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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捡到18万白金项链,归还后失主拒付5万赏金,法院判了!

 小天使_ag 2024-04-26 发布于湖南
今天跟你分享的这事吧,各说各的理,你来评一评。
山东青岛,女子参加同事婚礼时,不慎弄丢了价值18万元的项链,悬赏5万找回​。捡到项链的刚好也是她同事,归还项链后同事索要5万元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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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由AI生成)
女子拒绝支付,还说​:“你既然捡到了早就该还我,拾金不昧知道吧​。”同事一气之下将她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一、案情回顾
山东青岛,齐悦是一家公司的职员,虽然她工资不高,但父母做点小生意,家境不错,又十分宠爱她这个独生女儿​。
因此,齐悦平时买起衣服、包包、首饰一类的毫不手软,引得一众女同事的羡慕和夸赞​。
这天,公司一位同事举行婚礼,齐悦特地提前做了美甲、发型,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一条裙子,又戴上了一条价值18万元的白金项链,应邀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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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现场洋溢着幸福甜蜜的气息,齐悦也被感染了,可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那条昂贵的项链不见了​!
齐悦赶紧找到同事,请她帮忙询问参加婚礼的宾客,又找来了酒店服务员,请他们帮忙留意寻找​。然而2天过去了,项链还是毫无踪迹和音讯​。
齐悦心急如焚,于是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重金悬赏的寻找启事,承诺给捡到项链的人5万元的现金酬劳,又请同事和酒店方帮她转发​。
再说这头,捡到项链的人叫楚楚,也是齐悦的一名同事。
楚楚当时在婚礼现场的一个角落,发现了这条遗失的项链,她见项链精致漂亮,就小心翼翼收了起来,回家之后她对着镜子戴上项链,爱不释手​。
当然,齐悦丢失项链的事楚楚也听说了,也隐约意识到自己捡到的应该就是齐悦丢失的那条项链。
但楚楚心中总是存着侥幸,挣扎着不愿相信和归还​。直到看到那条悬赏的朋友圈,才终于下定决心归还​。
然而,当楚楚把项链交还给齐悦之后,齐悦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谢谢”,再无后文​。楚楚​开口问道:“说好的5万赏金呢​?”
​齐悦回答说:“这条项链本来就是我的,你既然捡到了早就该还我,拾金不昧知道吧。”
楚楚愤怒不已,​觉得齐悦出尔反尔,说话不算话,愤而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支付说好的​5万元赏金。
二、案情分析
​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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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17条的有关规定​:如果权利人采取悬赏的方式寻找失物,那么在领取失物时应当遵守承诺,支付悬赏报酬​。
但同时,这一条还规定了​:如果拾得人故意侵占他人的失物,就没有权利去要求权利人履行承诺了。
本案中,楚楚捡到了齐悦丢失的项链后,没有积极寻找失主,也没有上交给有关部门​。
甚至得知齐悦正在寻找,明知自己捡到的很可能就是齐悦丢失的那条项链时,也没有主动拿出来归还,已经算是侵占别人的失物了​。
因此,楚楚没有资格再要求齐悦履行承诺,支付赏金​。最终,法院驳回了楚楚的诉讼请求​。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有关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拒不退还,如果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由于权利人齐悦没有起诉,​法院也就不予追究。
三、案件评语
我们从小就知道拾金不昧,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的道理​。
可在诱惑面前,人性往往还是禁不起考验的​。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用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规范来提醒自己​,以免让自己陷入网罗之中。
对于​本案,你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分享讨论​。
​(本案来源:裁判文书网)
注:本文旨在以案普法,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均采用化名,为更好地叙事,部分信息进行了隐藏或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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