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问题,我有办法。请点击关注蓝色“安全易一道来”,可阅读更多原创安全文章。 书写“亲历、亲见、亲闻、亲悟”的文字,最大限度地接近于真实和传播分享有意义的技法,有图有法有故事,听我“安全易一道来”—— 当发生事故时,如果当事人站位正确,人身伤害事故会减少50%;如果当事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人身伤害事故会减少40%。所以,正确站位很重要!所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很重要! 近期网上发布了许多起事故调查报告,通过研读事故调查报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原因,绝大多数是因为站位错误导致伤亡的! 如果说事故不可避免,但由于站位正确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我不会受到身体的伤害! 所以,树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标,实现“零伤害”的目的! 为什么要树立“零事故”的理念和目标? 为什么可以实现“零伤害”的目的? 因为在施工现场所有的一切都是人制造出来的,所以,人制造出来的东西它可能给人造成的风险,人也是可以防范的,只是这种防范措施做不做、做好做不好的问题,所以,只要去防范,就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可以做到不伤害人本身,或伤害程度较轻,这是可以做到的。 ☞了解站位安全,请阅读《《错误的站位——事故悲剧的引子,其实早已隐藏在不好的行为习惯中》》 站位安全之起重吊装安全站位——不得站在吊物上! 站位,很重要!如果是踢足球、打篮球站错位,即使输了这场比赛,还可以在下一轮的比赛时一搏高下。 我准备用五个章节来聊聊起重吊装过程及参与吊装的站位安全问题。 今天先聊聊第一章节——站在吊物上的事故风险及管控措施。 第一章节的第一部分 站在吊物的死亡事故及预防措施 作业人员站在吊物上——随吊物坠落死亡事故案例 2023年1月5日10时10分,在东成镇老市场后面工地,詹某华组织两辆汽车起重机和彭某利、彭某某等工人安装门式起重机(俗称“龙门吊”),在吊装门式起重机主梁作业过程中,汽车起重机的吊带突然断裂,导致站在门式起重机主梁上作业的彭某利与主梁一并掉落,致其身体多处受伤,120赶到现场抢救无效,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 一、事故发生经过 詹某某(起重吊装的组织者)便开始组织彭某某(电工)、彭某某(焊工死者)、李某某(车主)、许某某(吊车操作工)许某某(吊车操作工)等人开展安装门式起重机工作。大约10时左右,许某某到琼F08418汽车起重机车上拿了4条布吊带,其中两条可以吊8吨,另外两条可以吊5吨。接着詹某某和彭某利(死者)、彭某某将2根8吨的吊带绑在主梁一侧,2根5吨吊带绑在主梁另外一侧,4条绑带分四个点绑在4个不同的地方。四条布吊带绑好后,詹某某未按照安装门式起重机的规程,指挥彭某某站在门式起重机主梁上右边的指定位置(站在即将起吊的主梁上),准备下步焊接作业。 彭某某站在门式起重机主梁上右边的指定位置(根据描述构想图) 一、事故发生经过(继续) 许某某操作琼F084xx汽车起重机进行吊装门式起重机主梁作业,主梁约有35米长,随着吊装作业的开始,为了防止主梁吊起后摇摆,詹某某和彭某林在主梁两侧拉住已经固定好的绳子,避免主梁摇摆。当吊装作业将主梁吊到距离地面高度约8米时,突然两条8吨的吊带先行断裂,紧接着两条5吨的吊带也断裂了,主梁和彭凯利一起坠落到地面,彭凯利倒在主梁右侧,其身体多处受伤,经抢救无效,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应急及处置 三、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汽车起重机操作员许博权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违反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第3.0.18及3.0.21条以及徐工集团对该汽车起重机制定的《汽车、全地面起重机安全手册》1-5-3“十不吊”之规定,明知被吊物上面有人仍然进行吊装作业,吊带突然断裂,被吊物和人员高处坠落,造成彭凯利死亡,导致事故的发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其实,不是明知吊物上有人,而是他们的吊装方案就是这样的——詹某某指挥彭某某站在门式起重机主梁上右边的指定位置。 四、我根据报告基本情况,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最大额定总起重量40吨,主梁长约35米,经实地测量,门式起重机的主梁重量约为7吨。吊臂的吊绳吊在半空中,吊绳的吊带下端断面呈不规则状(应该为主梁钢结构棱角将吊带割断)。四条吊带,分别是两根八吨,两根五吨,报告中未说明吊带的长度,而长度关系各吊点受力是否均匀。 具体多分析: 1、主梁约七吨重,四根五吨以上的吊带吊装这个主梁是没有问题的。 