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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清 | 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时代背景

 一蓑烟雨衽平生 2024-05-12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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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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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清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暨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

本文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 年第 6 期,引用 / 转发等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

参考注释请参见原文。

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时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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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宋朝出现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和政治局面。这一政治现象的出现,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上都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在宋朝,“君权神授”观念淡薄,儒学复兴、政治文化回向“三代”,庞大的科举出身士大夫群体崛起,政治文化政策宽松与“以天下为己任”士风盛行,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政治制度架构基本形成。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宋朝不但兴起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而且出现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局面。

关键词:宋朝;士大夫;天子;共治天下;时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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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读 导 引

一、“君权神授”观念的淡薄

二、儒学复兴,政治文化回向“三代”

三、庞大的科举出身士大夫群体的崛起

四、政治文化政策的宽松与“以天下为己任”士风的盛行

五、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政治制度架构的形成

宋朝出现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和政治局面,这一政治现象绝不是偶然的。他的出现,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上都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对于这一问题,2001年,暨南大学教授张其凡的《“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试析——北宋政治架构探微》,从宋代官僚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2005年,日本学习院大学研究员王瑞来的《宋代士大夫主流精神论——以范仲淹为中心的考察》,从士风方面进行了分析;2020年,浙江大学教授何忠礼的《论宋代士大夫的“共治”意识》,又从士大夫群体崛起进行了考察,等等。现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对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时代背景进行一些比较系统、深入的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教正。

一、“君权神授”观念的淡薄

宋太祖赵匡胤于后周显德七年(960)正月在陈桥驿发动兵变,回师东京开封,逼迫年仅八岁的后周恭帝柴宗训“禅位”,而升殿称帝,建立赵宋王朝。宋朝之前的五代时期,政权更迭频繁。后梁、唐、晋、汉、周五代仅53年就换了13个皇帝,每位皇帝平均在位只有4年,其在位最长者如后唐明宗李嗣源也不到8年,在位最短者如后唐闵帝、后周恭帝都不到半年。至于吴、南唐、吴越、楚、南北汉、前后蜀、闽、荆南等十国称帝称王者则有43人。五代诸帝中,后唐明宗李嗣源、末帝李从珂、后周太祖郭威三人都是通过发动兵变当上皇帝的。后梁太祖朱温、后汉高祖刘知远都是以节度使称帝建国的。后晋高祖石敬瑭则是以向契丹主称儿、割地、纳币而被契丹主援立为帝的。而且在五代中,后唐、后晋、后汉三代的开国皇帝都是沙陀部族人。历史经唐末五代发展到宋代,“君权神授”“真命天子”的观念已经几乎被打得粉碎,天子不再是神,而是人。秦朝末年,陈胜、吴广起义时就曾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五代时期,后晋使相安重荣更直接地说:“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宁有种耶!”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九《五代中》说:“自唐亡以来,天下之称帝称王者,如春雨之蒸菌,不择地而发,虽名天子,实亦唐之节度使焉耳。”其《五代下》又说:“自唐以来,强臣擅兵以思篡夺者相沿成习,无有宁岁久矣。……延及于石(敬瑭)、刘(知远)之代,而无人不思为天子矣。”五代时期的帝王,不再是“真命天子”,其君权也不是“神授”,而是像春雨之后茂盛的蘑菇,到处生长;到后晋、后汉时,更是“强臣擅兵”者人人都想当皇帝。宋朝也是以军事政变得国,“天命”之说已经没有太大市场,“君权神授”观念亦甚为淡薄。

天子既然是人,就会犯错误,就不应该一人独裁。正如范仲淹上章献刘太后和仁宗的《奏上时务书》所说:

圣人之至明也,临万机之事而不敢独断;圣人之至聪也,纳群臣之言而不敢偏听。独断则千虑或失,偏听则众心必离。人心离,则社稷危而不扶;圣虑失,则政教差而弥远。故先王务公共、设百官而不敢独断者,惧一虑之失也;开言路、采群议而不敢偏听者,惧众心之离也。

南宋人刘黻《谏游幸疏》亦云:

大凡人主,不能无过,脱有过言过行,宰执、侍从当言之,给舍、台谏当言之,缙绅、士大夫当言之,皆所以纳君于当道者也。

既然“人主不能无过”,就需要宰执大臣、侍从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台谏官、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君权神授观念的淡漠,打破了对天子的迷信,解放了士人的思想,从思想观念上为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思潮提供了基础。

二、儒学复兴,政治文化回向“三代”

