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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辜鸿铭:中国学(二)

 顺其自然h 2024-03-29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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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鸿铭(1857–1928),名汤生,字鸿铭,号立诚,自称慵人、东西南北人,又别署为汉滨读易者、冬烘先生。祖籍福建省同安县,生于南洋英属马来西亚槟榔屿。学博中西,号称“清末怪杰”,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西亚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是当时精通西洋科学、语言兼及东方汉学的中国第一人。曾为张之洞幕僚,任教于北京大学,翻译了中国“四书”中的三部——《论语》《中庸》和《大学》,创获甚巨;著有《中国的牛津运动》(原名《清流传》)和《中国人的精神》(原名《春秋大义》)等英文书,热衷向西方人宣传东方的文化和精神,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20世纪初的西方人曾流传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三大殿,不可不看辜鸿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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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应文章最早刊于1883年10月的《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 News),后经辜鸿铭先生整理,收入其以“中国精神”为核心的系列英语论文集,并于1914年发表在英文报纸《中国评论》。该系列文章自见刊以来存有较多译本,本文选自青岛出版社2020年5月版《中国人的精神》,王晋华、黄永华译。

辜鸿铭先生对“中国学”的讨论共分两次见刊,辑录之时也参考刊文分为两部分。在《中国学(一)》中,辜鸿铭先生辛辣嘲讽了西方所谓“汉学家”不通中国文化而自视甚高,妄自尊大而不懂谦卑姿态的乱象。他提出,在某些人看来“中国学已超越了早期开拓时期,即将要进入一个新阶段了。在这一阶段中,研究中国的人们将不再满足于编纂字典或诸如此类搬砖运土的工作,而试图去构筑高楼大厦、翻译文学中最完美的作品,不仅以理性思辨和充分的论据去评判,而且要为中国文学圣殿中那些最受推崇的文学家盖棺定论”。然而辜鸿铭对诸如此类的“自娱自乐”冷眼相待,并以他有利的“位置”优势(辜鸿铭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有力的考察实证对这样的观点进行了反驳。

“首先,看看正经历着上述变化的欧洲人中,他们关于中国的知识真实程度如何;其次,看看他们在中国学方面做了些什么。再次,看看目前中国学的实际状况如何。”辜鸿铭依此逐步考察了欧洲人的汉学研究脉络,并提出,欧洲人的汉语知识并没有超越日常的书面解读,大部分英国人关于中国的印象并不来自于中国的一手文献,而是在翻透前代“汉学家”的著作、译作后便不思进取:西方人拿来当作中国学范例的书,在中国浩如烟海的典籍中甚至可以说是岌岌无名。部分翻译工作虽有一定价值,但并不能代表中国学进入转折阶段,其中甚至有大量的乱译、胡译存在。显然,辜鸿铭先生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时期欧洲的“中国学”并不“真实”,甚至走向了“滑稽”。

在《中国学(一)》的末尾,辜鸿铭点出:“在当今所有汉学家中,我们倾向于把广东的花之安牧师放在首位。我们并不认为花之安先生的译作比他人的作品更具有学术价值或文学价值,但是我们发现他的每一个句子,都显示了他很好地把握了文学和哲学原则,而这两者在其他学者的作品中并没有被发现。至于我们持有哪些原则,我们必须留在本篇的下一部分再讨论了,我们希望到时候能阐述中国学的方法、目的和研究对象。”

关于《中国学》的讨论虽只是辜鸿铭个体抗争的冰山一角。意识到欧洲对中国学问的如此谬见,辜鸿铭无法闭目塞听,愤然拾笔投身经典之译介工作,开启了对中国经典“四书”中的《论语》《中庸》《大学》的翻译。

以下选段恰为辜鸿铭集中阐释中国学所持有的原则,包括其方法、目的和对象。正值此文付梓一百四十一年,让我们将目光投向历史的另一端,领悟辜鸿铭先生对传统中国价值理念的洞察与揭示。



中国学(二)

文|辜鸿铭

花之安先生曾说过,中国人不理解科学研究的系统方法。然而,在一部被大多数外国学者看作是老生常谈的《大学》[1]里,就提出了一系列互相关联的事件,并指出了一个学者系统研究时应该遵循的方法。中国的学者恐怕找不到比遵循这本书给出的方法更好的途径了,即首先从个体研究开始,然后从个人到家庭,再从家庭到政府。

第一,学者应该掌握个人行为原则的正确知识,这不仅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第二,他们要审视这些原则是如何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应用和实施的。第三,他们还要能够注意到政府和行政机构,并以此作为研究的导向。