2、吊装方式不知道是采取的捆绑还是兜吊方式,其捆绑或兜吊与主梁钢结构吊装点是否加设防割措施(报告显示吊带应该是被主梁棱角割断)。 3、吊带长度是否一致,或通过捆绑点的调整,确保荷载分配均匀。 4、吊带是否存在损伤,从吊带断裂的不规则状态看——吊带使用前已经损坏的可能性较大。 5、作业人员随主梁起升,严重违规,违反常识。 从他们的吊装组织和操作技术上来看,他们不具备起重吊装的基本能力。但是,如果詹某某不安排彭某某站到龙门吊主梁上,这只是一次吊装坠落损坏机械设备事故,而不是人身伤害事故。这也是我为什么在文章里常讲:我们即使不能避免事故发生,但,我们可以通过安全的站位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伤害事故! 五、其施工组织和行为违反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六、分享吊装过程的预防措施 1、分享一个我们吊装龙门吊预防事故的做法:在龙门吊主梁两端挂设棕绳,棕绳的长度就是刚性腿、挠性腿的高度,吊车吊起龙门吊主梁,检查无异常后,开始起吊,起吊至预设的两根棕绳离开地面1米高度时,停止起升,开始摆杆,吊车吊着主梁移至刚挠性腿垂直上部时,再次对吊车支腿及地基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安排人员沿爬梯登上刚挠性腿进行对接操作。 吊车吊起物件摆杆过程是风险最高的环节,吊车杆摆至刚挠性腿垂直上部时,是风险最低的环节。 ☞了解抬吊龙门吊过程详情,请阅读《起重吊装安全——抬吊组装龙门吊确保人员安全的方法》 2、围着吊车和吊物转一圈——检查 3、一次吊装,至少要进行三次检查: 1)支车支腿完毕,对支腿是否坚实稳定进行检查; 2)绳索挂好钩、捆绑完毕,微微起钩至绳索受力,起重指挥或亲自围绕吊物巡查一圈,或安排其他司索工各自检查负责的吊点捆绑受力情况,互相做好应答; 3)将吊物起升离开地面10-20公分停止起升,围绕吊车和吊物检查一圈,确认无异常后开始起吊; 4)吊车两名操作工,一名操作,一名监护及巡查吊车支腿或履带受力稳定情况。这就是为什么吊车要配置至少两名操作工的原因。 回到这个事故,如果吊车将主梁吊至刚挠性腿垂直上部后,再安排焊工登上主梁,将安全带挂在另一吊车钩上,即使这台吊装主梁的绳索断裂,这名焊工也不会随着主梁坠落,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 下图:模拟图 当然,在当今有新的机械可利用的情况下,应当采用新的吊装协作方式来确保吊装安全,采用高空作业车或升降机。 七、采用新的吊装机械协作方式 下图:采用高空作业车进行厂房钢结构或装饰装修作业,或轮船高空作业,没有脚手架什么事了。这就是当今最好的“替代”管控风险的措施。 下图:星舰吊装的措施——采用高空作业车进行舰体对接起重吊装作业,即使发生起重吊装事故,也不会伤到人!因为,人与舰体是脱离的,这就是当今最好的“替代和隔离”工程技术管控风险的措施。 看下面的视频,吊装钢结构的过程即使发生吊装事故,由于吊装人员与钢结构是分离的,也不会被坠落的钢结构波及受到人身伤害,即使发生接触,也不会造成严重的伤害! 以人为本,在选择起重吊装方案 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当今、当地已经有的新技术装备,通过新的机械装备,尽可能地将吊装人员与吊物分离,避免发生事故扩大为人身伤害事故! 这就是“以人为本”,策划组织生产的思维和行动! 第一章节第二部分 安全带挂在倒链上的伤亡事故案例 再来看一个起重吊装将安全带挂在倒链上的伤亡事故案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9 年4 月,海南东方电厂火电机组锅炉施工现场,在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的过程中,发生刚性梁组合件坠落事故,造成4 人死亡,3 人受伤伤害事故。 原因是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约18.4 吨),起吊到23.9 米时,用5 个5 吨、2 个3吨的链条葫芦接钩,7 名作业人员站在刚性梁上侧(19 米左右)拉葫芦,作业过程中5 人将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的链条葫芦上,2 人将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安全带均违章挂在倒链葫芦上)因受力失衡,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 吨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其余6 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依次断裂,造成刚性梁组件坠落,组件左侧先着地,垂直插入零米地面,站在刚性梁上的7 名作业人员随同坠落,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伤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死亡的4 人安全带均挂在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的链条葫芦上,葫芦一断裂,人员就随吊件一起坠落,由于安全带挂错了地方,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另两位受伤的,将安全带挂在另一设备的倒链上,只是那个设备没有坠落,才侥幸被安全带挂住,受了轻伤。