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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媚玲 、朱映占 | 当代中国学者景颇/克钦研究的学术评述

 TLB519 2023-12-27 发布于云南

当代中国学者景颇/克钦研究的学术评述

张媚玲 朱映占[1]

原文载于《西南边疆民族研究》第23辑

摘要:景颇/克钦是一个跨境而居的民族,对其展开大规模真正意义上的研究始于现代民族国家形成之后。主要相关研究又集中于中国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成果之上。当前,一直处于紧张局势的缅北克钦区域,直接关系到相连跨境而居的境内景颇民族。学界对这一族跨三国族群的研究如何,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对此进行系统梳理和学术述评的成果却屈指乏陈。

关键词:当代;景颇/克钦;文献述评

景颇/克钦一族跨三国,自唐代历史文献记载延续至今,仍主要分布于今中国德宏州、缅甸克钦邦、印度阿萨姆邦相连地带,在当代其族称分别为景颇、克钦和新福。就其展开多方位研究,不仅关系现代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建设之需,也关乎其所涉边疆跨境民族国家安全、和谐发展之要。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随着国家民族调查和民族识别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形成了以《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为结晶的系列资料成果。但真正大规模利用这些资料对包括景颇族在内的各族展开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然而,对这一族群的相关研究进行学术评述的成果并不多见。单篇论文主要有胡阳全《近年国内景颇族研究综述》[2],该文从20世纪80年代梳理至发表前夕,未能观照其后的成果,且对于所综述成果的学术评述和总结略显薄弱;此外,《景颇族'目瑙纵歌’文化研究述评》[3]一文就“目瑙纵歌”的文化研究进行了单方面的梳理和评述;其余相关综述则分布于各学位论文或著作中,但几乎都未能较全面系统地呈现景颇/克钦现当代的研究状况。本文拟就20世纪80年代截至目前有关景颇/克钦历史文化研究的状况进行梳理和评述,以期得到较为周详的认识。

搜罗现当代文献,对其进行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国内景颇族范围,各学科、各领域的研究总体呈现出丰富多样化的趋势,但仍存在研究成果质量、分布不均等问题。从已有成果分布来看,主要体现在整体性研究的专著或编著、民族关系研究、社会组织形态研究、语言文字研究、文学艺术研究、婚丧及宗教文化研究等几大类别。现就主要相关成果按大致时间顺序进行梳理和评述。

一、以文化为主导的整体性研究

以系统、整体的角度对景颇/克钦进行研究的这部分成果,基本以文化研究为主导。其中,除少量成果涉足缅甸克钦族文化外,其余几乎皆立足于国内景颇族文化研究,印度新福族的研究则呈现空乏状态。此部分论著,大致又可分为文化系统综论、社会文化变迁和简史类。

(一)文化系统综论

周兴勃《景颇族文化》,该书体量虽小,约12万多字,却是学术界第一部全面论述景颇族历史文化的专著。书中提出了为何出现景颇族历史上族称由“寻传”变为“峨昌”(阿昌)的问题。但其回答存在前后矛盾,或结论不够明晰的问题:文中对“寻传”到“峨昌”(阿昌)称谓由自称到他称的记载解释,可以成立;但前后对于“阿昌”与“景颇”的关系论述不相一致,前述采取了之前学术界主流的同源异流说,后述简单解释为由于他称将二者相混所致[4],其回答显然难以自洽。这一问题的遗留,是否能引起我们对近现代“阿昌”与“景颇”的关系乃至将二者识别为不同民族的依据作更进一步的认识?

刘刚等《景颇族文化史》[5]一书将景颇族的历史及其基本状况作为之后章节的基本铺垫,将景颇族核心的传统政治制度——山官制度的发展、演变和终结、语言文字、原始思维与哲学思想、婚姻家庭及伦理道德、传统生活习俗与生产习俗、文学与艺术等文化分章进行论述。该书体例完整,且在第二章环境生态与聚落社会的社会生活文化结构部分有所突破,是整体研究景颇族文化方面质量较高的成果。

赵学先、岳坚主编《景颇族文化大观》[6]应该是立足于全面展示景颇族历史文化与现实社会发展样貌,故其学术性有所欠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对相关景颇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存在问题的辨析;二是相关文献资料的引征缺乏学术严谨和规范性。祁德川编著《中国景颇族》[7],侧重各领域文化的展示,历史部分较为简略,是一本反映景颇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普及性读物。

(二)社会文化变迁

王筑生教授以人类学的方法对景颇族文化展开研究。他于1997年出版的英文版著作《景颇——云南高原的克钦人》[8],结合其博士论文《变迁之路——中缅边境上的一个景颇族村寨》[9]所做的田野调查及研究,继续选取了德宏州盈江县景颇族村寨“大寨”作为田野点,探讨了景颇族在婚姻、家庭、宗教信仰、跨境交易及其原住民发展等诸多问题。其成果与利奇《缅甸高地的政治制度:克钦人社会结构的研究》中提出的“摇摆模式”形成了对话,加之以英文的形式面世,兼具理论和民族志的双重性,遂引起了西方学界继利奇研究之后对景颇族研究的再度关注。

