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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东润:传叙文学与史传之别

 竹山一枝秀pfxh 2023-11-15 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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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东润先生(1896年12月4日—1988年2月10日),江苏泰兴人。当代著名传记文学家、文艺批评家、文学史家、教育家和书法家。

本文转自“山水澄明”公众号,原载《星期评论》第三十一期,1941年7月。旨在知识分享,如涉版权问题,联系小编删除。


古代史家和传叙家的分野,常常不清。希腊罗马时代如此,中国古代也是如此。我们认为古代史家就是传叙家,所以常说“史传”。假如我们因此便认司马迁、班固的著作就是传叙的标准,那是一种混淆的观念,现在必须分别看清。

有人说二十四史不是史,只是历代帝王的家传和英雄的记载。这个当然也有一部分的理由,尤其是我们看到《史记》百三十卷,本纪、世家、列传,占去了百十二卷;《汉书》百卷,本纪、列传,占去了八十二卷;《三国志》六十五卷,可算除了列传以外,什么都没有。现代史学家认为在二十四史里面,不易看到时代潮流,社会情形;甚至关于典章文物,法令制度,所载的也不完备。他们的不满,正是很可理解的事。

假如说二十四史是帝王的家传,英雄的记载,那么二十四史便是二十四部传叙文学的总集了。从传叙文学的立场看,这是不能承认的,尤其关于帝王的方面,更无从认为传叙。史家常把本纪作为全书的纲领,多半像《春秋》的经文一样。如在《秦始皇本纪》里,我们看到“二年麃公将卒攻卷”,“四年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一类的文字;在这文字后面,我们并看不到秦始皇。所以本纪常是一张大事年表,不是传叙;而帝王的生平,也只剩了一些大纲和年表,而不是血肉之躯。他没有憎,没有爱,没有思想和感情,而只有若干的表格。所以假如说二十四史是帝王的家传,这实在是一种无意的,然而刻骨的讥讽。传叙家当然不应该这样说。

这个自然也有例外。《史记·项羽本纪》便是一篇好文章,那里显出了项羽的才气过人,咤叱慷慨。但是古代的史学家认为不对。刘知几说:“如项王宣传而以本纪为名,非唯羽之僭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皆传言,求谓之纪不可得也” 。又说:“项纪则上下同载,君臣交杂,纪名传体,所以成嗤。”刘知几的是非,姑置不谈,我们借此很可看到前人对于本纪的看法。其实,像《项羽本纪》这一类的文字,本来很少。司马迁以后的史家,完全把本纪写成年表的公式,所以帝王是没有传叙的。

那么英雄的记载便是传叙吗?《史》《汉》的列传,《三国志》的全部,都是传叙文学吗?这又不然。近代的传叙应当是真相的探求,而不仅是英雄的记载。在史家的叙述里,常常认定这是圣贤,那是名臣,或则这是佞邪,那是篡盗,于是就在文字上从某一方面发挥。其结果,我们所看到的往往不是本人的真相,而是某种成见的疏证。不幸而史家的见地,不很健全,于是文字的叙述,或便成为对于古人的诬蔑。刘知几曾举《后汉书·刘玄传》为例,认为“曲笔阿时,独成光武之美,谀言媚主,用雪伯升之怨” 。这样的例证,原是屡见不一的。

史家把传主的生平看错了,自然会写成全不中肯的文章;即使看对了一部分,也常会把传主的一生看成表格,于是一切的叙述,只成为填表,而不是作传。那么,现代的传叙家和史家有什么分别呢?

史家的叙述和传叙家的叙述,有一个根本的差别,就是史家以事为中心,而传叙家以人为中心。在一部史书里,往往先有成见,认定几件大事是一代政绩的骨干,和这几件大事有关的人,当然收进列传,但是传中所载,仅仅把他对于这几件大事的关系写出,其余则都不妨付之阙如。传叙家不应当是这样的,他应把传主的人性完全写出。凡是和人性发展有关的,都是传叙家的材料。最显然地,和人性发展有关的事态,不一定是历史上的大事,所以传叙家所用的材料,和史家所用的材料不同,而两家所得的结果,也必然地不会一致。因此,要把史家的列传认为传叙的标准,当然是一种错误。不过初期的史家如司马迁、班固等的作品,也常常能注意到传主的人性:例如《史记·项羽本纪》写项羽悲歌忼慨,泣数行下;《万石君传》写石庆执策数马;《汉书·陈万年传》写万年教子陈咸以谄,咸倚屏风而睡;《萧育传》写育手案佩刀,自称杜陵男子之类。这些确是传叙文学的名笔,但在史传中究是罕见的例外。

