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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是孟州市在周时的曾用名

 好家村 2024-01-01 发布于河南

向不是孟州市在周时的曾用名

郝修海撰

2024年1月1日

   周朝历经二百六十九年的经营,宫廷辉煌、金银如山,外戎眼红、内官巨贪。俗话说:物极必反。幽王继承王位后,为了走出困境,力挽狂澜,本来应该请一位高明人士担任宰相,而他直接拜虢国谋士尹(司马迁写为石)为皇父料理朝政。尹采取先治内后治外方案,两年之后,引起皇家子弟极端愤怒。尹十分害怕,便申请卸职辞官远迁,周幽王赐他一邑叫“向”安度晚年。

    公元前777年,尹拿着圣旨,携父母、妻妾、儿女、保镖、管家、佣人、追随者,一行数百人从西安一路向东跑到远远的黄海边,安家于莒地之南。

   公元前721年5月,《春秋谷梁传》记载:“莒人入向。入者内弗受也。”谷梁赤说:“向,我邑也。”莒人从向县撤出。

公元前705年在莒人邀请下,郑人、齐人、卫人联盟伐向。原来跟随尹父移居向县的后代们,纷纷逃至如今的怀远县西北部定居,这些人到汉朝繁衍兴盛,元封六年时申请在当地置向县,曹丕称皇帝后废除。

原来黄海边的“向县”,鲁桓公七年(即公元前的705年),伐向之后,莒县人一直占领。公元前315年,发生了三件事。一、流浪异国他乡的郑侯唆使韩国管辖的上党郡建兴县长辰归晋,就是如今的“晋城”;二、幽王二年时,中原强震,地壳变动,黄河水在武陟东,向北流入海,东侧河道干枯。原县、阳县与郑州连通,无河水相隔。阳县改成了河雍县,“雍”通“壅”。《汉书·地理志》说“东雍在荥阳,西雍在虢国”;三、黄海边原来的向县改成了高平县,当地传说为“高乡县”。 公元前705年莒县占领的高乡县(原来的向县),1941年更名为“莒南县”至今。

《竹书纪年》记载原文如下:

慎靓王六年:

郑侯使韩辰归晋。

阳及向,[在]二月[时]。城:阳、向更名。阳为河雍;向为高平。

 西汉末的公元前6年,《汉书·列传第六》记载:宰相王莽让刘歆负责五经教育,刘歆看到《左氏传》中有“郑齐卫盟伐向”,心入刀绞非常难受。因为刘歆的父亲叫“向”,曾三次坐牢,其中一次曾判死刑,他弟弟赶紧变卖一半家产送给皇帝,赎买了“向”的一条生命。所以他为书中这“向不能间”发愁。既然自己是五经教育负责人,就决不能让“伐向”二字流传后世!故重新对《左氏传》进行改编,将“郑齐卫盟伐向”,改为“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刘歆一不作二不休,对全书都进行了修改,“以传解经,转相发明”,把“盟向”写到河内郡。朝中文官个个反对,特别是大司空师丹非常愤怒,亲自上朝向皇帝状告刘歆胡作非为。小皇帝害怕刘歆与王莽这俩个指鹿为马的家伙,只能明哲保身放任自流,吱吱喔喔应付了事,没有追咎,致使伪书《春秋左传》流传至今。当年,刘歆在朝中站不住脚,申请到河內担任太守,维护他编造的谎言。大臣们说:河内是中国中心,反对批准刘歆到此指点山河。皇帝只好命令他去五原任职,刘歆装病不上班。没过多久,王莽換掉三位有职无权的小皇帝,自己篡位当上了“皇帝”,废除“汉朝”,建立“新朝”。刘歆担任王莽的“新朝国师”。他们俩人合伙执政不久,刘歆开始组织人企图当皇帝,王莽发现后立即将其灭了九族。王莽后来也被刘秀杀死。

   时间跨越了东汉与三国两个朝代之后,进入到了晋朝,过去发生的事已经无人所知。晋人杜元凯(官名杜预),按照伪书《春秋左传》撰写《春秋释地》;晋人阚骃也按照伪书《春秋左传》撰写《十三州志》。这两个人都把“盟向”作为地名看待,猜疑可能位于河阳县与轵城县之间的这一带。杜元凯与阚骃写的这两本书,唯独北魏郦道元一人见过,其他人无一人传说。

时至公元495年,北魏郦道元根据西汉初期桑钦撰写的《水经》重新考查加注,书名为《水经注》。他从济源县顺如今的蟒河查看水系,走到天浆村有一股涧水,从南部丘陵流经此处注之,他顺这股涧水向南登上丘陵寻源时,发现岭巅凹处有一古城,当询问居民俗称韩王城。郦道元在此猜测的个人见解全文如下:

