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声明 近期,部分法律服务咨询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冒充律师、向律师低价转介案件,以“法务经纪人”“律师经纪人”等手段开展业务,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便于公众正确选聘律师,引导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声明如下: 一、巴彦淖尔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均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我市执业律师均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并加盖“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公章,内附律师照片、执业机构、执业证号、年检信息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息均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二、法律服务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不是律师事务所,其经营范围具有严格限制。社会人员以“律师名义”、“法务经纪人”、“律师经纪人”名义承揽法律业务,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请社会公众正确识别,确保财产安全,避免上当受骗。 三、聘请律师时,应由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并开具票据。律师为承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都是违规行为。 四、法律服务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关乎巴彦淖尔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律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各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着眼未来,志存高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抵制法律服务市场乱象,切勿参与“法务经纪人”“律师经纪人”等相关机构的运行,共同营造律师行业的一片蓝天。 五、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仅规范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注册并在我市执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如当事人与法律服务咨询公司、法务经纪人及社会人员发生法律服务纠纷,请依法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避免利益受损。 反馈电话:0478-7901309 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2023年度巴彦淖尔市律师事务所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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