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安全规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的规定。根据当时作业特点,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挂在上层已安装的刚性梁上,施工技术方案中没有制定高空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制定作业过程使用安全带的措施。 三、类似的违章违规作业行为正在发生 不要以为这种违规违章已经没有了,类似的违章行为正在发生—— 1、作业人员违规站在吊物上操作倒链进行起吊作业。 作业人员采取这样的违反规程的作业方式,是根据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做的吗?吊装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制定了采用倒链起吊的技术措施、工序和人员站位或操作位置及全过程移动的防护措施,特别是全过程的安全带挂设方式?作业技术技能是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的操作技能,但是,作业工序、步骤和防护措施却是技术方案应当制定的,并由负责组织施工的负责人(安排工作的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开始作业的。 2、作业人员违规将安全带挂到倒链主链或手链上。 四、违规作业的原因分析。 1、个人行为 1)组织为其配制作业平台及劳动防护用品,但其因为嫌麻烦而弃用,导致发生伤害事故; 2)组织未考虑设计配置作业平台或防护设施,致使作业人员在危险的条件下危险作业; 个人行为,一般只会发生个体伤害事故,大多是是其行为习惯的自然结果。 2、组织行为 1)施工项目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有措施但未严格落实; 2)组织在制定施工项目工期时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工期,致使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环境下冒险作业; 3)现场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强行安排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特重大事故,一般都是组织行为失职错误造成的。 3、安全是设计和计划出来的。 三、为什么要讨论施工方案?消除“两张皮”的方法!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的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初稿。 2、涉及审核的单位和部门责任人员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组织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吊装班组的班长及负责本次吊装的组长、安装班组的班长及负责本项安装作业的组长、安监员、质检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审核施工方案,这样通过审核的施工方案有了共识,这就是一个既符合法规、也符合实际的施工方案,也就没有了“两张皮”的问题,施工方案也就有了针对性和操作性。 当然这就有涉及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才是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但,这个问题不在今天的讨论中。 我们必须树立“零事故”可以实现的理念和目标,才能通过管控措施,实现“事故零伤害”的目的! 要实现这一目的,投入新的技术机械装备并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培训培养“专业合格的人”!让“规范作业行为,做高素质员工”成为工程建设中的主旋律! 唯有按照程序和规则做事,并养成这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才能“安安全全的工作,平平安安的生活”! 安全——是知行的结果! 平安——是行为的回报! 我是安全人,相信只要好好做安全,努力来分享,持续做传播,一定有人会因我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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