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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孕前、孕期及产后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3年版)

 休斯敦馆 2023-11-15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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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3,39(11):1106-1113

DOI:10.19538/j.fk2023110111【引用本文】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孕前、孕期及产后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3年版)[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3,39(11):11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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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围产与营养代谢学分会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YFC2701600,2021YFC2701601);四川省重点研发项目(2021YFS0028)

通讯作者:周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 成都 610066,电子信箱:zhourong_hx@scu.edu.cn;黄薇,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 成都  610066,电子信箱:weihuang64@163.com;李笑天,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广东 深圳518017,电子信箱:xiaotianli555@163.com;李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 100191,电子信箱:roseli001@sina.com;李力,军医大学陆军大坪医院,重庆 400000,电子信箱:cqlili2011@163.com

主审专家:陈子江(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执笔专家:周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黄薇(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张燕萍(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刘冬(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参与共识制定与讨论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马晓欣(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王宇光(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王志坚(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王丽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石玉华(广东省人民医院);叶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乔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刘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刘见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刘冬(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刘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孙爱军(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李力(军医大学陆军大坪医院);李笑天(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李雪兰(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应豪(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张羽(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张燕萍(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陈丹青(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陈敦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欧阳运薇(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周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赵先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赵涵(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桂顺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涂新枝(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黄薇(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龚云辉(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傅晓冬(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蔺莉(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熊钰(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颜建英(福建省妇幼保健院);魏代敏(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

    多囊卵巢综合征(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PCOS)是育龄期妇女常见的具有生殖、代谢、心理特征的生殖内分泌代谢性疾病。除了慢性排卵障碍、不孕、高雄激素血症、超重或肥胖、高胰岛素血症、代谢综合征等病理生理异常以外,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也均影响其生殖健康。这些妇女不易妊娠,且妊娠后不仅流产、早产风险增加,而且妊娠期并发症和合并症如妊娠期糖尿病(GDM)、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也明显增加[1-2],并可能影响子代远期发育及代谢[1,3]。

    为降低PCOS患者妊娠期并发症及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改善其孕前健康状况尤为重要,因此,建议所有PCOS患者孕前充分进行风险因素评估并予以干预,以提高生育能力,促进健康生育,这些评估在不孕风险高的情况下尤为重要。PCOS患者妊娠后,应纳入高危妊娠范畴,目前,尚无针对PCOS患者的孕期管理规范,除了按照《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4]进行基本的产前保健外,建议增加产前检查次数,缩短产检间隔时间,加强母胎监护,同时特别注意体重、血糖、血脂、血压、心理健康等项目的全流程管理,注重流产的预防及对特殊用药的充分考量等。为此,本共识通过对PCOS患者孕前、孕期和产后的规范管理,旨在减少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及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1  做好体重管理,纠正PCOS的内分泌代谢紊乱

1.1  调整生活方式,规范体重管理  肥胖或超重是PCOS患者的重要临床特征之一,38%~88%的PCOS患者超重或肥胖[5],而肥胖和超重会加重PCOS患者的代谢异常,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GDM的风险,并且可能造成流产、早产、低出生体重、大于孕龄儿(LGA)等不良妊娠结局[6],即使孕期严格控制其体重增长,发生LGA的风险仍较高[7]。对于超重或肥胖者,建议在孕前开始控制体重,PCOS患者孕前在6个月内体重下降5 %~10%可明显改善患者的生殖结局和代谢异常;而孕前体重过轻的PCOS患者,即使孕期体重过度增长也不能降低其小于孕龄儿(SGA)的风险[8]。因此,建议所有PCOS患者在孕前都应计算体重指数(BMI),评估是否存在体重过低、超重或肥胖,孕前有效的体重管理可显著降低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风险,改善妊娠结局[9]。

     体重管理最重要的措施是生活方式的改变,包括行为习惯的改变、调整饮食能量摄入及选择合理的运动方式,摒弃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研究证明,生活方式的干预(包括饮食控制、运动等)可改善PCOS女性的BMI、代谢特征以及妊娠结局[10-11]。目前,缺乏针对PCOS患者特定的饮食类型推荐,可根据一般人群膳食指南进行平衡膳食[12],优化核心食物摄入量(如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乳制品等),限制“非必需”或非核心食物摄入(如高糖、高盐、高饱和脂肪酸、高能量等),补足关键微量营养素(叶酸、碘等)[13];对于BMI在正常范围内的PCOS患者,推荐每周至少150min中等强度或75min高强度运动或两者的结合预防体重增加,尽量减少久坐时间,并在每周不连续的2d进行强化肌肉运动。对于超重或肥胖者可根据基础体重、能量需求、食物偏好、体育活动量等制定膳食方案,通过每天减少30%或500~750 kcal(1kcal=4.186kJ)的能量摄入实现适度的减重,并加以保持不反弹,针对需要减重者,推荐每周至少250min中等强度或150min高强度运动或两者的结合,并在每周不连续的2d进行增肌运动[9]。

