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组织分析制度主义; 新制度主义; 制度化; 认知框架; 文化背景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 (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institutionalism) 作为新制度主义理论的重要派别,其产生与发展得益于社会学的制度研究传统与组织理论的问题领域,在反对20世纪中叶以来主流社会科学的还原论观点,拒斥过分强调规制与规范力量的制度研究取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学术流派的身份认同。20 世纪60年代后,组织理论经历了由关注组织内部互动到将组织视为开放系统的范式转换,社会环境对组织运作的影响逐渐受到重视。在此背景下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从“认知转向” 的社会科学汲取资源,借鉴认知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现象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以适宜逻辑重塑制度分析框架,展现了制度的独立变量地位与文化及认知路径的研究活力。通过将制度理解为意义框架与文化背景,组织分析制度主义把组织理论的研究焦点由内部结构转移到外部环境,构建了以宏观制度解释局部秩序的理论范式,在认知层面创造行动脚本的分析模式,奠定了新制度主义理论的现象学基础。当前相关研究可进一步探讨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独特的认识论与方法论原则,整合组织理论与社会学内部资源,扩展理论的适用范围。增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解释力需要克服缺乏权力分析与过度社 会化的研究不足,从话语维度完善以认知过程为核心的制度逻辑,提供更具能动性的制度分析框架。 由于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诞生于社会学内部,相关文献也主要由社会学研究者完成,政治科学中的新制度主义学者倾向于以“社会学制度主义”指代和概括社会学中的新制度主义研究路径。但社会学内部存在自身的制度研究传统和流派分歧,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相比,“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命名方式既没有体现新制度主义的“新”的含义,也没有突出社会学制度研究的新旧沿袭与范式转换特征。从组织理论与制度研究的发展脉络来看,“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命名方式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学研究传统中“新”制度主义的主要观点, 反映组织分析领域制度研究的理论内容。本文旨在阐释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科学涵义并凸显其解释效力,梳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理论渊源、诞生背景、推动力量及发展演进,归纳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在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研究议题方面的内在逻辑,整体总结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突出贡献、研究不足与未来前景。 一、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发生路径由于工具理性逻辑难以解释科层组织运行的实际情况,众多从事组织研究的社会学者在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旗帜下形成认同意识,推动组织理论的研究焦点由组织的内部结构转向组织的外部环境、由技术环境转向文化背景,揭示宏观象征系统与组织维系的因果联系。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从认知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现象学社会学等学科汲取理论资源,围绕组织形态相似性问题推进制度分析与组织 理论的耦合,开拓独具特色的文化及认知研究路径,呈现实证研究的持续深化、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展等趋势。 1.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理论渊源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将组织作为研究对象,其理论渊源是社会学的制度研究传统与卡耐基学派的组织理论。社会学的制度研究传统关注宏观文化背景对组织运行的规范作用,卡耐基学派的组织理论探讨组织规则影响成员行为的微观机制,二者共同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奠定了研究基础。 社会学与组织理论反对过分强调物质力量与工具理性的研究立场,注重分析社会价值与组织规则塑造行动者互动模式以及限制成员理性计算的方式,形成了重视规范与规制因素的制度研究传统。在制度环境与组织的关系方面,功能主义的制度研究范式主张从规范框架与价值嵌入的角度,解释宏观 结构如何激励或制约组织与行动者。20 世纪中期,帕森斯 ( Talcott Parsons)致力于社会学制度研究的学科化,在综合涂尔干 ( Emile Durkheim )的方法论整体主义与韦伯 ( Max Weber ) 的理解社会学思想的过程中,融合了社会行动研究的主观视角与客观视角。