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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元居士 2024-05-11 发布于河北
诸子概论
文学小说
完结
5.7万字
以司马谈所论阴阳、儒、墨、
名、法、道德六家为限。《陈柱:诸子概论》所论述各家次第,一依《汉书艺文志》,以各家之书均著录于《汉志》也。《陈柱:诸子概论》每家为一编,编又分章,章又分节。每编之首章为总论,次则每子一章。诸子亦不能尽述,述其要者而已。《陈柱:诸子概论》每章总论,又分本原、命名、流派、评议、家数、五节。每章各子分传略、书本、学说、三节。《陈柱:诸子概论》论述诸子学说,最注重于各人之基本观念,及政治教育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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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不足50人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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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爱吃三鲜丝的刘千升
阅读1小时后点评
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作者陈柱按照《汉书艺文志》的顺序,详细地介绍了各家流派和主要思想。我特别喜欢他对儒家的解读,让我对孔子和周公的思想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不过,我不太喜欢书中某些过于晦涩的表述。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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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本书所论述,以司马谈所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为限。以此六家为最要,且限于篇幅故也。

一、本书所论述各家次第,一依《汉书艺文志》,以各家之书均著录于《汉志》也。

一、本书每家为一编,编又分章,章又分节。每编之首章为总论,次则每子一章。诸子亦不能尽述,述其要者而已。

一、本书每章总论,又分本原、命名、流派、评议、家数五节。每章各子分传略、书本、学说三节。

一、本书论述诸子学说,最注重于各人之基本观念,及政治教育二者。

一、本书于各家各子异同之处,亦甚为致意。

一、本书成于仓卒,谬误良多,当代硕学,幸教正焉。

中华民国十九年三月,

北流陈柱尊志于上海暨南大学。

第一编 儒家

第一节 本原

《汉书·艺文志》云:

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

此言儒家之远原也。《尚书·尧典》,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司徒之官,以掌教为职,故儒家以教育为职志。尧、舜以司徒敷教,而教在五教。五教者,五伦也。故儒家之教,又以明伦为职志。孔子亟称尧、舜,删书断自唐、虞,其意在此。

《淮南子·要略》云:

周公继文王之业,持天子之政,以股肱周室,辅翼成王,惧争道之不塞,臣下之危上,故纵马华山,放牛桃林,败鼓折枹,笏而朝,以宁静王室,镇抚诸侯,移风易俗。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论,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学生焉。

此言儒家之近原也。儒家之教,以五伦为基本,而其教之工具,则最重礼乐。周公制礼作乐,千古莫与比隆,故儒家之业,莫盛于周公。孔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盖叹己不能如周公之制作也。

儒家之学,实大成于孔子。《史记·孔子世家》云:

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穆,编次其事。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则吾能征之矣。”观夏殷所损益,曰:“后虽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质。周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故《书传》、《礼记》自孔氏。孔子语鲁太师:“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纵之纯如,皦如,绎如也,以成。”“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如颜浊邹之徒,愿受业者甚众。……因史记而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约其文辞而指博。

此可见孔子集大成之学之大概矣。《汉书·艺文志》以《六艺略》冠《诸子略》,不以孔子入诸子,盖一者在汉武尊孔之后,二者以孔子为儒家所自出,而儒家不足以尽孔子。故其言曰:

儒家者流,……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

盖以孔子之于儒家,犹尧舜之于儒家矣。是说也,今人张尔田颇与之同。其说曰:

孔子之道,君人南面之术也。儒家虽传于孔子,而不足以尽孔子。……孔子弟子皆儒家也。(《史微内篇》卷三《原儒》)

三者以《六艺》为诸子之渊源,故于《诸子略》之后言之曰:

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其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

然谓孔子未删之《六艺》为诸子之渊源则可,谓孔子《六经》为诸子之渊源,夫岂可乎?然孔子未删之《六艺》不可得见矣。孔子之《六经》未尝无《六艺》之一部分,则亦未尝不颇足以见诸子之渊源也。

第二节 命名

儒家之一名,近人江瑔著《读子卮言》,以谓九流之名,惟名、法、墨、农、阴阳五家为名正而言顺,余皆于理未安,未知命名之意始于何时。其非儒家之名曰:

古者通天地人曰儒,《周官·大宰》,儒以道得民,与师对举。又《大司徒》四曰:“联师儒。”是儒为术士之称,有道德有道术之通名,不特儒家得称为儒,即诸子百家无一而非儒也。虽《儒行》见于《礼记》,“君子儒”见于《论语》,然孔门未尝标儒之目,举以自号。《墨子》虽有《非儒》之篇,然亦泛指当时之儒者言之,亦犹孔子“勿为小人儒”之意。乃九流之首列儒家,一似非孔门之士不足猎斯号也者,何也?(《论九流之名称》)

夫《周礼》以师与儒并言,则儒本为掌教育者,此正与司徒所掌同。孔门以教育为职志,故名为儒家。孔子勉子夏为君子儒,勿为小人儒。孔门之自称为儒,乃其确证。《礼记·儒行篇》记鲁哀公问儒行于孔子,孔子亟称之。是孔子之自认为儒也。《荀子》有《儒效篇》,盛称周公、孔子为大儒之效。《非十二子篇》斥子张、子游为贱儒,皆孔门自称为儒之确证。《墨子·非儒篇》专攻击儒者之礼,且有明斥孔丘之名者,而江瑔谓为泛指,岂于《礼记·儒行》、《墨子·非儒》二篇,止见其名而不读其书邪?《韩非子·显学》亦称自孔子之死,儒分为八,是异家亦以孔门为儒也,而江瑔非之,何邪?

第三节 流派

《史记》称孔子弟子三千人,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其见于《论语》者,则孔子时已有分派矣。孔子曰:

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先进篇》)

是在孔子时已分为四派矣。

《韩非子·显学篇》云:

自孔子之死也,儒分为八: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趋舍相反不同。

《群辅录》云:

夫子没后,散于天下,设于中国,成百氏之源,为纲纪之儒,居环堵之室,荜门圭窦,瓮牖绳枢,并日而食,以道自居者,有道之儒,子思氏之所行也。衣冠中,动作顺,大让如慢,小让如伪者,子张氏之所行也。颜氏传《诗》为道,为讽谏之儒。孟氏传《书》为道,为疏通致远之儒。漆雕氏传《礼》为道,为恭俭庄敬之儒。仲梁氏传《乐》为道,以和阴阳,为移风易俗之儒。乐正氏传《春秋》为道,为属辞比事之儒。公孙氏传《易》为道,为洁净精微之儒。

此八派之书,多已不传。惟孟、荀二家,实为孔门之两大宗派。而曾子、子夏、子游皆不在八派之内者,胡适谓此诸人都是孔门正传,言必称师,故不别立宗派,(参考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一二四页。)只有子张和漆雕开与曾子一班人不合,故别成学派,理或然也。

第四节 评议

《汉书·艺文志》云:

儒家者流,……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孔子曰:“如有所誉,其有所试。”唐、虞之际,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随时抑扬,违离道本,苟以哗世取宠,后进循之,是以五经乖析,儒学寖衰,此辟儒之患。

此论儒家之长,及其末流之失,良为甚允。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云:

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

儒者以六艺为法,六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不能易也。

此以博为儒者之短,盖自孔子以博文约礼为教,孔子死后学派之流别益纷,中经秦火,汉儒整理丛残,尤多牵传,故《汉志》云:

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此学者之大患也。(《六艺略》)

此可见秦汉以后儒学之失。

第五节 家数

《汉书·艺文志》所志周、秦儒家如下:

《晏子》八篇。(名婴,字平仲,相齐景公,善与人交,有《列传》。)师古曰:有《列传》者,谓《太史公书》。

存。详后。

《子思子》二十三篇。(名伋,孔子孙,为鲁缪公师。)

残。《史记·孔子世家》云:“子思作《中庸》。”《隋书·音乐志》云:《礼记·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今存《礼记》中四篇,亦多后人所加。清黄以周有《子思子》辑本。

《曾子》十八篇。(名参,孔子弟子。)

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隋志》,《曾子》二卷,目一卷。《唐志》,《曾子》二卷,今此书亦二卷,凡十篇,盖唐本也。视汉亡八篇,视隋亡一篇。考其书已见于《大戴礼》。其书盖门人所记。”清阮元有《曾子注释》。

《漆雕子》十三篇。(孔子弟子,漆雕启后。)

亡。马国翰《玉函山房丛书》有辑本。

《宓子》十六篇。(名不齐,字子贱。孔子弟子。)师古曰:宓读与伏同。

亡。王充《论衡·本性》篇云:“宓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情性,与世子相出入。”马国翰有辑本。

《景子》三篇。(说宓子语,似其弟子。)

亡。沈钦韩云:“《孟子》书有《景子》。”马国翰有辑本。

《世子》二十一篇。(名硕,陈人也。七十子之弟子。)

亡。王充《论衡·本性》篇云:“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不善,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马国翰有辑本。

《魏文侯》六篇。

亡。顾实云:“文侯受经于子夏。”马国翰有辑本。

《李克》七篇。(子夏弟子,为魏文侯相。)

亡。马国翰有辑本。

《公孙尼子》二十八篇。(七十子之弟子。)

亡。《隋书·音乐志》,沈约云:“《礼记·乐记》取公孙尼子。”马国翰有辑本。

《孟子》十一篇。(名轲,邹人,子思弟子,有《列传》。)师古曰:《圣证论》云轲字子车,而此志无字,未详其所得。

存。详后。

《孙卿子》三十三篇。(名况,赵人,为齐稷下祭酒,有《列传》。)师古曰:本曰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

存。详后。

《芈子》十八篇。(名婴,齐人,七十字之后。)师古曰:芈音弭。

亡。

《内业》十五篇。(不知作书者。)

亡。顾实云:“《管子》有《内业》,古书多重复,或此竟包彼书也。”马国翰有辑本。

《周史六弢》六篇。(惠、襄之间,或曰显王时,或曰孔子问焉。)师古曰:即今之《六韬》也。盖言取天下及军旅之事,弢字与韬同也。

亡。沈涛云:“此列之儒家,则非是《六韬》也。六乃大字之误,《人表》有周史大。当为弢字之误。《庄子·则阳》篇仲尼问于周史大弢。盖即其人。此乃其所著书,故班氏有孔子问焉之说。颜以为太公《六韬》,误矣。”

