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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宏启 中小学有没有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责任?

 清源渭水 2024-02-23

“拔尖创新人才”是政策话语,也是热点词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当前的热议话题,不仅事关教育强国建设,更是涉及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对于中小学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关系,以及对拔尖创新人才的认识,人们则有不同看法。这些不同看法聚焦到以下几个问题:中小学属于基础教育阶段,能培养出拔尖创新人才吗?中小学有没有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责任?

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依次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什么是拔尖创新人才?

有人认为拔尖创新人才是个复合概念,既包括拔尖人才也包括创新人才,且二者不同。本文则认为,“拔尖”不是指层层选拔,更不是指考试升学中的掐尖,而是作为“创新”或“创新人才”的限定词、修饰词,是指“拔尖的”,亦即优异的、卓越的、出类拔萃的。创新人人可为,但分为大创新、小创新、微创新等不同层次,与之相应,创新人才也分为不同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准确含义是“能够产生大创新的人才”。这种人才必须有大创新的成果,这种成果必须经过多年的深入探索、潜心研究才能产生出来。拔尖创新人才也是在其创新成果被社会所肯定之后才实至名归的。

可见,中小学阶段的毕业生离社会所公认的拔尖创新人才还有很远距离。因此,有人反对在中小学阶段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理由就是这个阶段根本培养不出来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中小学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该不该承担责任?

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和成熟要历经漫长的时间,要经历幼儿园、中小学、大学、职场等诸多环节,是多环节、多因素共同作用所合成的结果。从理论上讲,即便中小学培养得很好,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核心素养尤其是创新能力都培养得很到位,但是如果大学教育稀松平常、质量低劣,那么大学毕业生工作以后也难以成为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讲,即便大中小幼所有阶段的教育质量都很高,如果这些毕业生进入职场时和进入职场后,社会用人制度、评价制度不以创新为导向,社会文化还是奉行“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等落后价值观,拔尖创新人才也很难在职场、在科研实践中产生,更不可能大量产生。

既然拔尖创新人才是多阶段、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就会造成培养责任不清的问题。比如:一个人尽管天资聪慧,但是最后没有成为院士那样的拔尖创新人才,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是中小学或者大学没教好,还是工作以后没有培养好、没有用好(没有给必要的平台、团队、项目支持)?再比如说,我国的两院院士,没有一个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是中小学或者大学没教好,还是院士评选与管理制度有问题?

最容易做但却最没有意义的就是相互推卸责任:中小学认为大学要求不严、没有教好,大学则抱怨中小学题海战术、误人子弟;或者大中小学一起认为社会用人不当,而用人单位则认为是学校教育不力。结果因为责任难以说清就变成责任不清,变成谁都没有责任,谁都依然故我、涛声依旧,高水平科技创新尤其是最能反映一个国家创新高度的诺贝尔自然科学奖依然寥若晨星甚至比晨星还少。最难做但却最该做的是各司其职,把自己最该做的事情做好。就中小学而言,其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责任就是打好基础,因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第三,中小学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中小学该承担打好基础的责任。什么才叫打好基础?分数高就是打好基础吗?显然不是。打好基础主要不是指中高考分数考得高,甚至也不是五大学科竞赛奖牌拿得多,而是后劲足、走得远。现实是,我国学生在PISA测试中的成绩比美国好很多,我国中学生在世界五大学科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很多金牌银牌,但是我国中学生将来想从事科学研究的占比很低,我国科学家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数学菲尔兹奖、信息技术图灵奖等科技大奖的数量极少。

因此,打好基础不只是打好知识的基础,更重要的是打好能力、动力、体力的基础。其中能力包括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动力涉及兴趣、责任感、人生志向,体力是指强健的体魄。当前的中小学教育给学生的知识太多了,通过早学和多学这种填鸭式教学让学生获取相对竞争优势,但是学生的能力、动力、体力发展严重不足,其结果是误国误民误学生一生。打好基础要求调整学生素质结构,夯实能力、动力和体力的基础,让学生后劲更足、飞得更高。

第四,中小学履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责任,培养对象是全体学生还是部分学生?

有人认为中小学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只是针对通过各种方式选拔出来的极小一部分“神童”,这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在中小学阶段是不可能产生拔尖创新人才的,把通过各种方式选拔出来的中小学生视为“拔尖创新人才”显然是错误的,有些学生甚至可能只是“拔尖的考试人才”,与拔尖的创新人才有天渊之别。中小学履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责任,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而不是直接培养出拔尖创新人才。

创新人人可为,人人可学,因此,要面向全体学生培养每一个学生的创新能力。只针对鉴别出来的一部分学生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不符合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规律,而且会造成教育不公平,好像只有少部分人才有可能成为拔尖创新人才,才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合格后备人选。须知“鉴别”是会有误差的,而且有些人是大器晚成的,况且不少世界级的拔尖创新人才如爱迪生等,中小学阶段甚至还是差等生。但是,不能因此就否认针对部分天赋优异的学生开展英才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教育既要有教无类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因材施教进行差别化培养。英才教育并不神秘,只是因材施教的一种形式。

第五,如何避免中小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沦为“掐尖”教育?

很多人反对针对中小学生的选拔,我认为关键是要看这种选拔的性质与用途。当前,一些中学层层掐尖、不断淘汰,认为这就是“拔尖”,且拔出来的就是“拔尖创新人才”,其实大谬不然。他们尽管打着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幌子,其真实的、最后的目的却是为了提高升学率尤其是清北率,与真正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南辕北辙。

谁都不会反对因材施教,但因材施教的前提是“识材”,识材的过程是一个鉴别的过程,对于资优学生、英才儿童的鉴别也是一个识材的过程。识材的目的不是为了单独编班,不是为了拔苗助长,不是为了贴标签,只是为了更好地因材施教。而且识材要有多种方式,不是一考定终身,要多次、多种方法去鉴别,以做到精准识材与精准施教。中小学阶段的学生鉴别更多的是为因材施教而进行的“识材”,而不是拔尖创新人才意义上的“选才”。中小学生还没有成才,但是中小学要更好地促进学生“成才”,首先要“识材”,进而再“因材”施教,如此才能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做出更好的贡献。

我们要的是因材施教,而不是“因才施教”,材是多方面的,包括知识、能力、动力、体力等等,而“才”在当前的考试评价标准下往往只是分数的代名词,是过于单一的,是片面的。为分数、唯分数的学生是走不远的,将来也难以成为拔尖创新人才,为分数、唯分数的中小学教育也难以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作者系本刊编委、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中小学管理》2024年第2期 · 宏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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