宋朝儒学复兴,其政治文化开始回向“三代”。朱熹说:“国初人便已崇礼义,尊经术,欲复二帝三代,已自胜如唐人,但说未透在。直至二程出,此理始说得透。”孝宗朝宰相史浩说:“我太祖皇帝深以行一不义、杀一不辜为戒,而得天下,制治以仁,待臣下以礼。列圣传心,至仁宗而德化隆洽,至于朝廷之上,耻言人过。故本朝之治,独与三代同风,此则祖宗之家法也。”可见,回向“三代”在仁宗时已经蔚然成风。

回向“三代”的一个重要表现,即是在君臣观念上回向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孟之道。关于孔子的君臣观念,《论语·八佾篇第三》载:“定公问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说文解字》云:“忠,敬也,尽心曰忠。”君对臣要以礼相待,臣对君要尽心竭力。南宋史学家王称说:“人臣以公正为忠。”即“臣事君以忠”并不是无条件地忠于君主本人,而是忠于“公正”。如果君对臣无礼,则臣对君可以不忠。《论语·先进篇第十一》载孔子答弟子季子然问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大臣应以道义对待君主,如果这样行不通,宁可辞职不干,也即是孔子所说的“道不同,不相为谋”。君臣之间道义志向不同,就无法在一起谋划共事。

孟子进一步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他说:对于异姓之卿,“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朱熹注曰:“君臣义合,不合则去。”又说对于贵戚之卿,“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朱熹注曰:“大过,谓足以亡其国者。易位,易君之位,更立亲戚之贤者。盖与君有亲亲之恩,无可去之义。以宗庙为重,不忍坐视其亡,故不得已而至于此也。”贵戚之卿以社稷为重,可以易君之位,另立君主。孟子又曾告诉齐宣王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这是对孔子“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的引申与发挥。

孔孟之后的大儒荀子对臣道也有精辟的论述,其《臣道篇》曰:

君有过谋、过事,将危国家、殒社稷之惧也,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有能比知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矫君,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明君所尊厚也,而暗主惑君以为己贼也。故明君之所赏,暗君之所罚也;暗君之所赏,明君之所杀也。伊尹、箕子可谓谏矣,比干、子胥可谓争矣,平原君之于赵可谓辅矣,信陵君之于魏可谓拂矣。传曰:“从道不从君。”此之谓也。

在荀子看来,臣不但可以进言谏君(“谏”),甚至可以以死相争(“争”);而且可以“强君矫君”(“辅”),甚至可以“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拂”),因为这是为了“道”,“从道不从君”乃是人臣最高的品行。

由此可见,在孔、孟及荀子看来,诸侯各国君臣之间是一种以道义相合的关系,君臣关系是相当开放的,也是相对平等的;绝不是秦朝以后君主专制时期的那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绝对服从的人身依附关系。

宋朝儒学复兴,开始恢复孔孟之道原始意义上的君臣观念。

一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臣相与,各欲致其义”。王安石曾说:“君臣相与,各欲致其义耳。为君则自欲尽其君道,为臣则自欲尽其臣道,非相为赐也。”君臣相处,各自都是要尽其道义和职责,为君尽君道,为臣尽臣道,君臣不是互相赐予的。君臣目的都是“致其义”,只是职责不同而已。王安石又说:“夫士,牧民者也。……若夫道隆而德峻者,又不止此。虽天子北面而问焉,而与之迭为宾主。此舜所谓'承’之者也。”“舜”应为“禹”;“承”即《大禹谟》:“祗承于帝”,意为恭敬地秉承尧舜二帝的教导。君臣“迭为宾主”说明二者是平等的。理宗朝参知政事真德秀解释《论语》“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说:“君以敬待其臣,是谓之礼;臣以诚事君,是谓之忠。二者皆职分所当然,非相为报也。”真德秀所说的君臣“非相为报”与王安石所说的“非相为赐”义同,都是君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其地位是平等的。南宋人罗大经说:“至于君,虽得以令臣,而不可违于理而妄作;臣虽可以共君,而不可贰于道而曲从。”即是说,君不可违理,臣不可悖道,在“道理”面前,君臣是平等的,都不能违悖“理”和“道”。

二是“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从道不从君”。朱熹《论语集注》注“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云:“以道事君者,不从君之欲;不可则止者,必行己之志。”理宗朝参知政事真德秀解释“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说:“道者,正理也。大臣以正理事君,君之所行有不合正理者,必规之、拂之,不苟从也。道之不合,则去之,不苟留也。”真德秀所说的“规之”,就是上引荀子《臣道篇》所说的“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他所说的“拂之”,就是上引荀子《臣道篇》所说的“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道义是臣对君的最高原则。