《周政》六篇。(周时法度政教。)

亡。

《周法》九篇。(法天地,立百官。)

亡。

《谰言》十篇。(不知作者,陈人君法度。)如淳曰:谰言粲烂。师古曰:说者引《孔子家语》云孔穿所造,非也。

亡。

《功议》四篇。(不知作者,论功德事。)

亡。

《宁越》一篇。(中牟人,为周威王师。)

亡。马国翰有辑本。

《王孙子》一篇。(一曰《巧心》。)

亡。马国翰有辑本。

《公孙固》一篇,(十八章,齐闵王失国,问之,固因为陈古今成败也。)

亡。

《李氏春秋》二篇。

亡。

《羊子》四篇。(百章,故秦博士。)

亡。

《董子》一篇。(名无心,难墨子。)

亡。王充《论衡·福虚》篇云:“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徒缠子,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右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赐之九年。董子难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马国翰有辑本。

《俟子》一篇。李奇曰:或作《侔子》。

亡。

《徐子》四十二篇。(宋外黄人。)

亡。马国翰有辑本。

《鲁仲连子》十四篇。(有《列传》。)

亡。马国翰有辑本。

《平原君》七篇。(朱建也。)

亡。马国翰有辑本。

《虞氏春秋》十五篇。(虞卿也。)

亡。马国翰有辑本。

右共三十家。

第一节 传略

《史记·晏子列传》云:晏平仲婴者,莱之夷维人也,事齐灵公、庄公、景公,以节俭力行重于齐;既相齐,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语及之,即危言,语不及之,即危行;国有道即顺命,无道即衡命。以此三世显名于诸侯。

又云: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之也。

晏子生卒年月,已不可考。《史》称历事齐灵公、庄公、景公,则当在公历纪元前五五七年至前四九四年左右。

第二节 书本

《汉书·艺文志》云:《晏子》八篇。

《史记·晏子列传》,《索隐》曰:婴所著书,名《晏子春秋》,今其书有七十篇。

《史记正义》曰:《七略》云:《晏子春秋》七篇,在儒家。

孙星衍云:《晏子》八篇,见《艺文志》,后人以篇为卷,又合《杂》上下二篇为一,则为七卷,见《七略》及《隋志》。宋时析为十四卷,见《崇文总目》,实是刘向校本,非伪书也。《晏子》文最质古,疑出于齐之春秋,即《墨子·明鬼》篇所引。婴死,其客哀之,集其行事成书,虽无年月,尚仍旧名。凡称子者,多非自著,无足怪者。柳宗元文人无学,谓墨氏之徒为之,可谓无识。

陈直云:案列国以来,春秋名书之义有三:有纪一人之事者,《晏子春秋》是也;有成一家之言者,《虞氏春秋》、《吕氏春秋》是也;有纪一时之事者,《楚汉春秋》、《吴越春秋》是也。名虽同而派别微异,此书即后代别传之胚胎,实为子部支流。纪昀《四库全书提要》入于史部,未免循名而失实矣。

观以上二说,则《晏子春秋》既非晏子自著,亦非后世伪书,其所以名为“春秋”,则由其为纪晏子一人之事,而所以列于子家不入史家,则又以其所记重在乎学说也。

《晏子春秋》内外篇之目如下:

《内篇谏上》第一 凡二十五章

《内篇谏下》第二 凡二十五章

《内篇问上》第三 凡三十章

《内篇问下》第四 凡三十章

《内篇杂上》第五 凡三十章

《内篇杂下》第六 凡三十章

《外篇重而异者》第七 凡二十七章

《外篇不合经术者》第八 凡十八章

今欲研究晏子,下列各书可供参考:

黄以周校《晏子春秋》

苏与集校《晏子春秋》

刘师培《晏子春秋补释》

第三节 学说

《汉书·艺文志》儒家类首列《晏子》八篇,而《晏子》书多毁孔子之言,故后之学者,以谓晏子不当入于儒家,当入于墨家。如柳宗元则以为墨子之徒之所为是也。不知在孔子以前,儒家非孔子所专有,犹道家非老庄所专有也。儒家非孔子所专有,则孔、晏二子同为儒家,而晏子非孔,正犹孟、荀二子同尊孔子而荀子非孟子耳,曷足怪耶?然孔、晏同时,孔子亟称晏平仲,孟子虽不屑称管仲、晏子之功,然亦甚称道晏子之言,则晏子书之毁孔子者,必为晏子之徒称其师之说以为之,其说尚当在孟子之后,不然,恐孟子之攻晏子,当不亚于攻杨、墨矣。

然则晏子之为儒为墨,殆不能以其是否毁孔而定,而当细究其立说之宗旨,然后明耳。今绎《晏子》全书之要旨如下:

爱民晏子之言,几可谓无一不本于爱民,今述一二则,以见其概。

景公之时,雨雪三日而不霁。公被狐白之裘,坐于堂侧陛。晏子入见,立有间,公曰:“怪哉!雨雪三日而天不寒。”晏子对曰:“天不寒乎?”公笑。晏子曰:“婴闻古之贤君,饱而知人之饥,温而知人之寒,逸而知人之劳。今君不知也。”公曰:“善。寡人闻命矣。”乃令出裘发粟与饥寒者,令所睹于涂者无问其乡,所睹于里者无问其家;循国计数,无言其名;士既事者兼月,疾者兼岁。孔子闻之曰:“晏子能明其所欲,景公能行其所善也。”(《内篇谏上》第二十)

此消极的赈济之法也。

景公问晏子曰:“古之盛君,其行何如?”晏子对曰:“薄于身而厚于民,约于身而广于世;其处上也,足以明政行教,不以威天下;其取财也,权有无,均贫富;……尽智导民而不伐焉;劳力岁事而不责焉;为政尚相利,故下不以相害;行教尚相爱,故民不以相恶为名。”(《内篇问上》第十一)

此积极的爱民政策,在于权有无,均贫富,而又使之能相利,教之以识相爱也。

非战晏子之主义,既以爱民为本,故对于战攻之反对,自属当然之事。

庄公问晏子曰:“威当世而服天下,时邪?”晏予对曰:“行也。”公曰:“何行?”对曰:“能爱邦内之民者,能服境外之不善;重士民之死力者,能禁暴国之邪逆;听赁贤者,能威诸侯;安仁义而乐利世者,能服天下。不能爱邦内之民者,不能服境外之不善;轻士民之死力者,不能禁暴国之邪逆;愎谏傲贤者之言,不能威诸侯;倍仁义而贪名实者,不能威当世而服天下。此其道也。”已而公不用,晏子退而穷处,公任勇力之士而轻臣仆之死,用兵无休,国罢民害,期年,百姓大乱,而身及崔氏之祸。(《问上》第一)

此庄公欲以兵服天下,而晏子非之之说也。

景公举兵欲伐鲁,以问晏子,晏子对曰:“不可。鲁公好义而民戴之。好义者安,见戴者和。伯禽之治存焉,故不可攻。攻义者不祥,危安者必困。且婴闻之:伐人者,德足以安其国,政足以和其民。国安民和,然后可以举兵而征暴。今君好酒而辟,德无以安国;厚藉敛,意使令,政无以和民。德无以安之则危,政无以和之则乱。未免乎危乱之理,而欲伐安和之国,不可。”(《内篇问上》第三)

此景公问伐国而晏子非之之说也。其义盖不外以爱民为本。

尚贤

晏子尚贤之论亦甚多,盖欲政治之良,未有不始于得人者也。

景公问晏子曰:“……寡人今欲从夫子而善齐国之政,可平?”对曰:“婴闻国有具官,然后其政可善。”公作色不说,曰:“齐国虽小,则何谓官不具?”对曰:“此非臣之所复也。昔吾先君桓公,身体惰懈,辞令不给,则隰朋昵侍;左右多过,狱谳不中,则弦宁昵侍;田野不修,民氓不安,则宁戚昵侍;军吏怠,戎士偷,则王子成甫昵侍;居处佚怠,左右慑畏,繁乎乐,省乎治,则东郭牙昵侍;德行不中,信行衰微,则管子昵侍。先君能以人之长续其短,以人之厚补其薄,是以辞令穷远而不逆,兵加于有罪而不顿,是以诸侯朝其德,而天子致其胙。今君过失多矣,未有一士以闻也。(《内篇问上》第六)

此所谓具官,即得贤人之谓。盖不得其贤,则如无官矣。

尚俭

《史记·晏子列传》称晏子以节俭力行重于齐,既相齐,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则晏子之尚俭可知。

景公问晏子曰:“贤君之治国若何?”晏子对曰:“其政任贤,其行爱民,其取下节,其自养俭。”(《内篇问上》第三)

此数语实已表明晏子对政治之大主张,即尚贤、爱民、尚俭是矣。盖爱民则未有不尚俭者。夫不俭则奢,奢则不足,不足则取于民者必滥,则必有害民之政矣。然晏子之俭,乃俭于自奉而已,非吝于与人也。

叔向问晏子曰:“啬、吝、爱之于行何如?”晏子对曰:“啬者君子之道;吝、爱者,小人之行也。”叔向曰:“何谓也?”晏子曰:“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谓之啬;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不能分人,又不能自养,谓之爱。”(《内篇问下》第二十三)

然则晏子之俭,乃节之于己而将以之厚分于人者也。

或曰:爱民也,非战也,尚贤也,尚俭也,与墨子之兼爱、非攻、尚贤、节用,宁有二致乎?然则谓晏子为墨,又奚不可者?曰:是不然。凡论学当究其根本,否则儒家亦何尝不泛爱?何尝不非战?何尝不尚贤?何尝不尚俭?若以是而论,则儒家又何异于墨家?则不将如韩退之所谓孔子必用墨子,墨子必用孔子,不相用不足为孔墨者邪?

