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画江湖之配侦公司和处置公司那点事

 汤康康律师 2023-11-23 发布于安徽

图片

近半年来,总会有人私信我,想让我介绍虚拟数字货币处置业务,有的人甚至会说“刘律师你做过公安,又代理过这么多币圈案件,肯定有不少这样的业务吧。”殊不知,现在的处置公司比项目方都多,就好像币圈生态一样,镰刀比韭菜都多,世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容易赚钱的买卖呀,很多人看着这个行当赚钱,一脑门子就扎进去了,除了开公司找技术,然后就是到处寻摸哪里有需要处置的虚拟数字货币,要么就是不知道是第几手的消息,号称有几百亿的币要处置,到处找有能力处置的公司,找来找去最后都找到了律师的头上,可以想见这事哪还能做的成?
我是辩护律师,是替嫌疑人、被告人争取权益的,因此从我内心来讲就对配侦和处置这个行当充满了排斥,不稀得也不擅长赚这份钱,我也不觉得天下有免费的午餐。闲来无事,给大家聊聊这里面的道道儿,权当消遣。
食物链的顶层——案源
要想处置虚拟货币,总得先有币,要想有币,总得先有案子,因此在这条食物链中,谁掌握了案源,谁就占得先机。这里所说的案源不是知道谁谁谁在哪弄了个啥啥啥项目这么简单,技术公司会雇佣大量的员工潜伏在各类币圈微信群、电报群和项目方推特中,通过人力情报的方式大量收集交易所、项目方、盘子、网赌的相关信息,然后从中筛选认为有进一步工作的对象,再然后是做技术渗透,拿后台数据,落地犯罪嫌疑人,掌握资金地址。插句话,做这部分工作,本身就是一种刑事犯罪。这部分工作做完了,一个初步的有价值的案源就形成了,有的技术公司通过漏洞黑进对手的服务器后,为了这个案件不被其他同行发现或渗透,甚至要给服务器堵漏洞打补丁,保证除了自己以外别人进不来,是不是还挺滑稽的?
一个成熟的案源,基本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项目方人在国内,能够落地抓人,二是项目方有较多的资金沉淀,这样打完了案件才能分到钱,三是项目方涉嫌的罪名得是非法经营、开设赌场、组织、领导传销这种涉案资金罚没的案件,像电诈这类即便抓了人钱得返还被害人的案件技术公司是不感兴趣的,四是公安机关具备远勘的条件,网络犯罪案件完成远勘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了。当然,在确定办案机关后,技术公司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寻求授权对目标的渗透的合法性,可以理解为技术公司为自保所做的程序性努力,当然这种程序合法性本身就禁不起推敲。
为什么说有案源的才是食物链的顶端?因为案源很值钱。有价值的案源能够卖到50万至100万,有的技术公司实力不行怎么办,那就去市面上买案源,有的公司技术实力很牛逼,但别的方面不行,只能靠卖案源为生。有了案源之后,首要的就是寻找能够打击犯罪的司法机关,有的技术公司实力雄厚,在全国多地都有所谓的商务团队,干的就是这个活,有的公司是通过和相关人员或相关公司合作的方式,类似于日常经营的中介或总分包,总之,有机关愿意受理案件,能够签订配侦协议,这事基本上就成了。办案缺经费?没问题,公司来。办案缺设备?没问题,公司来。公司会有人24小时在专案点驻扎,解决一切技术上的问题,这也就是所谓“配侦”一词的由来。
配侦与处置——没有容易的事儿
在早期,配侦和处置是一条龙服务,技术公司又能给案件提供配侦支撑,又能找otc团队来处置虚拟数字货币,配侦的费用是非常少的,刚也说了,甚至会有公司垫钱去做,因为处置的利润足够大。正是因为利润够大,近年来一些比较大的公司也逐渐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所以比较有规模的公司只做配侦业务,将处置业务分包给大大小小的数个乃至数十个处置团队去做。
你看,这也就是为什么开头时候我提到,很多公司到处找能处置的币,往往这些努力都是白费了,那是因为在处置之前,大量的工作都是有配侦公司去做的,而前面的工作又没有利润,作为配侦公司怎能让其他外来公司轻易就把果子摘走呢?所以一个小小的律师,还是辩护律师,站在嫌疑人被告人一头的,又怎么可能掌握这样的资源呢?说起来我还真遇到这么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同行,我在某地代理案件时了解到,有辩护律师和司法机关提交当事人无罪的法律意见,聊着聊着就问如果判了有罪需要处置币我可以介绍处置公司来做巴拉巴拉,脑洞确实够大,也确实让办案人员瞧不起,不然我也不会知道。