     需要注意的是生活方式的改善及体重管理不限于孕前,而应同时贯穿于整个孕期。除超重或肥胖本身对妊娠的不利影响外,孕期体重增长不足或增长过多,都可能增加孕期母儿并发症的发生率。一项纳入23项临床研究、包含130万例孕妇的Meta分析发现,孕期体重增长不足者,其SGA和早产的风险增加;而孕期体重增长过多者,则LGA、巨大儿以及剖宫产的风险增加[14]。PCOS人群孕前BMI较普通人群高,而孕期体重增加(GWG)也比普通人群更多[7],由于目前缺乏专门针对PCOS孕妇的孕期增重目标,建议参照《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第一部分]》[15]根据不同孕前BMI制定妊娠期增重目标,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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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期运动可显著降低 GDM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风险[16]。研究证实即使孕妇既往无运动习惯,母胎也可耐受30min的中等强度运动[17]。孕期和孕前运动的程度和频率稍有不同。建议在安全前提下,鼓励没有运动禁忌的孕妇进行适量体育锻炼,即每周至少进行每次30min,共计150min的中等强度有氧活动+力量训练,运动形式包括步行、慢跑、游泳、动感单车、阻力运动(负重、弹力带)等;不推荐高强度运动、身体接触运动以及跌倒风险较高的运动(如拳击、骑马等)[18-19]。不推荐有先兆流产、子宫颈机能不全、胎盘低置状态、心脏病等体育活动禁忌者孕期进行运动[13]。

1.2    改善内分泌代谢紊乱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PCOS患者多合并代谢异常,PCOS 患者中胰岛素抵抗的发生率高达50%~80%,糖耐量受损发生率约为35%,2 型糖尿病发生率约为10%[20]。即使非肥胖的PCOS女性也可发生糖脂代谢紊乱[21]。PCOS的代谢异常导致不孕、流产、妊娠期并发症增加、妊娠结局不良[22]。因此,所有PCOS患者孕前需评估是否存在胰岛素抵抗和糖脂代谢紊乱,孕前3个月应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正常标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1999年糖代谢状态分类(空腹血糖<6.1mmol/L,糖负荷后2h血糖<7.8mmol/L),如异常则进行相应管理。关于胰岛素抵抗的评估,因无标准化的胰岛素检测方法,2023年PCOS循证指南对此不作常规推荐,但鉴于胰岛素抵抗的高发生率及其对女性生殖功能和围产期的不良影响,大多数专家仍建议不应忽视PCOS患者的胰岛素抵抗评估。临床上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稳态模型评估的胰岛素抵抗指数(HOMA-IR)[计算公式为空腹胰岛素(mU/L)×空腹血糖(mmol/L)/22. 5]和量化胰岛素敏感指数(QUICKI)计算公式为1/[Log空腹胰岛素(mU/L)×空腹血糖(mg/dl)],但参考范围目前无公认的界值或切点,一般依据所研究特定人群的胰岛素抵抗参数的最高四分位数或胰岛素敏感性参数的最低四分位数作为胰岛素抵抗的切点或界值;也可采用OGTT及胰岛素释放试验(5点法),即使空腹胰岛素正常,若糖负荷后胰岛素分泌曲线明显升高(高峰值超过基础值的 10倍以上),胰岛素曲线下面积增大,或胰岛素分泌延迟、高峰后移至120 min,或胰岛素水平180 min时仍不能回落至空腹水平仍考虑胰岛素抵抗。建议BMI≥25,合并胰岛素抵抗、糖调节受损的PCOS患者,除改善生活方式以外,可考虑使用二甲双胍治疗(1000~1500mg/d),疗程至少3~6个月,或体重下降幅度达到原体重的至少5%~10%,或使用至确诊妊娠[9,23]。