帕森斯指出,行动者内化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可保障社会系统中特定行动模式的稳定再生产。默顿 ( Robert K. Merton ) 从中层理论角度考察社会结构规范个体行为的途径,认为共同价值观对科层组织中官员合作共事发挥关键作用,但完全照章办事容易导致官员墨守成规、形式主义盛行、组织活力降低。塞尔兹尼克 ( Philip Selznic) 在默顿的研究基础上,更加聚焦价值观嵌入组织的具体机制。通过观察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的工 作流程,塞尔兹尼克发现,组织在制度化过程中会被行动者的价值观渗透,组织成员捍卫特定价值观有益于组织的稳定维系和连续发展。组织分析领域规范取向的制度研究路径由此基本确立,其表明组织需要符合社会规范系统的价值要求才能生存,在此意义上,组织一定程度上是体现主流价值观的中观载体。这一研究传统将制度理论的关注点集中于规范层面, 凸显价值观作用并反对算计逻辑,成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渊源之一。 在组织与内部成员的关系方面,西蒙 ( Herbert Simon )、马奇 ( James March) 等卡耐基学派的学者聚焦于个体有限理性对组织决策过程的影响,从认知角度探讨组织成员行为模式,奠定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微观研究基础。卡耐基学派抨击了传统经济学者提出的完全信息与充分认知能力等理论假设,承认个体的有限理性和认知局限,深刻揭示组织结构特征与决策者行为的相关性。他们提出,组织会以规则程序、价值标准等方式形塑成员的行为模式,组织成员受规则约束并根据惯例进行决策。马奇与西蒙据此主张,组织决策很大程度上不遵循科层结构的理性逻辑,其目标不在于寻求解决特定问题的最优方案,而是在有限理性指导下作出最益于组织生存的恰当选择。卡耐基学派探索个体嵌入组织内部决策的方式,加深了社会科学学者对组织微观特征与功能运行的理解,其组织研究尽管集中考察组织内部决策过程,但明确了组织社会学领域的认知取向研究风格。 2.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诞生背景 组织理论分析范式的转换与研究议题的更新推动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诞生。既有的组织理论侧重组织运行的工具理性逻辑,难以回应科层组织运行过程与结构形式的脱嵌问题,权变理论由于忽略制度背景中的文化要素,无法准确分析组织趋同化现象。在此背景下,相关学者将组织视为开放系统,围绕组织运作与组织扩散两个议题,促成了文化及认知取向的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形成。 20 世纪 60 年代,主流社会学理论从目的合理性角度看待正式科层组织,未能充分阐释现代组织的日常运转与形式扩散现象。一方面,组织理论学者认识到科层组织并非严格按照正式规则程序运作, 而是反映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要求。承袭韦伯研究传统的社会学者提出理性组织研究假设, 认为科层组织在处理日渐复杂的技术工作方面卓有成效, 这使现代社会组织普遍采用科层结构, 呈现高度相似的组织形式。然而组织并不总是追求高效率目标,不会根据精心设计的正式规则来指导组织的实际运行与成员的互动交往,反而会耗费大量资源从事与效率无关的活动。为了解释这种非理性运作过程, 诸多学者不再局限于理性组织研究模式,指出组织并非围绕特定技术目标建立的封闭系统,而是作为开放系统, 在与社会结构的互动中调试自身运作机制。这种观点不再关注制度结构对社会秩序的规范性保障,而是从认知构建的角度,主张组织运转需要回应社会环境在不同场域下提出的合法性要求。与早期侧重规范的制度理论相比,认知取向的组织理论尽管同样重视文化塑造个体行为的方式,但甚少关注价值观对组织的渗透过程以及组织成员对主流规范的内化过程。组织非理性运作的经验事实启发相关学者完善认知取向的制度理论。另一方面,权变理论聚焦技术环境并忽略文化因素,难以解释组织形式趋同现象,相关学者愈益看重组织嵌入的文化背景。组织理论在摆脱韦伯的科层制理论框架后,开始注意到组织与环境的互动,进一步扩大工具理性概念的应用范围。作为其中的集大成者,权变理论将组织视为仅关心投入产出的生产系统,阐明了市场条件、需求规模等技术环境与组织结构形态变化的紧密联系。不同组织由于对外部资源的依赖程度有所差异,与之适应的结构形式应该呈现多样性,但实际观察到的组织形态却存在趋同化趋势。更重要的是,如果市场和技术导致组织形态发生变化,那么市场化与技术扩散应该先于科层组织而出现, 但有关政治和经济变化的跨国分析表明,组织趋同化往往比经济或技术的发展更为迅速。在此背景下,组织理论学者强调组织不仅根据技术环境的情况调整其行为,还面临社会规范、文化期待等制度环境,组织成员普遍认同的象征系统会影响组织形态变化。从认知角度揭示制度环境与组织结构的内在关联,改变了组织理论探讨组织维系与扩散议题的方式,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诞生提供必要的方向指引。 3.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推动力量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推动力量来源于认知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现象学社会学的理论成果。 认知心理学剖析了人类认知过程的结构性维度,文化人类学具体探索作为符号系统的文化如何作用于人类认知结构, 现象学社会学更进一步阐明人们共享的符号系统可生成与维系社会秩序,这些文化及认知取向的研究成果逐步推动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形成与完善。 20 世纪70年代,社会科学研究者在“认知转向”的趋势下,重新思考人类处理信息的方式,组织理论由考察价值内化的规范逻辑转向分析行为惯常化的认知逻辑。 