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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十八项核心制度(2023医院修订版)

 律师戈哥 2023-11-23 发布于河南

十八项核心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目  的

为明确临床各级医师的职责,以保证对患者进行更精准、及时的诊断与治疗,使患者得到最佳的诊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  围

适用范围:临床各科室。

三、定  义

三级医师查房: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

四、权  责

责任科室:医务部。

五、具体内容

1.  住院医师查房

1.1  住院医师每日上午跟随上级医师一起查房,在查房前先巡视病房,掌握病情变化,随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下班前应再次查房。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

1.2  住院医师通过查房熟悉所管辖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结果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并经常将病情变化和遇到的疑难问题向上级医师汇报。

1.3  查房内容:

    1.3.1  应仔细询问患者症状及其变化、以及对治疗的反应,认真进行体格检查,掌握患者体征变化,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应常规询问患者的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1.3.2  通过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护理等方面的建议和需求,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护士长反馈。

1.4  陪同上级医师查房时应详细记录。可书写好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及时请上级医生本人审阅签名。

2.  主治医师查房

2.1   主治医师对本组患者宜每天查房一次,每周至少查房3次。对新入院患者及时查看和检查医嘱。

2.2  主治医师应对自己管辖的患者全面了解,掌握患者的病情及其变化,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疗操作和病历书写。

2.3  查房内容

    2.3.1  检查患者、询问病史、完善补充各项必要检查,指导下级医师做出诊断,鉴别诊断,制定诊疗计划。

    2.3.2  急、危、重、疑难、术前和术后患者及时查房,随时巡视,指导下级医师对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及特殊检查。

    2.3.3  掌握本组患者的病情及其变化,遇到疑难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2.3.4  审阅修改下级医师病历,补充体格检查及各项必要的辅助检查,分析病情、辩证治疗,指导用药。

    2.3.5  通过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护理、设施病房环境及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护士长反馈。

    2.3.6  陪同会诊专家巡视患者,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会诊情况。

    2.3.7  向患者/家属做好各种解释、说明,尤其要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健康教育,并有相应记录。

    2.3.8  对需要取得患者和家属知情同意的诊断、治疗措施,应配合上级医师做好解释工作,并负责完成患者/家属的各种签字手续。

    2.3.9  陪同上级医师查房,简要汇报病史、诊疗情况。

2.4  主治医师应对查房记录进行检查或修改,修改后签字;或主治医师自己书写并签字。

3.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

3.1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在患者入院2日内须首次查房,之后,每周至少查房2次;病危、重、疑难、术前和术后患者随时查房。

3.2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医师对自己所管辖的患者全面负责,掌握患者的病情及其变化,关注下级医师进行的诊疗操作及病历书写。

3.3  查房内容:

    3.3.1  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并提出修改意见。

    3.3.2  对重大手术要审查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情况,并报科主任及医务部审批。

    3.3.3  对疑难重症患者或不能做出明确诊断的病例,提出进一步诊治的思路和方法。

    3.3.4  对可能病因、发病机理、病情发展趋势、预后等进行评估分析。

    3.3.5  必要时对患者做进一步的体格检查及病史询问。

    3.3.6  对下级医生的治疗原则、治疗方法、用药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决定医疗方案。

    3.3.7  解决下级医师提出的诊疗疑问。

    3.3.8  对疑难病例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参考文献。

    3.3.9  对疑难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建议是否请本院或外院专家会诊。

3.4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应对查房记录进行检查或修改,修改后签字。

4.  三级医师查房注意事项:

4.1  各级医师应认真职责,执行查房制度。疑难病例查房前,各级医师应认真进行准备,查阅文献和参考资料,并养成经常阅读中外文核心期刊的习惯,在病区形成一种讲学习、讲科学、钻业务的良好氛围。

4.2  在查房过程中,应注意仪表,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与患者加强沟通,保持庄重、严肃的气氛,严禁闲谈、嬉笑,勿在病室内高声谈论病情,以免将患者隐私暴露给同病室患者及其家属。

4.3  在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过程中的不同观点到医办室进行讨论。对患者病情解释、诊断、处理原则、处理时机、预后及出现的并发症等解释工作,医疗小组成员应保持一致,以免患者和家属误解。

4.4  对特殊情况下不宜直接告知患者的病情时(癌症晚期、预后不良的严重疾病等),注意在患者面前保密,或在患者心理状态允许情况下计划有步骤地告知患者。

4.5  无下一级医师的医疗小组,其职责由上一级医师替代。

六、附  件

《河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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