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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表声音】曾学智:对法律咨询公司违法开展业务进行整治

 庄园主私人收藏 2024-01-16 发布于湖北

近年来,随着法律服务需求的持续增长,各地成立大量法律咨询公司,以法律服务供给者身份进入法律服务市场。然而,部分法律咨询公司存在以非法承揽业务的方式,影响我省的法治事业建设、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扰乱我省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在今年广东“两会”上,曾学智代表提出关于对法律咨询公司违法开展业务的整治建议。

曾学智表示,法律咨询公司大多分布在各法院、看守所、医院、交警大队、自建房周边,通过多种方式承揽业务,包括电话营销、网络宣传、在法院看守所设点及广告招牌、在各大医院病房推销等,并以超低价格承揽业务。法律咨询公司在承揽业务过程中,存在着种种乱象,引发法律服务市场的混乱,又缺乏相关监管措施的约束。

曾学智建议——法律咨询公司非法承揽业务,已严重影响对普通群众合法利益的保护。建议出台与法律咨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的专项行动;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常态化监管,以维护法律服务市场。

曾学智从三个方面阐释了建议的理由。

1

出台与法律咨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由省司法厅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监督管理

针对目前法律咨询公司监管空白的状态,建议出台与法律咨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厘定其设立条件、组成人员、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事项。

例如公司注册名字以其实际经营项目为准,限制使用“法律咨询”字样,健全法律咨询公司准入标准;监管措施则明确对已登记注册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经营中有明显超越经营范围、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因不称职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年度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2

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的专项行动

建议由省政法委组织协调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律师协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方协同监管,针对目前法律服务市场的乱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法律咨询公司违规行为实施集中整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执法工作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3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常态化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后续加强对法律咨询公司的实际经营项目、经营地址等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公示信息是否真实,广告内容是否合法,是否虚假宣传,是否侵害消费者利益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设立全民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受害人的投诉电话,及时查处。

供稿 | 广东省人大代表曾学智

编辑、排版 | 晓玲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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