首先,认知心理学认为语言思维、因果思维、空间思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基本能力,这使组织分析的研究重点由个体性的决策行为变为结构性的认知机制。规范取向的组织理论认为,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需要行动者不断内化集体规范,根据自身角色定位回应社会道德期待。这种观点预设价值认同是社会整合的主要模式,关注个体行为与社会规范的契合性。但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类的认知能力不是完全由社会化水平决定的,不同文化背景下行动者可能采取类似手段解决特定问题,这意味着人类认知结构的天生“脚本”可根据环境的具体情况指导策略行动。这些成果促使组织理论将焦点置于认知的结构性层面而非能动性层面,明确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结构分析取向。 其次,文化人类学认为作为符号系统的文化可塑造人类认知结构,这使组织分析学者开始重视文化要素与认知要素的紧密联系。人类具备先验的认知能力并从外部环境提取信息,但如何处理信息受个体所处文化背景决定的思维模式影响。文化人类学者聚焦认知结构的作用机制,由关注共同体生活方式的宽泛文化研究转向文化符号系统的象征功能分析。人类通过符号系统表达自身思想意图,以符号性价值说明社会行为正当性, 作为符号系统的文化使人类更加深入地考虑外在世界与自身行为的关系。在此意义,文化不再是束缚行动者思维的消极结构,而是构建行为意义的符号工具。文化人类学对认知过程与符号系统密切关系的理解,启发制度取向的组织理论学者更加注重文化的结构性作用。 最后,现象学社会学将文化及认知研究取向应用于社会分析,指出社会成员对符号意义的共同信念是维持日常生活稳定秩序的必要基础。现象学社会学的代表人物加芬克尔 (Harold Garfinkel) 反对从功能主义角度阐释社会秩序的建构性质,认为行动者的价值观念与角色认同无法自动生成社会秩序。 通过一系列情境破坏实验,加芬克尔发现,同一文化环境下社会成员认知模式基本相似,他们共享社会规则的背景性知识,在互动过程中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多样的集体活动。现象学社会学研究者据此提出,共享的符号秩序可凝聚社会成员的集体性共识,以“脚本”指导行动者日常活动。 这种观点注重行为的文化及认知要素而非评价及规范要素,通过论证微观符号互动可生成社会秩序,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产生与成熟提供推动力量。 4.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发展演进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发端于组织社会学者对组织同构问题的理论思考,其发展演进集中表现在探讨组织同构背后的合法性机制、 根据适宜逻辑推进实证研究、 拓展组织研究的议题领域三个方面。 20 世纪 70 年代末,组织理论学者从宏观制度环境角度看待组织形式趋同倾向,形成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身份认同并不断深化研究议题。现代社会组织高度一致的结构体系与机制设置不仅激发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问题意识,而且成为彰显该流派解释力与独特性的关键领域。1977 年, 迈耶 ( John Meyer) 与罗恩 (Brian Rowan) 合著《制度化的组织: 作为神话与仪式的正式结构》 (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 Formal Structure as Myth and Ceremony) 一文,通过分析作为理性神话的科层制如何成为现代社会普遍接受的结构形式,明确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核心议题与研究取向。迈耶与罗恩从相对宏观的层面提出, 在理性神话作用下组织结构呈现高度制度化特征,组织设置特定结构很大程度上并非出于效率考虑,而更多的是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合法性期待并符合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实际运行与目标任务的脱耦是组织发展的必然趋势。1983 年,迪马吉奥 ( Paul DiMaggio) 与鲍威尔 (Walter Powell) 撰写 《重新思考铁的牢笼: 组织场域的制度趋同性与集体理性》 ( The Iron Cage Revisited: Institutional Isomorphism and Collective Rationality in Organizational Fields) 一文,从中层理论角度解释组织趋同化现象。通过关注组织形态发生趋同的场域,两位学者认为组织往往相互依赖,功能相近的组织为了更好生存而采取类似形态。他们具体讨论了强制、规范、模仿三种组织趋同机制, 确立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实证研究的基本框架。1991年,鲍威尔和迪马吉奥系统梳理了组织分析领域制度主义的内在脉络,进一步厘清理论范式的含混之处。他们总结制度塑造组织结构与行为的方式,围绕反对理性行动理论和功利主义、秉承社会生成论、 运用文化及认知解释方法,强化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认同意识。托尔伯特 (Pamela Tolbert) 与朱克尔 (Lynn Zucker) 是分阶段考察组织趋同现象的先驱,他们发现早期阶段组织调整自身形态是为了解决生存难题与提高运行效率,一旦组织结构形式得到广泛认同并成为制度化的社会事实,便会以合法性机制的方式限制后续阶段改革的选择范围。这一研究从历史演变角度探究组织趋同化的动态扩散过程,阐明了适宜逻辑适用的时间节点。 韩新甲(Shin-Kap Han) 观察到企业规模与组织行为的联系,提出市场定位不同的企业会面临分化的制度环境,不同环境的合法性要求对应着差别化的行为方式。