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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千家万户,就是在为百姓服务

 三路猫 2024-04-23 发布于上海

文/余少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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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利】33×33 纸本水墨|河夫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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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读书日,想起那个饱读诗书的贼。

故事发生在苏州,诗人顾兰畹[wǎn]不喜欢社交,住在毛氏废园里,闭门谢客,每日吟诗自娱。

某夜,顾喝了点酒,上床睡觉,迷迷糊糊之际,忽听一阵笃笃声,一下子惊醒过来,睁眼一看,灯下有一人,正在翻他的诗稿,一边吟诵一边击桌称赞:“好诗,简直李白杜甫再世!”

看样子不是狐鬼,是人,但半夜悄然入室,也不是什么善类……顾兰畹下了床,拱手相问:“何方高人大驾光临?”

那人有点尴尬,说:“实话告诉你,我是城北的偷儿,穷得叮当响,养不起老父老母,只好翻墙进先生家看看有啥值钱东西。刚看到先生您的诗集,诗瘾大发,忍不住吟诵起来,吓到您,我不是故意的。”

贼也会吟诗,真的假的?顾兰畹顺着他的话客套地说,那还请多多指教。

贼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先生诗作,总体来说颇有盛唐风格,只是这一首,你看,就这首《春兴》,这两句“杏花寒食终朝雨,杨柳人家尽日风”,未免就落入晚唐调调,格局小了。

顾兰畹暗吃一惊,心想这贼好像真懂诗的样子。只见那贼又翻开顾的另一首名《题长恨歌后》,指着它说,还有这两句:“如何私语无人觉,却被鸿都道士知。”未免有点不厚道了。就像李商隐那句“薛王沉醉寿王醒”,不是不够出彩,只是尖酸了点,一样有失厚道。

书中暗表,顾兰畹的《题长恨歌后》,顾名思义,是他读白居易《长恨歌》后有感而作。《长恨歌》写杨玉环被赐死后,唐玄宗李隆基思念不已,通过方士(即鸿都道士)去找她魂魄,转达相思之情。道士要走时,杨玉环托他将定情信物(钿合金钗)转给李隆基,同时捎一句只有两人才知道的情话,那就是“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暗指当年两人七夕之夜在大明宫寝殿中定情一幕。顾兰畹读诗至此,表示疑问,才有“如何私语无人觉,却被鸿都道士知”二句,明显语含讥讽。

贼认为,这么写就不厚道了。他还拿李商隐的诗句跟顾诗比,说你们都有一样的问题。

李商隐那句“薛王沉醉寿王醒”,出自他的《龙池》,全诗如下:

龙池赐酒敞云屏

羯鼓声高众乐停

夜半宴归宫漏永

薛王沉醉寿王醒

写的是李隆基在隆庆宫龙池畔大宴皇亲国戚的事。酒阑人散之后,众人回宫的回宫回府的回府,可是,回去后,“薛王沉醉寿王醒”。薛王是李隆基之弟李业,寿王是李隆基之子李琩。为什么同赴御宴同喝了酒之后,薛王睡得很深,而寿王却彻夜难眠?

因为杨玉环原来是寿王李琩之妻。

寿王李琩的母亲,是李隆基宠爱的武惠妃。李琩娶杨玉环,还是李隆基赐婚的。两人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五年左右,武惠妃病逝,李隆基后宫三千都没滋味,只对儿媳妇垂涎三尺,心动即行动,以皇权 父权之威势,硬生生将儿媳妇杨玉环从儿子李琩身边抢走。

你娘死了,你妻子顶岗。李隆基这么干,比春秋时期的楚平王截胡太子未婚妻还变态,可他是父皇,把妻子献给他,就是忠孝双全。李琩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眼睁睁看着杨玉环被出家,漂白了身份,再进宫,由他的妻子变成娘娘。