哲宗朝御史中丞孙觉解释荀子所说“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时说:“盖事有不中于道,理有不合于义,虽君父有命有不必从,惟道义之所在矣。”钦宗朝尚书左丞、门下侍郎耿南仲《周易新讲义》卷六云:“上命之不善,亦可以改矣。《传》曰:'从道不从君’,此之谓也。”君的言行不合于道义,决不盲从。范仲淹任台谏官时敢言直谏,他说:“事君有犯无隐,有谏无讪。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他在因极谏仁宗废郭皇后而被贬知睦州后,又上表说:“有犯无隐,人臣之常。面折庭诤,国朝之典。”范仲淹之所以敢言直谏,就是“从道不从君”。

宋朝士大夫还特别强调“君臣以义合”。程颢《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伊川先生语》四载:“问:'臣拜君,必于堂下;子拜父母,如之何?’对曰:'君臣以义合,有贵贱,故拜于堂下;父子主恩,有尊卑,无贵贱,故拜于堂上。’”朱熹说:“父子、兄弟、夫妇,皆是天理自然,人皆莫不自知爱敬。君臣亦是天理,然是义合。”南宋中期思想家杨简说:“君臣以义合,有道则见,无道则隐。”理宗朝参知政事真德秀说:“君臣有义则合,无义则去。”度宗朝江西招谕使、知信州谢枋得也说:“君臣以义合,合则就,不合则去。”可见,“以道事君”“从道不从君”“君臣以义合”,这些孔孟之道原始的君臣观念已经在宋朝士大夫中得到广泛认同。在宋朝士大夫看来,君臣相合完全在于道义,而无人身依附关系。

“以道事君”,“从道不从君”,“君臣以义合”,说明超乎君臣之上还有一个“道”“义”的存在。“义”指符合正义或道德规范,亦即是“道”。这个超乎君臣之上的“道”是什么?欧阳修说:“君子之于学也务为道。……其道,周公、孔子、孟轲之徒常履而行之者是也。……凡此所谓道者,乃圣人之道也。”这个“道”就是“圣人之道”,在儒家看来就是“孔孟之道”。《中庸》曰:“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多么伟大啊,圣人之道!浩瀚无边!生养万物,与天一样崇高。君臣都要服膺、遵从“圣人之道”。

宋朝君臣也认为“道理最大”。沈括《续笔谈》载:

太祖皇帝尝问赵普曰:“天下何物最大?”普熟思未答间,再问如前。普对曰:“道理最大。”上屡称善。

宋太祖与宰相赵普的问对在南宋孝宗之后,屡被引述。《增入名儒讲义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四十七载:
乾道五年(1169)三月戊午(二日),明州州学教授郑耕道进对,奏:“太祖皇帝尝问赵普曰:'天下何物最大?’对曰:'道理最大。’太祖皇帝屡称善。夫知道理为大,则必不以私意而失公中。”上曰:“固不当任私意。”

臣留正等曰:“天下惟道理最大,故有以万乘之尊而屈于匹夫之一言,以四海之富而不得以私于其亲与故者。若不顾道理,而曰:'予无乐乎为君,惟予言而莫予违也。’私意又安得不肆?寿皇圣帝(按指孝宗)因臣下论'道理最大’,乃以一言以蔽之曰:'固不当任私意。’呜呼!尽之矣。”

这里的“道理”就是儒家的“圣人之道”“孔孟之道”。早在汉代,戴德《大戴礼记·易本命》云:“王者动必以道,静必以理。”在北宋时期,关于“道”“理”或“理道”大于天子的说法,也不少见。如范仲淹在《睦州谢上表》中说:“理或当言,死无所避。”在《遗表》中仍然说:“伏念臣生而遂孤,少乃从学。游心儒术,决知圣道之可行;结绶仕途,不信贱官之能屈。”范仲淹一生都是用“圣人之道”“孔孟之道”与天子“共治天下”的。“道理最大”是宋朝君臣的共识和为政的准则,天子与士大夫都是按照“道理”共治天下的。

而“圣人之道”往往掌握在宗经学古的士大夫手中。如程颐在《明道先生墓表》中说:“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先生(按指程颢)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圣人之道得先生而复明,为功大矣。”按照儒家的“道统”,孔孟之道上接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到了孔子形成儒家学派,再传至子思、孟子。孟轲死,圣人之道不传。韩愈认为,他上接孟子;程颐认为,“圣人之道”至程颢而复明。而朱熹,则是孔孟圣人之道的集大成者。无论如何,孔孟之道在宋朝得到发扬光大,宋朝士大夫有责任、也有能力与天子“共治天下”。