    有关孕前降低雄激素预处理是否能增加自然妊娠率、降低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和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仍有争议[24-25]。由于人的长期随访队列研究较为困难,近期动物实验研究表明宫内高雄环境可能导致跨代PCOS样生殖和代谢功能障碍[26]。因此,考虑到PCOS远期子代的影响,建议孕前抗雄治疗3~6个月,首选低剂量(20~30μg)雌激素的复方口服避孕药,如效果不佳,也可考虑使用醛固酮受体拮抗剂[9]。

共识意见1:推荐所有PCOS患者在孕前应进行评估及干预。重视PCOS患者的孕前及孕期体重管理,并根据孕前BMI制定个体化的孕期增重目标。推荐对孕前超重或肥胖、合并代谢紊乱者通过生活方式进行减重,以改善妊娠结局。

2  精细调控血糖,减少代谢相关母胎并发症的发生

    血糖管理是PCOS患者孕前及孕期管理的重点。流行病学数据显示,PCOS与糖耐量受损、2型糖尿病和GDM发病风险增加有关[27]。2020年一项基于910万孕妇的大型人群队列研究显示:PCOS孕妇GDM发病风险增加2.19倍[2],我国PCOS孕妇GDM发病风险增加3.10倍[28]。因此,推荐对育龄期PCOS女性进行规范的孕前孕期糖代谢评估与筛查,并实施严格的全程血糖管理。

2.1    糖代谢筛查    建议所有PCOS女性孕前3个月内应进行胰岛素释放试验及OGTT检查,评估是否存在胰岛素抵抗和糖代谢受损,如有异常可通过改善生活方式、调节饮食、控制体重等方式干预达标后再考虑妊娠。PCOS病史是GDM的高危因素,特别是孕前BMI≥24的超重或肥胖孕妇[15]。因此,即使孕前OGTT正常,也推荐所有PCOS患者在早孕期重复OGTT检查,必要时可在孕24~28周再重复进行[13];对于孕中晚期出现羊水过多的PCOS患者,在排除其他原因但怀疑存在糖代谢异常者,可在任意孕周行OGTT检查。

2.2    糖代谢异常管理    PCOS是发生2型糖尿病的独立危险因素,合并胰岛素抵抗的PCOS患者建议给予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必要时联用二甲双胍纠正胰岛素抵抗[29-30]。对已明确存在2型糖尿病且正在使用降糖药物的PCOS妇女在计划妊娠前可将二甲双胍调整为胰岛素,也可知情同意下继续使用二甲双胍。2017年发表在Cochrane纳入了53项随机对照试验的研究显示,使用胰岛素或二甲双胍控制血糖对GDM孕妇母儿短期结局的影响无显著性差异,且无论是胰岛素还是二甲双胍,其在孕期用药的安全性都得到了证实,用药选择取决于糖代谢异常严重程度、医生经验或孕妇的个人喜好、药物可获得性[31]。PCOS患者孕期合并2型糖尿病或发生GDM者的管理建议参照我国《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第一部分]》[15],即根据血糖情况调整血糖监测频率,通过饮食营养和运动管理及必要时降糖药物的使用控制血糖,使血糖达到控糖标准,对于孕期发生GDM的PCOS孕妇需药物控糖时可选择胰岛素,合并超重或肥胖的患者也可选用二甲双胍,但需要注意胃肠道反应。

3  定期血脂检测,多学科共同管理

     PCOS患者脂代谢异常发病率可高达70%,以血胆固醇增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低为主要特点[32-33]。2021年我国一项纳入了27家医院1000例非孕期PCOS患者的研究发现,脂代谢异常发病率为41.3%,以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降低为主要表现[34]。孕期血脂代谢异常与不良妊娠结局密切相关,不仅会增加GDM、巨大儿、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风险,而且急性胰腺炎、急性脂肪肝、子痫前期、血栓疾病等发生率也显著增加[35]。因此,对于PCOS患者,推荐孕前、孕早期全面检测血脂水平,在孕32~34周查肝功能、总胆汁酸的同时应再次进行血脂水平的检查,根据检测情况可适当增加血脂检测次数。目前,尚无妊娠期脂代谢异常的诊断标准,各家医院血脂的参考值范围也不相同,故建议参照各自医院的参考标准进行诊断。对于孕前或孕期合并脂代谢异常的PCOS患者,建议与内分泌科、临床营养科医生共同管理。