而这一次的龙池盛宴,招待的都是自家人,杨玉环肯定也会出席。看着自己最爱的前妻,在父亲怀里抬头一笑百媚生,回去后怎能睡得着。

所以还是李商隐狠,一个“醒”字,不着痕迹,便将李琩那种痛苦、失落、纠结、窝囊的形象活灵活现勾勒出来。

但在那贼看来,这句就有失厚道了——李琩已经够惨,诗人就别再补刀了。

一个入室之贼,好意思批评他人不厚道,这心理素质也是没谁了。对于顾兰畹来说,贼的这几句诗论,他认不认同是一回事,但至少能看出,真是个有文化的贼,于是真诚地说,你论诗确实有一套,不知道可有佳作,也让我学习学习。

贼说,自从家中遭难,写过的诗都被火烧了,既然先生这么说,却之不恭,我就随便吟一首吧。说着,一边拍手,一边朗诵起来:

索米金门路渺茫

空空妙手少年场

凭君莫赋高轩过

防却明珠失锦囊

一首七绝,既有自嘲,又有示警,隐隐还有对世道不公的控诉,却不乏黑色幽默。顾兰畹听完,心服口服,忍不住感叹说:“这么好的诗才,怎么会沦落至此?”贼说实不相瞒,我要是不写诗,也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您好自为之吧。

两人正唏嘘间,不觉天露鱼肚白,顾兰畹装了一斗米送给那贼,说:“有幸以诗会友,可否留下尊姓大名?”贼说这就没必要了,日后要是还有机会见到,喊我“能诗贼”就行。说完背着米走了。

故事叫《能诗贼》,见清代沈起凤笔记《谐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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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最后,作者沈起凤评论道:

《庄子》记“诗礼发冢”,读“青青之麦”章,居然三百篇后嗣音也。偷儿诗派中,此贼其末裔矣。顾横塘夜出,若戴若思、石崇辈,并具绝世才情。渠仅仅能诗,所以为小窃耳。

“诗礼发冢”是一个段子,出自《庄子·杂篇·外物》:

儒以诗礼发冢,大儒胪传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陂。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顪,儒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说有些儒生,表面上知书达礼,暗地里却在写盗墓笔记——开个玩笑,不是写盗墓笔记,而是做盗墓生意。他们在盗墓时,还会以《诗经》《礼记》的词句当暗号。大儒在地面上,像宣读圣旨一样对下到墓里的小儒喊:“天快亮了,下面搞完没有?”小儒回答:“内衣内裤还没解开,他嘴里还含着珠子,咬得挺紧的。”大儒说:“《诗经》早说过了:'青青小麦草,长在坡上老。生前太抠门,死还含珠宝!’你揪住死人的鬓发,按住他的胡子,用锤子敲他下巴,慢慢分开他两颊,不要弄坏了他嘴里的宝珠。”

瞧,饱读诗书的贼,盗墓时脱口而出的都是《诗经》之逸诗。那个跑到顾兰畹家中论诗的贼,可算这一派的传人了。历史上做过贼的名人有不少,比如西晋著名文豪、富豪石崇,当荆州刺史时,带领手下明火执仗抢劫过咯客商。他跟晋武帝舅舅王恺斗富,每一次都辗压王恺,这底气,部分就来自抢劫所积累的财富。还有东晋大臣、名士戴渊(字若思),年轻时曾带着一帮所谓的“游侠”去劫河北大都督陆机的船,陆机发现他临场调度有条不紊,颇有大将之风,不但没派兵抓他,还劝他改邪归正,后来当到骠骑将军、光禄大夫,封侯赐爵。

像石崇、戴渊之辈,其实是有绝世之才的,最终才能摆脱“窃钩者诛”的命运,跻身“窃国者侯”之列。而顾兰畹家里进的那个贼,只会写诗,所以就只能当个小偷,为五斗米而翻墙了。可想而知,他最后的命运,不是冻毙于风雪之中,就是授首于刀斧之下。

而贼的感叹,“予不能诗,亦不至落魄乃尔也”,自嘲之中,倒是颇有几分怪诗害了他之意。

只是,能怪诗吗?

诗,最多导致他在行窃时不够专业,而不是让他沦落为小偷的原因。他要是真清醒,就应该知道,要怪的不是诗,而是“时”。

如果碰到一个好的时代,有一定的盗窃技术,不用进谁家就能偷气、偷油、偷电、偷水,谁敢说他是个贼。

因为,偷一家两家是贼,偷千家万户,就是在为那个时代的百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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