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技术交流 | 工贸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如何编写安全设施目录

 安全评价部 2023-12-01 发布于广东

近期,部分粉丝在安全评价部公众号聊天窗口留言:工贸企业安全评价报告评审时,专家要求在报告中列明安全设施目录,如何列安全设施目录?

安评刘工借此文予以答复,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安全设施的定义

首先需明确安全设施的定义,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因此,安全设施不局限于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还包括其他技术措施。

二、获取安全设施目录的方法

在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技术人员应以项目的初步设计中的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为准,列出安全设施并进行符合性评价。

在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应以前期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为准,若因法规标准更新需要补充安全设施,也应一并列入。

三、前期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特殊情况

部分工贸企业前期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也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在此条件下编写安全评价报告时,技术人员可参考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要求列出安全设施目录。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纺织、卷烟、造纸、白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水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1〕206号),安全评价人员可参照上述文件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列出安全设施目录。

除此之外,各地方也有相关文件要求,如河北省地方标准《工贸行业非高危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告编制导则》(DB13/T5603-2022),辽宁省规范性文件《辽宁省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指南》(辽安监管四〔2011〕44号)。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