以余论之:晏子儒家,非墨家也。何也?以其根本与儒同也。其根本与儒同者何?一曰:崇礼;二曰:非鬼。今略述之如下:

崇礼说

晏子言礼之处甚多,兹略录一二如下:

景公饮酒酣,曰:“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饮,请为无礼。”晏子蹴然改容曰:“君之言过矣。群臣固欲君之无礼也。力多足以胜其长,勇多足以弑君,而礼不使也。禽兽以力为政,强者犯弱,故曰易主。今君去礼,则是禽兽也。群臣以力为政,强者犯弱,而日易主。君将安立矣?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礼也。”(《内篇谏上》第二)

晏子侍于景公,朝寒,公曰:“请进暖食。”晏子对曰:“婴非君奉馈之臣也。敢辞。”公曰:“请进服裘。”对曰:“婴非君茵席之臣也。敢辞。”公曰:“然则夫子之于寡人何为者也?”对曰:“婴社稷之臣也。”曰:“何谓社稷之臣?”对曰:“夫社稷之臣,能立社稷,别上下之义,使当其礼;制百官之序,使得其宜;作为辞令,可分布于四方。”自是之后,君不以礼不见晏子。(《内篇杂上》第十三)

晏子之重礼如此,其根本盖与儒家同。墨家虽不非礼,而以非乐之故,礼亦非其所重。故《庄子·天下篇》称墨子云毁古之礼乐也。墨之后流而为侠,韩非子谓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则晏子之非墨,而《汉志》以之列于儒家,当矣。

非鬼说

孔子言“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则鬼固非儒家所迷信也。墨子书有《明鬼篇》,有《天志篇》,皆信天神人鬼者也。晏子则不然,其言曰:

祝直言情,则谤吾君也;隐匿过,则欺上帝也;上帝神,则不可欺;上帝不神,祝亦无益。(《内篇谏上》第十二)

晏子此言虽分神与不神为说,而意则在明上帝之不神,而止景公之祝也。与墨子《明鬼篇》所言祝鬼者大异矣。

齐大旱逾时。景公召群臣问曰:“天不雨久矣,民且有饥色,吾使人卜,云:祟在高山广水。寡人欲少赋敛以祠灵山,可乎?”群臣莫对。晏子进曰:“不可。祠此无益也。夫灵山固以石为身,以草木为发,天久不雨,发将焦,身将热,彼独不欲雨乎?祠之无益。”公曰:“不然,吾欲祠河伯,可乎?”晏子曰:“不可。河伯以水为国,以鱼鳖为民。天久不雨,泉将下,百川竭,国将亡,民将灭矣,彼独不欲雨乎?祠之何益?”(《内篇谏上》第十五)

晏子盖以山河皆无鬼神,故祠之无益也。与墨子之重祭天祠鬼者大异矣。然晏子虽不信鬼神,而亦常欲藉鬼神以匡君。

景公……西面望,睹彗星,召伯常骞,使禳去之。晏子曰:“不可,此天数也。日月之气,风雨不时,彗星之出,天为民之乱见之,故诏之妖祥,以戒不敬。今君若设文而受谏,谒圣贤人,虽不去彗,星将自亡。”(《内篇谏上》第十八)

晏子既不信鬼神,而又欲因灾异以匡君,正与孔子言天何言,而后儒亦言喜灾异,同一辙焉。然则晏子之为儒家而非墨家也审矣。

第一节 传略

《史记·孟子列传》云:孟轲,邹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史记》谓孟子受业子思之门人,而赵岐《孟子题辞》则谓其师孔子之孙子思。清末吴汝纶谓汉人皆称孟子受业子思,皆本《史记》,故《史记》本文当如王邵说,门下衍人字。则《史记》亦与赵岐合,要之,孟子之学本于子思,书中屡称之。子思作《中庸》,言天命之谓性,而孟子道性善,实深受其影响无疑也。

孟子生卒年月无可考,后儒纷纷争辩,均难确信。吴汝纶据《史记》本传称其先游齐,后适梁;《六国表》魏惠王三十五年,大书“孟子来”。梁惠王以魏文侯二十五年生,生三十而即位,即位三十五年,年六十五矣。孟子初至梁,梁惠王谓之曰叟,其年当长于惠王,则游梁时年且七十,则孟子之生当在周威烈王十六年,约在公历前四一○年也。

第二节 书本

《汉书·艺文志》云:

《孟子》十一篇。

《史记·孟子列传》云:孟轲……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赵岐《孟子题辞》云: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文。……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政》,其文不能宏深,似非孟子本真也。

然则《艺文志》十一篇,乃连外书四篇而言。今外书已亡,止存七篇耳。其七篇之目如下:

《梁惠王》

《公孙丑》

《滕文公》

《离娄》

《万章》

《告子》

《尽心》

今欲研究《孟子》,下列各书可供参考:

赵岐《孟子章句》

朱熹《孟子集注》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

焦循《孟子正义》

高步瀛《孟子文法读本》

唐蔚芝先生《孟子大义》

第三节 学说

性善论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孔子盖以谓人性本相近,维习于善则为善人,习于恶为恶人。当其未习,盖如阴阳二电,未经摩擦,浑然如一,不分阴阳,不别善恶,则性固无善无恶也。至孟子乃标性善之旨,其书七篇,言政言教,莫非本于性善之说。而《告子》一篇,论之尤精详。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则彼皆非与?”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告子篇》)

孟子之意,盖以为仁义礼智,皆人性本有,换言之:仁义礼智即人之性。仁义礼智为善,故曰性善。而人所以有善有恶者,则视乎此性之得失,非此性之有善恶也。孟子既主性善,故由是推之,而立其教育论、政治论。

教育论孟子既主性善,故其教育:

第一步主存性,

第二步主扩性。

所谓存性者,以人本有此善性,换言之,即本有此仁义礼智之性,惟当存而勿失耳。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离娄篇》)

此盖谓人之所以与禽兽异者,惟此善性。惟小人则本有而去之,君子则本有而存之耳。

善性既须保存,则当禁外来之侵伐。

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告子篇》)

然则人之为恶者,伐去其善性而已,非其性之本恶也。善性既能存,故又当扩而充之。

凡有四端于我者,皆知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公孙丑篇》)

此扩性之说也。或言扩,或言充,其在他文,或言推,或言达,均一义也。虽然,所谓扩之云者,亦须顺其自然,不过严防外物之侵伐,而使其得遂自然生长,如树木者焉。

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此“养”字最含有自然之义。如鱼之于水,人之于空气,失之则死,而得之亦极自然。反之若加以强力,则反足以害之。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无若宋人然。宋人有悯其苗之不长而揠之者,芒芒然归,谓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公孙丑篇》)

此文“正心”二字,当是“忘”之误,分为“亡心”,“亡”又误为“正”,后人遂读为“必有事焉而勿正”句。“心勿忘”句,其文义遂难通矣。古文忘与妄通,详见拙著《墨子间诂补正》。必有事焉而勿妄,勿妄勿助长也。如此,则文甚明白。孟子盖以助长为妄,不耘苗为无事。无事则外物足以伐性,犹不耘则莠可以伤苗。妄则伤其本性,犹助苗适以害苗也。故其教育最重学者之自得。

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离娄篇》)

故孟子之教育学说,可谓主张自然主义,发展个性主义者,皆基本于性善之说者也。夫惟其善乃可以任自然,乃可以任发展也。

政治论

孟子之教育论,既本于性善之说,而贵扩充,其对于政治立论亦同。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尽心篇》)

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梁惠王篇》)

以不忍人之心扩而充之为不忍人之政,所谓推恩也。其推之之道奈何?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诸掌。(《梁惠王篇》)

盖谓吾爱吾亲,要当推其爱于他人之亲,使他人亦得各爱其亲;吾爱吾子,当推其爱于他人之子,使他人亦得各爱其子。然则推之法当如何乎?

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篇》)

此段实可谓孟子政治学说之总论,所谓王道仁政者也。其大旨实在乎先富而后教。一言以蔽之,皆扩充爱己之爱,以及人者也。皆不失孔子忠恕之义焉。

第一节 传略

《史记·荀卿列传》云:荀卿,赵人,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春申君死,而荀卿废,因家兰陵。李斯尝为弟子,已而相秦。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著数万言而卒。

《史记》不载荀卿名,《索隐》云:“名况,卿者,时人相尊而号为卿也。”荀、孙古音近,故又称孙卿。其生卒年月,以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所订年表较为可信,兹录之如下:

西历前(二六五至二六○)荀卿年五十游齐

同(二六○至二五五)入秦见秦昭王及应侯

同(二六○至二五○)游赵见孝成王

同(二五○至二三八)游楚为兰陵令

同(二三○左右)死于兰陵

第二节 书本

《汉书·艺文志》云:《孙卿子》三十三篇。

陈直《周秦诸子述略》云:刘向《别录》云:《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三篇,以相校除重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三篇,为十二卷。夫以三百余篇重复者多至二百九十篇。刘向校书屡言去其重复,殆庄子所谓重言十七者乎?王应麟《艺文志考证》谓当作三十二篇。案《后汉书·荀淑传》,荀卿子著书三十二篇,与王说合。

《荀子》三十二篇之目如下:

《劝学篇》第一

《修身篇》第二

《不苟篇》第三

《荣辱篇》第四

《非相篇》第五

《非十二子篇》第六

《仲尼篇》第七

《儒效篇》第八

《王制篇》第九

《富贵篇》第十

《王霸篇》第十一

《君道篇》第十二

《臣道篇》第十三

《致仕篇》第十四

《议兵篇》第十五

《强国篇》第十六

《天论篇》第十七

《正论篇》第十八

《礼论篇》第十九

《乐论篇》第二十

《解蔽篇》第二十一

《正名篇》第二十二

《性恶篇》第二十三

《君子篇》第二十四

《成相篇》第二十五

《赋篇》第二十六

《大略篇》第二十七

《宥坐篇》第二十八

《子道篇》第二十九

《法行篇》第三十

《哀公篇》第三十一

《尧问篇》第三十二

今欲研究《荀子》,下列诸书可供参考:

王先谦《荀子集解》

刘师培《荀子补释》

《荀子词例》

陶鸿庆《荀子札记》

第三节 学说

性恶论

荀子之性恶论,盖专为反对孟子之性善论而作。

其《性恶篇》云: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故枸木必将待栝烝矫然后直,纯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使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孟子曰:人之学者其性善。曰:是不然,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

荀子所持性恶之理由,大略如此。盖孟子以恻隐、是非、辞让、羞恶,皆出于人之本性;而荀子则以好利、疾恶等等,皆生于人之本性。盖各持一端,以立论者也。然则孰为是邪?曰:孟子云:

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告子篇》)

而荀子则云:问者曰:礼义积伪者,是人之性,故圣人能生之也。应之曰:是不然。夫陶人埏埴而生瓦,然则瓦埴岂陶人之性也哉?工人斵木而生器,然则器木岂工人之性也哉?夫圣人之于礼义也,辟则陶埏而生之也。然则礼义积伪者,岂人之性也哉?