韩新甲的研究使用社会网络的研究方法,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研究对象从非营利性的组织拓展到经济领域的企业,扩大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研究空间。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发展演进呈现出明显的理论建构意识与广阔的理论研究视野。 二、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内在逻辑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围绕“宏观层次的制度环境可更有效解释中观层次的组织现象”这一核心命题,从文化及认知角度阐释制度的影响机制,提出广泛适用于不同分析层次的制度化解释逻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研究风格。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在制度个体主义 (institutional individualism)的认识论基础上应用方法论制度主义(methodological institutionalism) 原则, 在辨析文化背景与组织形态关系的过程中推进研究议题更新。 1.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理论构建 作为组织研究的中层理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需要在不同分析层次保持一以贯之的解释逻辑,其在宏观层次将制度理解为意义框架,在中观层次强调组织行为遵循制度逻辑,在微观层次揭示适宜逻辑对个体行为的引导。 首先,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以文化背景界定制度概念,侧重制度的认知维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经常不区分制度与组织的内涵,但在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视域下,制度与组织是不同层次的分析单位,构成制度的一系列社会规范与文化模式会影响组织的运作过程,还以组织所不能的方式调整行动者的行为方式。制度通过为行动者提供意义框架,规定了不同场域的互动模式,在此意义上,制度不是客观的物质实体, 而是认知与文化层面的秩序状态。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认为,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的规则、程序或规范,而且涵盖符号系统、认知脚本和道德模板,凡是被社会成员广泛接受的结构性力量均可被纳入制度范畴,制度化的实质在于特定规则能够持续影响行动者思想与行动。文化使人们理所当然地接受特定行为选择,习俗与惯例可作为背景性因素表明组织政策制定的合法性, 维持制度化的稳定再生产。由于制度总是充当文化背景“嵌入”社会行动,限制行动者认知过程,因而在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理论建构中,制度与“制度环境”的概念内涵基本等同。 其次,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聚焦制度环境中的组织,认为组织的结构形式与行为模式均依赖于制度环境的脚本规则。组织不是脱离文化背景而存在的先验现实,其遵循的程序规则受到制度环境广泛影响。一方面,组织的运作目标在于满足制度环境的功能性需求。日益提高的专业化分工水平在社会生活领域创造出专门化需求,制度环境据此创设特定术语、划分相应功能场域,明确组织的定义、目标与衡量标准。这意味着组织扮演的角色往往由外部的制度环境决定,任何组织均要根据社会结构的功能性需求设定任务内容。另一方面,组织的正式结构反映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要求。迈耶与罗恩指出,组织的正式结构与工作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解耦现象,组织为了满足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要求,会采用当前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模式所倾向的结构形式,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则未必按照正式的规则程序运作。尽管组织遵循制度环境中的理性神话会阻碍其自主运作,但其获取的合法性资源有益于保障自身稳定维系。 最后,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在微观层次强调适宜逻辑对个体行为选择的塑造。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既不赞同行动者是原子化的个体,反对以理性选择理论的博弈模型解释社会现象,也不认同社会由高度社会化的个体组成,提出不考虑文化背景的结构性作用便无法实现社会整合。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主张个体是共享价值规范的社会化存在,同时是深度嵌入文化模式的制度化存在,行动者可在文化背景提供的意义框架内,相互理解彼此不同的情境诠释与观念表达。文化规定了行动者在不同场域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规范,提高行动者的环境适应能力,这种将个体行为与特定情境联系起来的思维模式就是适宜逻辑。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认为适宜逻辑反映了制度约束下的个人认知特征,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大多循规蹈矩。