杨慧芳博士论文《冲撞与演进:中国景颇社会百年探究》[10]选取了景颇族社会自清末民初近百年来所面临的剧烈变迁时段作为研究的节点,对“山官制度”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景颇山官并非奴隶主,而是参加劳动、自食其力、享有特权的部落酋长。”并对新时期景颇族社会面临的毒品与艾滋病的严峻挑战进行思考;另辟专章论述了景颇族传统婚姻体系在现代社会被冲击瓦解,并为跨民族、跨地区、跨国境的婚姻所取代的景颇族婚制变迁状况,继而对其进行了反思。这一研究时段的选取具有弥补和充实此段景颇族相关研究的不足。但需要指出的是,作者认为“论文对山官制度做了新的探讨”的结论,是否考虑了之前龚佩华等学者对于景颇族山官制度的发展极不平衡,应按时间、地域、条件等分别而论[11]的认识。因此,若一概而论所得结论恐有失公允。

陆云《景颇族社会文化变迁与现代发展研究》一书,纵向上梳理了景颇族社会文化变迁的历史轮廓;并对景颇族古代传统文化的形成及其基本特征、近代政治制度文化的三元性质及其影响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又将研究延伸进入现当代发展问题中,诸如境外毒品渗透对景颇族发展的冲击此类突出问题,提出了毒品危害是对于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现实发展问题具有典型意义的特点;最后,依据实证研究,提出“增强民族自身发展能力”、民族政策上要居于“他者关怀”等路径的思考。[12]该成果是迄今为止一部不可多得的、质量较高的系统性研究中国境内景颇族社会文化变迁及现实发展的著作。

(三)简史

2010年出版的《当代云南景颇族简史》“可以说是20世纪《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的继续”。[13]该书以当代景颇族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和文教卫事业的建设为主要内容,补充了对建国后60年云南景颇族社会历史的记载和反映。如与之前《景颇族简史》相比较,此书基本靠面上的社会政治、经济数据和材料作支撑,看到的多是地区的发展面貌,缺失了贴近景颇族本身文化特性和历史的书写;在族源历史方面所采纳的观点颇有争议。[14]

金黎燕《景颇族》[15],纲要式的呈现了景颇族的族源、迁徙路线、族称、历史文献记载、主要文化风貌及其社会发展的基本概况、历史文化名人等内容,是一本关于景颇族概况的普识性著作。该书虽然简略,但在采纳相关史实和学界的观点方面体现了审慎和严谨的态度。

必须指出,上述成果对于境外克钦、新福在内同属一族的族群均缺乏整体关照。

此外,钟智翔、尹湘玲《缅甸文化概论》[16]中对包括克钦族在内的8种缅甸主要民族的文化分别作了梳理和概述。虽然所述内容较为简略,但所涉文化颇具系统性,方方面面、几无挂漏。我们将其所述文化领域及内容特征与中国境内景颇族文化相比对,大致无别。一方面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克钦、景颇同为一族的文化属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成果对于克钦文化的内容论述较为宽泛,尚有不断细化、深入揭示的余地。

二、社会组织形态类的研究

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分为山官制度、社会政治形态及习惯法等三个方面。其中,对山官制度进行的研究较为突出。

(一)山官制度

山官制度是景颇族独有的一种历史上形成的社会政治制度形式。从该制度入手,对于认识历史上景颇族的社会组织形态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这一领域的关注所产生的成果,占据景颇族研究中的重要位置。主要成果如下:

龚佩华、史继忠在《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研究》一书中专就《景颇族的山官制度》进行了研究,认为:景颇族山官制度的发展极不平衡,因此,不分时间、地域、条件等而笼统地论山官制度是毫无意义可言的;指出景颇族的社会制度大致分为“古姆萨”和“古姆朗”两大类型,“古姆萨”属于由山官统治的“旧制度”区域,“古姆朗”则是“民众起来推翻旧制度”,即“不受山官管辖的地方”。[17]进而就盛行“古姆萨”区域的各项制度展开了研究,将山官制度分为萌芽、幼年、成熟、晚期及消亡等五个时期,特别着重于其典型阶段进行研究。次年,龚佩华又出版了《景颇族山官制度社会研究》[18],对景颇族社会的历史,各支系的分化、融合,山官制度的起源、存在的基础、性质、社会结构,并对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山官制度进行比较,最后对山官制度的历史地位做出了总结。该成果可谓20世纪80年代最为全面、系统的研究景颇族山官制度的专著,成为山官制度后继研究者绕不开的重要参考依据。史继忠在其著作[19]中又设专章就遮放山景颇族的山官制进行论述。

德宏州政协文史委组织编写了《中国景颇族山官》[20]一书,该书分别将陇川、潞西、盈江、瑞丽、梁河所属地区的山官及其制度进行了较为细化的分别记述,可归属到资料类。

作为单篇论文讨论景颇山官制度的成果为数比较多。龚荫先生就当时学界对于茶山是否建立了世袭山官制度这一争议出发撰文,紧扣其“官种”有无“政治特权”与“经济特权”展开研究和辨析,得出“解放前景颇族茶山支虽无严格由幼子继承的'官种’,但山官制度早已确立,保持在固定家族内的'官种’也早已确立。这些渊源于原始氏族部落首领的'公众领袖’们,随着茶山社会的逐渐封建化,慢慢发展成为具有初期封建性质的统治者和剥削者。”[21]