合孟、荀二子之言观之,则孟子以圣人为同类。而荀子则以陶人埏土为瓦,以比圣人化性而为仁义。夫陶人非土,土非陶人,由荀子之说推之,则荀卿必将谓圣人为非人而后可。然则孟子之论固当优于荀子矣。

荀子既以人性恶,故须积善去恶。其政治学说与教育学说,均不外乎此。

教育论

荀子既以为人性恶,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

积善以去恶。

而其教育之方法,则在乎使人:

博学以知积。

今特分别述之:

天非私曾骞、孝己而外众人也。然曾骞、孝己独厚于孝之实,而全于孝之名者,何也?以基礼义故也。天非私齐、鲁之民而外秦人也。然而于父子之义,夫妇之别,不如齐、鲁之孝具敬父者,何也?以秦人之从情性,安恣睢,慢于礼义故也。岂其性异矣哉?(《性恶篇》)

此盖以能积礼义则恶可去,无礼义则安情性,而恶不可去也。人之或为君子或为小人,全视其能积与否。

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熟察,加日悬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性恶篇》)

然则将何术可以使人知积善乎?荀子又云:今使人生而未尝睹刍豢稻粱也,惟菽藿糟糠之为睹,则以至足为在此也;俄而粲然有秉刍豢稻粱而至者,则瞲然视之曰:“此何怪也?”彼臭之而无嗛于鼻,尝之而甘于口,食之而安于体,则莫不弃此而取彼矣。今以夫先王之道,仁义之统,以相群居,以相持养,以相藩饰,以相安固邪?以夫桀、跖之道,是其为相悬也,几直夫刍豢之悬糟糠耳哉?然而人力为此而寡为彼,何也?曰:陋也。陋也者,天下之公患也,人之大殃大害也。(《荣辱篇》)

既知人之所以不知积善者在乎陋,则治陋之方,厥惟博学。

故木就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劝学篇》)

其所博学者为何乎?荀子曰: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劝学篇》)

故荀子之教育,其要在使人明礼。

政治论

荀子教育以礼为要,其对政治亦持礼治主义。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礼论篇》)

荀子之意,盖以人生而有欲,人之欲望无穷,而物之供给有限,故不能不以礼节欲。然其所以节欲,则与后儒之主绝欲者绝殊。盖荀子之节欲,乃所以达欲,故曰: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也。节欲之道有二:一为属于修身者,二为属于社会与政治者。属于修身者,譬如节饮食,则合卫生而不伤身,乃能长享饮食之乐,荀子所谓:“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修身篇》)者也。属于社会与政治者则贵乎分,使各安本分,不能逾越,则物力可以供给,而不至于争,盖儒家之理想,常以贤则必贵,愚则必贱,国家必量能受职,量能给禄,则其享受亦当量入以为出,故有贵贱贫富长幼之分也。故曰:

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之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荣辱篇》)

推荀子之意,盖以为彼之礼治主义,在社会国家,则为至阶级而至平等者;在个人则为至限制而至自由者也。盖有礼以限制之,则人人皆不侵犯人之自由,而我乃可以得自由矣。人人皆因其才而享受,则人人得其平而不至于争,则虽不平乃大平矣。此儒家之理想政治也。而无如天下之人,贤者未必贵,贵者未必贤何?

第二编 道家

第一节 本源

《汉书·艺文志》云: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人君南面之术也。

此明道家之远源也。然今人顾实云:道家诚出于史官,伊尹、太公非史官,则其权首非自黄帝而谁与?黄帝立史官以来,史氏世守其绪,下至周末。老子为柱下史,爰播黄帝之书于民间,不然,黄老道德之术,曷为而来哉?司马谈世家为史,犹知此义,故先黄老而后《六经》,其明验也。自汉武崇儒,而刘《略》、班《志》,咸体此旨,不独先《六经》而后黄、老也,抑且黄老而老黄之,先老而后黄矣。然试问合于历史自然之序否?其乖戾一也。儒家助人君明教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先儒而后道,是未有人君而已有助人君者也:其乖戾二也。故于此而谓之汉氏之政策则可,谓之学术当然,则无是处。(《汉书艺文志讲疏》)

顾氏之意,盖以谓道家出史官,史官始于黄帝,故道家当始于黄帝,而《汉志》则列伊尹为首,而列黄帝于老子之后,为先后倒置也。又道家为人君之术,而儒家为人臣之学,先君而后臣,故当先道家而后儒家,乃合学术历史自然之序,而班氏先儒后道,为轻重倒置也。虽然,班《志》之次第十家,盖亦未尝明言据学术历史之次第以为先后也。其列黄帝于老、庄、列之后。盖以其为晚周人之书耳。顾氏之诋班氏,未为允也。然道家出于史,实为诸家之祖,今人张采田云:《六艺》皆史也。百家道术,《六艺》之支与流裔也。何以知其然哉?中国文明,开自黄帝,黄帝正名百物,始备百官,官各有史,史世其职,以贰于太史,太史者,天子之史也,其道君人南面之术也。……故自孔子以上诸子未分以前,学术政教皆聚于官守,一言以蔽之,曰:史而已矣。史之书也六,曰《诗》,曰《书》,曰《易》,曰《礼》、《乐》,曰《春秋》。(《史微内篇》卷一《原史》)

昔者黄帝既执道以济天下矣,知道为人君之要术,得之者昌,失之者亡,故立史官而世守之,以垂训后王。非得道者如夏之终古,商之向挚,周之辛甲、尹佚,莫能居是职焉。而一时佐人君明治理者,若伊尹辅汤,鬻熊、太公兴周,管仲治齐,亦无不推原斯学以秉要而执本。降及东迁,天子失官,老聃乃以守藏史述黄帝上古之言,著道德五千言,庄、列、关尹之徒羽翼之,号为道家,盖始此矣。是故道家者,君人南面之术,六艺之宗子,百家之祖,而我孔子所师承也。(《史微内篇》卷二《原道》)

此序述道家之起原,所以见道家为百家之始也。

黄帝之是否有其人,今已成问题。然藉令果有其人,则道家可谓始于黄帝,而集大成于老子,正犹儒家始于尧舜,而集大成于孔子也。

第二节 命名

道家之名,江瑔《读子卮言》亦非之。其言曰:道之为物,大之足以弥纶天地,小之足以无间身心,精深广大,不可方物。然亦道术之通称,犹孟子所云若大路然,诸子百家莫不包涵大道者也。乃独举道家之名以目老庄之徒,则诸子百家皆非道邪?……大氐名道家之故,实由老子之《道德经》,然道经德经以首句之道字德字而得名,如《关雎》、《麟趾》之类,古人著书,素有此体,非老子深意所在,无关宏旨者,乃掇取其书之半名,而为其一家之专号,恐非老子之所愿。且老子书本名《道德经》,非名道经,与其掇半而名曰道家,何如掇其全而名曰道德家之为愈邪?(《读子卮言》卷一《论九流之名称》)

江氏之说,有两说足以破之:一曰道家出于史,史为道术之总归,故道家可名为道。诸子之学为道家之支与流裔。故道家为道术之全部,而诸子为道术之一部。全部可以括道,而一部不足以括道,犹全身谓之人,一手一足则不得谓之人。故道家可名道,而余家不得名道也。二曰道家至老子而集其大成,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盖标道为最高,能至于道,则德与仁义礼等皆可废。故标道之宗旨以为教,余虽言道而所标异此,故道家所以名道,而他家则各随其所标以立名也。

第三节 流派

吾尝谓道家之流派可分为四:

一、有为派。

二、无为而无不为派。

三、无为派:任天派,纵欲派,遁世派。

四、无不为派。

道家起于黄帝,假令实有其人,则史书所载,黄帝盖诛逐无道,统一天下,设百官,明制度,明君人南面之术以为人君者也。下及伊尹、太公、鬻熊,亦皆佐人君征诛,为帝王师,管子于齐亦多兴革,称为仲父,皆有为派也。其所以能有为者,盖必其能顺事物之自然,与人无逆,故得成焉。及至老子乃益阐自然之旨,为于自然,故为如无为,而所为乃无不成,此老子之旨也。故可谓为无为而无不为派。及至庄周,则去老子之无不为,而专任天,是为无为派中之任天派;杨朱则以任情为无为,故专主纵欲,是为无为派中之纵欲派;陈仲子则以“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交索诸侯”(《战国策·赵策》)为无为,故以遁世为主义,故可谓为无为派中之遁世派。韩非尝著《喻老》、《解老》,其出于道家明甚。然去老子之无为,而专重干涉,故为无不为派,而流入于法家。此秦以前道家之派别也。又老子以绝对之生为无生,庄子以死生为一,后世有养生派,于是道家有长生派。自秦以后流而为方士派。又道家为百家之祖,分而为阴阳家,其后又与道家合,于是道家有五行派。至东汉以后,又与释佛合,而道家乃有僧道派。此皆失道家之本真,支配吾国之思想界数千年,而使吾国学术政治无进步者也。

第四节 评议

《艺文志》云:道家者流,……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让,《易》之嗛嗛,一嗛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此论道家之长,并及其末流之弊也。然其于道家之精微博大,尚未之及,则刘、班者,盖儒家之流,道家之言,盖非其所精诣者矣。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云: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此言道家集诸家之所长,一似先有诸家而后有道家也者。不知道家本诸家之祖,可谓有诸家之长,而不得谓之因,谓之采,谓之撮也。司马谈又云: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

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返,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以上两节,前节言君人南面之术,后节言南面之术以养生定神为主,而要之皆未得道家之精者也。夫以司马氏世为史官,而犹不足以知道家之真,则道家之真,其霾没不彰,不亦宜哉?