适宜逻辑形塑了行动者关于恰当行为的共同认识, 处于同一场域的行动者会在制度化过程中采取相似行为, 这从认知角度解释了组织形式的趋同。 2.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方法更新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聚焦中观层面的组织现象,建立跨越宏观与微观层次的分析模式,这些理论贡献与其应用的方法论原则密切相关。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方法更新主要体现在,用制度个体主义缓解还原论与整体论之间的张力,以方法论制度主义解释中观层面的制度安排,将定量研究范围拓展至认知与互动过程。 首先,组织分析制度主义通过制度个体主义的认识论,缓解不同层次制度理论的分析张力。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质疑理性行为模型的还原论原则,认为制度结构在维持组织运作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主张用制度个体主义的认识论原则解释组织与个体互动。与方法论个体主义宣告社会制度是人类行为结果的观点相反,制度个体主义的认识论认为社会并非个体简单加总后形成的整体系统,制度结构能对人类行为施加因果效力。坚持制度个体主义原则的学者围绕非计算行为,阐述了“制度人”模型的内容与价值:只有人才是追求目标和实现利益的自为行动者,这使制度个体主义区别于涂尔干以来的方法论整体主义社会学传统;维持人际互动的制度规则是重要的解释变量,这使其区别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方法论个体主义解释模式;中观层次的组织变迁由个体或集体行为推动,但总是处于更广泛的制度框架内,这彰显了跨层次分析组织现象的必要性。 其次,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运用方法论制度主义原则,明确制度在组织分析中的独立变量地位。在坚持方法论制度主义原则的学者看来,组织遵守的规则规范由制度环境决定, 制度环境蕴含的制度逻辑可影响组织形态变化,因而制度相对于组织具有分析优先性。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秉承方法论制度主义原则,考察组织行为的文化背景,探讨制度环境中的结构性因素对组织行为的因果作用。他们从宏观制度环境角度看待中观组织现象,探索制度环境的合法性要求如何导致组织运行机制调整与结构形态变化。在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视域下,特定组织行为并非组织内部成员互动博弈后形成的决策结果,而是组织遵循宏观制度逻辑的恰当选择。因而,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分析重点是制约行动者行为的制度性因素,这些因素以合法性资源的形式约束组织决策,并在组织偏离制度规范时发挥纠偏作用。 最后,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围绕组织成员的认知与互动过程展开定量研究。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将制度化视为持续的过程而非稳定的状态,认知因素成为其解释制度维系与组织扩散的关键变量。由于认知因素难以量化,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在实证研究中以结构网络的变化情况推断行动者的认知过程。斯科特 (W. Richard Scott) 等学者对组织的构成要素、合法性程度的评判标准、合法性标准的应用层次与适用场域等方面进行分类,搭建起可用于实证研究的经验框架,有益于全面评估制度环境影响组织的合法性机制。韩新甲使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测量组织地位高低,探究同一场域内组织相互模仿的程度,据此揭示认知因素在组织趋同现象中的重要性。为了考察行动者认知发展的动态过程,部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反思依赖共时性数据的横截面研究设计的不足,以时间序列模型预测各阶段合法性机制的变化情况,表明制度环境会随着时间推移提出不同的合法性要求。 3.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议题深化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主要从合法性的来源与类型、组织形态变化与制度环境的内在关系、制度变迁的内生性与外生性方式三个方面,探索相关研究议题并不断拓展制度理论的深度与广度。 首先,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区分了合法性的不同来源, 揭示了组织趋同化的具体机制。组织形态的变化原因及其内在机制是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始终关注并持续推进的议题领域。斯科特指出,规制性要素涉及制约行动者行为的制度和程序规则,规范性要素包括价值观、习俗和角色规范,文化及认知性要素对应行动者理解社会现实的意义框架,分别从法律认可、道德授权、文化支持角度为社会生活提供合法性理由。迪马吉奥与鲍威尔认为,同一场域内组织形态趋同主要源于三种机制:组织由于依赖其他组织而需要回应相应期待的强制性同构; 组织为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效仿更成功或更具合法性组织的模仿性同构;专业化进程推动专业人员共享组织运作观念的规范性同构。尽管上述学者对相关概念的界定稍有不同,但可将三个合法性理由视为组织趋同化机制的逻辑基础。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后续研究也基于组织相似程度、特定组织特征、组织先前取得较好结果等理由,进一步总结模仿性同构的不同模式。 