共识意见2:血糖的管理是PCOS患者孕前及孕期管理的重点。建议所有PCOS患者孕前进行胰岛素释放实验及OGTT检查,评估胰岛素抵抗及糖代谢状况,并通过改善生活方式、控制体重、服用二甲双胍等方式积极干预纠正后再考虑妊娠。建议孕早期和孕24~28周重复进行OGTT检查,同时需注意孕期血脂的定期检测及管理。

4  严格管理血压,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

     PCOS患者高血压发生率可高达13.1%,较非PCOS患者增加1.75倍[36]。一项纳入18项研究包含6078例研究对象的荟萃分析显示,育龄期女性中PCOS患者的收缩压与舒张压均较非PCOS者升高,在BMI 25~30者中升高更为显著[37]。此外,PCOS患者妊娠后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较非PCOS女性也显著增加,荟萃分析发现:PCOS孕妇妊娠期高血压风险增加2.58倍,子痫前期风险增加1.87倍[1]。我国2022年纳入1357例PCOS孕妇和同期6940例非PCOS孕妇的回顾性队列研究显示,PCOS孕妇的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重度子痫前期风险分别增加2.44倍、3.14倍及2.43倍[28]。因此,推荐PCOS女性孕前和孕期进行全程血压监测及管理。

4.1    血压监测    育龄期PCOS患者血压的监测应从备孕开始并贯穿于整个妊娠期。建议采用定期诊室血压监测和家庭血压监测相结合模式,定期的诊室血压监测,备孕期在妇科内分泌、不孕症或辅助生殖门诊完成,孕期则在常规产前检查时完成。建议同时采用家庭血压监测,这样可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血压的真实情况及变化趋势[38]。若发现血压异常,可进一步完善动态血压监测。若PCOS孕妇诊室血压或家庭自测血压达到130/80mmHg(收缩压或舒张压之一达到,下同;1mmHg=0.133kPa),应进一步加强血压监测,警惕妊娠期高血压或子痫前期的发生。当间隔4h二次诊室血压达到140/90mmHg或诊室外血压达到相应阈值(家庭自测血压达135/85mmHg;24h动态血压达130/80mmHg,或夜间动态血压达120/70mmHg,或日间动态血压达135/85mmHg)时,应考虑高血压诊断,并注意排查子痫前期[38-39]。

4.2    血压管理    PCOS患者孕前或孕20周前诊断的高血压为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则为妊娠期高血压。无论慢性高血压还是妊娠期高血压,当血压升高达140/90mmHg,建议降压治疗[39-40]。首选降压药物推荐拉贝洛尔(50~150mg,3~4次/d,口服),建议根据血压监测情况调整用药;对口服单一降压药物血压控制不佳者,可考虑联合药物口服降压,如硝苯地平或硝苯地平缓释片;口服药物血压控制不满意者,可使用静脉降压,如拉贝洛尔、酚妥拉明等,用法参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40];药物的选择建议根据用药经验、用药成本及药物的可获得性来决定。对于PCOS孕妇的降压应注意个体化,力求平稳降压,为保障胎盘血流灌注,降压后血压应不低于130/80mmHg[40]。此外,PCOS患者孕前门诊或首次产前检查时都应仔细排查是否存在子痫前期高危因素,例如高龄、多胎妊娠、子痫前期家族史等[40],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对PCOS孕妇妊娠期任何时候出现血压升高,特别是存在病理性水肿、体重过度增加、血压处于正常高限[也称为高血压前期:收缩压为131~139 mmHg和(或)舒张压 81~89 mmHg、血压波动(相对性血压升高)]等子痫前期预警信息者,都应高度警惕是否存在子痫前期[40],积极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尿蛋白、胸腹部彩超、泌尿系彩超、产科彩超等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复查,以达到子痫前期早发现、早干预。对于发生子痫前期的PCOS孕妇目前建议遵循子痫前期管理原则,休息镇静,积极降压、解痉,有指征地利尿及纠正低蛋白血症,严密监测母儿情况,防治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40]。

共识意见3:推荐育龄期PCOS女性在孕前及孕期全程进行血压监测及管理,建议采用诊室-家庭血压结合的监测模式,及时诊断和治疗高血压,并警惕子痫前期的发生。

5  个体化分娩及产后管理,降低母儿近远期不良结局

5.1    分娩期管理    目前,尚无循证医学证据表明PCOS孕妇适宜的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但PCOS孕妇易发生孕前糖尿病(PGDM)及GDM、巨大儿及子痫前期等,因此,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应个体化。

5.1.1    分娩时机    未发生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PCOS孕妇分娩时机同一般普通孕妇。