史传与传叙文学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就是所谓“互见”。在史家的著作里,一部书常常包括若干人的事迹,这若干人的事迹,必然有若干共同的项目。要把每个人的事迹,都在本传里叙述,必然会有若干的重复或雷同,而这一部书也空费许多可省的篇幅。所以史家常把这些共同的事迹,仅在主角的本传里记下,连带写着与此有关的诸人,那么,在其他诸人的本传里,就可以节省笔墨,只说见某某传——甚或连这一句都可以省去了。这便是所谓“互见”,其主要目的是在避免重复。传叙的目标是个人,所以在每个人的传叙里,应当把他的事迹完全写进,无论这是他单独的事迹,或是与其他诸人共同的事迹。在他与诸人共同的事迹里,他是一个主角,或许仅是一个不甚重要的配角,优良的传叙家必然认定他的主从的关系,而给他相称的叙述,这是另一问题。但无论如何,凡是和传主的人性发展有关的事迹,传叙家便不应把这件事迹忽略或放弃。

传叙是以记载个人事迹为本位的,但是也有时一部总传里面,包含着若干的别传,例如中国的《陈留耆旧传》和英国的《维多利亚王朝名人传》。但是应当记清总传只是若干传叙的合刻,这里还是以人为本位,而与史书以事为本位的不同。所以《史记》虽是百三十篇,而只是一部书;《维多利亚王朝名人传》仅有四篇,而不妨认为四部书,至少也应当认为四篇单独著作的合刻(关于这点,也许还需要一些不很重要的讨论,现在省去)。在史传里,互见之例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在单独的传叙里,根本就谈不到;即是在总传里,互见之例也没有必要。

史传互见之例的主要目的是在避免重复,但是同一件事,应当在本传里叙述与否,这自然是史家的权衡了。这一种权衡,不一定是读者能够同意的事。例如《史记·管晏列传》,在管仲传里我们只看到(一)管鲍之交和(二)管仲的主张两节;在晏婴传里,我们也只看到(一)晏子事齐三世,显名于诸侯,(二)晏子交越石父和(三)晏子荐其御为大夫三节。我们对于管仲的事业,晏子的大节,都看不到。甚至于连二人的殁年也无从知道。假如我们要就《管晏列传》探求管、晏的为人,那是必然地会失望。但是只要看到《齐世家》,就明白了。

为什么《史记》把管、晏的大事都放到《齐世家》去,而在列传里只剩下了二三件不关重要的节目,这是一件不易明白的事。我们猜想:司马迁认为世家比列传重要,所以把大事放在世家,小事留在列传;或许以为管、晏的大事都与国家有关,所以放在世家——就是他们的存殁,亦与大局有关,所以殁年的记载,宁可放在世家。大致第二说比较更近情些。无论如何,司马迁不把列传看成若干整个的单位,这是显而易见的事。读《史记》的时候,必须认识互见之例,而后始能看清传主的本事。

互见之例,在司马迁手里,又发生了褒贬的作用,这就是所谓彰善瘅恶。本来史家对于褒贬,可以运用隐恶扬善之例,但是遇到善人之恶无可讳言,恶人之善不容不说的时候,于是也用互见之例。在善人的本传里只看到善,恶人本传里也只看到恶,而把善人之恶,和恶人之善放到另外一篇去。只要你肯读全书,你自然会看到史家的定论;倘使你专读本传,你所看到的只是史家的偏见。在《史记》里面,这样的例证特多,尤其因为司马迁的成见,早为一般读者所共认,我们可以断定这是史家故意的写法,而不是偶然的疏忽。

《史记·信陵君列传》是一篇有名的著作,我们看到司马迁对于信陵君是怎样的崇拜。传末说:“秦闻公子死,使蒙骜攻魏,拔二十城,初置东郡,其后秦稍蚕食魏,十八岁而虏魏王,灭大梁。”这便隐隐地逗出信陵君的生死,影响到魏国的存亡,当然是一种偏见,所以《魏世家》赞又说:“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余以为不然”。这里又说魏国之亡,与不用信陵君无关。这是史论的互见。

