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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性概念:结果可以先于原因吗? | 社会科学报

 花间挹香 2024-04-18 发布于河南

深度

因果性概念作为科学知识建构的基础,科学家和哲学家对其有着不同的解释。不过,无论他们如何解释这个概念,时间都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因果性与时间性的关系备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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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结果可以先于原因吗》

作者 | 山西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江怡

图片 | 网络

在科学解释中,“因果关系”(causation)是将原因和其结果联系起来的过程,但“因果性”(causality)则是一个普遍的概念,认为不同事物或事件之间存在一种因果联系,其中,原因对结果的出现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或者说,在作为原因的事件和作为结果的事件之间存在一种必然的决定关系,也就是原因决定了结果。由于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对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并没有什么分歧和争议,但因果性概念就不同了,科学家和哲学家们对此有着不同的解释。

对因果性概念的不同解释

和产生力量的环境之中。例如,不良反应可以被认为是患者对接触药物产生不良反应的倾向。第五,链条性解释。根据这种解释,因果性被看作一系列相关事件的链条,每个事件均由前一个事件引起。例如,一系列不利事件导致发病的过程,死亡证明上列出死亡原因的方式,或者法律情形中对因果关系的解释。第六,影响力解释。其主要形式是“过程A(积极或消极地)影响B的发生”。例如,“戒烟往往会影响(导致)复吸”,指的就是戒烟力度的提升往往会增加复吸的情况。第七,产生性解释。其主要形式是“如果A产生B,则A导致B”。例如,“产生”和“触发”就代表了因果性概念。

因果性与时间的关系

在所有这些解释中,因果性概念似乎都包含着一个重要因素,即时间性。这就意味着,任何一种对因果性的解释,都预设了一种时间上的非对称性关系,也就是说,时间的流逝通常被解释为从过去到现在和未来的不可逆的过程。因此,依据时间的先后顺序而确定的因果性概念似乎就应当是不可逆的,在时间上就是非对称的。然而,这种预设在现代量子力学中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英国物理学家约翰·贝尔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量子力学对定域性的威胁。两个假设的物理学家爱丽丝和鲍勃,他们从一个共同的来源接收粒子。每个人选择多种测量设置之一,然后记录测量结果。重复多次后,实验生成一个结果列表。贝尔意识到,量子力学预测这些数据中将会存在奇怪的相关性,爱丽丝的环境对鲍勃的结果有微妙的“非本地”影响,反之亦然,尽管爱丽丝和鲍勃可能相距数光年。这表明,时间的非对称性对相距遥远的粒子之间产生相互作用并不构成威胁,也就是说,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不会因为时间上的顺序和空间上的距离而产生影响。这就是量子力学对因果性解释中提出的“逆向因果”(retrocausality)概念,也被称作“后向因果”(backward cau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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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典物理学的解释,我们这个世界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在所有因果情况中,原因和结果都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原因在时间上总是先于其结果。我们对因果的正常理解就假定了这一特征,以至于我们凭直觉很难以不同的方式想象事物。然而,“逆向因果”概念代表这样一种观点,即因果的时间顺序只是一个偶然特征,并且可能有这样一些情况,即原因在其结果之前存在是有原因的,但因果的时间顺序就正常因果而言,是相反的,也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结果可能在时间上是先于其原因的,但不是因果上的。这里就提出了两个关键性问题。其一,原因与结果之间的联系是通过时间顺序而建立起来的吗?其二,时间的非对称性是宇宙的本质特征吗?围绕这两个问题,哲学家们对因果性与时间的关系展开了热烈讨论。

美国哲学家马克斯·布莱克在他1956年发表的论文《为什么结果不能先于其原因》中,提出了反对逆向因果的论证,后来被称为“欺骗论证”(bilking argument),因为该论证表明,试图满足逆向因果解释的各种尝试都会产生悖论。想象一下,B早于A,并让B成为A的结果。同时,假设A导致了B,即使A在时间上晚于B,并且,每当B发生时,它就在原则上可以干预事件的进程并阻止A的发生。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A就不可能是B的原因,因此,我们就不可能有向后的因果。不过,也有哲学家指出,由于A和B之间并不完全是在时间上互为因果的,因此,作为原因的A和作为结果的B完全可以是在另一个空间中互为因果的。这样,时间性就不会成为因果解释的决定性要素。休谟提出的对因果概念的反驳论证清楚地表明,因果概念并非物理学上的时间概念,而是心理学上的联想概念。

逆向因果与因果顺序有关

一些哲学家由此提出,时间性或许并不是宇宙的必要特征,因而,时间的对称性并不存在于系统中,而只存在于某些特定情况中。这意味着,时间上的对称或不对称,都不蕴含逆向因果关系。相反,逆向因果与时间无关,而是与因果顺序有关。当多个原因决定单一观察到的结果时,就会发生过度决定,其中任何一个原因都足以解释或决定该结果。也就是说,存在的原因多于造成结果所需的原因。在科学哲学中,这意味着可用的证据多于证明结论所需的证据。在当代分析哲学中,如果一个事件或事态有两个或多个不同的、充分的原因,则该事件或事态被认为是过度决定的。在心灵哲学中,著名的过度决定案例被称为心理-物理因果过度决定。如果我们接受精神状态是由身体状态实现的,并且一种精神状态可以引起另一种精神状态或另一种身体状态,那么,从法则上来说,一种身体状态也可以导致另一种精神状态或另一种身体状态。这样,另一种精神状态或另一种身体状态都是过度决定的。心理-物理因果过度决定的问题是因果冗余论的,即因果性概念在其中是冗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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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时间反演对称性论题和过度决定论,所有事件的发生都可能是逆向因果的方式。然而,由于逆向因果概念是量子力学中的一种解释模式,它并没有真实出现在任何规模的物理世界中,因而,我们无法用逆向因果概念去解释时间反演对称性和过度决定问题。它们分属于不同的量子力学解释模式,即哥本哈根解释模型和多世界解释模型,它们是科学解释中的不同理论模型。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97期第5版,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王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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