亭序》、《乐毅论》知其于“法度备矣”,后世传者乃后人之摹勒,不能尽得当时下笔意,“其合处犹度绝前辈”,则知书到古人地位,自可以法度论也。而董逌对于后人的书法多有批评:“世人方将提三寸柔翰,豪藉之缇油,心量形象而暗度远近疏密,随步武之后蹑其遗尘,岂复有全书邪!”既亦步亦趋于法度,于点画间计较不已,岂能目有全字,胸有全纸,又如何能一任自然,一抒胸臆?
       法——自然——笔意,这是董逌笔意论中一条思维线索,即是书法贵得法,书法之得法度又必须游优自得,呈现出自然天成,然后可以做到笔意润泽,下笔抒写自己的意趣。而这又必须求诸古人,“书到古人地位”。可以看到董逌的思路也是复追晋人之法,而否定唐人之法;复追晋人书法之自然,而不崇尚唐人书法中的人工迹象,从而抒写今人之意趣。
       “今人作字既无法,而论书之法又常过。”(《广川书跋》)这是董逌笔意论中对于现实的一种深刻反思。唐人有法,但法度太严,太拘,而今人作字既无法,但论书之法又太过分,都是失之偏颇。因此董逌以一种不无忧患的心理审视当时书坛的作字无法、论法又常过的风气,希望逆转这种世风。而解决这一切的中心,在董逌看来便是“求于古也”。董逌既是一位清醒的现实者,又是一位执着的复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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