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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道不留人 2024-02-20 发布于江苏

大家好,今日给大家分享的制度是关于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广大读者们有所帮助!

  以下是详细: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落实整改,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年度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包括各项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3.2 总经理

 参加综合性安全检查,负责批准重大隐患治理措施。

3.3 分管安全副总

负责组织安环部、环保部、设备部、事业部、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各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4 安环部

负责按制定的安全检查计划编制安全检查表;负责安全检查具体工作的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3.5各部门及车间

负责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自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安全检查的分类

4.1.1 外部检查

外部检查是指政府部门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安全督查和公司按照当地要求聘请专家组织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

4.1.2 企业内部检查

内部检查是公司、各部门(车间)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4.1.3 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公司至少每季度组织1次;各部门车间至少每月组织1次。

4.1.4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部门(车间)负责人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4.1.5 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a)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落实。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冻和跑冒滴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b) 节日前检查主要是春节、元旦、清明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国家重大会议、活动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材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落实,设备部配合。

c)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装置、机械设备的专业性检查由设备部组织落实,危险物品、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监测仪器等由安环部组织落实,防尘防毒由工会组织落实。

安全检查的依据

a) 国家及政府部门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b) 国家及行业各项相关标准;

    c) 各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检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两部分,具体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公司制定的“安全检查表”执行。

4.3.1 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a) 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记录)等;

b)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c) 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4.3.2 安全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a)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b) 检查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安全检查前的准备

日常检查依照日常检查制度执行,综合性、专项安全检查依照以下要求:

a) 检查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b) 检查部门落实参加检查人员,成立由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参加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

c) 检查部门制定检查表并下发至参加检查的人员;

d) 检查计划和检查表下发至各受检单位;

 e) 受检单位依照检查计划和检查要求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4.5  安全检查的实施

4.5.1安环部负责协助国家和上级部门进行指令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整理记入《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台帐》。

4.5.2内部综合性、专项安全检查时,检查部门组织参加检查人员按照检查计划到达受检单位。

4.5.3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

生产单位对可能造成事故或事件的新工艺安全参数和安全方面的关键特性,按照工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例行日常检查,并予以记录。

4.5.4综合检查

4.5.4.1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安环部组织,参加人员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按本制度4.1.1进行,检查结果由安环部汇总形成安全通报,隐患整改情况记入《事故隐患登记表》。

4.5.4.2车间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检查,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车间有关管理人员,检查结果由各车间汇总并记入《安全生产检查表》。

4.5.5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或依据《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4.5.6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各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环部。安环部根据各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5.7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班组岗位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班组和岗位从业人员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职责,通过点检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逐级报告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巡回检查台帐。

4.5.8节假日检查:节假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4.5.9各级管理人员,如基层管理人员及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

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科学、规范的开展检查活动。安全检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5.10重点岗位的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由人事部组织,一年一次。

4.6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潜在不安全因素和不符合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4.7执行,安环部对所采取隐患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若整改不到位,则按岗位责任制进行相关处罚。

4.7  隐患治理

4.7.1 对日常各种形式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问题,检查组应向受检单位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通过书面或管理网站提交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受检单位应按时填写并上报(返回)“隐患整改反馈单”。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定应急处置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采取防范措施,落实专人,定期整改结束。

4.7.2 受检单位负责按要求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确定为隐患管理的项目,安环部负责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7.3 事故隐患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判定事故隐患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

2)事故隐患的评估包括企业自评、安监部门组织的专家复查等形式,分级主要包括公司级和车间级;

3)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包括编制计划、争取资金和安排实施;

4)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应建立隐患评估、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做到“五定”,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监护。

4.7.4 事故隐患项目的验收根据情况由安环部、设备部和责任单位组织验收,以便责任追究,同时落实奖惩措施。

4.7.5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组应组织人员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并做好《事故隐患登记表》登记。

4.7.6 检查组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参照隐患和问题的性质,按照各专业相应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现象,按《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实施考核奖惩。

4.7.7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7.8 安环部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4.7.9 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安环部负责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7.10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 相关文件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安全检查计划

安全检查表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单

隐患整改反馈单

事故隐患登记表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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