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事关每个人!这锅究竟是由物业背还是业主背?

 高天明月图书馆 2024-02-28 发布于广西

一场因电动自行车起火造成的火灾瞬间夺去了15条无辜的生命,让人痛心疾首。“岱山2·23火灾”事故,给无数人留下了深刻教训。每当我们从网络上看到那些视频和图片时,除了震惊就是难过。

古语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2月25日,省委书记信长星以“四不两直”方式,在南京随机选择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检查消防安全。其中临近“2·23”火灾事故现场的义德东苑小区也是信书记检查地之一。

Image

图片来源:江苏新闻

信书记强调,水火无情、人命关天,事故就发生在身边,隐患排查整治是为群众安全着想,是大事,也是急事,不能心存侥幸,不能拖延等待,不能走过场,不容再发生同样的事故。

Image

毋庸置疑,这次火灾事故的影响是相当大的。这几天可以看到,我们大板桥地区的所有社区和物业已经全部行动起来,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以及楼梯过道杂物堆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下面我们通过一组现场图片来看一下。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Image

毋庸置疑,这次的整治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之所以这样,原因相信每个人都知道。

Image

即使这样,有些不自觉的人依然不管不顾,你前脚清理完刚走,他后面继续想怎么停就怎么停,有的人还用飞线充电。

Image

于是有业主就抱怨物业管理不到位,说物业光拿钱不干事,说什么的都有。可这难道真的是物业不作为吗?

Image

一位物业经理说

这几天物业的工作大家都看到了,说物业不作为、不负责真的有些冤。物业工作人员不可能每天24小时看着每栋楼、每个单元不让停车啊!

Image

而在清理过程中,工作人员遇到好说话的业主还好,可碰到那些胡搅蛮缠的业主,吵架是太正常不过了。有些人根本不听劝阻,甚至到了要动手的地步。我只想说这些人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哪天要是火烧到他家了,想后悔都来不及了,因为那后悔药是相当昂贵的。

全面治理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楼梯过道堆放杂物是势在必行的。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如果不采取强制性措施,或在规范停车和充电上下功夫,那么谁都不敢保证岱山那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

如何整治小区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违规充电问题,减少和杜绝类似岱山火灾那样事故的发生,这是一个综合性治理问题。我个人认为光靠现在这样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是不够的,社区和物业不可能每天都这样工作,这也是不现实的。我个人认为,以下几点建议可以值得研究。

首先

应当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平衡交通秩序与百姓停车方便的诉求。可以在小区高层建筑之间加装特定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地点,并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这样做,势必要占用小区的一些绿地,不过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相比意外的发生,占用部分绿地也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

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所有居民都能了解电动自行车规范停车、充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意识到维护消防安全是其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

第三

要严格处罚,对不规范停车、充电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等。要知道很多好习惯不是经过教育和宣传后才形成的,不疼不痒的处罚根本就没有效果,只有把他们罚疼了才知道不文明行为所应付出的代价。以汽车闯红灯为例,一次记6分,闯两次红灯12分就没有了。我们现在看到,现在汽车闯红灯的现象比以前不知好了多少,原因不言而喻。

第四

建议将监督举报电话广而告之,让每位居民都能成为监督员,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最后

建议消费者应选择正规、信誉好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及配件,降低火灾隐患,切莫为了贪图便宜而购买那些劣质产品,因为劣质电动自行车就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让你付出代价。另外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电动自行车,防止其流入市场。

总而言之,要想杜绝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以及楼梯过道随意堆放杂物等不文明现象,单纯依靠运动式的治理是远远不够的。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物业能拿出切实可行、长期有效的管理措施,真正把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便民服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