湨水(蟒河)又东南流,天浆[济源县轵城乡东边村,与孟州市边界相邻]涧水注之。水出轵南皋(高)向城(龙台村,郦道元命名为“向”之)北。城在皋上,俗谓之韩王城。非也。京相璠曰:或云,今河内轵西有城名“向”?今无。杜元凯《春秋释地》亦言:是矣!盖相袭之,向故不得以地名?而无城也?阚骃《十三州志》曰:轵县南山西曲有故向城?即周向国也?《春秋左传》曰:向姜不安莒而归者矣。汲冢《竹书纪年》曰:“郑侯使韩辰归晋。阳及向二月,城:阳、向更名。阳为河雍;向为高平。即是城也。

 

清朝康熙三十四年纂修《孟县志》,釆纳《春秋左传》“盟向”之言,曰:“周初,以十二邑封苏忿生,此曰向,曰盟”。没有提秦置“河雍县”。

  清朝乾隆五十五年《孟县志》曰:“周初,以十二邑封苏忿生,此曰向,曰盟。战国属魏,为垣雍地,秦置三川郡即为河雍县。

  民国马也良县长写的《孟县志序》说:孟县“春秋曰河阳”。

  民国二十二年县长阮藩侪纂修的《孟县志》沿革说:“周初,以十二邑封苏忿生,此曰向,曰盟。战国属魏,为垣雍地,秦置三川为河雍县。”

  实际事实有二:

(一)

按照《竹书纪年》记载:商朝帝盘庚十五年(即公元前1301年),从奄迁至殷邑,不是“殷朝”。按照司马迁之言,依然称之商朝;《尚书》同样称其为商朝。辛是帝,不是“王”。

周姬昌因反对修鹿台抗税被囚,之后翻倍给商朝上贡而获释。商朝帝辛为了感谢他的“忠诚”,封其为西伯侯,并赐予金钺,有权惩罚任何抗税不交的诸侯,因此西南部半个中国的人都依服于他。周姬昌去世后,周姬发为了报复当年商辛囚父之辱,决心自立为王,曾发兵两次克商。第一次是戊子年(即公元前1053年),选择的时期正是黄河大涨的洪水季,组织洛阳以西的县级诸侯八百人聚集在黄河南岸的“会盟镇”,盟誓要歼灭暴君商辛(周称纣王)。当时的辛帝立即派忠将率当地军民沿河把守,抗拒周军入侵。由于河水湍急,周军划的小船不能同时靠岸,既是靠岸,也是停在浅滩,然后涉水上岸作战。所以过一个杀一个。周武王说“尔不知天命”,下令立即收兵返回镐京”。

姬发第二次攻打朝歌是庚寅年(即公元前1051年),严寒冬季的腊月,黄河自西到东全面封冻断流结冰,周武王避开曾在盟津失败过的地方,领兵正东奔至荥阳之北,越过干枯的河床,在如今的武陟县进行休整,如今此处树有“武王伐纣路过碑”。此后夜袭商都朝歌,点燃当时城中所有草房,大火中捉拿七十多岁的商辛,以纣王之名斩杀。《史记》《汉书》均载:“昔伊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公元前1050年春天,周姬发在朝歌前的社稽坛上宣布建立周朝,追封其父周姬昌为“文王”,自称为“武王”。

(二)

房玄龄在《晋书·地理志》中说:“河阳,周初故邑。”

《史记·秦本纪》记载:周朝春秋时期,秦宣公四年(即公元前672年),“与晋战河阳,胜之。”

《竹书纪年》记载:周襄王二十年(即公元前632年),“王会诸侯于河阳”。鲁人认为王不应该在河阳这个助纣为虐的地方会诸侯,故说成:“天子狩于河阳”。《史记》也有这句话,是被人篡改的。东汉献帝时姓杨的篡改过;唐朝姓孔的指使姓司马的篡改过。不过,战国时,《孟子·梁惠王下》中晏子这样解释:“天子適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

战国时,如今的孟州市照样为河阳。《史记·赵世家》记载:赵惠文王十一年(即公元前288年),“董叔与魏氏伐宋,得河阳于魏。”说明河阳之名一直未改过,公元前288年以后一直归赵国管。

 汲冢《竹书纪年》曰:公元前315年“阳改河雍;向改高平”,分别将“向”安排到周朝,把“河雍”安排到秦,都写成孟州市的曾用名,实在是“驴头不对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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