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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琛 | 记忆中的农业社【上】

 新用户06868399 2024-04-27 发布于内蒙古

第 2481 期

文|张玉琛  编辑|王成海

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农村农业基本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方式进行的,在经济上实行自给自足,同时也要上交皇粮国税。所有的农民都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从1949年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后,将全国农业土地全部平均分给农民经营,以后又逐步建立初级社、高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制定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并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后,将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全国除个别地方外基本建成人民公社。人民公社成为农村的基层单位,我们钦宝营是在1962年建立人民公社的,相比之下建社较晚些。人们祖辈传承下来的土地全部归了人民公社,社员们开始过起了集体生活,一起出工,一起干活。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

农民们习惯上称生产小队为农业社。农民们整天在农业社进行集体劳动,除了要上交国家粮食外,还要养活自己和一家人。其后的岁月中,农民被紧紧的束缚在农业社这块土地上,长达20年之久!


在我自己的记忆中,特别是对农业社时期那种生产与生活中的模式,总是在自己的心中难以磨灭,那时期的一些旧事,也总似乎是历历在目。说起农业社来,对于今天的许多年轻人来说,自然也是一个很陌生的名称了,可是它记录着的是一段历史的痕迹,它在我的脑海中,也留下了我自己那时的许多回忆。

农业社是处于最基层的一级生产组织。农业社里由队长与副队长(文革期间改称政治队长与生产队长)妇女队长,还有会计、出纳员、保管员、记工员等人员组成队委会,他们都是由大队党支部提名,全体社员们选举产生的,全权负责农业社的日常管理与生产劳动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事务。

农业社刚开始时,这些队干部都和一般社员一样,每天参加生产劳动,并带头干活。包括一些公社、大队包队干部只要来到生产队都要亲自参加劳动。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实行“三同”。有一年,兴和县县长刘春喜下乡来到我们村和社员们拔了半天小麦,可见那时的干群关系多么密切。在我们老家农业社每天上工的时候,也没有像有的地方似的,队长亲自敲响钟声,大家主要是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由队委会成员提前喊叫一下就好了。呼唤社员们准备上工,也是队委会成员的职责嘛。当然了,社员们也会每天尽量自觉地到安排的地点,做当天要做完的农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大家一起共同进行生产劳动在家乡的这片土地上,每个季节或者是每天要干什么活,作为庄户人自己也是明白的呢,积极参加农业社里的劳动,要挣自己能够挣到的工分,共同种好这一大家庭的庄稼,每年共享受农业社这个大集体的劳动成果。

记得那个时候的农业社,大田地种植农作物是比较分明的,布局也是很整齐合理的,耕种轮作符合实地要求。在我们内蒙古中部地区,种植的品种以莜麦、山药、小麦为主,为了调剂群众的生活,也会种植少量的糜谷黍小杂粮。为了解决社员们的吃油问题,也会种油料作物,重点以胡麻为主,也要种上几亩胡萝卜,让队里的户家盐咸菜和过节做饺馅。那时候队里还分给每人几分自留地,弥补口粮不足和自我调节粮食需求。队里还选配一名种菜能手,开劈几亩水浇地做为菜园子,专供全队人吃蔬菜。当然了,农业社里饲养院子里的牛马骡驴等耕畜的饲料粮是必须要种。种一些青莜麦与豆类等什么的,作为生畜饲料。为了解决队内用耕绳、牲畜的缰绳等各种用绳,队里也会考虑种几亩白麻的。总之,农业社集体需要什么,社员需要什么,都要将农作物种的全全的。其实的吧,农业社就像是一个大家庭一样的,队长就像是一个大家庭的大家长似的,考虑的都是全队的生产与群众的生活问题了。

每年到了收获季节的时候,也就是秋收,秋收是农业社社员们最忙的一个季度。一片片碧绿的田野,慢慢变成了遍地的金黄。农业社就会根据队内男女劳动力的身体状况,安排秋收工作,让大家从田地里,将春季播种的各类农作物按时抢收回来。每天一大早的时候,在队干部的带领下,队里所有的社员们,就开始了一天的收割劳动,社员们都一个个拿着镰刀来到庄稼地边,蹲下身子,纷纷下到田地开始忙碌着。他们不停地用左手聚拢庄稼的秸秆,用自己的右手挥动镰刀,快速割下一棵棵丰收庄稼的秸秆。社员们像走鸭子步一样,在田里一步一步蹒跚着向前推移,一块块田里人头攒动着,“沙沙沙”的割地声此起彼伏。收割好了庄稼后,抱庄稼铺子用腰子打成捆,然后码成一码是十捆的庄稼码子。等庄稼梱子码干后,生产队长就会通知事先安排好转运拉个子的车倌们,套上大车将地里的庄稼转运到场面上,然后码垛封垛,待庄稼全部收上来以后,就安排全体劳动力打场了,有的用梿枷打,有的用碌轴碾。打碾完后,按照公社夏秋查田定产观摩后的亩产数量,根据所掌握的情况,下达到各农业社的数量,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缴的公粮与购粮的任务,然后根据情况预分一些粮食给各家各户,然后全部入库进仓盖印封门。



