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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留案底的不起诉究竟要具备啥条件?

 南阳律师张勃 2024-01-05 发布于河南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或部门侦查终结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确认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而作出的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而就此终结案件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符合以下的条件之一: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救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8.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9.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秩序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如果当事人想要不留案底,需具备以上条件,详情可搜南阳律师张勃进一步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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