信陵君最大的事业,便是将兵救赵之役。本传说:“得选兵八万人,进兵击秦军,秦军解去,遂救邯郸存赵。”这一次的大功,好像完全落在信陵君身上。其实,事情决没有这样的简单。邯郸之围是长平之役的后果。长平之役,赵人用赵括为大将,赵括也是当时的将才,决不如后代史论家所说的庸妄,不幸遇到一个更能干的白起,于是大军为秦人截断为二,这是战略上的大失败。其后赵括被杀,赵卒四十万降秦,为秦人所坑。赵军的善战,向来在魏军之上,人数远过于魏军,再加上为祖国与生存而战,更非魏军之劳师救人可比。假如赵括数十万之众,不能击秦,而信陵君八万之众,居然一战破秦,救邯郸存赵,这不但是白起战略的失败,而且战事胜负的因素都属无效,成为历史上少有的奇迹。

然而邯郸解围毕竟是历史的事实。这是怎样的呢?除了《信陵君传》以外,我们再读《赵世家》《楚世家》《平原君传》《春申君传》《白起传》《虞卿传》《鲁仲连传》:从这许多记载里面,我们看到邯郸解围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当时运用了一切外交上的策略,连带在秦国还有些幕后的策动。其时救赵的军队,除楚、魏两国见于明文外,尚有已经出动之齐,正在准备之燕。四国之外,还有与赵自上党、长平以来屡同患难的韩。所以在外交形势上,成立了六国抗秦的战线。固然楚在屡败之后,而且齐、魏、燕的援助也不十分积极,但是赵人还有支撑的勇气,而春申君的毅然北伐,不能不算是有力的威胁。再加以赵孝成王、平原君一面抵抗一面迁就的方案,所以邯郸毕竟是解围了。秦所以不能一举灭赵之故,论大局则为六国还没有完全削弱;论形势则为韩、魏尚在,秦人有后顾之忧;论个人的功绩,则平原君的忧国如家,奔走匡救,其功第一,而春申君、信陵君次之。

但是《信陵君传》却把救邯郸存赵的大功,完全放在传主身上,这不能不算司马迁的偏见;假如我们不把其他的记载看清,那便完全错误了。

其次,关于信陵君个性的描写,在本传看到的只是“公子为人仁而下士”,传中所载的许多故事,确切证实了这样的个性。所以从文章论,《信陵君传》是一篇完整的篇幅。这是信陵君的一个方面。但是他还有些阴影的方面,也见于《史记》。《范雎传》言魏齐出奔,往见赵相虞卿,卿与齐复至大梁,欲见信陵君,信陵君不见,魏齐怒而自刭。这不能不算是信陵君的惭德,尤其是我们知道魏齐也是魏之公子,曾为魏相,所以他和信陵君,大抵是兄弟叔侄之辈,而且也是常常见面的。虞卿可以放弃一切,陪着朋友亡命,而同宗的信陵君,偏偏拒而不见,无怪要引起侯嬴的讥刺了。同传里还看到秦昭王把平原君骗到秦国,软禁起来,向他追问魏齐,平原君只是说:“夫魏齐者,胜之友也,在固不出也,今又不在臣所”。倘使把信陵君的迟疑和平原君的勇决比较一下,我们更可明白《信陵君传》对于信陵君的褒不是全褒,而《平原君传》实对于平原君的贬也不是全贬。这便是史传互见之例的运用。

对于武帝时的人物,司马迁最不满意的要算是田蚡了。在《魏其武安侯传》里面,我们看到田蚡未贵以前对于窦婴的殷勤,及其既贵以后的暴横;我们看到他的骄妄,看到他挑逗李广、程不识的阴险,以及最后致窦婴、灌夫于死的毒辣。这一篇也是很完整的篇幅,但是我们读过全书以后,便会知道在《东越列传》和《河渠书》里,记着田蚡当国的时候,确实有许多老成谋国之论。可见《武安侯传》对于田蚡之贬,不是全贬。司马相如是司马迁最推崇的人物了,一篇《司马相如传》写得那样的光彩(传赞引扬雄语,显系窜改,姑不论),但是《平准书》直说“唐蒙、司马相如开路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焉”。可见《司马相如传》对于相如之褒,也不是全褒。我们读完全书,才能知道司马迁对于每一传主的估价。