当然了,我们所说的这种程序只能从大体上来执行;要完全贯彻的话,可能需要一个人专心致志地投入毕生的精力。但是,我们肯定不会承认一个人是汉学家或者给予他鸿学巨儒的称谓,如果他连上述的原则都不熟悉的话。德国诗人歌德曾说过:“人类的成果,像自然的东西一样,真正值得注意的、最重要的是——目的。”在对民族性格的研究中,最重要的也是这一点,不仅要注意人们的活动和实践,也要关注他们的观念和意见;要了解他们所认为的好和坏,他们所认识的正义与邪恶,他们所了解的美与丑,他们所区分的智慧与愚蠢。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中国学者应该研究个人行为准则的含义。换句话说,我们想说的是,你必须了解中国人民的民族理念。

如果有人问我,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回答,通过研究这个民族的文学,你能从中体会出一个民族最美好、最高尚的特征,也能观察到他们最糟糕的一面。外国学者们应该注意的一个对象就是中国的优秀的民族文学:不管他进行了多少初步的研究,都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而采取的手段。现在就让我们来看一下他们是如何研究中国文学的。

“欧洲文明”,一个德国作家说,“取决于希腊、罗马和巴勒斯坦文明;印度人、波斯人和欧洲人一样都是雅利安人的后裔,因此,他们是有关系的;在中世纪,与阿拉伯人交往的影响持续到现在,一直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中国人文明的起源和发展基础,跟欧洲人毫不相干。所以,研究中国文学的外国学者,必须要克服缺乏共同思想和观念带来的不利影响。他有必要用这些思想和观念武装自己的头脑,但首要的是,要在欧洲语言中找到它们的对应物,如果对应物不存在,就要分解它们,并且要找到它们代表的是人类普遍天性中的哪一方面。

举例说明。在中国的文学经典中经常重复出现的“仁”“义”“礼”这些词汇,通常翻译成“benevolence(仁)”“justice(义)”和“propriety(礼)”。当我们把这些英文单词放在上下文中仔细推敲时,我们发觉它们并不准确。此外,“humanity”可能是汉语中“仁”字最精确的对应词。但在当时,汉语“humanity”的对应词,就不能按照它在英语中的意义来理解了。大胆的译者可能会用《圣经》中的“love”和“righteousness”来翻译“仁”,这样,可能和其他词一样精确,既表达了词的意义,又符合语言习惯。如果我们对这些词传达的基本理念进行分解,探寻它所代表的人类普遍天性,我们马上就能得到它们的真正意义,即“真”“善”“美”。

此外,对于一个民族的文学,如果要从根本上研究,必须加以系统研究,并把它作为一个整体,而不能零零散散地、没有计划和顺序地进行,就像迄今为止大多数外国学者所做的那样。正如马修·阿诺德所言:“要通过理解所有的文学——人类精神的整个历史——或者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将其作为一个真正的整体来理解,文学的力量才能得以显现。”正如我们所见,现在外国学者有几个人把中国文学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啊?他们对它的重要性了解多少呢?他们知道的何其少啊!要了解中国的民族性格,他们把这个有力的工具荒废了!除了理雅各和一两个学者的译作之外,欧洲人主要通过一些小说译本来了解中国文学,但是这些都不是最好的小说,而且在同类中也属于最普通的作品。设想一下,就好像一个外国人打算评价一下英国文学时,依据的是萝达·布劳顿(Rhoda Broughton)女士的著作,或者是小学生和保姆所阅读的那一类作品!托马斯·威登爵士头脑中的中国文学肯定就是这一类,所以他才愤怒地指责中国人“智商低下”。

过去对中国文学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文学正经得过头了。由此,外国人指责中国人的迂腐,与此同时,大多数外国人都认为中国人爱说谎!事实绝非如此。除了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的那些平庸的翻译小说外,从前研究中国的外国人的译作,是把儒家经典排除在外的。在这些著作中,除了道德,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而且怀着对巴尔福先生的尊重,我们认为这些书籍中包含着“令人钦佩的学说”,绝不像他以前评价的那样“功利而世故”。我想提出两句话,并请教巴尔福先生,是否他真的认为它们是“功利而世故”:一句是,孔子在回答一位大臣时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另一句是,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为了反驳巴尔福的观点,我认为值得把话题扯得再远一点,因为我们认为,像“古老的奴隶”“诡辩的故主”等这样毒辣的言辞不应该在哲学作品中出现,更不应该用来评判中国最受崇敬的人。巴尔福先生可能被他对“南华”先知的钦佩引入了迷途,而且他迷恋于宣扬道家比儒家更为优越,被这种热情冲昏了头脑,如果他能冷静一点的话,他会撤销自己的言论的。