所以说,处置这碗饭,不是那么好端的,没有一定的关系根本插不进去,当然了,特别是一些大公司,基于风险考虑处置都是外包的,既然外包那肯定就要找很多的处置公司,当然找谁不找谁,门道那就多了,所有的种种在任何传统行业当中也都看得见。
利润从何而来——拧巴
早期的虚拟货币处置是比较“粗犷”的,主要有以下这么几种方式:有的是让嫌疑人自愿直接委托处置公司处置自己的虚拟数字货币,然后将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还有的是让嫌疑人本人操作处置的,还听说过让嫌疑人家属到场来卖币的。一般情况而言,嫌疑人与处置公司签订协议,处置公司会以手续费、无偿损失等等理由,约定15%至20%不等的“处置费用”(当然还有更夸张的数字,纯属个例),也就是说司法机关将扣押嫌疑人的价值100块钱的币打给处置公司,处置公司将85块钱打给专案账户,最后经法院判决后将该笔85块钱上缴国库。在这种模式下,司法机关是完全没有参与其中的,但毕竟是100块,最终国家只收了85块,其中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也饱受争议。
94公告只是禁止机构从事法币交易,但未禁止个人法币交易,因此催生了otc模式,但近年来币圈流入的黑钱太多了,大量的otc模式因为涉及黑钱被追究掩隐、帮信等刑事责任,特别是924通知的出台,在“禁止法币交易”的前面取消了主语,从字面意思来讲,任何机构和个人做法币交易都不合规,敢直接做otc的团队越来越少,这种模式就有点玩不下去了。
稍早前,曾有一线司法实务人员提出,可以到境外交易变现,选择允许虚拟货币经营的国家、地区;然后在持牌交易所注册用户身份,获取境外商业银行专用账户,境外交易的变现款返回境内依法必须结汇。因此,目前比较主流的处置方式是由嫌疑人委托公司到境外处置变现,处置当日多部门参与,按照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表汇买价进行结算,相当于公司从境外买汇。有没有结汇手续,是现阶段判断处置合规性的最直接方法,还可以借此分析境内收购商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嫌疑。但按照现在的监管政策,境内没有持牌的收购商或代理商,也不可能有,而在境外交易虚拟数字货币,因为缺乏真实交易,也不可能正常结汇回国,也没有结汇手续,所以看上去合规,本质上还是一回事,实践当中,涉案的币究竟是不是在国内对敲的,谁也不知道,赶上U对美金负溢价较大的时候,应该就能看出些端倪了。
这种模式下,就不可能出现处置过程中收受所谓的手续费的情况,100块钱的币,就要处置出100块钱,这个过程中不允许公司赚嫌疑人的钱,因此作为公司来讲,要想赚取利润,就不能仅仅是和司法机关签订合同,还要和政府机关签订合同,收支两条线,公司的佣金只能通过财政来支出。
处置罗生门——这碗饭有多难吃
记得很早之前有个人联系我,号称在某地有大几百个(当然不是万)的单子由他独家代理,各类的红头文件给我看了一大堆,眼瞅着他发朋友圈在当地住了小半年,天天希尔顿也不便宜,后来就没了消息,再后来听说抓了一帮诈骗犯,骗了不少钱,打那儿之后这个人也没再和我联系过。
这种情况在最近就更多了,都是动辄上百,少则几十,有的时候出于对行业了解的需要,我也会多聊几句,越聊越外行,啥也不懂,嘛也不是,一聊细节就卡壳,只知道张口领导闭口关系,像这种的基本上是几手之外的消息了,都想中间拼个缝的,更有甚者想做处置又没钱,假装发包方骗验资证明的,有钱的有几个傻的啊。
做处置的,要想明白几个问题:这么赚钱的买卖,为啥那些上岸的大公司都不做了?白白让你赚这份钱?真的是人家没能力或关系不够硬?他们在害怕什么?处置公司为了合规,需要嫌疑人先向司法机关写申请,然后再由嫌疑人自愿委托公司处置,最后还要司法机关授权公司处置,即便这些都有了,就真的能合规吗?处置公司被其他地区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有过很多起了,这还是近期处置的比较“合规”的团队,至于更早时期那帮otc,我相信会有更多,司法机关的授权并不是免死金牌,在当下,一事不二罚都有被突破的案例,更何况是一纸授权。包括所谓的境外处置,无论如何,代理机构在境内,部分行为发生在国内。
世上没有永远的镰刀。在币圈生态当中,项目方割韭菜,做市商割项目方,交易所割一切,直到配侦和处置公司的出现,我认为这是阶段性的产物,并不一定具有可持续性。
所以,但行好事,切莫割人。(画江湖,纯虚构,若雷同,纯巧合)

作者简介

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