第五节 家数

《汉书·艺文志》所录周、秦道家如下:

《伊尹》五十一篇。(汤相。)

亡。马国翰有辑本。

《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吕望为周师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太公术者所增加也。)

《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

亡。今传《六韬》恐亦伪托,孙星衍有校本。

《辛甲》二十九篇。(纣臣,七十五谏而去,周封之。)

《鬻子》二十二篇。

亡。唐逢行珪所献一卷,十四篇,当亦伪书。

《管子》八十六篇。

残。严可均云:八十六篇,至梁、隋时,亡《谋失》、《止言》、《封禅》、《言昭》、《修身》、《问霸》、《牧民解》、《问乘马》、《轻重丙》、《轻重庚》十篇。宋时又亡《王言》篇。近人编书目者,谓此书多言管子后事,盖后人附益者多。余不谓然,先秦诸子皆门弟子或宾客或子孙撰定,不必手箸。(《铁桥漫稿》)

《老子邻氏经传》四篇。(姓李,名耳,邻氏传其学)。

传亡。今传老子不详何本,详后。

《老子傅氏经说》三十七篇。(述老子学。)

傅氏说亡。今老子不详何氏本。

《老子徐氏经说》六篇。

徐氏说亡。今老子不详何氏本。

刘向《说老子》四篇。

亡。

《文子》九篇。(老子弟子,与孔子并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也。)

亡。章炳麟云:今之《文子》,半袭《淮南》,所引老子,亦多怪异,其为依托甚明。(《菿汉微言》)

《蜎子》十三篇。(名渊,楚人,老子弟子。)

亡。

《关尹子》九篇。(名喜,为关吏,老子过关,喜去吏而从之)。

亡。

《庄子》五十二篇。

残。详后。

《列子》八篇。

亡。马叙伦云:刘向叙录亦依托。盖《列子》书早亡,故不甚称于作者。魏晋以来,好事之徒,聚敛《管子》、《晏子》、《论语》、《山海经》、《墨子》、《尸佼》、《韩非》、《吕氏春秋》、《韩诗外传》、《淮南》、《说苑》、《新序》、《新论》之言,附益晚说,成此八篇,假为向叙以见重。

《老成子》十八篇。

亡。

《长卢子》九篇。(楚人。)

亡。

《王狄子》一篇。

亡。

《公子牟》四篇。(魏之公子也,先庄子,庄子称之。)

亡。

《田子》二十五篇。(名骈,齐人,游稷下,号天口骈。)

亡。马国翰有辑本。

《老莱子》十六篇。

亡。马国翰有辑本。

《黔娄子》四篇。

亡。马国翰有辑本。

《宫孙子》二篇。

亡。

《鹖冠子》一篇。(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

亡。今传本伪书,柳宗元已辨之。

《周训》十四篇。

亡。

《黄帝四经》四篇。

亡。此盖战国时人之书,故列于此。

《黄帝铭》六篇。

残。顾实云:黄帝《金人铭》,见于《荀子》,太公《金匮》,刘向《说苑》;黄帝《巾几铭》,见于《路史》,是六铭尚存其二也。柱谓黄帝《铭》,盖列国诸子所展转附益者,非其本也,故列于此。

《黄帝君臣》十篇。(起六国时,与老子相似也。)

亡。

《杂黄帝》五十八篇,(六国时贤者所作。)

亡。柱按:班于此注明“六国时贤者所作”,而黄帝《四经》、黄帝《铭》不言,此已决定而彼尚怀疑也。

《力牧》二十二篇。(六国时所作,托之力牧。力牧,黄帝相。)

亡。

《孙子》十六篇。(六国时。)

亡。顾实云:班注云六国时,则非兵权谋家之吴、齐二孙子也。

《捷子》二篇。(齐人,武帝时说。)

亡。王念孙曰:捷子,六国时人,《人表》在尸子之后,邹子之前,《史记》作接子,注“武帝时说”四字,乃涉下条注“武帝时说于齐王”而衍。(《读书杂志》)

《郑长者》一篇。(六国时。先韩子,韩子称之。)

亡。

《楚子》三篇。

亡。不知何时人,姑列于此。

右共三十三家。

第一节 传略

《史记·老子列传》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名耳,字聃,姓李氏,(原文作“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今据王念孙说改正。)周守藏室之史也。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者,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至于龙,吾不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老子之生卒年月,已不可考。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云:孔子适周总在他三十四岁以后,当西历纪元前五一八年以后,大概孔子见老子在三十四岁与四十一岁之间,老子比孔子至多不过大二十岁,当生于周灵王初年,当西历前五七零年左右。至老子之死,则更无法推测。胡适谓为至多不过九十多岁,未免武断。古今人寿百数十岁者甚多,老子即不如《史记》所谓二百余岁之老,而所谓百六十余岁,则非绝无之事也。

第二节 书本

《汉书·艺文志》云:

《老子邻氏经传》四篇。

《老子傅氏经说》三十篇。

《老子徐氏经说》六篇。

刘向《说老子》六篇。

今汉时诸家传说均已亡,而所传《老子》不能详其为何本矣。韩非书中有《喻老》、《解老》,当为注《老》最古之书矣。此外惟王弼注本为最古,河上公本则伪书也。《七略》曰:“刘向定著二篇,八十一章,上经三十四章,下经四十七章。”然则今本分八十一章,尚是刘向之旧。惟分上经三十七章,下经四十四章,则又后人改易也。陆游云:“晁以道谓王辅嗣本《老子》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之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今此本久已离析。”则王本之失真,亦久矣。伪河上公本更于每章而加之以题目,尤为近俗。又老子书古只称《老子》,分上下篇,《史记》谓其言道德之意而已,非谓名为“道德经”也。《汉志》虽有《老子邻氏经传》、《老子傅氏经说》、《老子徐氏经说》等之名,亦以对传说而称经耳,不名为“道德经”也。而后人乃更从而析之,以上篇为道经,下篇为德经,则不经之甚者矣。

今欲研究《老子》,则下列之书可供参考:

顾欢《道德经疏》。

王弼《老子注》

焦竑《老子翼》

魏源《老子本义》

毕沅《老子考异》

罗振玉《老子考异》

陶鸿庆《读老子札记》

刘师培《老子韵表》

刘师培《老子斠补》

陈柱《老子学八篇》

陈柱《老子集训》

陈柱《老子注》(商务印书馆《学生国学丛书本》)

陈柱《老子韩氏学》

武内义雄《老子原始》

武内义雄《老子之研究》

第三节 学说

宇宙说古代民智未启,对于宇宙,如天地日月等,莫不以为有神,尤以天为神秘,以谓有上帝为之主宰,创造万有,指挥一切。至孔子而后有怀疑,老子而后生反对。盖老子者以宇宙为不可思议之物。不可思议者无对待,无比较,不可以言语形容者也。故其言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章)

其所以不可道不可名者何?以其为无对待之大也。天下皆谓我道大似不肖。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六十七章)

夫道尚不可道,名尚不可名,岂有神焉能为之创造邪?若有神能为之创造,则其大当有对待矣。有对待则有穷矣。则有穷之外复为何物?此则虽巧历不能言其数,其结果非至于无对待不止也。且神能创造物,则创造神者又谁邪?是故知宇宙之为无对待,则知无天神以创造宇宙矣。故天上无神,天亦非神,神亦非。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

然则生天地万物者非神,乃混然之物耳。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

此言道生万物,换言则为: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

然则万物于无,既名之曰无,岂得有神邪?故生天地者非神,而天上无神。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七章)

夫天地不自生,则天地之非神可知。

然而老子常称“谷神不死”,又云:“神得一以灵”者,何也?曰:此《说文》所谓天神引出万物之神,谓自然引生万物耳,非鬼神之神也。故老子曰:

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六十章)

此神字则假借为鬼神之神者也。鬼神之神,其本字当为,许氏《说文解字》犹能别之。故老子之所谓谷神亦非鬼神之神也。故曰:神亦非。

然则老子之于宇宙,盖主张无神论者。

教育说

老子云: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十九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六十五章)

学者据此,遂以谓老子根本反对教育。赞成老子者以老子为救世之清凉散,而反对老子者则以老子为开倒车之专家。然老子不常云乎?

明道若味。(四十一章)

大巧若拙。(四十五章)

然则老子之所谓“绝圣弃智”,“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者,亦“明道若昧”之说耳。绝巧弃利者,亦“大巧若拙”之说耳。若之云者,本明而自以为昧,本巧而自以为拙,不以此陵人,以起争端而已,非真愚真昧真拙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者,人人自以为智,不肯相下,则争端必起,故使若拙若愚也。然则老子非不讲教育也,然则其教育之主旨何如乎?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

何谓不言之教?盖因个性之自然,不烦勉强,不待烦说之谓也。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二十七章)

此所谓善行,即无为之注解。善言即不言之注解。唯其能顺个性之自然而为教,故无不可教之人,亦犹因物之本性而为用,故无不可用之物也。故云: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二十七章)

其为教所以崇尚自然者,亦基本于其宇宙论。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政治说

老子之教,既尚自然,而为不言之教,故其政治亦尚自然,而为无为之治。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四十三章)

其所谓无为者,非真无为也,为于自然,而人不知其为也。故曰:

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

而世之学者,乃竟以老子为无所事事,则亦浅之乎视老子矣。为既为于无为,而使人不知,则德亦德于不德,而使人不识,故曰: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三十八章)

反之,则为德而使人知其德者,则为不德,故曰:

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三十八章)

盖既使人知德,则必欲人报德;欲人报德,则功成而居,己身居之不足,则传之于子孙,此封建制度之基本观念也。故老子于此,大加掊击,所以反对政府,反对封建也。

老子既法天,法自然,天地生物乃本无意志,无仁恩,而为自然之进化,故老子之于政治,亦主进化而不主法古。其言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

此谓天地之于万物,其新陈代谢,一任其自然,而无所仁爱;圣人法之,亦任百姓之新陈代谢,不能强其法古也。刍狗者祭时之用品,庄子所谓“未陈则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已陈则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者也。

以是之故,攻击旧礼教,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三十八章)

又攻击当时法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五十七章)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五十七章)

又攻击当时政府,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七十五章)

此以民之穷而走险,皆当时政府驱之然也。

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五十三章)

竽,各本作夸,今从《韩非子》作竽。竽者乐之先导,此以朝为盗竽,盖以当时政府为盗贼之先导矣。

第一节 传略

《史记·庄子列传》云:庄子者,蒙人也,名周。周常为蒙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訾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然善书离辞,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其言汪洋自恣以适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楚威王闻庄周贤,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太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子亟去,无污我。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

庄子生卒年月,已不可考。马叙伦《庄子年表》,以谓周生于梁惠王之初年,至赵惠文之初年已八九十岁。则当在周烈王六年至周赧王十七年,当在公历前三七○年至前二九八年之间。

第二节 书本

《汉书·艺文志》云:

《庄子》五十二篇。

陆德明云:“《汉志》,《庄子》五十二篇,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诡诞,或似《山海经》,或类占梦书,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内篇众家并同。自余或有外而无杂,惟郭子玄所注特会庄生之旨,故为世所贵。”今司马、孟氏注已亡,惟郭子玄注传耳。虽分内、外、杂三篇,而书止三十三篇,亦已非旧本矣。今本三十三篇目如下:

内篇

《逍遥游》

《齐物论》

《养生主》

《人间世》

《德充符》

《大宗师》

《应帝王》

外篇

《骈拇》

《马蹄》

《胠箧》

《在宥》

《天地》

《天道》

《天运》

《刻意》

《缮性》

《秋水》

《至乐》

《达生》

《山木》

《田子方》

《知北游》

杂篇

《庚桑楚》

《徐无鬼》

《则阳》

《外物》

《寓言》

《让王》

《盗跖》

《说剑》

《渔父》

《列御寇》

《天下》

王树楠云:“其书内篇即内圣之道,外篇即外王之道,所谓静而圣,动而王也。杂篇者杂述内圣外王之事,篇各为章,犹今人之杂记也。”今按此三十三篇,固不尽庄子自著,然古子多如此,不特《庄子》也。故论古子,与其必谓为某子一人之言,不如目为某子一家之言也。

今欲研究《庄子》,下列各书可供参考:

郭象《庄子注》

成玄英《庄子疏》

郭庆藩《庄子集释》

王先谦《庄子集解》

杨慎《庄子阙误》

章炳麟《庄子解故》

章炳麟《齐物论释》

陶鸿庆《读庄子札记》

顾实《庄子天下篇讲疏》

陈柱《庄子内篇学》

陈柱《庄子之老学》(此下二种见《老学八篇》)

陈柱《庄韩两家老学之比较》

陈柱《庄子通论》

武内义雄《庄子考》

第三节 学说

庄子书末有《天下篇》,或以为庄子自作,或以为不然,今莫能定其是非。然恐非庄子之博学,或深知庄子者,不能道也。其评庄子之学云: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神明往与?芒乎何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沉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其书虽瑰玮,而连犿无伤也;其辞虽参差,而諔诡可观。彼其充实,不可以已。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其于本也,宏大而辟,深闳而肆;其于宗也,可谓稠适而上遂矣。虽然,其应于化,而解于物也,其理不竭,其来不蜕,芒乎昧乎,未之尽者!

此评庄子之学,其最要者为“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及“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数句,一言以蔽之,则与天为徒而已。与天为徒,故一切皆任天。故庄子之人生观,实可谓为任天主义,其所以然者,则基本于其宇宙论。

宇宙论

老子于宇宙以为不可名状,超出于对待,而非有神以为主宰。庄子本之,益为透切。

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所乎?孰主张是?孰纲维是?孰居无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邪?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云者为雨乎?雨者为云乎?孰居无事淫乐而劝是?风起北方,一西一东,有上彷徨,孰嘘吸是?孰居无事而披拂是?敢问其故?巫咸祒曰:天有六极五常。(《天运篇》)

此虽为疑问之辞,而其意则实以为无物以为主张,无物以为维纲,无物以为机械,无物以为运转,无物为劝,无物嘘吸,无物为披拂,而皆自然者也。故假巫咸之答曰:天有六极五常。郭象解之云:夫物事之近,或知其故,然寻其原以至乎极,则无故而自尔也。

郭氏解“六极五常”,虽不甚明,然其于庄子对于天地日月风雨皆为自然所生,而非有神为之创造,则大旨不谬也。

宇宙既无神创造,则宇宙万物从何而出邪?

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也。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无见其形,是谓天门。天门者,无有也。万物出乎无有。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而无则一无有。(《庚桑楚篇》)

此则以万物出于无有也。所谓无有者,无有为之因者也,无有为之创造者也,即自然而有也。若有创造者,则创造者又有创造者,如此上推,将无终极,则创造者卒非创造者,故曰: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也。

生物进化论

信宇宙有创造之神者,莫不视神之于物各有厚薄,而所最厚莫如人。老子、庄子则不然,以为天地生物,一任自然,绝无意思,故老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而庄子亦云:吾师乎!吾师乎!万物而不为戾,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寿,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此之谓天乐。(《天道篇》)

其旨盖与老子不仁之说相同。然而万物之种类卒有不同,则又因乎天演进化之故。

种有几?得水则为,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舃,陵舃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乾余骨,乾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反于机。(《至乐篇》)

此段所言物名不能尽识,然大意谓生物之种甚多,得水则继续变化,生于水土之际者为蛙蠙之衣,生于丘陵者为陵舃之草,各因水陆之殊而为植物也异。由是植物演进而为虫,而为鸟,再经许多变化而为马,而为人。皆天演之自然进化者,其说甚合于今日之物种由来论与天演论。

然今之所谓天演者,有天择物竞之说。天择者,生物偶受天然之适合,如洪水之时,同是海中之物,而洪水忽退,其留于陆者有偶然之适合,遂能生长于陆,而不能者即因以死灭是也。物竞者,则由生物自动努力,以战胜天然,而求生存,如人类之种种制作是也。其在于人则亦可谓之人为矣。

庄子则止赞成天然,而不赞成人为。以天然为自然,以人为为不自然,故一切皆以任天为本。

齐物论

庄子既主张任天,故一切人为所起之是非成毁寿夭美恶,均当齐之于一,故其书有《齐物论》,实为庄子哲学之中坚学说。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

此《齐物论》中齐是非之说也。

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

此《齐物论》中齐成毁之说也。

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此《齐物论》齐大小寿夭物我之说也。

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

此《齐物论》中齐美恶之说也。

盖庄子“与天为徒”,其视一切也均以天目视之,则宜其无不齐者矣。

政治论

庄子既任天,故对于人为之政府,人为之礼乐,极力掊击,而欲打倒礼教,以实行其无政府主义。

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及至圣人,蹩躠为仁。踶跂为义,而天下始疑矣;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马蹄篇》)

此欲打倒知识,打倒礼教,如泰古无政府之时,不特无君民之分,且人与万物禽兽亦皆平等也。

其对于君主政府,有时竟视同盗贼。

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胠箧篇》)

其疾之也如此。

教育说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谓道家自表面上观之,似根本反对教育,然老子著五千言,庄子著三十三篇,又奚为者?故道家亦非彻底的排斥教育,故为杜撰一徽号曰:主张“愚的教育”云云。梁氏统论道家,以老子庄子混为一谈,而不知老子与庄子虽同在道家,而流派已不同也。

老子之愚民,本非愚民,不过使之若愚而已。庄子则以任天之故,而欲为天的教育,教人与天为徒。其长处在教人不以所得智识为满足。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养生主》)

此盖谓宇宙乃无涯之大,故知亦无涯之大。而吾人寿命有涯,比于宇宙,等于无物,则吾今日之知,又乌足以为知。而世人竟以己为真知,固执不变,以与人争,则其为知也不亦殆乎?

其对于被教者则顺其个性之自然。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陶者曰:“我善治埴,圆者中规,方者中矩。”匠人曰:“我善治木,曲者中钩,直者应绳。”夫埴木之性,岂欲中规矩钩绳哉?然且世世称之曰“伯乐善治马,而陶匠善治埴木”,此亦治天下者之过也。(《马蹄篇》)

此以治马、治埴、治木以喻教人治人之失其个性自然之过也。夫不伤残被教者之个性,因其自然而为教,岂不甚善。而无如庄子持之太过,竟欲打倒知识,以同于泰古,以与天为徒,则是短也。

第三编 阴阳家

第一节 原流

《汉书·艺文志》云: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今考《尚书·尧典》云: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日中,星鸟,以殷仲春,厥民析,鸟兽孳尾。

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鸟兽希革。

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厥民夷,鸟兽毛毨。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鸟兽氄毛。

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尚书·尧典》载尧、舜命官,以羲和为最先,则羲和为古代最重要之官可知。顾实云:羲和之官,详于《尧典》,仲叔四子,分宅四裔,南交则今之安南也。朔方幽都则今之黑龙江上源也。东西至日之所出入,则更远矣。本其实测而著历象,故古之阴阳家未可轻量也。(《〈汉书·艺文志〉讲疏》)

《尧典》一篇,古无疑者,近人已多疑之。此问题非此所重。今弗具论。朔方即北方,南交是否交趾,或为后代所饰言,然而要之历法之学,吾国固发明甚古。据《尚书》则羲和之所掌,不过历法,殆绝无祥之说也。

第二节 命名

阴阳之义,盖有三焉:一曰:日月阴阳,羲和之“钦若昊天,敬授民时”之义也。二曰:阴阳变化,此兵书之阴阳也。三曰:五行阴阳,此五行之术数之阴阳也。阴阳之名,涵此三义,阴阳家之变,亦生此三派。

第三节 流派

由第二节观之,阴阳家盖分三派。由第一节观之,阴阳家之始固无祥之说。至第二派,《艺文志》谓为兵阴阳家,其说云:阴阳者,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

则阴阳以五胜鬼神为用,盖涉乎祥矣。《数术略》无阴阳类,然其《五行》类有:

《泰一阴阳》,

《黄帝阴阳》,

《黄帝诸子论阴阳》,

《诸王子论阴阳》,

《太元阴阳》,

《三典阴阳谈论》,

《阴阳五行时令》,

等。其说云: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书》云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言进用五事以顺五行也。貌、言、视、听、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乱,五星之变作,皆出于律历之数而分为一者也。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所不至。

由《汉志》观之,则五行之阴阳亦生于律历,盖亦本于羲和之言矣。然吾以谓此特学术屡变失宗之例,非阴阳家之本然也。而此等变化,则当以驺衍为枢纽。《史记·封禅书》云:自齐威、宣之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而宋毋忌、正伯侨、克尚、羡门子高最后皆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

然则阴阳家说五胜鬼神迂怪之事,盖自驺衍始矣。

虽然,吾观《史记·孟荀列传》云:驺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于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先列中国名山大川、通谷禽兽,水土所殖,物类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于是有裨海环之,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如一区中者,乃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环其外,天地之际焉。其术皆此类,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始也滥耳。

《史记》此文,明驺衍之学术有四:

一、其说欲救“有国者益淫侈”而发,其归必止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足见驺衍为学之宗旨。

二、驺衍之学始于归纳法,验之于小物,得其同然,然后用演绎法以推他物,故曰“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足见驺衍治学之方法。

三、先序“今以上至黄帝”,“至天未生”,此明驺衍应用其治学之方法以说古史。

四、“先列中国名山大川”,“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赤县神州内自九州,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此明驺衍应用其治学之方法以说地理。

