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 《写下来,痛苦就会过去》
作者:[英] 弗吉尼亚·伍尔夫 / 著 ,[英] 伦纳德·伍尔夫 / 编著
译者:宋炳辉 吴欣
出版:中信出版社 2024-1
本书是由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丈夫伦纳德·伍尔夫所编选的日记选,收录了 1918 年至 1941 年这二十四年间属于伍尔夫的珍贵日记。我们可以看到她如何踏过荆棘,身为女性作家的她其创作几乎受到了与称赞分量相当的诋毁,一边是“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另一边是“搜肠刮肚地在文章和评论中寻找自己的名字”;她会“毒舌”评论名家之作,跟随她的日记我们几乎能够获得一份绝妙的阅读清单;她在日记中也记录了陷入抑郁症和精神崩溃的历程,坦陈自己在黑暗中的挣扎与求索。
弗吉尼亚·伍尔夫 Virginia Woolf(1882—1941)
英国作家、文学理论家和批评家,被誉为 20 世纪现代主义和女性主义文学的先驱。代表作有《雅各的房间》《达洛维夫人》《到灯塔去》《奥兰多》《幕间》,以及批评文集《普通读者》等。
伦纳德·伍尔夫 Leonard Woolf(1880—1969)
英国作家、出版人和记者,他和妻子弗吉尼亚·伍尔夫,于 1917 年创立了霍加斯出版社。他们敏锐的洞察力对 T. S. 艾略特和 E. M. 福斯特等作家产生过重要影响。
宋炳辉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出版有《视界与方法:中外文学关系研究》《弱势民族文学在现代中国》等十余部专著,从事比较文学、中外文学关系和汉语翻译文学研究。
吴欣
上海外国语大学与哥廷根大学联合培养(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专业)博士生,从事中外文学关系、世界文学和英语文学研究。
我准备买个本子,先记录对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看法, 再记录读拜伦的想法。不过还是先写在这里吧。毕竟我现在没多少存款了,先前买了许多勒孔特·德·利勒的书。克里斯蒂娜资质超群,是天生的诗人,她自己似乎也很清楚这一点。但若要抱怨上帝不公,她会是我首先传唤的证人。她的书读起来很伤感。她先是苦于爱情,苦于生活,后又因恪守宗教信仰而苦于诗歌。她有两个不错的追求者。第一个确实挺特别,有良知,但克里斯蒂娜只能嫁给有基督教信仰的人,而他每次只能维持几个月的基督教信仰。最后,他成了罗马天主教徒,并且消失了。更糟的是那位科林斯先生,一名非常讨人喜欢的学者,一个不谙世事的隐居者,更是专一的克里斯蒂娜崇拜者,可他压根无法被带入教会。为此,克里斯蒂娜只能去他的住处深情探望,直至生命的尽头。和她的爱情一样,她的诗歌也被阉割。她立志要将经文颂词写作成诗,于是她所有的诗歌都必须臣服于基督教教义。在我看来, 她最终把一种上好的特等天赋消耗殆尽。如果把这种天赋发挥出来,她甚至能创作出比勃朗宁夫人的诗歌更为精湛的作品。克里斯蒂娜写得很轻松。正如人们所言,真正有天赋的人可以用一种孩童似的自发方式写作,也就是一种天然未开发的方式。她天生就有歌咏的力量,也有思想,有想象力。即使这样说或许不妥, 但她本可做个言语粗俗却不乏诙谐之趣的人。在牺牲了这一切后, 她得到的回报就是在恐惧中死去,而且还不确定自己能否被救赎。不过,我承认自己只大略读过她的诗,而且偏爱熟稔的那部分。在阿什汉姆的日记记录了我日常生活的所有细枝末节,从鲜花、云彩、甲虫到鸡蛋价格,琐碎得很。独处一隅,实在没太多事情可记。一条毛毛虫被碾死了,令我们悲伤。用人昨晚从刘易斯回来,又令我们兴奋。他带回了伦纳德收藏的所有战争主题的书,也给我带了一份英国文学评论—— 上面有布雷斯福德对国际联盟的评论,还带了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幸福》。“她给毁了!”我扔下此书,大叫起来。