其次,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聚焦多样化的组织现象,探索制度环境影响组织形态的机制。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不断完善制度逻辑的细节,拓展理论适用范围,提高对不同类型组织现象的解释力。其一,提出组织会因制度环境的差别而具有不同的数量、类型和结构。集权主义的制度环境倾向于形成形式简单和界限分明的组织结构,个体主义制度环境下的组织则表现出边界模糊与功能众多等特征。不同模式的制度化过程导致组织存在类型差别, 相关学者依据组织的跨国差异来检验和发展这些思想。其二,承认制度环境作用机制的复杂性。不同组织面对差别化的制度环境,需要根据自身定位选择相应的合法性策略。但组织制定策略的能力与适应环境的程度不尽相同,特定组织的结构形式可能无法回应制度环境提出的所有合法性要求。其三,研究焦点转向组织结构的多样性,进一步丰富制度研究内容。多个制度要素提出的合法性要求与不同文化背景下行动者的认知框架均存在差异,组织在制度逻辑的叙事转换,以及合法性规则的局部调整等条件推动下,会形成独具特色的结构形式。 最后,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从外生变迁与内生变迁两个方面讨论制度变迁机制。受到制度决定论立场的制约,早期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并未过多留意制度变迁议题。但组织所处社会条件、政治背景以及组织内部行动者需求的改变,均要求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关注制度环境的变化趋势,进一步解释制度变迁的外生性方式与内生性方式。在涉及制度与环境互动的外生变迁方面,制度变迁既可能发生于特定制度化模式存在制度惯性且无法适应新环境的情况,也可能出现在环境变化导致思想观念分化与社会共识消解,原有的制度无法继续提供合法性而失去规范约束力的情况。在涉及制度与行动者互动的内生变迁方面,当制度维系的利益关系与权力格局难以获得社会成员广泛支持,潜在的变革者将反思甚至质疑制度的合法性,推动制度的创新与变革。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强调制度变迁不是被动回应外部压力的结果,从文化及认知维度阐释制度变迁的内生动力,为制度变迁理论发展提供了学理灵感与经验素材。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产生于社会学制度研究传统,从现代组织理论的议题领域与现象学的分析基础中获得理论资源,日益受到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重视。评价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意义,需要系统总结这一理论流派在不同分析层次的突出贡献,归纳其理论逻辑的内在不足,在推进流派完善与借鉴融合中展望其发展前景。 1.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突出贡献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质疑个体主义与理性选择理论的研究取向,削弱了实证主义社会科学的工具理性前提,其突出贡献是以认知因素诠释制度逻辑,转变理性选择理论的叙事逻辑,辨明认知框架与文化背景的关系。 首先,组织分析制度主义旨在探索制度理论的现象学基础,从认知角度阐述制度逻辑的本质。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认为,制度背景可塑造社会行动者的常识性知识,使行动者处于相同的社会事实中,维持稳定的互动秩序。这种现象学观点不仅突出社会结构的重要性,而且系统说明宏观社会力量可影响组织活动。制度通过意义编码使行动者认识和了解现实,制度逻辑的本质是为行动者提供具体的思考和行动框架,即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谁可以出于什么目的以何种方式采取某种行为。制度作为社会结构为社会成员的认知与行为设置边界, 行动者不可避免地嵌入制度编织的意义网络,他们共享对于意义框架的理解,并不自觉地反映社会结构所允许和支持的习惯做法。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强调制度约束个体选择相比,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制度逻辑更具理论说服力与现实解释力,充分诠释了“不参照制度发展就不能理解组织的结构和活动”。 其次,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从文化角度重塑组织理论的理性叙事,开辟了新的研究路径。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认识到组织同时处在提供意义框架的文化背景与注重资源交换效率的技术环境,组织结构更多受到外部合法性要求而非内部任务需求制约。这种解释没有否定理性因素对组织运作的影响,而是质疑了工具理性的价值。在重视效率的制度环境中,理性科层制的高效率虽然会导致组织形态趋同,但其原因不在于工具理性本身,而是源于个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理性”与“效率”具备合法性。 针对既有组织理论对理性的狭隘解释,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认为,如果合法性资源是组织赖以维系的前提,牺牲效率是获取合法性资源的必要条件,那么牺牲效率同样是理性的。 组织不对理性与非理性行为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 而是对采纳何种理性加以取舍。在此意义上,组织分析制度主义推动组织分析由理性叙事转向文化叙事。 