由以上四者观之,则驺衍之宗旨,固非怪迂阿谀者比,而其学则先重实验而后演绎,则其先盖与科学方法相近,与阴阳主运神仙方士之说当绝不同,疑《封禅书》之所云云,乃汉人所假托,非驺衍之本真也。故太史公《封禅书》虽言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特著云“自齐威、宣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于“驺子”之下,加以“之徒”二字,则似亦不以为驺衍之本真也。《孟荀列传》所云:“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二十一字,疑为后人所妄加。原文当为:

先列中国名山大川、通谷禽兽,水土所殖,物类所珍,因而推之,及海外人之所不能睹。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耳。……

其文一意直下,皆言地理之事,今本《史记》于中间乃忽言五德符瑞,实不伦不类,前无所承,后无所继,附加之迹,显而易见。然则阴阳家之流为鬼神怪迂,固不得谓为驺衍始矣。彼驺衍者其阴阳家正宗乎?历数之学,虽为阴阳家之始,而不足以尽阴阳家也。

然则阴阳家,与兵阴阳、五行阴阳之异者可知矣。何也?盖阴阳家为哲学家,而兵阴阳、五行阴阳,则不过一技一艺,不足以言哲学也。彼鬼神怪迂之说,则所谓一技一艺者也。

第四节 评议

《汉书·艺文志》云: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

盖拘者一派,已失阴阳家之真面目矣。

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云:

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司马所评,善者不过历数之阴阳,其短者则鬼神怪迂之阴阳,班氏所谓拘者也。要之,司马、刘、班于驺衍之学有哲学之价值者,概乎其未之有闻也。

第五节 家数

《汉书·艺文志》所载周、秦阴阳家如下:

《宋司星子韦》三篇。

亡。马国翰有辑本。

《公梼生终始》十四篇。(传邹奭《始终书》。)

亡。

《公孙发》二十二篇。(六国人。)

亡。

《邹子》四十九篇。(名衍,齐人,为燕昭王师,居稷下,号谈天衍。)

《邹子始终》五十六篇。

亡。

《乘丘子》五篇。(六国时。)

亡。

《杜文公》五篇。(六国时。)

亡。

《黄帝泰素》二十篇。(韩诸公子所作。)

亡。

《南公》三十一篇。(六国时。)

亡。

《容成子》十四篇。

亡。朱一新云:疑于六国时人作。

《邹奭子》十二篇。(齐人,号曰雕龙奭。)

亡。

《闾丘子》十三篇。(名快,魏人,在南公前。)

亡。

《冯促》十三篇。

亡。

《将钜子》五篇,(六国时。先南公,南公称之。)

亡。

《周伯》十一篇。(齐人,六国时。)

亡。

共十五家。

第四编 法家

第一节 本原

《汉书·艺文志》云: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此言法家之远源也。理字从玉里声,里从士声,故理官于古为士,《尚书·尧典》云:

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此命皋陶制法之说也。然《皋陶谟》载皋陶云:

天叙有典,勅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斯则皋陶盖甚明于礼者,以明礼者为士,则《汉志》谓法以辅礼者为不诬也。

且吾尝考“法”字之义矣,《说文》廌部云: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今文省,古文。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谓古时有两法字,一为,是模范之法;二是灋,是刑罚之法,其说是也。考字从亼从正,亼即合之古文,字从亼正,谓合于正者也,是即模范之义。就器而论,则为铸器之型法;就人事而论,则为行事之礼法。一言以蔽之,则凡以之为标准法度者皆也。及其既不足以为标准法度,于是乃以灋济之。《易·蒙卦》云: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此刑字,世之学者多误解为刑杀之刑,当从沈起元说,作“仪刑文王”之刑,然则正法之法,古字当作。说,古脱字。然则初六爻辞谓发蒙者,当善用可以仪刑之人,以脱其桎梏之苦,谓使其可以免于恶,而避于刑也。《噬嗑之象》曰:先王以明罚勅法。

此法字乃灋之本义也。夫所以使合于正也,而不正者则必去之,则灋生矣。于是后世乃合而为一,而法字乃含有数义矣。《尹文子》云:

法有四呈:一曰不变之法;君臣上下是也。二曰齐俗之法,能鄙同异者是也。三曰治众之法,庆赏刑罚是也。四曰平准之法,律度权衡是也。(《尹文子》是伪书,然所分甚明析,故引之。)

此四法:第一不变之法,是定名分之法;第二能鄙,即能不,古鄙不同音,能不犹言能否,当指考核之法;第三为赏罚之法;第四为标准之法。第一、第二、第四三种之法,皆字之义,皆所谓合于正也。第三种之法,则灋字之义,合于正者存之,不合于正者去之也。此四者皆法家之所谓法也。而儒家所谓礼仪之法,则非法家之所重矣。

简括言之:法家盖起于礼,正犹学校之内,先有种种应守之规则,而后乃有赏罚之规则也。礼不足治,而后有法,礼流而为法,故礼家流为法家,故荀卿之门人李斯、韩非皆流而为法家也。

第二节 命名

法家之名,实该上文所引《尹文子》四呈之义。然而后人则止知其为刑罚之义而已。然法家之要实以刑罚之权为执要。彼盖欲以刑罚合于权衡等无知之法,以为标准,而明君臣上下之分,使其权常操于君上,而不下坠者也。其所以能行此者,则又贵夫有齐俗考核之法,以明能其能鄙异同焉。此法家之事也。

法家之言法也,浑言之,则刑在其内;分言之,则刑与法异。《韩非子·有度篇》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此混而言之者也。又云:

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此分而言之者也。然此所谓法,则刑之外实该《尹文子》所谓第一与第二第四之义焉。

第三节 流派

法家之流派。盖可分为:

一、尚实派,

二、尚法派,

三、尚术派,

四、尚势派,

五、大成派。

第一派尚实派为尚实业,如李悝、商君是也。《管子》书,《艺文志》载于道家,《七略》载于法家,其在法家则亦实业派也。何也?盖李悝尽地力之教,(见《汉书·食货志》)而商君重农战之法,管仲兴鱼盐之利也。第二派尚法派,为商鞅。第三派尚术派,为申不害。《韩非子·定法篇》云: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然则法与术两派,固不同也。其别为何?《韩非子·定法篇》说之,曰:

术者,因任以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

此法与术之异也。而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论法家,以术家为专尚秘密则误矣。第四派尚势派,则慎子是也。《韩非子·难势篇》载慎子之言曰:

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螘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由此观之,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诎贤者也。(诎各本作缶,据俞樾说改正。)

然则慎子之为尚势派盖可知矣。

至于韩非实业诸派之大成。何以言之?韩非极注重功利,实受李悝、商鞅之影响,其对于申子之有术而无法,商鞅之有法而无术,均深致不满,以为二者不可偏废也。其对于势,虽无慎子之重视,亦不如儒者之轻蔑,然则谓集法家之大成,又岂过乎?

第四节 评议

《汉书·艺文志》云:

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则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

此论法家之所长与其末流之失也。然自商君以降,皆不免为刻者矣。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云: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职分不相逾越,虽百家弗能改也。

由司马谈之说观之,所谓正君臣上下之分,明职分不相逾越,则尹文子所举法之第一义也。其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则尹文子所举第三与第四之法之义也。其云:“可以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以论其刻处则可,以论其“一断于法”,则不可也。

第五节 家数

《汉书·艺文志》所列周、秦法家如下:

《李子》三十二篇。(名悝,相魏文侯,富国强兵。)

亡。顾实云:儒家《李克》七篇,兵权谋家《李子》十篇,盖俱非同书。《食货志》言“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与《史记·货殖传》言“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正合。故知克、悝一人,而此其法家言也。盖自著之书。《晋书·刑法志》言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六篇。商鞅受之以相秦。孙星衍谓即《汉志》之《李子》三十二篇,似失之。黄奭有辑本。

《商君》二十九篇。(名鞅,姬姓,卫后也,相秦孝公。)

残。顾实云:兵权谋家《公孙鞅》二十篇,盖非同书。商君以《法经》六篇入秦,而燔诗书。《韩非子》曰:“藏管商之法者,家有之。”(《五蠹篇》)盖《商君书》与《管子》同,亦出传学者之手。《更法篇》首句即称孝公之谥,又《来民篇》曰:“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襄王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弱民篇》曰:“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涉,庄发于内楚。”此皆秦昭王时事,非商君所及见也。晁公武曰:“二十九篇,今亡三篇。”严万里曰:“今二十六篇又亡其二,实二十四篇。”考所谓三亡篇者,《群书治要》载商鞅《六法篇》,余不可考。所谓又亡其二者,《刑约》第十六,及无目之第二十一两篇也。近人校注者,有王时润《商君书斠诠》,朱师辙《商君书解诂》。

《申子》六篇。(名不害,京人,相韩昭侯,终其身诸侯不敢侵韩。)

残。顾实云:《淮南子》曰“今商鞅之《启塞》,申子之《三符》,韩非之《孤愤》”,是申子有《三符篇》也。《史记》曰:“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别录》曰:“申子学号曰刑名者,循名以责实,其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合于六经也。今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过太史公所记。”《七略》曰:“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七录》曰:“《申子》二卷。”《隋志》注:“梁有三卷,亡。”新旧《唐志》仍三卷,《通志》、《通考》无。则亡于南宋矣。今仅《群书治要》载《大体篇》,盖亦不完。凡六篇目,《三符》、《君臣》、《大体》三篇目可征而已。马国翰有辑本,未尽。王时润有辑佚文。

陈直云:《申子》六篇,原书已佚。马氏玉函山房辑本尚称完善。《史记·六国表》申子以韩昭侯八年为相,二十二年卒,与《本传》云“相韩十五年,终申子之身,诸侯无侵韩”者正合。《战国策》云:“魏晋之围邯郸也,申不害始合于韩王。”《六国表》魏围赵邯郸,在昭侯之五年。据此申子五年干韩,八年始为相也。书中已称韩昭侯,当为列国法家所附益。

《慎子》四十二篇。(名到,先申、韩,申、韩称之。)

残。司马迁曰:“慎到,赵人,学黄老道德之术,故著十二论。”杨倞曰:“慎到本黄老之术,明不尚贤,不使能之道。”王应麟曰:“《汉志》四十二篇,今三十七篇亡。惟有《威德》、《因循》、《民杂》、《德立》、《思人》五篇,滕辅注。”沈钦韩曰:“今五篇亦非完篇矣。”严可均曰:“《隋志》、旧新《唐书》皆十卷,滕辅注,《崇文总目》三十七篇,《书录解题》称麻沙刻本才五篇,余所见明刻本亦皆五篇,今从《群书治要》写出七篇,有注,即滕辅注。其多出之篇,曰《知忠》,曰《君臣》。其《威德篇》多出二百五十三字。虽亦节本,视陈振孙所见本为胜。《艺文类聚》六十有汉滕辅《祭牙文》,《隋志·梁》有晋太学博士滕辅集。《慎子》注为汉为晋,未敢定之。”顾实云:钱希祚亦有校本,附辑佚文。

《韩非子》五十五篇。(名非,韩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杀之。)

存。详后。

以上共五家。

第一节 传略

《史记·韩非列传》云:

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用文以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韩非生年已不可考,其死年约在公历前二三三年。

第二节 书本

《汉书·艺文志》云:《韩子》五十五篇。

顾实云:司马迁曰“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然又曰“韩非囚秦,《说难》、《孤愤》”,则似非之书作入秦之后,盖当以前说为胜也。王应麟曰:“非书有《存韩》篇,故李斯言非终为韩不为秦也。后人误以范睢书厕于其书之间,乃有举韩之论。《通鉴》谓非欲覆宗国,则非也。”然亦非范睢书,乃张仪说秦书,第一篇《初见秦》,是也。误冠非书之首,则非书久已不完欤?