桑耀华撰文对传统的景颇族山官和山官制度提出了不同看法:首先,他认为,“山官”是对“住在山头民族的官”这种现象的表述,并非景颇族社会某一社会发展阶段之专有名词,故对于学术界将景颇族头人统称为“山官”,对景颇族的社会性质也常以“山官制度”的表述,表示不同意;其次,认为同样是山官,但他们之间的政治、经济地位悬殊很大,包括不同社会地位层次,或国民党国大代表、或地主、抑或富农的长工等。因此,不能一概而论。[22]龚佩华不同意上文观点,又撰文论证了山官和山官制度的客观存在,并从二者的名称由来,上、下限等各方面[23],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其观点。如此不同观点的争锋和讨论,使得景颇族山官及山官制度的研究得以不断深化和明晰。

华世銧则以详实的材料、充分的论述对德宏景颇支的山官制度展开讨论,认为“山官制度是景颇族社会从氏族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一种政治制度”,其特点为:官有“官种”,只有官种才能当山官;均为幼子世袭;对外代表辖区维护自身及百姓利益,对内领导生产、祭官庙和掌控各村寨头人委任或撤换的权力;及一系列区别山官与百姓之间严格的尊卑之分的制度、习俗文化等。[24]

胡兴东《景颇族传统山官制度下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25]一文从法学的角度探讨了1949年以前山官制度与对于解决本民族纠纷的机制,及其与外部的土司衙门和中央流官衙门三种机制共存之间的互动影响及其地位的变化。该文基于前人所得资料基础之上进行分析论证,研究问题切入角度具体,层次清晰,观点有其独到之处。

高金和《缅甸克钦族的山官制》认为:缅甸克钦族的山官制存在“贡萨”和“贡老”两种形式,两者并非静态、一成不变,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近代以来,随着人口的增加及缅甸政府农业政策的改变,大多实行的传统“贡萨”制面临很大冲击和挑战,日益衰落。[26]该文是国内学者不多的对境外克钦族山官制进行探讨的文章,但研究范围较为笼统,内容缺乏具体针对性的田野资料,尤其是结论部分的论述过于简略,未作深入论述。再次反映出国内学者对分布于缅甸、印度一带属于景颇族族群的克钦、新福的相关历史文化的研究相当匮乏。

(二)社会政治形态

在景颇族社会政治形态的研究方面,杨毓才等认为景颇族及班洪佤族部落酋长制虽存在许多奴隶制因素,但却未获得充分发展而又开始向封建领主制或封建地主制过渡,是属于跨向阶级社会及国家雏形的始点。[27]张雪慧、史继忠[28]认为:景颇族的奴隶制较为复杂,因地区、支系差异而不同;境外较国内更显著,国内已经衰微,而景颇支又相较突出,其他支系尚未发展。桑耀华[29]针对学界对景颇族社会形态性质的多种表述,提出采用“半部落半封建”去反映近代景颇族的社会形态性质。赵学先先后撰文[30]认为“贡晶贡萨”与“贡龙贡查”是20世纪中叶以前景颇族社会存在两种政治制度,通过对两种制度的起源、发展和制度结构安排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出前者属于封建农奴制,后者属于封建地主制的结论。上述研究几乎都是在社会阶段论的分析框架下展开论述。

(三)习惯法

对景颇族的习惯法研究方面著述主要集中于赵天宝的成果之上,他发表了系列单篇论文,后形成专著《景颇族习惯规范研究》[31]。该书以景颇族习惯规范为考察对象,运用法学的视角和研究方法,分别对构成景颇族社会组织与权力结构——长老制、寨老制、山官制,实体习惯规范——刑事、生计、婚姻、家庭继承、宗教信仰及丧葬、生态保护,程序习惯规范——讲事、神判、拉事等三大方面进行了梳理和论述,总结分析了景颇族习惯规范的功能,认识了其习惯规范与国家法的调适路径,得出了景颇族社会纠纷的解决逻辑。截止目前,该书是一部少有的以法学的研究方法和路径对维系景颇族社会组织的习惯规范文化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

三、民族关系研究

与景颇族民族关系相关的研究成果十分薄弱。现就仅有的几篇作如下评述。

伍莉《明清时期峨昌(阿昌)与中央王朝及周边民族关系研究》[32]一文选取了峨昌(阿昌)历史分化的重要时期——明清两代,从峨昌(阿昌)土司与中央王朝的关系、与伴居主要各族土司的关系,及与其他民族的关系等三个关系层面分别对峨昌(阿昌)产生的影响或分化进行较为细致的论述分析,认为土司制度的实行、封建多民族国家统一的不断深化、汉民族人口大量的进入,及其与强势异族的杂居等关系是明清时期峨昌(阿昌)族体进一步朝着同源异流方向分化,形成多元复合文化特点的原因。该文是研究历史上景颇族民族关系质量较高,且为数甚少的单篇成果,有力地充实了有关景颇族民族关系史的研究。

陈真波《基督教在缅甸的传播及其对缅甸民族关系的影响》[33]一文认为随着英殖民缅甸后,基督教在缅甸传播,同时所实施的“分而治之”的民族政策更将宗教信仰作为其工具,使得缅甸包括克钦人在内的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加深,导致各民族文化差异进一步扩大,民族矛盾与宗教矛盾交织,加大了缅甸民族问题解决的难度。国内学者探讨相关缅甸克钦族民族关系的论著极少,故该文虽只涉及了不多的一点,但仍值得一提。

