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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长职责

 毋忘在莒 2024-04-28 发布于北京

1. 轮机长在船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公司SMS中的各项规定,全面负责轮机部的工作。是全船机械、动力、电器(无线电通讯导航和由甲板部使用的电子仪器除外)设备的总负责人,并对其他部门所管设备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贯彻执行船舶预防检修体系和技术操作规程,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确保船舶安全、优质的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2. 负责贯彻轮机部的值班制度,指导并监督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机舱工作制度;按照船长的指示,准时完成各项开船准备工作,保持各种机电动力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保持各项安全装置和应急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指导值班人员熟悉各种应变措施和各自岗位的职责,使其能熟练地工作。

3. 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通过狭窄水道或在其他困难条件下航行时,应在机舱指导和监督值班人员操作,按照驾驶台的指令迅速、正确地操纵主机,并保持正常的工况参数。如时间较长,可指定大管轮暂代。

4. 如发现在执行船长某项命令将导致机电动力设备损坏时,应将可能引起的后果告知船长,然后按船长的决定执行,并详细记入轮机日志。

5. 负责审核批准大管轮汇总编制的和电机员拟订的预防检修工作计划。指导大管轮在安排具体工作时应注意提高科学性和计划性。有责监督和指导由其他部门使用设备的使用和养护。

6. 根据本船的实际情况,制订分工明细表报船长批准,并制订这些设备相应的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则和使用规定等并公布执行。

7. 经常亲自检查各种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异常的工况参数和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当轮机员、电机员、冷藏员等有疑难问题唤请时应及时前往现场指导处理。

8. 当机电动力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修,防止损坏扩大,并采取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有效措施;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如实地将经过和结果记入轮机日志,并写出书面报告,凡涉及索赔或保修的,应按规定另外提出报告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并经船长签署后报送公司。

9. 当本船遭遇海难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按应变信号指挥机舱人员根据“船舶应变部署表”的分工,坚守岗位,积极抢救;在接到船长的弃船命令时,应尽一切可能对有关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亲自携带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或记录纸带(在驾驶台的除外),最后离开机舱。

10. 经常审阅各种机电动力设备的检修记录,审查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程度。指导各主管负责人提高检修技术水平,督促他们在检修过程中认真检查和测量各种部件的磨耗情况,亲自分析测量结果,掌握磨耗规律,及时向公司提供测量记录文件。

11. 航行中应每日审阅并签署轮机日志,经常检查轮机部其他各种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分析和纠正各种不正常工况。轮机日志在船保存三年后送交公司。

12. 负责核算燃润料和锅炉用淡水的储量,及时向船长提出添加量;与大副密

切联系,恰定油、水的添加和耗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添加燃油时,应督促二管轮在装前测量岸上油柜或油驳,核对燃油品种和质量,商定添加次序、速度和联系办法,防止错装或溢油;加完后还应测量一次,计算添加数量并与本船计算结果相核对。

13. 负责审核由大管轮汇总编制的修船计划和航次修理项目,送交船长审核后转报公司。厂修期间,发动轮机部船员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好监修、自修、测量记录和验收工作,亲自参加重要机电动力设备和应急设备的拆装和验收。

进坞后,会同船长和大副检查海底阀门,通海阀和筏箱、推进器,尾轴及轴套等并作好测量记录;出坞前,还须会同检查船底通海阀,船底旋塞等水线以下的各项装置的技术状态。

14. 按时主持轮机部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检查潜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5. 教育并督促轮机部船员严格遵守国际防污染公约的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防污染具体措施;审阅并签署油类记录簿。

16. 监督燃润物料和备件的合理使用;定期提取主、副机润滑油样交有关单位化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润滑油性能、参数和指标等保持正常使用的范围内。督促本部门船员作好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督促检查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和定期鉴定工作。

17. 负责保管图纸、说明书、技术图书及其目录清册;保管备件、属具、物料等清册对其他技术文件、修理文件和公文;每年至少清点一次所有文件。

18. 负责保管轮机日志和除由船长保管以外的各种设备证书,经常检查证书的有效期,及时报告船长,申请检验和换证。

19. 负责本部门船员在船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并指导其他部门的有关人员学习机电动力设备的使用、保养知识。

20. 了解本部门新接任船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帮助新接任轮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本轮设备的性能、特点、技术指标,操作方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其能够迅速的独立值班和正确的操纵设备。

21. 每次航行结束后,应填制或审核签署轮机部航次工况报告,轮机部航次维修保养工作报告,主、副机开档测量记录,船舶轮机部热工报告,炉水试验报告及处理报告表,冷却水处理记录,低速机(或中速机)船主要设备运行时间统计表,航次燃润油消耗报告和其他公司所要求的机务报表,一并报送公司。

22. 接船时组织和指导轮机部船员按合同规定或技术说明书参照有关规范作好试车、试航和验收工作;按岗位分工对口交接并清点备件、工具、证书、技术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协助并指导其他部门对机电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接船之后,应组织本部门船员进行技术演练,迅速地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管系和各种附属设备;负责编制本部门所有的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的目录清册;及时审核和申领各种开航必须的备件和物料,并作好各项开航准备工作,将准备情况及时报告船长。

23. 经常对本部门船员的业务技术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定期作出鉴定,提出对他们的奖惩、任免的建议并签署意见,报送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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