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和“十”一 十 一横是“一”。一竖是“十”。竖是十进制。 02 “二”、“上”、“下”二 上 下 两横是“二”,两横基本等长。上横短的是“上”,下横短的是“下”,短横指事,表示位置所在。 03 “人”和“匕”人 ▲“人”,像侧立的人形。 匕 匕 ▲“匕”,像侧卧的人形。 与“人”相比,下体(下肢)向前弯曲。也有见小臂再向上弯曲的。通常解释为女性。与之相关的字有“妣”、“牝”、“鸨”等。 04 “口”和“□(丁)”口 ▲“口”,像一个张开的嘴巴,左右两边有上翘的嘴角。组合到其他字中可以表示吃饭、说话、器皿、居所、开阔地,或者其他与“口儿”有关的东西。 □(丁) ▲“□(丁)”,学者多以为是钉子的象形,像钉帽的形状。“丁”是十天干之一,“甲乙丙丁”的“丁”,也可代表一个平面,或者疆域、范围,或者其他圆形、方形的事物。 二者的详细区别,参见前期文章《甲骨文中“口”和“□(丁)”的区别》。 05 “幺”(yāo )和“午”玄 ▲古“幺”、“玄”同字。像一束细丝。上部多不出头。 午 ▲“午”,“杵”的本字,象形。与“幺”相比,上部多出头,表示杵柄。 扩展:与“幺”相关的字,如“丝”、“幼”、“幽”等。 丝 ▲“丝”,像两束细丝。 幼 ▲“幼”,古耕地在前面拉耒(lěi)者多为幼者,后扶耒者须年长有力者,“幼”字形像以绳系于耒上之形。参见邹晓丽《基础汉字形义释源》。 幽 ▲“幽”,从“火”,从“幺幺”,表示火光很微小。《金文大字典》以为“幽”字本义指微火,并谓“今杭县人犹谓火微为幽”。参见《字源》。 06 “子”、“巳”、“己”图1 子 ▲“子”。幼儿形状,大头,两个胳膊在舞动。 图2:子 ▲“子”。中间的□形部分是头,上面的三竖是头发,下面的部分是两条腿和脚。与上面的字形在构字理据上相似,突出小孩子大头、好动的特征。 图3:子 ▲“子”。在图2的的基础上作了简化。 图4:子 ▲“子”。在图3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中间的□形部位是头,上面的三竖是头发,下面的两竖是两条腿。 图5 (图片来源:以观书法) 叶玉森、容庚以为十二辰(地支)的“子”是子戴头发之形(图2、图3、图4),而“子某”的“子”和十二辰的“巳”为“子”(图1),是小儿在襁褓之形。参见邹晓丽《基础汉字形义释源》。甲骨文拓片(图5)中的“巳”即写作“子”形。 姬长明老师认为,图1的“子”和图2、3、4的“子”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其构字理据是一样的,都是突出小孩子大头、好动的特征,应该是可以通用的。 巳 ▲“巳”,像胎儿形,大头,四肢未长全。 己 ▲“己”。郭沫若:象隿射之缴。叶玉森:象纶索之形。黄约斋:象人跪跽时身体之三折。 另外,甲骨文中无“已”字。 07 “见”和“视”见 ▲“见”。上“目”,下跪人。 视 ▲“视”。上“目”,下立人。 二者的详细区别,参见前期文章《“见”字和“视”字的区别》。 08 “六”和“宀”(mián)六 ▲“六”,是“庐”的本字,表示低矮的房屋。下面的支撑部分一般写作撇和捺,微微弯曲。 宀 ▲“宀”,像房屋的侧面。下面的支撑部分一般写作两竖。 09 “攴”(pū)、“尹”、“父”教 ▲“教”。左上是“爻”,代表算筹;左下是“子”;右边是“攴”(pū),即手持棍棒敲打。表示手持杖督促小孩子学习。 注意:此“攴”(pū)表示手持杖(棍、棒子),它的特点是手抓在棍棒的下端。 驱(图片来源:姬长明《甲骨文书法字典》) ▲“驱”。左边是一个小动物;右边是“攴”(pū),像人手持鞭子驱赶。 注意:此“攴”(pū)表示手持鞭子,手持的是柄,柄上的是鞭子。它的特点是手抓在柄的下端,鞭子之于柄,前面要长。 尹 图6 聿 ▲“尹”,手持物形,所持之物多是笔,持笔即为“聿”(yù 图6)。它们的特点是手持的位置在物体的上端。 父 ▲“父”。姬长明以为“父”的本义是“斧”,手持短斧之形。它的特点是手持之物比较短。 也有人解释作手持杖以教子。 10 “木”和“尞”图7 木 图8 木 图9 木 ▲“木”。像树木形状。上面的两个分叉是树枝,下面的两个分叉是树根。 注意: ①图8的两个树枝不在同一位置长出,上下错落,是为了好看。但下面的树根一定要出在同一位置。 ②图9的写法不规范,看起来像是以三个直画交错写成,容易和“尞”字混淆。 尞 尞 尞 尞 ▲“尞”。是“燎”的本字。像几根柴火放在一块儿,本义是焚柴祭天。也有在字形下面再加“火”的。 作者:董志国 图片来源:汉典网、以观书法 说明:本文观点有很多都来自姬长明老师的抖音直播讲课,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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