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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 释“夫子固有惑志”

 阳谷人说论语 2024-05-10 发布于山东

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公伯寮在季孙氏面前诋毁子路,子服景伯打抱不平,要除掉公伯寮。孔子不同意,认为国家兴衰的天道不可违背,不是小人能够阻挡的。

以上是全章的大意,且为主流注家们所认可。其中有争议的地方在于对“夫子固有惑志”的理解。

古注多将此处断句为“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意思是季孙氏早就对公伯寮有了疑心,但此断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首先,季孙氏对公伯寮有疑心,完全可以表达为:夫子固有惑于公伯寮,不必出现“志”字。“惑志”除在《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被引用了一次外再不见于其它古籍,可见其不是常用的固定用语。断为“有惑志于公伯寮”,“志”无法释通。

其次,如此断句,前后句就是:“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市朝。”按此进行结构分析,正如杨逢彬先生所论证的,前一分句的主语是“夫子”,后一分句中作宾语的“诸(之于)”中的代词“之”就只能是指“夫子”。“我尚且有能力做到将夫子肆于市”显然与原文句意相违背。

那么,应如何来理解“夫子固有惑志”呢?有人将“固”释为“固然”。“固然”是连词,表示的是承认某个事实,引起下文的转折。可此处前后分句间是分别陈述夫子的情况与“吾”对公伯寮所能做到事情,两者间不存在转折关系,所以,将“固”译为“固然”过于随意。“固”的本义是坚固,作副词时有本来、原来就有之义,如:“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司马迁《报任安书》)因此,“夫子固有惑志”的真正含义是:夫子原本就有“惑志”。

“惑志”,各大注家均无明确的训解。“志”,《说文·心部》曰:“志,意也。从心,之声。”所以,“志”的本义是意向、意愿。《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杨逢彬将“志”解为想法,确有道理。但他将“惑志”解为“迷乱的想法”、“糊涂的想法”却值得商榷。“惑”无论是疑惑义,还是迷惑、蛊惑义,尽管都能表示状态,但都是动词,杨先生以形容词“迷乱、糊涂”来对译,有欠妥当。笔者认为应将其译为“受到蛊惑”。“固有惑志”意思就是已经有了受到蛊惑而起的想法,即异心,也就是不臣之心。这样,全句就可理解为:季孙氏受到蛊惑有了不臣之心,(虽然我们不能将他季孙氏怎么样,)但对于始作俑者公伯寮我还是有除掉他的办法的。按当时的律条,能处某人以死刑并肆于市,罪名无非是乱政、谋反等等,所以认定公伯寮蛊惑季孙氏谋反还是有依据的。这样,前后文之间的文意就连贯而通畅了。而孔子的回答,表面上是说公伯寮逆转不了天道,实际上也包含着说季孙氏并不敢公然造反。

作为三桓之首的季孙氏,当时的宗主是季桓子。三桓与鲁君之间的争斗自不必说,孔子就是在定公的支持下推行“堕(隳)三都”未成而与三桓结成了死敌,后来不得已而周游列国。尽管无证据证明季桓子有过弑君的言行,但他与鲁君不对付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被蛊惑后偶有不臣之心是有可能的。

如此理解,还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子服景伯是否会明确指出季孙氏有反叛之心。

子服景伯,姓子服,名何,谥号“景”。《逸周书·谥法解》曰:“由义而济曰景,布义行刚曰景,耆意大虑曰景”。可见,子服景伯其人用一个词概括就是:英明。尽管子服景伯是仲孙氏,也是三桓之一,但当时季桓子一人独大,仲孙氏、叔孙氏并无实际权力。而无论于公于私,子服景伯都有动机举报季桓子。于公,季桓子就是鲁国的最大威胁;于私,如果季桓子反叛,自身一定会受牵连,即使为自保,也应与其划清界线。所以,如果季桓子有叛逆之心,子服景伯是能果断指明的。

综上所述,释“夫子固有惑志”为季桓子已有受到蛊惑而起的异心,合于事理,合于语法,也合于句子间的逻辑关系,应是合乎原文的正确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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