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你分享的这事吧,各说各的理,你来评一评。 山东青岛,女子参加同事婚礼时,不慎弄丢了价值18万元的项链,悬赏5万找回。捡到项链的刚好也是她同事,归还项链后同事索要5万元赏金。 (此图由AI生成) 女子拒绝支付,还说:“你既然捡到了早就该还我,拾金不昧知道吧。”同事一气之下将她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一、案情回顾 山东青岛,齐悦是一家公司的职员,虽然她工资不高,但父母做点小生意,家境不错,又十分宠爱她这个独生女儿。 因此,齐悦平时买起衣服、包包、首饰一类的毫不手软,引得一众女同事的羡慕和夸赞。 这天,公司一位同事举行婚礼,齐悦特地提前做了美甲、发型,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一条裙子,又戴上了一条价值18万元的白金项链,应邀前往。 婚礼现场洋溢着幸福甜蜜的气息,齐悦也被感染了,可就在她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那条昂贵的项链不见了! 齐悦赶紧找到同事,请她帮忙询问参加婚礼的宾客,又找来了酒店服务员,请他们帮忙留意寻找。然而2天过去了,项链还是毫无踪迹和音讯。 齐悦心急如焚,于是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重金悬赏的寻找启事,承诺给捡到项链的人5万元的现金酬劳,又请同事和酒店方帮她转发。 再说这头,捡到项链的人叫楚楚,也是齐悦的一名同事。 楚楚当时在婚礼现场的一个角落,发现了这条遗失的项链,她见项链精致漂亮,就小心翼翼收了起来,回家之后她对着镜子戴上项链,爱不释手。 当然,齐悦丢失项链的事楚楚也听说了,也隐约意识到自己捡到的应该就是齐悦丢失的那条项链。 但楚楚心中总是存着侥幸,挣扎着不愿相信和归还。直到看到那条悬赏的朋友圈,才终于下定决心归还。 然而,当楚楚把项链交还给齐悦之后,齐悦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谢谢”,再无后文。楚楚开口问道:“说好的5万赏金呢?” 齐悦回答说:“这条项链本来就是我的,你既然捡到了早就该还我,拾金不昧知道吧。” 楚楚愤怒不已,觉得齐悦出尔反尔,说话不算话,愤而将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支付说好的5万元赏金。 二、案情分析 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17条的有关规定:如果权利人采取悬赏的方式寻找失物,那么在领取失物时应当遵守承诺,支付悬赏报酬。 但同时,这一条还规定了:如果拾得人故意侵占他人的失物,就没有权利去要求权利人履行承诺了。 本案中,楚楚捡到了齐悦丢失的项链后,没有积极寻找失主,也没有上交给有关部门。 甚至得知齐悦正在寻找,明知自己捡到的很可能就是齐悦丢失的那条项链时,也没有主动拿出来归还,已经算是侵占别人的失物了。 因此,楚楚没有资格再要求齐悦履行承诺,支付赏金。最终,法院驳回了楚楚的诉讼请求。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有关规定: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拒不退还,如果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中,由于权利人齐悦没有起诉,法院也就不予追究。 三、案件评语 我们从小就知道拾金不昧,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的道理。 可在诱惑面前,人性往往还是禁不起考验的。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用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规范来提醒自己,以免让自己陷入网罗之中。 对于本案,你还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分享讨论。 (本案来源:裁判文书网) 注:本文旨在以案普法,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均采用化名,为更好地叙事,部分信息进行了隐藏或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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