董强的博士论文《改革开放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跨界民族关系研究》[34]主要从宏观上对区域内的民族关系展开论述,涉及此区域内包括景颇族在内8个主要跨界民族,但未对具体各个民族之间的族际关系进行细致讨论。高金和《德宏傣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和傈僳族等民族关系的历史变迁》[35]一文试图论述德宏地区历史上土司制度的影响下各民族的关系,但是文中对历史时期缺乏较为清晰的界定,笼统称之;史料运用不明;对于景颇族与阿昌族在历史上的关系渊源不清,用识别后的民族来套历史上同源却尚未分化的族体,有失学术严谨。

可知相关景颇族民族关系的研究,为数不多,质量可观者更少。故与景颇族有关的民族关系研究有待深入。

四、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及节日类的研究

(一)语言文字

对景颇族语言文字展开的研究相对其它成果较丰,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景颇语言文字展开研究。其中,戴庆厦先生对景颇各支语言的研究和定位尤为重要。他不断深入地对景颇语、载瓦语及其相关的藏缅语族各语言进行比对研究,并推翻了之前的看法,“认为景颇话和载佤话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景颇语属藏缅语族景颇语支,载佤语同阿昌语一起属藏缅语族载佤语支。”[36]1991年,在马学良先生的主持下,根据长期对汉藏语的深化研究,出版了《汉藏语概论》。此著作为对汉藏语研究的集大成之作,诸多语言的认识问题得到了更为准确的定位。其中的景颇语支、缅语支、彝语支部分仍由戴庆厦先生负责,对于载瓦语的语言系属,此著认为“藏缅语族缅语支包括缅语、载瓦语、阿昌语等。”[37]实际上,此结论回归到了罗常培、傅懋勣先生对于景颇、载瓦语的语支划分框架之上。当然,更明晰了景颇其余众多支系语言各自归属景颇语支或载佤语支的位置。相关景颇语研究的著作类主要还有:刘潞、徐悉艰、戴庆厦等分别所著《景颇族语言简志:景颇语》《景颇族语言简志:载瓦语》《载瓦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景颇语语法》《戴庆厦文选·景颇族语言研究》和朵示拥汤等《景颇族载佤语文知识》多部成果。

单篇论文分别从不同角度展开研究:语法结构、语音语调、相近语族语支语言的对比或关系,或专门研究景颇族中某一区域或某一种语言角度展开研究,还有对景颇族实物文字、图画文字的研究,形成了数十篇论文。

从上述对景颇族语言文字研究的梳理来看,主要呈现如下特点:第一,研究者集中,尤其以徐悉艰、戴庆厦等的成果为著;第二,相关研究成果呈系统性;第三,区域个案的研究偏少。语言学的研究已经为族源历史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和支持,如何将语言文字学的研究更好地与民族关系史的研究相结合,无疑是多学科交叉对历史研究朝着纵深方向拓展的可能空间。如戴庆厦教授在美国语言学家白保罗提出的景颇语是藏缅语“中心语言”的观点基础上,进一步从语音、语法、词源等几个方面论述认识了景颇语在藏缅语的中心地位;如上述对景颇族多语生活的研究对我们认识景颇族内部及其与周边民族的关系提供了实证;再如,对其实物、图画文字的研究又为认识和研究景颇族社会历史演变及其先民思维的形态提供了佐证。

(二)文学艺术及节日

关于景颇族文学艺术节日的研究涉及广泛,包括音乐舞蹈、创世史诗及神话、传统节日等诸多内容。其中,尤以景颇族盛大的宗教性节日“目瑙纵歌”为数较多。

段晓林从宗教艺术的角度对景颇族原始宗教的舞蹈、绘画等艺术种类进行了介绍,并运用符号学对其做了相关阐释,从而进一步探讨了景颇族宗教艺术作为支撑和增加景颇先民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和力量这一基本的社会功能。[38]此外,又撰文对景颇族“目脑总过”进行了考察,初步呈现了作为景颇族原始宗教祭典到民族节日的历史轨迹。[39]

有关景颇族创世史诗,分别有李向前和萧家成翻译、整理而成的两部作品[40],成为研究景颇族创世史诗的基础素材。另,萧家成长期关注景颇族创世史诗“勒包斋娃”的整理和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研究成果,其专著[41]则继续对“勒包斋娃”进行了系统的文化研究。再有,张金玲[42]、王荧[43]、李叶[44]等分别从教育传承、民族认同等不同角度对景颇族创世史诗展开了研究探讨。

音乐方面,杨锦和等撰文认为景颇族音乐的历史分期,应根据“大董萨”所演唱的史诗和送魂路线,将其分为西北高原和青、康藏高原两大时期。[45]牛东梅撰文从民间音乐变迁的角度考察了景颇族社会变迁的侧影,认为景颇族社会的不断进步及基督教的传入,是景颇族传统音乐变迁的重要原因。[46]钟小勇等认为原始宗教信仰与景颇族传统音乐的关系十分紧密,其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题材、内容和审美风格等。[47]

舞蹈方面,乔明昌分别撰文论述了景颇族民间舞蹈特有的韵律特点[48]和其基本动律的主要成因[49]。还有章红宇、刘金吾等分别对景颇刀舞和宗教舞蹈在景颇族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论述。[50]

尚正宏对景颇族的文学、舞蹈、雕刻、绘画等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中鸟的形象及其文化内涵进行了分析,反映出自景颇族先民时代,鸟作为其图腾信仰的存在,与其社会宗教、生产生活产生了方方面面紧密的联系。[51]