咱们言归正传。我们已经说过,中国文学必须被当作一个互相关联的整体来研究。另外,我们说过,欧洲人习惯于仅从那些与孔子有关的著述中来设想和形成对中国文学的判断;但是,中国文学从孔子开始刚刚起步,又经历了18个朝代,一共有2000多年的历史。在孔子时代,对文学作品的形式的理解还不是很透彻。

在此,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在文学研究中,有一个要点值得注意,即文学作品的形式,但是,外国的汉学家们对此视而不见。英国诗人华兹华斯说:“内容固然重要,但你们要知道,内容总是来自形式。”的确如此,那些与孔子名字相关的早期作品,只要涉及了形式,就不能假称完美:它们被认为是经典或权威的作品,不是因为它们文体高雅或者文学形式有多么完美,而是因为它们所蕴含的内容价值。宋朝苏东坡的父亲评论说,类似于散文的文学形式可以追溯到孟子的对话。从那之后,中国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和诗歌在内,发展出了多种风格和样式。比如,西汉的作品不同于宋代的散文,这与培根[2](Bacon)勋爵的散文不同于爱迪生(Addison)、哥尔德斯密斯[3](Goldsmith)的散文如出一辙。六朝诗歌那种野性的夸张、粗糙的语言和唐诗的纯净、活泼、明快不同,就像济慈[4]早期诗歌的愤懑与生涩有别于丁尼生[5]诗歌的强健、清澈、华丽怡人一样。

综上所述,一个学者只有用民族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武装自己,才能够找到研究这个民族社会关系的正确方向;再来审视这些原则是怎样运用和贯彻的。但是,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和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不会像蘑菇一样一夜长大,而是经历了很多漫长的世纪才逐渐形成。因此,我们去研究一个民族的历史是必要的。现在,欧洲学者对于中国的历史仍然一无所知。蒲尔杰先生最新出版的所谓的《中国历史》,把拥有悠久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描写得不能再差了。蒲尔杰先生如果描述的是像非洲霍屯督那样的野人,也许还可以容忍。这样的中国历史居然能够出版,也只能说明欧洲人的中国知识远远不够。如果对一个民族的历史都不甚了解,对它的社会制度就无法形成正确的判断。由于缺少历史知识,像卫三畏博士的《中国总论》等其他有关中国的著作,不仅对学术界毫无用处,而且会把许多普通读者引入歧途。

举一个例子——民族礼仪。中国是礼仪之邦,人们把这归功于孔子的教化,这倒也是实事求是。巴尔福先生可以随心所欲地谈论礼仪都是虚情假意的,甚至就像翟里斯先生所说的“打躬作揖只是外部表现”,但是这些礼貌深深植根于人的普遍天性中,即人性中的“美”里。孔子的一个弟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另外,在这部经典的其他地方又说:“礼者,敬也。”这样看来,很明显,对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与风俗习惯的评价,应当建立在对这个民族的道德原则的认识上。此外,对于一个国家政府与政治制度的研究——也是我们建议学者们去研究的最后一个内容,也必须建立在对其哲学原理的理解和历史认识的基础上。

最后,让我们用外国人认为是陈词滥调的《大学》里的话来结束全文。“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这就是中国学的意义所在。

【注释】
[1] High Education,外国人通称为Great Learning。——作者原注
[2] 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英国散文家、哲学家、政治家和法理学家,古典经验论的始祖。其著作包括《论科学的价值和发展》(1605年)和《新工具论》(1620年),在后一部著作里,他提出了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科学认识论,作为归纳法逐渐为人所熟知。
[3] 哥尔德斯密斯(Oliver Goldsmith,1730—1774),生于爱尔兰的英国剧作家、小说家。他在文学界的名声主要归功于他的小说《威克菲尔德的牧师》(1776年)、田园诗《荒村》(1770年)和喜剧《委曲求全》(1773年)。
[4] 济慈(John Keats,1795—1821),英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的作品音律优美,古典意象丰富,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希腊古瓮颂》和《秋颂》(均写于1819年)等。
[5] 阿尔弗雷德·丁尼生(Alfred Tennyson Baron,1809—1892),英国诗人,其作品包括《悼念》(1850年)和《轻骑兵的责任》(1854年),反映了维多利亚时期的情感和美学思想。1850年他获得桂冠诗人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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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泰戈尔访华,左起张彭春、徐志摩、张歆海、泰戈尔、曹云祥、辜鸿铭、王文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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