我真不知道,作为女性或作家,经过这类故事折腾,她心中可还有几分信仰。我恐怕得正视这一点:她的头脑其实是一片贫荒之地,就像贫瘠的岩石之上覆盖了一两英寸薄土。《幸福》的篇幅足够长,她本可以挖得更深入,但竟满足于肤浅的机智,透出一种平庸且乏味的想象力,从中看不见多少对美妙思想的追求。即使有,也不甚完美。总之,写得很糟糕。在我看来,读完之后,她给人一种麻木迟钝、缺乏情趣的印象。我会再读一遍,可还是会坚持己见。至于她,只要她和默里满意,定会继续写下去。稍感安慰的是,他们眼下没来打搅我。不过,仅就一篇小说就对作者大肆批评,是否太荒谬了?不管怎样,真高兴可以继续读拜伦了。至少他体现出了男性的优点。事实上,有趣得很,我可以轻易地想象出他对女人的魅力,尤其是愚昧无知的女人,她们根本无力抗拒拜伦的吸引力。也有许多女人企盼赢得他的心。自孩童时期(格特勒也经常提起这事,好像这能证明他多了不起一样),我就对传记很感兴趣,总幻想着存在这么一个人物,一门心思地在书报上搜集关于“他” 的所有零零碎碎的东西,想着要为“他”建一份完整的个人档案, 在心里勾勒出“他”的形象。痴迷之中,拜伦、考珀,或且不论是谁,似乎都在最不经意时出现在我正读的书页上。后来,刹那间,我的“他”竟如旧事一般远去,他们看上去普普通通、毫无生气。我清晰地记得,我发现拜伦的诗歌糟透了,尤其是摩尔经常挂在嘴边并佩服得五体投地的那些诗。他们怎会将他的《诗歌集》这种货色视作诗歌中最灿烂的火花呢?读起来并不比利蒂希娅·伊丽莎白·兰登 或埃拉·惠勒·威尔科克斯的诗好多少。拜伦的才华在于讽刺作品。他当年在包里揣着讽刺诗(对贺拉斯的滑稽模仿)和《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从东方归来。人们说服了他,使他相信《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是一部前所未有的优秀作品,这使他放弃了自己擅长的讽刺诗,而转向一般的诗歌创作。但他仍很年轻,对这方面的才能一向没多少信心。对他这种一向孤傲自负的人来说,这件事本身就证明了他缺乏天赋。但华兹华斯和济慈对自己的天赋,如同对其他事物一样,都深信不疑。拜伦的性格总使我联想起鲁珀特·布鲁克,尽管这是对鲁珀特的不恭。但不管怎样,拜伦的诗歌健劲有力,他的作品能证明这一点。他的确也在其他方面具有不容小觑的天赋,然而无人胆敢嘲笑他或使他摆脱孤傲之气,这让他可悲地变得像霍勒斯·科尔了。他就需要被女人嘲笑一通才好,但她们反而崇拜他。我还没有读到有关拜伦夫人的文章,但我猜想她也只是表示不赞同,并不会嘲笑拜伦。所以拜伦也就成了“拜伦式英雄”。百无聊赖,日子过得祥和安宁,还是继续读拜伦吧。我已多少暗示过,哪怕在其身后一百年,我还是随时愿意爱上他。或许我对《唐璜》的评价有失公正,但我认为它是同等篇幅的作品中可读性最强的。这主要归功于一种随心所欲如飞马奔腾但又轻快利落的写作方式。这种方法本身就是一大创新。许久以来,文人们一直在寻找一种有力的表达方式来盛载所有他们想装进去的内容。看来只有拜伦做到了,他随时都可让阴晴不定的心情流诸笔端,及时将所有的想法一吐为快。他并非刻意要成为诗人,他天才般的创造避免了虚假的浪漫和玄秘,躲过了雷同的灾难。他认真而诚挚,可以随意抨击一切现象;他不需要任何外界压力,就写下了这十六章的长诗。他显然具有机智敏捷的头脑,在我父亲莱斯利爵士看来,这就是所谓的纯正阳刚之气。我一直认为这类禁书比那些总是对幻象和错觉虔敬不已的所谓正当书籍有趣得多。但若照此仿效,似乎并不容易;事实上,如同一切看来随意平常之事,只有娴熟的老手才能成功驾驭。不过拜伦的脑袋里塞满了各种念头,因而读他的诗就有点困难。我常常在读到一半时就会走神他顾,思绪会转向旁边的风景或房间。很高兴今晚总算要看完了,可既然我对《唐璜》的每个篇章几乎都爱不释手,那又为何会因为要读完它而生出喜悦之情,真让人不明所以。不过, 不管所读的书是好是坏,读完时总会有一种轻松之感吧。梅纳德·凯恩斯也如此承认。每每一卷在握,他总是用手把书末的广告页隔开,以便确切地知道还有多久才能看完。-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