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广西省级行政区划因承清末。初治桂林。民国元年(1912年)10月,以边防重要为由,迁治南宁。民国25年10月,又因国防关系,经党政军联席会议决定,复治桂林。全省于民国元年分为16个府、61个县、25个土州,4个土县、10个土司和3个长官司。 与清代11府,2个直隶厅、2个直隶州相比较,民国时期取消了直隶厅和直隶州,全部升格为府。另外思恩府改名为武鸣府,新增加了龙州府。因此,民国初期的广西省级行政区划一共为16府。16府所辖区域与清朝时期基本相同。 桂林府领兴安灵川、阳朔、永福、义宁、灌阳、龙胜、中渡、全、永宁等县。 柳州府领雒容、罗城、柳城、怀远、来宾、融、象等县。 庆远府领天河、思恩、安化、河池、东兰等县,南丹、风山、那地等土州,忻城土县以及永顺正、永顺副、永定等长官司。 武鸣府领迁江、上林、宾阳、那马等县,白山、兴隆、都阳、定罗、旧城、安定、古零等土司。 泗城府领西林、西隆等县。 平乐府领恭城、富川、贺、荔浦、修仁、昭平、信都、永安等县。 梧州府领藤、容、岑溪、怀集等县。 浔州府领平南、贵、武宣等县。 南宁府领隆安、永淳、新宁、横等县,忠、果化、归德等土州。 太平府领明江、凭祥、左、养利、永康、宁明等县,太平、安平、万承、龙英、全茗、茗盈、结安、估伦、思、下石西、江、上下冻、思陵、都结、镇远等土州,罗白、罗阳等土县。 镇安府领奉议县及向武、都康、上映等土州。 百色府领恩隆、恩阳等县,上林土县以及下旺土司。 上思府领迁隆峒土司。 郁林府领博白、北流、陆川、兴业等县。 归顺府领镇边县和下雷土州。 龙州府领上龙土司。 民国2年(1913年)至民国16年(1927年),广西省行政区划设置为6个道。钦廉道原属于广东省。 南宁道 计辖邕宁、武鸣、扶南、那马、上思、横县、宾阳、隆安、永淳、上林、隆山、都安、缓渌、果德等14个县。 柳江道 计辖马平、宜山、宜北、象县、河池、雒容、融县、罗城、柳城、来宾、迁江、天河、思恩、三江、南丹等15个县,忻城1个土县。 桂林道 计辖桂林、古化、龙胜、平乐、蒙山、中渡、全县、兴安、灵川、阳朔、水福、义宁、灌阳、恭城、富川、贺县、荔浦、修仁、昭平、钟山,榴江等21个县。 苍梧道 均辖苍梧、桂平、郁林、信都、藤县、容县、岑溪、平南、贵县、武宣、博州,上龙1个土司。白、北流、陆川、兴业、怀集等15个县 田南道 计辖百色、恩阳、凌云、天保、西隆、东兰、奉议、恩隆、西林、向都、思林、凤山等12个县。 镇南道 计辖龙州、崇善、同正、靖西、凭祥、明江、养利、左县、宁明、镇边、镇结、思乐、龙茗等13个县,下雷、安平、太平等3个土 钦廉道 隶广东省,驻地在合浦县;领辖合浦、灵山、防城、钦县等4个县。民国9年,钦廉道撤废,辖县改直隶广东省。 民国22年(1933年)10月,广西省分为8个民团区,辖94个县。 南宁民团区 辖武鸣、邕宁、扶南、上思、绥渌、永淳、同正、横县、隆安、宾阳、迁江、那马、隆山、上林、都安、果德等16个县。 桂林民团区 辖桂林、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朔、永福、百寿、义宁、灵川等10个县。 柳州民团区 辖柳州、柳城、融县、三江、中渡、榴江、雄容、象县、来宾、宜山、河池、南丹、思恩、宜北、天河、罗城、忻城、东兰等18个县。 梧州民团区 辖苍梧、藤县、平南、桂平贵县、武宣、郁林、陆川、博白、兴业、北流、容县、岑溪等13个县。 百色民团区 辖百色、西林、西隆、凌云、凤山、恩阳等6个县。 龙州民团区 辖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龙茗、万承、养利、左县、雷平等12个县。 平乐民团区 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怀集、信都等11个县。 天保民团区 辖恩隆、思林、奉议、天保、向都等5个县及原属龙州民团区之靖西、镇边、镇结等3个县。 民国23年(1934年)3月至民国29年(1940年)3月,广西省设置了有12个行政监督区,辖99个县。 桂林行政监督区 辖临桂全县、兴安、灌阳、龙胜、阳朔、永福、义宁、灵川、资源等10个县 平乐行政监督区 辖平乐、荔浦、修仁、恭城、富川、钟山,贺县、昭平、蒙山、怀集、信都等11个县。 