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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面对敌经济斗争(摘录)——红税工税史小课堂

 红税工 2023-11-13 发布于山西

此文是从(《战线》第78期,1942年3月25日中共晋察冀北岳区党委出版)上摘录而来,抗日战争时期,彭德怀是八路军副总司令,朱德调回陕甘宁后,彭德怀是华北地区军队的最高指挥者,他在军务繁忙中,也注重财政工作,毕竟财政是政治、军事、政权的基础,介绍这篇文章,宣传员们可以藉此了解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一些状况,为搞好红色税史宣传增加内容。

敌寇第三次“治安强化运动”的中心内容,即在于对我经济上的榨取,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走入空前困难的途境,为了支持其长期的非正义的侵略战争,敌人对我物资的榨取,必会较前更为残酷。所以我们也必须及时深刻的认识对敌经济斗争在敌后更为严重的任务,而以最大的注意去开展这一工作。

一、目前敌寇对我经济统治与掠夺的主要方式是实施“配给制度”(略)

二、巩固根据地内经济阵地反对敌人的配给制度(一)坚持正确的贸易政策

严格的统一管理出口与入口。只有统一管理出入口,才能剪断敌人经济上的封锁、扰乱、操纵与杀人不见血的经济掠夺,保持抗日根据地内物质的长期坚持。也只有如此,根据地内才有贸易自由,才能主动的与敌作经济斗争。破坏统一管理出入口制度,是自毁长城,无异替敌人打开掠夺方便之门。(原文下缺一段编者)

今后生产以自给自足为原则,集中力量生产必需品。这并不是经济的孤立政策,而是反对敌人封锁垄断掠夺的保护政策。根据地物资在不妨害抗日的原则下,尽可能与敌占区人民直接发生经济贸易关系,并以经济关系达到政治关系的沟通。根据地不与外界发生任何经济关系,这是错误的。但只注意向敌占区人民贸易赚钱,而不注意根据地物资外流的限制,使根据地内物资枯竭,这也是错误的。

我们的贸易政策,还须注意根据地内市场的调剂,以及平抑物价,与操纵居奇的奸商作斗争,稳定与巩固根据地之本位币,保证根据地内人民的生活,并为了安定市场,要实行正确的保护税。什么是保护税呢?就是利我不利敌的征以较低之税,甚至免税。相反的则征以重税,甚至禁止出入口。如对敌我均有利,则斟酌情形,征以适当之税率。除以上之法令外,还须要认真缉毒缉私,从线式的缉毒缉私,应转到纵深的群众的缉毒缉私-主要的在入口方面,缉毒及缉私化妆奢侈品。出口方面,缉拿私自运输根据地物资出口。各地的民兵自卫队,村区政权,均有帮助缉毒缉私的义务。各地党应在这一工作中起领导的作用,在广大人民中进行缉毒缉私的教育。在与敌人犬牙交错的游击根据地,不依靠群众力量,就不能达到肃清毒货和私货的现象。同时应特别注意,严格防止进行缉私时可能产生的混乱。所谓缉私,只是政府以往明令禁止了的违禁品与私运出之物品。对于私货,不得自行没收,必须将查获的物资交管理局、税局按照法令处理,并提出一部作为奖额。党政军均应抽调得力的最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去加强税局缉私工作。并须建立复查制度,严格惩办贪污的税收人员及包庇走私者。对于人民团体及缉私人员有成绩者,必须给以名誉的及物质的奖励。在今天敌人进行野蛮的物质掠夺下,上述税收政策特别重要。

(二) 巩固本位货币是巩固根据地经济阵地的重要因素之一(略)

(三)认真的注意发展工业,主要是发展手工业、小手工业、家庭副业。必须在现有水平及条件上,提高生产技术(略)

(四)积极增加农业生产是今天生产中最基本的任务(略)(五)在根据地内广泛的发展群众性的合作社,尤其是生产合作社,解决必需品的供给(略)

三、每军分区应当组织武装工作队,深入敌占区开展工作(略)

(《战线》第78期,1942年3月25日中共晋察冀北岳区党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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