最后,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研究视角可更新社会科学认识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反对社会行动理论的利益驱动模型,认为由于组织环境的不确定性,行动者难以精准识别和充分实现利益,他们的行为更多受制度化的习惯、仪式、脚本制约。文化是行动者构建世界观和设计行动策略的“工具箱”,潜移默化地影响行动者的认知框架,调整行动者的利益观念。文化与制度并非被动反映社会现实而是构成行动者理解实践意义的必要背景,行动者的认知框架会限制其行为选择。这些创见不仅呈现了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独特的制度逻辑,还反思了制度研究的认识论盲点。由于没有意识到制度的仪式性面向,既有组织社会学局限于描述与分析特定文化背景下可维系秩序稳定的“制度神话”,忽略了制度环境的跨文化差别与其他组织形式。组织分析制度主义通过深化制度研究议题,解构“制度神话”的作用机制, 加深制度研究者对文化背景作用的认知,为社会科学的建构主义研究开辟了道路。 2.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研究不足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从宏观制度环境角度解释组织行为,其制度逻辑表现出较强的制度决定论色彩。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局限在于,忽视认知过程隐含的权力因素,难以解释行动者在具体情境的互动情况,面临概念模糊与适用范围狭窄等问题。 首先,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忽略制度结构背后的权力与利益问题。权力与制度的相互作用位于制度理论的核心分析地带,权力可促进或阻碍制度的创建与变革,制度可加强或削弱强制权力,了解制度运作情况需要考察制度结构中权力分配关系。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由于承袭功能主义研究传统,认为文化背景供给的合法性资源可规范社会运行、保障制度维系、促进组织形态趋同,因而未将权力与冲突现象纳入考虑范围。然而比较政治的经验研究表明,不同制度的程序框架会改变群体权力与利益分配关系,特定权力格局下的政策安排对各类社会群体有着不同影响,维持现有分配模式需要以弱势一方的基本认同为前提。认知的塑造过程表面上反映了文化价值的制度化,实际上可能是权力支配关系的正当化。由于较少讨论社会成员利益冲突的起源,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在解释去制度化 (de-institutionalization)议题时效果不佳,无法说明主流价值的话语叙事难以整合特定群体的原因。 其次,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社会行动理论具有决定论色彩,其因果分析不适用于微观层面的互动情况。一方面,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忽视行动者的能动性。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认为行动者在制度结构的脚本中展开行动,制度环境使行动者拥有认知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但不能解释为何相同制度环境中行动者会具备不同的认知方式与思维结构。行动者的差异性既来源于文化背景本身的复杂性,诸多层次与领域的内容为行动者提供相互冲突的指导,也得益于行动者的反思性能力,行动者会对文化背景的多个部分加以重新组合来建构自身行为意义。另一方面,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提出的因果机制适用范围较为狭窄。文化及认知研究路径以文化背景的普遍约束力解释组织形态趋同现象,仅能在宽泛意义上讨论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塑造作用, 无法具体解释组织形态多样性与制度变迁等问题。在制度影响个体行为的微观层面,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由于缺乏因果分析机制以及忽略诸多关键变量,认为行动者的行为同质性极高,这种结论不符合经验事实且很难进行可信验证。 最后,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界定模糊,研究模型的适用性有限。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制度概念涵盖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规范甚至整体性的符号系统,所有涉及人类行为的认知性要素都被包含在内,制度概念几乎与人类学意义的“文化”等同。这不仅改变了制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而且使实证研究难以准确使用制度逻辑等术语。制度逻辑以宏观文化背景解释中观层次组织现象,由于微观层面的人际互动往往不涉及制度环境的结构性影响,制度逻辑无法应用到这一范畴。用文化因素解释其他社会现象面临另一个问题,即文化本身被视为自然的、连贯的、固有的社会实体, 但受殖民历史与政治控制的约束,许多民族身份的建构是权力支配下人为区分的结果。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将文化视作既定因素,无法解释文化身份的形成过程和转变原因。 3.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发展前景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研究成果得到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广泛认同,相关学者在后续研究中引入新的分析方法与研究工具,整合组织理论与社会学内部资源,提升理论模型的解释效力。 