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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关于党的领导的重要论述

 老玉米棒 2024-03-06 发布于广东

刘少奇同志关于党的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当前科学地、全面地贯彻党中央有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论述的主要内容有:必须以党自身领导的正确性为根本前提;善于将组织领导提到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水平上来;把党的领导与党政分工结合起来。

作为我们党卓越的理论家,刘少奇同志对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曾做出过一系列深入论述。梳理刘少奇有关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的重要论述,对于今天更好地增强党的全面领导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党的领导要以领导的正确性为前提

中国共产党是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领导力量。这一观点已经在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论中得到充分论证。那么,在革命胜利后的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是否仍旧能够继续担当领导者角色?刘少奇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共产党不但是中国革命的核心领导力量,而且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何以能充当这种领导角色?在党的八大上,刘少奇深刻地指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力量的来源: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武器,有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有丰富的斗争经验和工作经验,善于把全国人民的智慧集中起来,并且把这种智慧表现为统一的意志和有纪律的行动。针对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极少数人试图借口反对“外行领导内行”而企图削弱党的领导作用的错误倾向,刘少奇从两个方面予以回击:一是党的领导主要是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而不是包办一切的领导,更不是对具体的业务工作和技术工作进行干涉的“一揽子”领导;二是即使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些事情暂时不懂,是“外行”,但是我们的党员和干部通过自己的艰苦学习能够学会自己工作中所不懂的事情,不断增强自身的领导能力。

与此同时,刘少奇又结合我们党的历史分析指出,党在实施领导时必须要以党自身领导的正确性为根本前提。刘少奇毫不避讳地指出,我们党在充当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力量时并不是不会犯错误,而是有时会犯暂时的、局部的错误,有时甚至还会犯严重的路线错误。比如党在革命时期所犯过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和“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错误,就曾经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严重的甚至是灾难性的损失。鉴于这些历史教训,刘少奇在党的八大上特别地向全党提出,党的领导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研究和分析过去所犯的错误,取得教训,从而求得在今后的工作中少犯错的,尽量不重复已经犯过的错误,并且尽量不使小错误变为大错误。刘少奇的这一主张,实际上是指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的、关键性的要求,即党必须首先确保自身领导的正确性。

党的领导的正确性,既涉及党在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上的正确与否,也涉及党在领导体制、领导机制、领导方法上的科学与否。应当说制定正确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但是,如何能让这些正确的路线得到正确的执行,如何能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机制,提高领导的科学化水平,以适应“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时代要求,则是我们今后在加强党的领导过程中不能不继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2、将组织领导提到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水平上来

刘少奇高度重视组织领导的重要性。在列宁主义的建党学说中,组织上的团结与统一对无产阶级争取胜利具有决定意义。刘少奇继承并深入阐发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形成的一个集体性的整体。不论是党员和领导者、党的各部门和党的中央、党的下级组织与中央组织,都是靠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结合在一起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所要求的“四个服从”必须得到绝对地、无条件地执行。针对党内一度出现的,有人在执行“四个服从”原则时,或者以同意决议、指示的正确性作为服从条件,或者以人事上的能力之强弱、地位之高低、党龄之长短、文化程度之高低以及某些历史的恩怨与山头亲疏关系,来作为服从的条件等诸多情形,刘少奇在《论党员在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修养》《论党》等著述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有力的批驳。他明确指出,所有这些条件,都不能作为拒绝执行“四个服从”原则的理由。而且,进一步强调一个共产党员是否有高度的纪律性和遵守纪律的精神,只有在他处于危险的情况下,或者在他与党的组织发生了严重的原则分歧和人事上的分歧之时,才能表现出来。