对于景颇族的标志性传统节日——目瑙纵歌的研究较为丰富。林华雄、王介珍摘译《缅甸克钦族与目脑盛会》[52],这是不多的一篇论述缅甸克钦族目脑节日的文章,对于认识20世纪60年代前后缅甸克钦族目脑纵歌节日的文化有一定价值和意义。此外,立足于境内景颇族目瑙纵歌节日文化的研究相对比较多。如:《景颇族目脑探源》《目脑纵歌在景颇文化现代传承中的功能》《从先羌燧火到目脑纵歌——上古鸟图腾崇拜探秘》《景颇族目瑙纵歌节的历史发展变迁探析》《陇川景颇族“目瑙纵歌”的传承与发展——兼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景颇族的文化记忆探析——以目脑纵歌为例》等,分别从“目脑纵歌”的来源、发展变迁、文化价值及传承保护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丰富了“目瑙纵歌”这一标志着景颇族文化核心的研究。

上述研究,但除少量成果外,总体研究质量不高,多浮于表层的描述和分析。

五、婚丧及宗教文化的研究

(一)婚姻丧葬文化

由潞西市西山乡政府组织搜集抢救整理而得的《景颇族传统婚姻习俗》,属于汉语景颇双语的民俗资料性文本。诚如其序言所述:“收集整理了景颇族婚姻习俗及相关唱词、诵词,其具体程序和内容基本符合历史传统和近代一直遵循的习俗。”[53]对于搜救和保护民族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是研究景颇族婚俗文化不可多得的一手素材。

陈克进运用民族学相关方法和恩格斯关于人类婚姻的理论,从择偶之途——“干脱总”(意为串姑娘,即自由恋爱)、婚配原则、结婚方式、婚后诸俗等四个方面详细论述和分析了景颇族传统婚姻形态[54],成为之后相关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肖家成采用民族学亲属称谓的研究方法对景颇族所实行的单向姑舅表婚进行了规范而细致的梳理研究[55],清晰地呈现了景颇族内部的婚姻制度,无疑为我们认识景颇族的婚姻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实为20世纪80年代景颇族婚姻制度研究得力之作。类似的文章还有《景颇族婚姻形态初探》[56]。锐芳则紧扣景颇族婚姻关系中体现其社会亲属间互相支持、帮助的“通德拉”伦理观念及其行为原则进行论述分析[57],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取得了新的突破。

金黎燕所著《树叶信与草桥》[58]一书,通过民族学调查所获得的丰富资料,侧重于反映景颇族女性的婚恋习俗,较为详尽地记述了其独特的恋爱表达方式及严格的传统联姻程序和规则及场景,为我们从景颇族女性的角度了解和认识其婚姻文化展开了一副生动而详尽的画卷。

刘扬武从存在于景颇族社会的三种丧葬形式,土葬、火葬和天葬的选择与死者生前的社会地位及其死亡原因相联系进行论述,以反映景颇族社会尊卑之别的观念在丧葬形式上差别和体现。[59]该文是为数极少的专论景颇丧葬文化的成果。

(二)宗教文化

关于景颇族宗教文化方面的研究,大致分为:资料汇集、原始宗教研究和基督教研究等三类。吕大吉、何耀华《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60]中对景颇族的原始宗教信仰做了较为细致的汇集和研究,认为“万物有灵”的思想基础之上形成了景颇族复杂的鬼神体系。

单篇论文对景颇族原始宗教文化进行研究的成果颇丰:如宋恩常、蔡家麒、凯锋等均撰文[61]围绕景颇族原始宗教信仰的核心——鬼神观念展开论述研究。另,桑耀华则对20世纪50年代以后至80年代,景颇族社会原始宗教信仰的普遍状况以及与社会建设发展的关系[62]进行了论述;又撰文对“贡龙”运动其实质是为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自由民以原始宗教作理论宣传武器而反抗世袭部落酋长特权的斗争”[63]的观点进行论述。

石锐撰文分析了景颇族原始生死观的产生和形成,认为景颇族生者的世界与死者的世界之间有着密切的交涉和渗透,生与死、人与鬼二者相互对立而存在,而又相互沟通,是景颇族先民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融会和积淀了各种思维、信仰而产生形成的,包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64]

在董萨的研究方面,祁德川撰文[65]对其进行了介绍和剖析,并就其衰落提出了抢救和保护的建议,内容多流于对董萨文化的铺陈,学理分析有所欠缺。田晓卿则以人类学的方法对董萨展开调查,认为其在景颇族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社会角色,作为体制外权威对景颇社会的良性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并且探讨了董萨及其仪式在当代社会变迁及其作为体制外权威与体制内权威的互动与博弈,揭示民间体系在国家体制背景下,通过对村寨生产生活诸事项中的积极参与,借助国家体系的力量,实现对现代社会变迁的适应及本土民间信仰的再发展状态。[66]

赵天宝《景颇族习惯规范的宗教维度》一文探讨了景颇族原始宗教信仰的主要内容及其对于维持该地区的社会秩序所起的作用,认为“原始宗教信仰是保障习惯规范执行的重要权威”。该文有益于认识景颇族原始宗教信仰与习惯法规范之间关系,但是,最后所提出的“建设法治中国的一个关键就是如何使民众信仰法律,对此景颇族习惯法的宗教基础或许能引以为鉴”[67],此种提法较为随意,能不能将现代世俗法律的建设置于原始宗教信仰与习惯法的关系维度基础上来,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李怀宇则撰文[68]对景颇族原始宗教所发挥的教育效用进行了论述。