用互见之例以示褒贬外,其他的作用便是明忌讳。本来直笔的结果,往往以致杀身之祸。《史记·匈奴列传》赞:“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便是一个减轻责任的方法。《史记》仿《春秋》而作,所以关于武帝一代的事实,常有微辞,隐隐约约地在这许多篇幅之后,透露汉武帝的影子。这个还不能算互见之例。

假如武帝时代是《史记》的定、哀之际,那么,五帝三王时代便是《史记》的隐、桓之间。在这两个时代的当中,楚汉之间的时代正和春秋中段的时代一样,既然不能应用“隐、桓之间则章”的原则,却也不必过分着重微辞,这个时代,最适宜运用互见之例。

楚汉之间的时代,正是刘邦、项羽争天下的时代。司马迁的同情,似乎完全寄托在项羽身上,但是他的地位,却不容不称赞刘邦。这是一种心理上的矛盾。因此,他对于二人的写法,常常发生异样的色彩。大致从正面写的,刘邦是一个长者,而项羽是一个暴君;从侧面写的,却恰恰相反。所以读者如果只读《项羽本纪》《高祖本纪》,决然得不到二人的真相,只有读到其他的篇幅,才能认识司马迁的写法。

《高祖本纪》记“项羽为人僄悍猾贼”,这是正面。但是《陈丞相世家》记陈平言“项王为人恭敬爱人”,《淮阴侯列传》记韩信言“项王见人恭敬慈爱”;就是《高祖本纪》也还留着王陵“项王仁而爱人”的一句。在这三人之中,陈平、韩信都是弃楚归汉的人,王陵之母在楚死于非命,他们对于项羽,当然不会有过分的好评,所以他们的话,都相当地可信。刘邦攻击项羽最大的口实,便是放杀义帝一件事。《项羽本纪》指明阴令衡山临江王击杀义帝,这个当然是正面文章。《黥布列传》却说项羽阴令九江王布击之。这样一来,凶手便从衡山王、临江王移到九江王布了。但是同传又称随何说黥布:“夫楚兵虽强张,天下负之以不义之名,以其负盟约而灭义帝”。假如黥布确有其事,随何断无在游说之际,揭其阴私之理。所以义帝被杀,虽是事实,而主谋行凶之人,并未成为定案。《项羽本纪》和《黥布列传》的矛盾,正见当时游移不定的情态。“阴令”二字似更有些“莫须有”的气息。就事理言,义帝的被杀,多半和李自成的被杀同样是势穷众溃的结果;就嫌疑言,刘邦主使的嫌疑更大,因为被认为正犯的衡山王吴芮、九江王黥布,其后都被刘邦重用。

《高祖本纪》说刘邦仁而爱人,这也是正面。但在其他的篇幅里,常有相反记载。《张丞相列传》记周昌对刘邦说:“陛下即桀纣之主也”。《佞倖列传》直言:“高祖至暴伉也”。其他见于《张耳传》《魏豹传》《淮阴侯传》《郦生传》者不一而足。从许多记载里,我们看出刘邦是怎样地暴而无礼,恰恰和“仁而爱人”一句对照。高祖十二年,萧何请上林中空地,令民得入田,刘邦大怒,下廷尉,其后对萧何说:“相国休矣,相国为民请苑,吾不许,我不过为桀纣主,而相国为贤相,吾故系相国,欲令百姓闻吾过”,见《萧相国世家》。这是一段惫赖的话,但“桀纣主”三字,从刘邦口中逗出,正是“自卑情综”的作用。

史传中有了互见之例,不但可以避免重复,而且可以示褒贬,明忌讳。但是必待研讨全书而后,才能看到事实的真相;倘使仅读本传,那么不但不能得到真相,甚至所得的印象只是朦胧而不确切。这也是运用互见之例的结果。在传叙文学里,无论在专传或传叙总集里,情形便不同了。所以要认史传和一般传叙文学有密切的关系则可,倘使认为史传就是传叙文学,或是传叙文学的标准,那么不但格局上不能一致,而且在性质上也是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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