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在《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公开披露: 发行人是能覆盖汽车动力总成系统核心零部件测试的专业供应商,产品及服务包括发动机智能测试设备、变速箱测试设备、涡轮增压器测试设备、水油泵装配及检测装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测试设备及面向下游客户动力总成产品研发设计的测试服务业务。2013 年 7 月 29 日设立子公司华依软件,以建立专业的软件研发团队,从而便于内部考核、加强集团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其业务定位为主要从事动力总成测试设备配套软件的研发,向母公司华依科技及其子公司霍塔浩福销售软件。 Part 1 请发行人说明 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购销或者生产环节上下游的关系,是否存在频繁的内部交易,以及内部交易的定价情况,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Part 2 发行人回复 (三)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购销或者生产环节上下游的关系,是否存在频繁的内部交易,以及内部交易的定价情况,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购销或生产环节上下游的关系产生内部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报告期内,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定价公允,委托加工、销售设备、销售软件及销售材料在保证销售主体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各项交易业务定位、交易内容、人员成本等因素,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购销价格;业务分包系业务签订方考虑业务承接成本、客户维系沟通成本等因素后确定分包子公司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不同主体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按照销售主体及采购主体税率层面内部销售额统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利用合并范围内相关主体的税收优惠规避税收缴纳义务的前提是合并范围内相关主体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实施大量的关联交易将利润从高税率主体转移至低税率主体。 报告期公司低税率主体向高税率主体的销售,主要为华依科技向子公司委派人员、销售集中采购的材料及华依软件向各子公司销售软件。华依科技与各子公司的交易系基于集团内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营效率,交易价格按成本确定;华依软件根据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以及未来研发方向定向向各公司销售软件产品,软件销售价格考虑软件本身版本、技术含量、研发投入占比等因素,确定测试设备收入中软件收入占比不超过 10%,销售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享受税收优惠规避纳税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高税率主体向低税率主体的销售,主要为子公司间委派人员及华依混动、华依检测接受华依科技业务分包。子公司间委派人员系基于集团内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营效率,交易价格按成本确定且高税率主体交易当期亏损;华依混动、华依检测与华依科技业务分包价格,综合考虑华依科技业务承接成本、客户维系沟通支出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且该类业务多为子公司进入市场初期产生,随着子公司逐步进入客户的供应商名录,其规模逐步减小。因此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享受税收优惠规避纳税的情形。 同时,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涉税合规证明,公司母子公司报告期内遵守国家及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适用的税种、税率申报和缴纳税金,不存在重大税务违法违规行为。故公司不存在利用合并范围内相关主体的税收优惠规避税收缴纳的情形,不存在税务风险。 Part 3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管理人员,了解母子公司是否存在购销或者生产环节上下游的关系以及内部交易的定价原则。 2、复核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清单,了解关联交易的原因、背景及频率。 Part 4 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上述内部交易系出于业务实际需求而发生,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内部交易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税务风险。 声明: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只提供分享和交流,不做商业用途。如您对版权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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