再有,就是关于景颇族基督教信仰的研究。韩军学《基督教与云南少数民族》[69]一书中,专门对基督教在景颇族地区的传播历史过程、教会分布与特点及其活动的特点和影响进行了梳理概述和分析,为后来研究者集中了解和掌握基督教传入景颇族地区的相关历史和状况提供研究基础。路义旭对当前景颇族基督教信仰进行了研究,指出其呈现:基督教与原始宗教信仰二元并存、发展迅速、教职人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等三个特点。[70]鲍宏光从本土化视角廓清了基督教在景颇族地区的传播情况及其本土化经历的四个阶段,提出推进本土化发展的出路在于深化与景颇族传统文化核心之神灵观对话、交流与整合,以及积极推进世俗化和道德化相适应这两个方面。[71]杨德亮则以个案方式梳理了近代以来基督教在等噶村的传播及其对该村教育的影响。[72]杨林、排启生以较为扎实的个案田野调查为基础,立足于景颇族社会当下族情,认识和剖析了基督教进入并逐渐成为崩董村主流宗教信仰的过程中,如何与其原始宗教形成一种新型的二重认同关系和信仰体系。[73]该文对于认识景颇族宗教信仰文化在当下的变迁与调适不无裨益。

除上述几个领域的研究外,李怀宇《町村景颇人的空间观》[74]对中缅边境一个景颇族村落多方位的文化生活所形成的村落空间进行了细致的民族学考察,认为村落空间是当地景颇人作为行为主体依据村落的社会结构和当地人的行动意义而进行空间建构后所表现出的状态,它对于维护村落集体认同、地域认同有着重要的作用。该文是一篇深描的民族志成果,对于我们认识小空间聚居状态下的景颇族社会文化提供了案例,积累了可供不断开展景颇族文化研究的民族志本子。

景颇族学者岳文相等试图从整体分布视角对其文化特征加以认识,撰文《景颇文化的特征体系与辐射区域》[75]认为景颇族跨境而居,具有共同文化及心理基础,但由于分处中缅两国社会发展程度出现明显差异,导致较低水平一侧的缅甸克钦邦景颇人产生心理失衡,从而引发缅北地区政治动荡的结果。但此文对于其结论缺乏相关分析论证,不仅缺乏说服力,而且忽略了缅甸联邦内部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的考量,缺乏站在现代国家政治关系与民族关系的高度研究问题的理论和视野。但值得肯定的是,让我们看到了作为本民族的学者对自身历史与文化及所出现问题的视角,丰富了对景颇族整体文化思维和心理的认识。

值得我们关注的还有一位长期致力于景颇/克钦族历史文化研究的台湾学者何翠萍博士。她以《交换、人与等级体系——一个克钦人的反思》(Exchange,Person and Hierarchy——Rethinkingthe Kachin)一文获得美国佛吉尼亚大学人类博士学位,之后有《云南景颇、载瓦丧葬仪礼与“竹”、“家屋”人观的形成》[76]《人、物与仪式:克钦研究的重新思考》《云南景颇族的认同与自我》《景颇的祭仪专家与社会阶层、贸易、'中国’和景颇:云南德宏地区历史的初步探讨》等序列研究论文,内容广涉景颇族历史、社会形态、语言、婚丧、宗教、经济等诸多方面。同时,也反映出海外关注和研究景颇/克钦的学者乏众之状态。

六、相关研究的认识和分析

通过对景颇/克钦历史研究的学术史回顾,我们可以看到从宏观整体对景颇/克钦历史的研究基本只有局部研究,整体的的研究阙如,具体表现为:

第一,从宏观整体对景颇/克钦历史的研究成果阙如。研究中国境内景颇族的较多,对缅甸克钦的研究较少,印度新福研究更难觅踪迹。关于景颇族的研究,国外研究比较薄弱,已故学者王筑生教授认为:“位于今天中国版图上的克钦——景颇山区这一部分的经济资料却鲜为国外过去的和现在的克钦研究者所知。这或许也是利奇模式基础薄弱的原因之一,但肯定是克钦研究中大有可为的未开垦的处女地。”[77]从目前已有成果的梳理来看,其言中肯。环顾国内研究,关于景颇族的研究状态和层次,诚如陆云所识,“国内已有的各种民族调查资料。多以史料价值取胜,客观实录有余而理论研究分析不足”,“国内外学界尚没有人作过整体意义上的系统梳理”。[78]而国内研究真正曾引起国际学术界关注的还是王筑生教授的成果。但对于景颇/克钦这一跨境连片分布的族群,至今缺乏全面观照的通史性研究得以呈现。

第二,整体性历史研究的成果基本没突破《景颇族简史》一书。20世纪50—60年代对景颇族的社会历史调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没有民族歧视、友善的民族调查活动,参加调查人员之多、调查范围之广、内容之丰富、时间跨度之大、形成资料之多、载体形态之多样均前所未有,堪称中国之最。”[79]这一时期的调查,第一次系统形成了各民族自己的“简史”、“简志”等,有关景颇族的诸如:《景颇族简史》、《景颇族语言简志》(景颇语、载瓦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概况》、《景颇族社会历史调查》等《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系列。该丛书自20世纪50—80年代陆续首次出版后,由于其资料价值的高度,故2008年又由民族出版社再次修订出版。与此同时,也逐渐廓清了景颇族历史发展的脉络,成为后来景颇族相关研究的奠基石。后来继之而组织编著的《当代景颇族简史》,虽然在族源结论上试图采用以口述记忆和文化考察所得线索相结合,将其族源延伸至炎帝部落阶段的尝试,缺乏严谨的学术逻辑,难以成立;对于当代的社会历史论述又浮于表层的政治、社会治理和发展的数据陈述,所呈现的多是地区的发展面貌,对于贴近景颇族本身文化特性和历史的书写观照不够,有失史学论著之厚重。