梧州行政监督区 辖苍梧、藤县、岑溪、容县、平南等5个县。 柳州行政监督区 辖柳江柳城、融县、三江、罗城、中渡、榴江、雒容、百寿等9个县。 浔州行政监督区 辖桂平、贵县、武宣、来宾、象县迁江等6个县。 郁林行政监督区 辖原属浔州行政监督区之郁林、博白、北流、兴业、陆川等5个县。 庆远行政监督区 辖宜山、东兰、河池、南丹、思恩、忻城、宜山、天河、天峨等9个县。 南宁行政监督区 辖琶宁、同正、扶南、绥渌、上思、隆安、永淳、横县等8个县。 百色行政监督区 辖百色、西林、凌云、西隆、凤山、田西、乐业、田东、田阳,万冈等10个县 天保行政监督区 辖靖西、天保、向都、镇边、敬德、镇结等6个县。 龙州行政监督区 辖龙州、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龙茗、万承、养利、左县、雷平等12个县。 武鸣行政监督区 辖都安、平治、果德、那马、隆山、上林、武鸣、宾阳等8个县。 民国29年(1940年)至民国38年(1949年),广西共分为15个行政督察区,是用数字1-15排列。 广西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辖贺县、信都、怀集、钟山、富川等5个县。 广西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辖柳江、柳城、中渡、榴江、雒容、迁江、忻城等7个县。 广西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辖苍梧、藤县、容县、岑溪等4个县。 广西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辖邕宁、永淳、横县、宾阳、上思、同正、扶南、绥渌等8个县。 广西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辖百色、田西、西林、西隆、凌云、田东、田阳等7个县。 广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辖靖西、镇边、天保、镇结、龙茗、向都、敬德等7个县。 广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辖龙津、崇善、上金、思乐、明江。凭祥、宁明、万承、养利、左县、雷平等11个县。 广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 辖兴安、全县、灌阳、资源、灵川、义宁、永福、临桂等8个县。 广西省第九行政督察区 辖郁林、兴业、博白、北流、陆川等5个县。 广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辖宜山、天河、思恩、宜北、河池、南丹等6个县。 广西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辖武鸣、上林、隆山、那马、果德、平治、都安、隆安等8个县。 广西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辖原属第五区之东兰凤山、万冈、乐业和原属第十区之天峨等5个县。 广西省第十三行政督察区 辖原属第二区之武宣、来宾、象县等3个县和第三区的桂平平南两县及第九区的贵县,共计6个县。 广西省第十四行玫督察区 辖原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之平乐、恭城、昭平、蒙山、修仁、荔浦及原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之阳朔县等7个县。 广西省第十五行政督察区 辖原属第二区之融县、三江和原属第八区之百寿、龙胜以及原属第十区之罗城等5个县。 民国时期,广西省的行政区域一共经历了5次较大的调整,一是16府的行政区划,二是6道的行政区划,三是8个民团区的行政区划,四是12个行政监督区的行政区划,五是15个行政督察区的行政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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