同时,刘少奇在强调组织领导重要性的同时,又明确提出要善于将组织上的领导提到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的水平上来。在刘少奇看来,强调党的统一与纪律,并不是提倡盲目的服从,也不是要把执行纪律变成简单的处罚与粗暴地打击党内犯错误的同志。“如果有人企图用简单的组织纪律的处分去阻止或减少党员犯这类错误,并企图以此去推动工作或改善工作情况,那就是一种完全错误的惩办主义。”对于党内一度出现的过于倚重纪律和处罚对待犯错误同志,而忽视了从思想上、政治上解决问题的“惩办主义”现象,刘少奇指出:“如果在党内对同志处罚与打击过多,就可能大大的束缚党员群众的自动性与创造性,可能使党员不敢工作,不敢解决问题,不敢说话,使党变成生气很少的党。”有鉴于此,刘少奇着重强调,如果只是单纯地从组织上建党,使党的组织工作脱离党的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党的建设就容易流于形式主义。为避免这种情况,刘少奇提出,必须从思想上、政治上去启发与提高党员群众的觉悟,将组织上的领导提到思想领导与政治领导的水平上来。

在扩大党内民主和贯彻执行集体领导原则方面,刘少奇提出的许多观点在今天看来仍不无启发意义。在刘少奇看来,扩大党内民主决不是减弱了而恰恰是加强了党的集中制,因为党内民主的实质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将党员对组织与纪律的服从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之上。否则党员在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领导下所表现出的积极性就是空的,党也不能实现真正的集中统一。关于贯彻集体领导原则,刘少奇认为,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都要在适当的集体中经过充分的讨论,容许不同观点的无拘束的争论,以便比较全面地反映党内外群众的各种意见,也就是比较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各个侧面。

3、党的领导与党政分工要结合起来

在我们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以后,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国家政权系统的关系问题。刘少奇在此问题上也有诸多富有教益的思考和论述。

一方面,刘少奇认为,党要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针政策上对一切工作起领导作用。党的这一领导作用既是由我们国家的历史现实条件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更是由我们国家面临艰巨的社会主义建设任务所决定的。党的这一领导作用是中国其他任何社会力量都无法替代的。

另一方面,刘少奇又明确指出,加强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要使党把一切包办起来,对一切进行干涉,而是必须在党政之间进行分工(这里的“政”,既包括国家政权系统,也包括群众团体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关于这一观点,刘少奇的主要主张包括:

党的工作方式和领导方式要随着党所肩负的任务的变化而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重心由革命转向建设,那么党的工作方式和领导方式必须适应这种建设的需要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而言,就是要改变党的“一揽子”的领导方式,纠正党委包办行政系统日常工作的缺点,健全中央以至地方政府部门的业务机构,提高其水平,使之能够担负它所应担负的任务。

要明确党委的职责及其界限

刘少奇认为,党委要管干部、管思想、管政治,要集中精力好好地研究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群众经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各方面工作的督促检查,把领导工作切实做好。如果是在业务机构不健全的情况下,党委把一些业务工作管起来,尚可以作为一个过渡现象允许存在。那么待业务机构健全起来以后,党委就应该把这些业务工作交给业务机构办理,而由党委负责对业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在这里,刘少奇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观点,那就是党首先要把党自身的事情管好。如果党委整天忙,忙于征兵、统购统销、基本建设等任务,却不能管党,那就是党委没有尽到自身的责任。

党要处理好与非党组织的关系,注重发挥非党组织的作用

刘少奇非常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等非党组织的作用。他在建国初期关于工会工作的一篇笔记中指出,要处理好工会接受党的领导与党组织支持工会组织依靠法律和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关系。从刘少奇的其他一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他的这一观点也适用于处理党组织与人大、政协、共青团组织、妇女组织的关系。刘少奇认为,这些非党组织是我们党联系群众、发扬人民民主的不同组织形式。它们在不同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党必须认真地而不是形式地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应该学会经过这些组织来活跃人民群众的民主生活。刘少奇坚决反对有些党组织负责人把这些非党组织看成可有可无的做法。他认为,如果那样做就会使我们党耳目闭塞,脱离群众。

综上所述,刘少奇关于党的领导的一系列论述核心观点无非是两点:一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二是要保持党的正确的、健全的领导。

● 来源:《中国领导科学》2018年第6期

● 作者:张超,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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