第三,关于景颇/克钦族历史和民族关系的研究尚有探讨的空间。对于景颇族族源和历史的研究,方国瑜、尤中和龚佩华等诸位先生做出了扎实的贡献[80];伍莉《明清时期峨昌(阿昌)与中央王朝及周边民族关系研究》一文则属民族关系研究方面为数不多、质量较高的代表。故仍有一定拓展研究的空间,扼要列之:一是有关主要分布中国云南境内、缅甸北部和印度阿萨姆邦的景颇族、克钦族和新福族之间的历史源流和关系;二是中国云南境内景颇族与伴居共生的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史;三是景颇族先民的历史关系,如阿昌与景颇的关系演变。

第四,针对景颇族及其各支系语言的研究十分丰富,成果主要集中在以戴庆厦、徐悉艰等为老一辈的研究者成果上。这部分的研究是拓展和深入景颇族历史研究及其民族关系、社会文化变迁研究的重要突破口,但至今将其运用到其中来的成果还不多见。

第五,对景颇/克钦文化的研究比较多,主要又多集中在山官制度、目瑙纵歌、婚姻形态及其宗教信仰等几个方面。相关研究成果虽然不少,总体而论,质量较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诸如龚佩华、桑耀华、肖家成等老一辈学者,在20世纪80-90年代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之上,但基本采用社会进化论的方法和框架展开分析。进入21世纪之后的研究成果呈现多领域、多科学、多角度的发散状态。除传统民族史、民族学、语言学的研究外,诸如习惯法、符号学、教育学、音乐、舞蹈、体育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研究成果也纷纷涌现,使得景颇族研究得以不断充实和拓展。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成果总体缺乏理论性的分析和总结,整体研究水平不高。

注释:

[1]作者简介:张媚玲,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副教授;朱映占,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云南昆明 650500)。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滇藏缅印交角地区交流互动发展史研究”(15ZDB122)阶段性成果。(邮箱:497912174@qq.com ;电话:13888082804)

[2]胡阳全:《近年国内景颇族研究综述》,《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2期。

[3]孟盛彬,潘扬洪:《景颇族'目瑙纵歌’文化研究述评》,《普洱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4]参见周兴勃:《景颇族文化》,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2-13页。

[5]刘刚、石锐、王皎:《景颇族文化史》,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

[6]赵学先、岳坚主编:《景颇族文化大观》,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年。

[7]祁德川:《中国景颇族》,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1年。

[8] Wang zhusheng:The Jingpo: Kachin of Yunnan Plateau.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1997.

[9] Wang zhusheng:Road of Change:A Jingpo Village on China’sBorder.Harper CollinsPublisher.1994.

[10]杨慧芳:《冲撞与演进:中国景颇社会百年探究》,云南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

[11]参见龚佩华,史继忠:《景颇族的山官制度》,见载于贵州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研究》,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年。

[12]陆云:《景颇族社会文化变迁与现代发展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页。

[13]《当代云南景颇族简史》编辑委员会:《当代云南景颇族简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总序第2页。

[14]注:关于此,笔者已另撰文《景颇/克钦古代先民研究的学术评述》,其中就其民族源流研究问题进行专门评述和辨析,不再赘述。

[15]金黎燕:《景颇族》,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4年。

[16]钟智翔,尹湘玲:《缅甸文化概论》,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4年。

[17]龚佩华,史继忠:《景颇族的山官制度》,见载于贵州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中国南方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研究》,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4页。

[18]龚佩华:《景颇族山官制度社会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

[19]史继忠:《西南民族社会形态与经济文化类型》,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

[20]德宏州政协文史委编:《中国景颇族山官》,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2001年。

[21]龚荫:《景颇茶山有无官种?——谈谈景颇族茶山支的山官制度》,《思想战线》,1979年第3期。

[22]桑耀华:《景颇族山官问题初论》,《民族学研究》(第五辑),北京:民族出版社,1983年。

[23]龚佩华:《景颇族的山官和山官制度》,《民族学研究》(第八辑),北京:民族出版社,1986年。

[24]华世銧:《试论景颇族的山官制度》,《云南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3期。

[25]胡兴东:《景颇族传统山官制度下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年第1期。

[26]高金和:《缅甸克钦族的山官制》,《边疆经济与文化》,2009年第6期。

[27]杨毓才,刘达成:《景颇·佤族的部落酋长制》,《思想战线》,1980年第5期。

[28]张雪慧:《论我国若干少数民族的家长奴隶制》,《民族学研究》(第五辑),北京:民族出版社,1983年;史继忠:《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形态比较研究》,《贵州民族研究》,1989年第3期。

[29]桑耀华:《近代景颇族社会的半部落半封建性质》,《云南社会科学》,1992年第3期。

[30]赵学先:《景颇族“贡晶贡萨”与“贡龙贡查”制研究》,《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赵学先:《景颇族历史上的“贡萨”与“贡龙”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1期。

