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对不合格品采取的让步放行,在不影响客户最终需求的前提下,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原材料、供应商来料产品。
3. 职责原则 3.1 采购部或销售提出原材料以及外发外购的特采申请,填写《特采申请单》交由各部门会签决议。 3.2工艺、技术部其它相关部门先对特采申请作出初步评估,品质部做出最后判定结果。 3.3 当各部门出现意见不统一时由总经理对特采申请作出批准。 3.4 特采物料应符合客户要求,不得有质量安全隐患,并排除售后客诉的可能性。 3.5 特采原物料必须是生产急需用料或重复采购有较大困难。 3.6 特采物料不能造成生产困难,影响正常生产。
4. 流程 4.1 来料检验不合格的特采流程 4.1 .1 当IQC来料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由IQC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4.1.2 IQC将填写好的“进料检验报告”交品质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附上不良样品再交采购部确认。 4.1.3 采购或销售部根据产品交期的紧急情况,在来料不合格不影响产品功能的前提下,提出特采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签字确认,最后由品质与工程技术部决议是否可以特采,必要时由业务部交客户确认。 4.1.4 必要时由采购召集相关单位开立特采会议共同商讨。 4.1.5 特采的决议应包含特采批的品质风险,供应商的品质改善,物料紧急与更换货周转状况。 4.1.6 特采决议由相关部门确认签字后,采购将“进料检验报告” “特采申请单”不良样品返回IQC,IQC根据“特采申请单”签署的决议对物料进行特采或退货标识。仓库、生产根据物料标识对产品物料进行合理处置。会签特采的申请单由IQC分发至相关部门。
5. 相关表单: 5.1 《进料检验报告》 5.2 《特采申请单》
6.特采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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