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发展前景在于,从话语维度完善以认知过程为核心的制度逻辑,从能动性角度重塑行动者与制度的关系,增进同新制度主义各研究路径以及社会学科各学科的交流对话。 首先,组织分析制度主义需要从话语角度关注行动者认知实践,揭示制度化进程的具体机制。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将现象学知识作为理论基础,实现了由规范取向到认知取向的重大转变,但其实证研究较少直接验证认知机制如何推进组织趋同。组织趋同源于象征意义的合法化扩散,社会成员通过共享特定的话语结构嵌入现有的制度环境。在此意义上,话语构成制度化的基础,行动者话语内容的变化体现了其在不同情境下选择符号意义的认知过程,话语分析可用来识别与分析制度化的脚本。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应该将话语分析与制度理论联系起来,直接考察组织现象中行动者的意义建构。这需要相关学者关注特定结构和实践在组织间扩散的话语基础,研究行动者在不同组织趋同模式下的心理过程,聚焦维系行动者共同认知的具体条件和导致内生性制度变迁的认知因素,更加全面地呈现微观层面的个体认知与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果的因果机制。 其次,组织分析制度主义需要深化其能动性理论,重新阐释个体与制度的关系。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认为,行动者在社会结构提供的合法化脚本中展开行动,“制度神话”通过建立稳定的互动模式维持社会秩序。这种理解过分强调文化价值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作用,忽视了行动者构建自身行为意义的能动性。完善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理论体系需要进一步说明制度与行动者的关系,制度不会完全决定行动者的行为,行动者也不是复刻制度要求的载体。 一方面,制度往往由相互冲突的多种要素组成,不存在单一的制度逻辑,行动者可围绕特定文化价值形成身份认同,其行为不会完全由制度决定。另一方面,尽管制度能汇集甚至改变行动者的偏好与需求,但行动者可重新组合制度环境中的认知资源,不断提出兼容创新性与合法性的解决方案。相关研究工作应更加细致地分析制度环境与行动者的关系和互动机制,考察使组织及其成员更具自主选择性或更受结构约束的具体条件,动态揭示不同背景下行动者行为可能发生的变化。 最后,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应提高新制度主义理论内部的逻辑融贯性,加强对其他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借鉴。为了反对基于利益考量的算计逻辑,组织分析制度主义提出适宜逻辑解释人类的日常行为。但制度理论的发展表明,这两种逻辑并非相互排斥而是适用于不同类型的社会现象,技术部门很大程度上根据效率比较的算计逻辑来进行业绩评价,职能部门的业绩评价则与遵守制度条例的适宜逻辑密切相关。组织分析制度主义需要加强与其他新制度主义流派的对话,调和理性行为逻辑与制度化行为逻辑的张力,总结算计逻辑与适宜逻辑在不同场域的适用条件,提高制度分析的连续性与融贯性。提升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理论解释力, 也需促进这一流派与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积极互动,重视跨学科理论资源和分析工具。群体生态学对资源配置竞争机制的研究可弥补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缺乏权力分析的局限,社会心理学的成果有益于制度理论探讨行动者互动的微观机制并延展组织分析的适用领域。 综括而言,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从适宜逻辑角度进行制度分析,侧重制度塑造行动者认知框架的结构性面向以及文化惯例对行动者行为选择的影响,其不仅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重新发现制度”,而且充分展现了文化及认知取向的制度研究路径的显著解释力。就政治科学的理论研究而言,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看重宏观环境对微观秩序的因果力量,可为比较政治、 国际关系等学科的实证研究提供方法论指导;就政治制度的现实运行而言,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提出的理论假设与分析模型同样具有一定启发意义和实践价值,宏观环境的合法性资源可能不具有跨文化背景的普遍性,政治制度改革与政策安排调整需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来展开。在科学评价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独特贡献和学术地位的同时,仍需细致考察这一研究路径的内在局限及其蕴含的发展潜力。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效率驱动行为模型不同,组织分析制度主义学者主张行动者行为嵌入制度环境,这两种研究路径均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假设行动者在任何情况均遵循算计逻辑是非制度主义的,设想行动者仅遵循制度结构的脚本模式则是过度制度主义的。实际上,行动者可通过解构 “制度神话”与文化背景不断互动,这可能意味着社会科学应该以建构主义的认识论来理解“制度”与“制度逻辑”,在此意义上建构制度主义既构成组织分析制度主义的逻辑延伸,也成为组织分析制度主义优化自身解释思路的参考方向。 编辑:蒋天昊 初审:孔德傲 审核:张朝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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