    目前,尚无PCOS孕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及糖代谢异常时分娩时机的循证医学推荐,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者建议结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40],综合孕周、病情、母儿整体状况的评估及医院救治水平,个体化确定最佳终止妊娠的时机,发生PGDM和GDM者建议参照《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第二部分]》[41],根据血糖控制方式、血糖控制情况、是否使用胰岛素及是否伴发血管病变等情况个体化决定分娩时机。

5.1.2    分娩方式    研究证实,PCOS孕妇分娩方式受到医学干预(剖宫产、引产)的风险增加,这主要是由于PCOS孕妇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增多[42]。PCOS患者即使发生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重度子痫前期等)、PGDM、GDM等,也不是剖宫产的指征,需根据患者的病情综合考虑,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PCOS患者需警惕巨大儿,胎儿大小与骨盆相称者建议阴道试产,但应注意缩短产程防止滞产;头盆不称者建议剖宫产。

5.1.3    分娩期注意事项    (1)对发生糖耐量受损或PGDM、GDM患者,注意血糖监测及胰岛素的合理使用。(2)注重血压的监测,警惕血压升高及产时子痫前期/子痫的发生。(3)阴道分娩者,密切监测胎心率的变化及产程进展,注意排除是否存在头盆不称、肩难产等。(4)积极预防产后出血。

共识意见4:PCOS孕妇未发生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时分娩时机及方式同一般普通孕妇;若发生PGDM及GDM、巨大儿及子痫前期等,其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应个体化,分娩期应注重血糖、血压监测,警惕头盆不称、肩难产,积极预防产后出血。

5.2    产后管理    研究显示,PCOS孕妇高BMI与母乳喂养减少相关[43]。鉴于PCOS孕妇产后肥胖及2型糖尿病风险高,产后应鼓励母乳喂养。此外,PCOS孕妇产后子痫前期、产后子痫、心肌病、高血压性心脏病、血栓性疾病、心衰、心脑血管意外等风险均显著增加[8]。因此,PCOS患者孕期有血糖、血压异常或有相关临床表现者,产褥期内应继续监测血糖、血压,存在异常及时诊治;并且要重视PCOS孕妇产后血栓风险评估,根据血栓评分积极采取相应的血栓预防策略。

    针对有代谢紊乱的PCOS患者,停止哺乳后在控制体重的同时到妇科内分泌就诊,根据代谢紊乱状况予以相应的治疗,以避免远期并发症的发生。对于存在PGDM、GDM的PCOS产妇,推荐产后42d再次复查OGTT,产后3年内每年进行1次OGTT检查评估糖耐量受损和2型糖尿病情况[13]。无论孕前或孕期血压是否升高,产后也建议每年评估血压情况[13]。此外,应对PCOS孕妇产后体重、饮食、运动、睡眠、用药情况及有无吸烟、饮酒等进行随访[13],由于PCOS患者存在慢性排卵障碍,在哺乳期间和停止哺乳后无法确定是否恢复排卵,因此,产后要注意避孕,哺乳期建议采用工具避孕如避孕套、宫内节育器,停止哺乳后建议采用复方口服避孕药,可以起到调节月经和避孕的双重目的。

PCOS患者的新生儿应纳入高危儿管理,特别注意血糖的监测及保暖等处理。此外,PCOS对子代远期生长发育、内分泌代谢、生殖健康、心血管及精神心理健康等也有显著不良影响,应重视子代远期随访[44]。

共识意见5:PCOS需要长期管理,不仅需重视产褥期内血糖、血压、血栓等情况的评估,而且还应加强产妇远期糖尿病及高血压的筛查与随访,注意产后避孕及内分泌代谢紊乱的纠正,预防远期并发症的发生,加强子代健康随访。

