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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日志填写说明及要求

 豫南郎冬 2024-01-19 发布于河南

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填写说明

(一)表头信息

应当填写日期、天气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

(二)今日施工内容

应当填写项目当日施工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层段位置,施工作业班组、人数及进度情况等信息。

(三)今日检查记录

1.岗前巡查

(1)安全防护

应当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区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计划复查时间等,要做到先防护后施工。

安全防护检查内容应至少包括:个人劳保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电气具安全防护装置等。

对于岗前排查出的安全防护问题,必须在当日班前晨会予以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应当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区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计划复查时间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内容应至少包括:配电箱、开关箱是否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缆线架空或拖地使用情况,电气具漏电保护情况,是否存在私搭乱接现象等。

对于排查出的临时用电安全隐患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消防

应当填写检查时间、检查区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计划复查时间等。

施工消防检查内容应至少包括:应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含消防栓和灭火器等),动火作业消防器材配备情况,逃生路线、通道畅通情况,现场可燃易燃材料或易燃易爆品存放及使用情况等。

(4)危大工程

根据实际情况,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对项目施工前的作业环境、安全防护、保证措施等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按照“三定原则”如实填写。

2.岗前教育

(1)班前喊话情况

应当填写受教育人员所在班组名称、各班组受教育人数、教育人姓名、开展安全教育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2)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危险事项

各班组根据岗位特点,填写提前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危险事项和安全隐患点。每日上岗前进行安全风险提醒、如何做好安全防护等,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身安全。

(3)检查安全防护用品

上岗前,检查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工作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检查当天所用的劳动用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线路等情况。

(4)检查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状况

检查当日拟作业人员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对身体状况不好或因饮酒和药物影响的人员要采取禁止上岗的管理措施。对如年纪过大,或有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病史的人员,不能让其从事高空、高温、高湿、隧道、有限密闭空间等作业,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的工作。

3.危大工程

(1)今日实施的危大工程

对当日实施的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工程名称以及涉及部位、主要特征等内容。工程名称应当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规定的范围填写;“涉及部位”应当填写危大工程施工的部位信息,如XX单体XX层或XX标高~XX标高、XX轴~XX轴等;“主要特征”应当填写危大工程的特征信息,如模板高度、跨度、荷载(设计值)和基坑深度等。

(2)各危大工程作业前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①专项施工方案交底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的情况。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在危大工程作业前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的,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和整改结果。当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②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并注明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在危大工程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和整改结果。当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3)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执行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危大工程,应当对照相关标准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检查专项施工方案执行的有关情况。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危大工程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填写是否已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否及时组织限期整改等情况。当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4)各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应当注明是否已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如实记录紧急情况处置责任人、处置措施、处置结果等。当日处置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处置工作未完成”。

(5)各危大工程第三方监测情况

对项目当日实施作业的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如第三方监测单位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填写第三方监测单位向施工单位报告的具体时间、异常情形和异常情况的处置责任人、处置措施、处置结果等。

第三方监测单位发现异常情况但未按要求向施工单位报告的,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当日处置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处置工作未完成”。

(6)各危大工程验收情况

对项目当日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应当逐项填写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应当注明是否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是否在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以及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对项目当日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危大工程未按规定进行验收的,如有关人员未签字确认、未验收或未签字确认违规进入下一道工序、未按规定设置验收标识牌等,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规人员信息和整改结果。当日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4.现场高风险作业

(1)今日现场实施的高风险作业

应当逐项填写当日施工现场实施的高风险作业,包括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作业、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上下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

(2)检查今日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措施情况

应当填写检查当日实施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措施。

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今日排查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含已发现但仍未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对项目当日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逐项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形、隐患所处部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信息。

其中隐患情形应当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建质规〔2022〕2号)的规定;整改责任人应当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整改措施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当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对已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且在前期施工安全日志中有记录,相关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逐项每日跟踪记录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工作完成,确保闭环。

6.一般隐患排查治理

今日排查新发现的一般隐患治理情况(含已发现但仍未消除的一般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危大工程、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交叉作业等各类事故隐患(不含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逐项填写隐患情形、所处部位,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整改措施应当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当日隐患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整改工作未完成”。

对施工安全日志中已有记录,但仍整改未完成的隐患,应当逐项每日跟踪记录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工作完成,确保闭环。

7.事故(险情)处置

项目当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的,应当填写以下信息:

(1)事故(险情)基本情况

包括发生的时间(具体到分钟)、施工部位、发生时的施工和作业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等。

(2)事故(险情)报告情况

包括现场有关人员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的时间(具体到分钟);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时间(具体到分钟)。

(3)应急处置情况

包括施工单位是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急处置责任人;处置措施和处置结果,如组织抢救遇险人员、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等情况。

当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未完成的,应当注明“应急处置工作未完成”。

8.从业人员履职

(1)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在无证、持假证、持失效证书上岗等违法行为,应当记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并在当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中记录违法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持假证、持失效证书上岗等违法行为,应当记录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并在当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中记录违法人员信息及处理结果。

(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情况

对当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从业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危及施工作业安全的行为,应当记录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违法人员信息和处理结果。

9.其他安全管理

(1)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请假情况

应当如实填写当日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请假情况。

(2)是否存在压缩工期或赶工期情况

检查当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存在压缩工期或赶工期情况,应当如实填写;如果没有,则填无。

二、填写要求

(一)施工安全日志由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日填写。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改。

项目配备多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分别记录,签名后上报项目负责人。

(二)施工安全日志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项目当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1.存在危大工程或超危大工程施工的;

2.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的。

(三)施工安全日志应当记录关键要点,并描述清楚。

(四)隐患问题整改和应急处置填写应当做到内容完整,逻辑清晰,形成闭环。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单位还应当建立专门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五)施工安全日志应当每日记录,不得后补。记录时间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逐日记载、不得随意中断。施工中止的,应当加以说明,可在停工前最后一天或复工后第一天的日志中描述清楚。

(六)施工单位应当按月收集、归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施工安全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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