今《韩非子》五十五篇目如下:

《初见秦》第一

《存韩》第二

《难言》第三

《爱臣》第四

《主道》第五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扬权》第八

《八奸》第九

《十过》第十

《孤愤》第十一

《说难》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奸劫弑臣》第十四

《亡征》第十五

《三守》第十六

《备内》第十七

《南面》第十八

《饰邪》第十九

《解老》第二十

《喻老》第二十一

《说林上》第二十二

《说林下》第二十三

《观行》第二十四

《安危》第二十五

《守道》第二十六

《用人》第二十七

《功名》第二十八

《大体》第二十九

《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内储说下六征》第三十一

《外储说左上》第三十二

《外储说左下》第三十三

《外储说右上》第三十四

《外储说右下》第三十五

《难一》第三十六

《难二》第三十七

《难三》第三十八

《难四》第三十九

《难势》第四十

《问辩》第四十一

《问田》第四十二

《定法》第四十三

《说疑》第四十四

《诡使》第四十五

《六反》第四十六

《八说》第四十七

《八经》第四十八

《五蠹》第四十九

《显学》第五十

《忠孝》第五十一

《人主》第五十二

《饬令》第五十三

《心度》第五十四

《制分》第五十五

今欲研究《韩非子》,下列各书可供参考:

顾千里《校韩非子》

陈柱《韩非子札记》

松泽圆《韩非子纂闻》

太田方《韩非子翼毳》

冈本保孝《韩非子疏证》

依田利用《韩非子刊注》

第三节 学说

总论韩非之学,最为博杂,其与李斯同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则非之学其先本于儒家;又所著书有《解老》、《喻老》,则其学又本于道家;而卒乃入于法家。今人刘咸炘著《子疏》论韩非学问之变,颇为有见。其言曰:

非之术盖多变矣。初学于荀卿,必不如是也。观《外储》引孔子盂圆水圆之说,是荀卿所述,(《君道》)而非闻之者也。乃以孔为不知,其背师明矣。继而学于黄老,故书常称引道家郑长者说,(《外储说右》)《解老》一篇,义颇纯正,与后世误解而诋老者大殊,虽亦有浅陋误解,固不害也。其言宁有与其所谓法术相合者邪?此其所学而非所执也。又继乃为管、慎、申之说,故《主道》二篇,纯为申义,《观行》以下诸篇,杂慎、申之说,其说皆与其后之说相反,如《安危》言有信无诈,而《外储说左下》则言恃势恃术而不恃信矣。《难三篇》驳管子赏罚信于所见,不求所不见之说,以为好说在所见,则群下必饰奸罔君矣。《用人篇》详申子治不逾官之说,《难三篇》亦申之,而《定法篇》则谓治不逾官为非矣。是皆后益深刻之之验也。且不独于前人之说也。《内储说》戒两用,而《难一篇》则言有术不患两用;《难四篇》皆自难而自驳,则其自为之说亦驳之矣。大氐其初杂申、慎语,尚有纯者,如《功名篇》称尧舜,《有度篇》言先王,皆管、慎、申之所同;其后之自为说者,大氐宗商而兼慎,用申之术而去其无为自然法之说,纯为严刑立法密术察奸矣。极诋私行私意,以尊公功,尊主威,则商鞅之本旨也。故韩非子之于商极近,而于申稍远焉。

此文论韩非学术之变,颇足以窥见韩非学术之真。且一人之学,随时而变,故一书往往有矛盾之说。后之学者,见其矛盾,遂决为他人之作,斯实不能无谬也。

政治说

法家有五派:一为尚实派,如李悝、商鞅是;二为尚法派,如商鞅是;三为尚术派,如申不害是;四为尚势派,如慎到是;五为大成派,如韩非是。盖所谓大成者,集以上诸法家之大成也。今试略述之:

1.尚实

此韩非受实业派之影响也。《显学篇》云:

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世主必从而礼之,贵其智而高其行,以为轻物重生之士也。夫上所陈良田大宅,设爵录,所以易民死命也。今上尊贵轻物重生之士,而索民之出死而重殉上事,不可得也。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尚议说,世主必从而礼之,曰:敬贤士,先王之道也。夫吏之所税,耕者也;而上之所养,学士也。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不可得也。

然则韩非所重,盖在于轻死而尚功,疾作而力耕之人可知。

2.尚法

此为韩非学术之中坚,受商鞅之影响至深。

3.尚术

此盖受申不害之影响,《定法篇》云:

问者曰:“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应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则必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谓之衣食孰急于人,则是不可一无也。皆养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以受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然则韩非之于法与术,盖主张并用而不可偏废者也。故于申子之有术无法,与商君之有法无术,两者交讥焉。《定法篇》又云:问者曰:“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其不可何哉?”对曰:申不害,韩昭侯之佐也。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故新相反,前后相悖,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而张仪以秦殉韩、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一尺之地,乃成其陶邑之封。应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诸侯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

其对于执一废一者之反对如此。且韩非又不以申子之术为足以尽术,商君之法为足以尽法也。《定法篇》又曰:

问者曰:“主用申子之术,官行商君之法,可乎?”对曰: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也。(据顾广圻校本)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弗言。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谓过也。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齐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故曰:二子之于法术,皆未尽善也。

其以申、商于术与法为未尽善也如此。

4.尚势

此韩非受慎子之影响者也。《难势篇》首言慎子言势之要,次设客以难之,末则以己意申明慎子之说而益之以法。其言曰:

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非(原作是,校改。)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夫弃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夫势之足用亦明矣。

韩非之尚势如此。然则韩非者,固集法家诸派之大成者也。而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论法家,竟谓术为阴谋操纵,而置韩非所谓“术者因任以授官,循名以责实”之说于不顾,而引韩非《有度篇》“奉公法,废私术”之语,以为韩非反对术治之证。而不知韩非所废者私术,而所用者公术也。梁氏又谓韩非反对势治,引《难势篇》为证。夫《难势篇》分三大段,前已言之矣。第一段引慎子论势之说,第二段设客难慎子之说,第三段为韩非驳客难而申明慎子之说。段落最为明白,而梁氏《先秦政治思想史》乃以客难为韩非之言,连第二段与第三段为一段,即合两家反对之论以为一人之言,而不知其矛盾不通。梁氏读书之草率,于此可见,其大谬乃至于此。

韩非虽集诸派之大成,而实以法为中坚,彼其学本于老子,老子曰:

上德无为而无不为。(《韩非子·解老篇》所引,与今本《老子》不同。)

此老子最重要之教义也。老子以谓为于自然,则人莫知其为,故曰无为。既为于自然,民咸乐之,故为无不成,故曰无不为。韩非得之,则以一切纳之于法,为无为而无不为矣。

韩非之于法,重必,重严,重一。《五蠹篇》云:

故十仞之城,楼季不能逾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布帛寻常,庸人弗释;铄金百溢,盗跖不掇。不必害,则不释寻常,必害手则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诛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

此所谓赏罚刑法,虽分别言之,实则统纳于法之内者也。

盖韩非生于战国之世,法律不公,刑罚不中,故矫当时之弊而专尚法治焉。

反教说

韩非既崇尚法治,其心目中则唯有法字而已。其对于教育可谓极端反对。《显学篇》云: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

其意盖欲以法禁人之为非,而反对教育之教人为善。所以然者,则能为善者少,而为非者多也。彼以为多者乃必然之事,少为适然之事。故又曰:

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今或谓人曰:“使子必智而寿。”则世必以为狂。夫智,性也;寿,命也,性命者非所学于人也。而人之所不能为,说人;此世之所以谓之为狂也。……以仁义教人,是以智与寿说人也。(《显学篇》)

彼以教人之善为等教人之寿,则其反对教育也固宜。虽然,教人之善,岂真如教人之寿乎?且寿亦有可以人力增加者,况为善乎?其《五蠹篇》又云:

今有不才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

然则韩非子者。盖只见不才之子,而不见夫才之子者也。彼盖以天下人尽为不才者也。虽然,彼又只见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变节易行者,而不见夫其不变易者也。韩非又云:

且民者固服于世,寡能怀于义。仲尼,天下圣人也,修行明道以游海内,海内说其仁,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盖贵仁者寡,能义者难也。故以天下之大,而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义者一人。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五蠹篇》)

盖韩非者徒见孔子之为匹夫,而不知倘孔子南面而君鲁,将可以王天下也;徒知鲁公南面君鲁之能臣其境内之民,而不知倘鲁公生而为匹夫,将饿死于沟壑也。其说亦可谓蔽之甚者矣。虽然,韩非者,盖亦有所矫者也。其言曰:

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必禁无用。(《五蠹篇》)

盖目睹当世游说空谈者之误国,故欲一切矫之也。然去空谈,是也;而并教育亦弃之,岂知执耒被甲,亦非生而知之。必将有待于教者邪?且吾不知韩非之著书,又何为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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