[31]赵天宝:《景颇族习惯规范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14年。

[32]伍莉:《明清时期峨昌(阿昌)与中央王朝及周边民族关系研究》,《贵州民族研究》,2005年第4期。

[33]陈真波:《基督教在缅甸的传播及其对缅甸民族关系的影响》,《世界民族》,2009年第3期。

[34]董强:《改革开放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跨界民族关系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

[35]高金和:《德宏傣族、景颇族、德昂族、阿昌族和傈僳族等民族关系的历史变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年第1期。

[36]戴庆厦:《论景颇话和载佤话的关系》,《思想战线》,1981年第4期。

[37]马学良主编:《汉藏语概论》,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370页。

[38]段晓林:《景颇族的原始宗教艺术及其符号象征》,《民族艺术研究》,1995年第4期。

[39]段晓林:《从宗教祭典到民族节日——景颇族“目脑总过”历史考察》,《民族艺术研究》,1996年第4期。

[40]李向前:《目瑙斋瓦——景颇族创世纪》,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1991年;萧家成译著:《勒包斋娃——景颇族创世史诗》,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年。

[41]萧家成:《勒包斋娃研究——景颇族史诗神话的综合性文化形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

[42]张金玲,肖李,董少丁:《景颇族创世史诗“目瑙斋瓦”教育传承的特殊功能》,《理论前沿》,2013年第11期。

[43]王荧,陈丹,秦莹:《试论景颇族创世史诗中的朴素自然观及其现实意义》,《云南农业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

[44]李叶,徐祖祥:《景颇族史诗神话中的民族认同》,《红河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45]杨锦和,刘琼芳:《景颇族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2004年第8期。

[46]牛东梅:《景颇族小山(载瓦)支系民间音乐变迁的调查与思考——以德宏州陇川县广山寨为例》,《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季刊),2014年第3期。

[47]钟小勇,龚碧林:《原始宗教信仰对景颇族传统音乐的影响》,《民族音乐》,2015年第2期。

[48]乔明昌:《德宏景颇族民间舞蹈的韵律特点》,《民族艺术研究》,1990年第2期。

[49]乔明昌:《景颇族民间舞蹈内涵及风格特征》,《民族艺术研究》,1996年第2期。

[50]章红宇:《民族精神的象征——景颇刀舞》,《民俗研究》,1991年第2期;刘金吾:《宗教舞蹈在景颇族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民族艺术研究》,1991年第4期。

[51]尚正宏:《景颇族文化中鸟的形象及其内涵》,《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1期。

[52]林华雄,王介珍摘译:《缅甸克钦族与目脑盛会》,原刊《缅甸联邦各民族文化和传统风俗,1967年8月仰光版》,登载于《民族译丛》,1980年第6期。

[53]西山乡政府编:《景颇族传统婚姻习俗》,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2005年,序言第2页。

[54]陈克进:《景颇族的婚姻形态》,《社会科学战线》,1981年第1期。

[55]肖家成:《景颇族的亲属称谓与婚姻制度》,《民族学研究》,1983年第五辑。

[56]吴遵林《景颇族婚姻形态初探》,《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第1期。

[57]锐芳:《景颇族婚姻形态中的伦理观念》,《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

[58]金黎燕:《树叶信与草桥》,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5年。

[59]刘扬武:《尊卑分明的景颇族丧葬》,《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4期。

[60]吕大吉,何耀华:《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61]宋恩常:《景颇族的原始宗教习俗》,《社会科学战线》,1982年第4期;蔡家麒:《论景颇族原始宗教》,《民族调查研究》,1987年第4期;凯锋:《景颇族的原始宗教与文化》,《民族学调查研究》,1994年第1期。

[62]桑耀华:《景颇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与两个文明建设》,《民族学研究》,1986年第8辑。

[63]桑耀华:《景颇族的原始宗教与“贡龙”起义》,《思想战线》,1992年第1期。

[64]石锐:《景颇族原始生死观浅析》,《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6期。

[65]祁德川:《景颇族董萨文化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S1期。

[66]田晓卿:《芒市西山乡弄丙村景颇族社会中的董萨》,云南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

[67]赵天宝:《景颇族习惯规范的宗教维度》,《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3年第6期。

[68]李怀宇:《景颇族宗教教育概述》,《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69]韩军学:《基督教与云南少数民族》,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

[70]路义旭:《景颇族基督教信仰的特点》,《中国宗教》,2003年第2期。

[71]鲍宏光:《试论基督教在景颇地区的本土化问题》,清华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

[72]杨德亮:《基督宗教对景颇族教育的影响分析》,《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8年第2期。

[73]杨林,排启生:《云南德宏州景颇族双重宗教认同的关系特征——以德宏州盈江县崩董村基督教信仰为个案》,《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年第2期。

[74]李怀宇:《町村景颇人的空间观》,云南大学博士论文,2015年。

[75]岳文相,左金惠:《景颇文化的特征体系与辐射区域》,载于《景颇族研究》(第四辑),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15年,第68页。

[76]何翠萍:《云南景颇、载瓦丧葬仪礼与“竹”、“家屋”人观的形成》,载于《生命仪礼与人观》学术研讨论文集,台湾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主办,1997年5月。

[77]王筑生:《社会变迁与适应:中国的景颇与利奇的模式》,《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冬季卷。

[78]陆云:《景颇族社会文化变迁与现代发展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页。

[79]宋琦,毕先弟:《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馆藏云南民族调查资料推介》,《云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

[80]相关研究述评已撰文《景颇/克钦古代先民研究的学术评述》,在其中有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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