6  其他

6.1    心理健康管理    PCOS患者起病年龄早,病程长,无论孕前、孕期及产后,焦虑症、抑郁症等心理疾病风险均增加[45]。据报道21%~40%的PCOS女性存在抑郁,约35%的PCOS女性存在焦虑状态[46]。荟萃分析表明:PCOS患者总体抑郁、中重度抑郁发生风险分别增加3.78倍及4.18倍,焦虑状态和中重度焦虑状态发生风险分别增加5.62倍和6.55倍,且年龄越大、BMI越高、存在胰岛素抵抗、多毛等高雄激素表现的PCOS患者发病风险越高[47]。因此,推荐关注所有PCOS患者的心理健康,特别是高龄、肥胖、有胰岛素抵抗及高雄激素临床表现的患者,要加强孕前焦虑和抑郁筛查,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如改善生活方式、加强运动、控制体重、认知行为疗法等)改善焦虑和抑郁状况[48-49]。PCOS患者孕期至产后3个月抑郁发生风险较非PCOS人群增加1.32倍,其中分娩至产后3个月抑郁发生风险可增加1.50倍[8],妊娠期及产后应根据情况可重复进行焦虑和抑郁筛查。目前,国内外指南共识均强调重视PCOS患者焦虑抑郁的筛查,但对于确切的筛查时间、有效的预防和治疗策略尚无明确推荐[13,29]。因此,对存在焦虑和抑郁高危风险或确诊焦虑症和抑郁症者,建议建立以精神科医师为主导的心理辅导团队进行专业的精神心理医学干预。

6.2  流产预防  PCOS患者自然流产率高达30%~50%[50],而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助孕的PCOS患者早期妊娠丢失率为12%~48%[51]。无论是自然妊娠,还是促排卵治疗后或辅助生殖技术助孕后妊娠,PCOS患者易出现黄体功能不全,因此,推荐使用孕激素制剂给予黄体支持,建议排卵或移植后即时开始,直到出现胚芽胎心搏动后酌情停用[52-53]。PCOS孕妇出现阴道流血、下腹疼痛等症状时,首先需结合超声、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排除异位妊娠,若确诊为先兆流产建议予以孕激素制剂治疗,定期复查血hCG和超声,可用药至无症状后2周;对既往有流产史者建议用药至上次流产孕周后的2周。

6.3  孕期特殊用药

6.3.1  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被推荐用于非孕妇和孕前PCOS妇女,以辅助体重控制、纠正胰岛素抵抗、促排卵等[13]。采用二甲双胍治疗的 PCOS 患者,可在服药期间妊娠。一般在妊娠确诊后停止使用二甲双胍。研究发现,孕期服用二甲双胍可以减少超重或肥胖妇女的孕期体重增加[54],降低PCOS孕妇发生妊娠期体重增长过多(eGWG)的风险,提高瘦素敏感性[55]。并且在控制餐后血糖以及新生儿严重低血糖发生等方面都有益处[56]。2019年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研究发现,二甲双胍可以减少PCOS孕妇流产和早产的发生率,且不增加母体和子代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但不能预防GDM的发生[57] 。

     由于二甲双胍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58],因此,其孕期应用的安全性受到关注。尽管有研究表明,母亲孕期暴露于二甲双胍不增加围产期并发症[59],不增加任何先天畸形的风险 [60],也不增加新生儿死亡、子代先天性畸形、早产、子代低血糖等不良妊娠结局风险[61]。但对PCOS子代的随访中发现,二甲双胍暴露儿童远期体重指数较高,超重及肥胖的患病率增加[62-65]。

    我国《妊娠期高血糖诊治指南(2022)》明确提出了二甲双胍孕期使用的适应证和禁忌证[15]。对于已经被诊断为GDM/2型糖尿病并且单用胰岛素血糖控制不佳者;或孕妇因主客观条件无法使用胰岛素(拒绝使用、无法安全注射胰岛素或难以负担胰岛素的费用),且同时无二甲双胍的使用禁忌证时,充分沟通并知情同意后使用二甲双胍控制血糖。需注意的是,二甲双胍禁用于 1型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急性感染者[15]。

6.3.2  阿司匹林  自1978年首次报道阿司匹林对子痫前期的预防作用,随后大量的随机对照研究、荟萃分析进一步验证了阿司匹林预防子痫前期高风险人群发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阿司匹林已被广泛用于子痫前期高风险人群的预防。PCOS患者子痫前期发生风险增高[28],但缺乏PCOS孕妇口服阿司匹林预防子痫前期的循证医学证据。对于存在子痫前期高危因素的PCOS孕妇,可以在妊娠早中期(妊娠12~16周)开始每天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50~150 mg),依据个体因素决定用药时间,预防性应用可维持到妊娠26~28周,甚至妊娠34~36周[40]。 

共识意见6:二甲双胍对改善PCOS孕前代谢紊乱和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方面确有效果。建议结合病情,由产科和生殖内分泌科医生共同商议决定孕期是否使用二甲双胍。对于存在子痫前期高危因素的PCOS孕妇,建议给予小剂量阿司匹林。

    PCOS患者孕前、孕期及产后管理流程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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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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