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四大思维方法、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1、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 规律内容:揭示了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的矛盾运动,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矛盾双方既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绝对性和相对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质量互变规律 规律内容:事物的发展变化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 规律内容:事物的发展经过肯定、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循环过程,表现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前进和上升状态。 2、四大思维方法: 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 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 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方法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 3、五大范畴: 现象与本质 内容与形式 原因与结果 可能性与现实性 偶然性与必然性 4、三个基本观点: 联系的观点:认为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 发展的观点:主张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中。 对立统一的观点:强调事物的内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通过矛盾的对立统一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矛盾理论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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