那时农业社社员们不论干什么活都记工分,一般分为两大类记工法。一类是长期工:如牛羊倌、车倌、饲养员,还有队干部等都属长期工。这类人员的工分,年初由队委会确定全年的工分,他们不属于记工员负责记工,年终由队会计直接记到工帐上。第二类就是每天在农业社干活的人们,这类人占全队总劳力的大多数,每一个劳动者,都有一本巜社员劳动手册》作为出工劳作详细记录。

那时农业社的人口称为社员,年满18周岁到50周岁的男社员定为男整劳力,17周岁到45周岁的女社员定为女整劳力。除整劳力外,男子15一16周岁,51一59周岁为男半劳力,女子15一16周岁、46一54周岁为女半劳力。除此年龄以外为附属劳力,不定级,由队长临时定工分。劳动成果体现的“按劳取酬”的计量单位即工分,也称劳动工作日或劳日、工日,每工日10分。每分也称0.1个工作日。男整劳力一般每天10分,女整劳力一天8分。男半劳力6一8分,女半劳力4一6分。以上劳力具体年龄划分和工分标准农业社队内年初就制定好了,如有个别情况,临时由队长说了算,夏锄和秋收均按亩数定工,多劳多得。社员所挣的工分由记工员一月一汇总,报表农业社队会计,会计负责登记到劳动工账本上,一月一累计并张榜公布。个别社员的工分登记有误,报经队长审批后再作修改。农业社那种挣工分的滋味,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深深体会到,终身难以忘怀,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象现在四五十岁的人只能当故事来听了。

记的那时农业社男的在队里干活的逐年越来越少,妇女们成为全队干活的主力军了。原因是男劳力除了队干部、饲养员、牛羊倌、车倌等固定男劳力外,那时生产大队还成立了专业队,常年搞农田基本建设,从各生产队抽调的都是男劳力,还有公社抽调男劳力外出义务修桥打坝、修水库,响应毛主席号召”深挖洞,广集粮”,公社抽调男基干民兵外出挖地道。所以农业社留下的劳动者,大部分是妇女们。

毛泽东曾经说过,女人能顶半边天,农业社的妇女们确实能干队里一多半的农活儿。一年下来田地的农活大部分是妇女们完成的。到了秋收期,因为拉个子、麦场上要摞麦垛,还要碾打、脱粒等,这些活儿都得男人们来干,地里的收割庄稼就全是妇女了。已经收割了一秋天多庄稼,妇女们都累的腰酸腿疼,甚至来了“大姨妈”也不能休息,这时候的妇女真是以巾帼不让须眉能顶上半边天,最辛苦的也数她们。

妇女们不但天天要出工,还得照顾一家人的生活,家里有婆婆的下工回来还能吃上一口现成饭,单帮妇女回来还要给一家人做饭,有时候正做着饭队长就喊着出去“翻场”,只好先出去干活。吃完饭又要洗锅、喂猪,勤快一点的男人还能给搭一把手,碰上那些懒丈夫就只能一个人承受,家里有吃奶小孩,干活儿息休时还得跑回家忙着喂孩子奶水。到了晚上还得缝补衣服,洗衣服,照顾孩子。农村人喜欢儿子,一来是受几千年来传宗接代思想影响,二来农村都是力气活,没有男人重活儿没法干,加之农业社前期,国家还未提倡计划生育,有些家庭要么连生几个儿子,有些要么连生一串女儿,每个家庭最少生四五个孩子,有的家庭生七八十来个孩子。那时候大人们整天忙于生产,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思去管孩子,各家各户都是姐带妹,兄带弟,放学之后一块耍。那年代养孩子成本低廉,有衣穿、有饭吃就行了,孩子们都在不知不觉中就长大了。所有的妇女们幸苦一天浑身汗啧啧的,累的连洗洗都懒得动了,男人们的鼾声早响起了,她们还没安顿下来,好在那时候,学生的学习都在学校里进行,不需要家长操心,如果是五十年后的今天,一切早都乱套了。【未完待续】


作者介绍:张玉琛,男,一九五七年生。兴和县钦宝营村人,曾在钦宝营乡政府和赛乌素镇政府工作。一直热爱文学,喜欢写些散文、诗歌、小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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