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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教育:中华文化的入门之基

 彭允好 2023-12-28 发布于河南

中华文化的圣贤教育一般可分为四块内容:伦理教育、道德教育、人格教育和因果教育。伦理教育是基础,古人设立学校、推行教育,“皆所以明人伦也”;道德教育是经络,五常八德,立人之本,体现圣贤教育的根本宗旨和社会功用;人格教育是骨骼,“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陶行知);因果教育是气血,贯穿圣贤教育之始终,深明因果,深信因果,才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端正身心,自净其意,为伦理教育、道德教育、人格教育提供入门保障。

印光大师说:“道德仁义,乃吾人本具性德;因果报应,实天地化育之大权”,“因果者,世出世间圣人,平治天下,度脱众生之大权也。若无因果,则善无以劝,恶无以惩,遑论明明德以止至善,断烦惑以证菩提乎?……由其知有因果也,则必趋吉避凶,改过迁善,闲邪存诚,克己复礼,冀入圣贤之域,期登极乐之邦。上焉者安而行之,中焉者利而行之,下焉者勉强而行之,同得格物欲以显良知,出迷途以登觉岸。于以知圣贤佛菩萨,参赞化育之道,其原始要终,不外因果二字。而为天下古今治乱持危,淑身觉世,超凡入圣,了生脱死之一大根据。”

南怀瑾大师说,“中国过去五千年文化思想的教育、政治、道德等的基础,都是建立在因果基础上”,“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这四句话是中国文化的原则,中国文化,东方文化,最喜欢讲因果报应。如果过去没有研究过《易经》,便以为这是来自印度的佛家思想,事实上中国、印度、东方文化都建立在因果报应基础上。”

中国《二十四孝图》之首孝舜帝是中华道德文化的鼻祖。《史记》所载:“天下明德,皆自虞舜始”。舜的父亲瞽叟双目失明、顽固不化,继母尖酸刻薄、心肠歹毒,继母所生之弟弟象恃宠生娇,骄横跋扈。他们一起迫害舜,但舜毫无嫉恨,依旧孝顺父母,友爱弟弟。舜的孝行感动了上天,每天去历山耕田种地时,大象跑来帮他犁地,小鸟飞来替他播种。尧帝听说舜的事迹后,让自己的九个儿子拜舜为师,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为妻。舜带着妻子居住在哪里,人们都愿意跟随,一年所居聚成村落,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尧帝得知非常开心,赐予舜絺衣、琴和牛羊,并为他修筑仓房。

瞽叟和象嫉妒舜的成就,几次设计暗害舜,都被舜化解。舜五十岁代理天子政务,六十一岁时接替尧登上帝位,车上竖着天子的旗帜,去朝见父亲,态度十分恭敬,保持着做儿子的规矩,还封弟弟象为诸侯。舜帝在位三十九年,活了一百一十岁。

孔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体现了中国最原始朴素的“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为善者天降之福,不善者天降之殃”的善恶因果观念。

《尚书·虞书·大禹谟》中,禹之勖舜云:“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蔡沉注云:“惠,顺;迪,道也;逆,反道者也。惠迪从逆,犹言顺善从恶也。禹言天道可畏,吉凶之应于善恶,犹影响之出于形声也”。由此可见,善恶有报的因果律早在舜帝和大禹时便已深入人心,成为古代圣贤教育内容的关键性组成部分。

先秦时期,善恶因果的思想已经渗透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成为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思想和信仰,并在教化人心、改变民风、净化心灵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完善伦理道德教育和形成普适性社会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尚书·洪范》中出现的“五福六极”,指明世俗社会的五种福报及六种恶报,为中国第一部善书《太上感应篇》所揭示的“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的善恶因果思想提供了早期根源。

南怀瑾大师说,中国文化处处讲因果,因果观念扎根神州大地,从上古时期就已确立,并普遍被社会应用在语言文字上,并不是印度佛教传入中国以后才开始出现。“研究历史上的因果循环,也就懂了人生,知道为什么做人要有道德。因果律是宇宙间的自然规律,人不可以违反这一自然规律的力量。”

“中国人的家庭教育要注意,尤其现在为父母的人教育下一代,为了国家民族文化,因果教育是绝对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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