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济南中院新闻中心 转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njszjrmfy)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过户 离婚后 该房屋因另一方个人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对房产权属的约定 是否可以排除执行? 小编推送一篇典型的执行异议之诉 为大家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六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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