三、庞大的科举出身士大夫群体的崛起

宋朝庶族地主完全取代了士族地主,自耕农大量出现,手工业者、商人的社会地位大为提高。农业、手工业、商业兴旺,科学技术如造纸、印刷术等也有了很大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发达,官学、私学和书院勃然兴起,地主出身及富裕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的子弟都有了读书的机会。宋朝科举制度日趋完备,“取士不问家世”,实行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广大士人得以通过“读书—科举—做官”进入仕途。太宗之后科举取士人数大量增加,如太宗淳化三年(992)孙何榜共取正奏名进士、诸科1317人;真宗景德二年(1005)李迪榜共取正、特奏名进士、诸科3049人。据统计,宋朝共取正、特奏名进士、诸科约11.2万人,其中正奏名进士、诸科约6万人,特奏名进士、诸科约5.2万人,平均每年约取士350人。其取士之多远远超过此前的唐朝及此后的元、明、清。另外,宋朝科举及第后,除第五甲需守选外,前四甲均可立即授官,而且授官优渥,升迁较非科举出身者也快很多,甚至不到十年即升为宰相。据统计,北宋九朝共有宰相92人,其中科举出身者83人,占90%;共有副宰相176人,其中科举出身者162人,占92%。科举所取之士,一般经过一二十年“治经阅史”的读书生涯,又经过解试、省试、殿试三级比较严格的考试,数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方能及第授官。他们一般具有相当的文化知识,并且长期受到儒家文化的熏陶,较顾礼义廉耻,虽然其中也有不少庸碌无能之辈,但较之恩荫补官、胥吏出职及进纳买官,在素质上,显然要好得多。正如北宋台谏官上官均所说:“今之自文职入流者凡四:进士、补荫与夫纳粟得官、百司胥吏是也。自武职入流者凡三:武举、补荫与夫百司胥吏是也。计其才行,可以居官治事,纳粟、胥吏不如补荫,补荫不如进士、武举。”在宋朝,科举出身的士大夫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真宗朝官至知代州的柳开说:“上自中书门下为宰相,下至县邑为簿尉,其间台省郡府公卿大夫,悉见奇能异行,各竞为文武中俊臣,皆上之所取贡举人也。”仁宗朝官至翰林学士的蔡襄说:“今世用人,大率以文词进:大臣,文士也;近侍之臣,文士也;钱谷之司,文士也;边防大帅,文士也;天下转运使,文士也;知州郡,文士也,虽有武臣,盖仅有也。”宋朝科举出身士大夫庞大群体的崛起,是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强大的人才基础。

四、政治文化政策的宽松与“以天下为己任”士风的盛行

相对于其他朝代,宋朝政治文化政策较为宽松,其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崇文抑武、尊重文人士大夫等。这里只谈一谈宋太祖的誓约:“誓不诛大臣、言官。”朝史籍记载,宋太祖赵匡胤曾经订立了一个著名的誓约:“誓不诛大臣、言官。”这一誓约不但被宋朝君臣奉为“祖宗家法”,而且历来受到世人的称赞。但是,宋太祖誓约是否确实真有其事?至今仍然众说纷纭,令人莫衷一是。我曾经写过一篇《宋太祖“誓不诛大臣、言官”誓约考论》的文章,经过考证,认为宋太祖誓约确有其事。宋太祖誓约来源于南宋初年阁门宣赞舍人曹勋自金朝的燕山府(治今北京)回到宋朝应天府(治今河南商丘)时,所传达的徽宗的宣谕。其见诸文字记载者,最早为高宗建炎元年(1127)七月曹勋所上《进前十事札子》,其第一事即为宋太祖誓约。现摘录如下:

臣顷离太上皇帝御前,得圣训曰:“……归奏但有可清中原之谋,悉举行之,无以予为念,且保守取自家宗庙。”言讫,呜咽,又语臣曰:“归可奏上,艺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每念靖康年中诛罚为甚,今日之祸虽不止此,然要当知而戒焉。”

十七年后,即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官至保信军承宣使、知阁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的曹勋又编次了《北狩见闻录》一书,再次记载了徽宗宣谕太祖有约“誓不诛大臣、言官”之事。此后,宋太祖誓约遂广为流传。成书于光宗绍熙五年(1194)的徐梦莘编撰的《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十八、同年成书的王明清所著《挥麈后录》卷一、稍后成书的李心传编撰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及此后的《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一、《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十六、《宋史》卷三七九《曹勋传》也都有同样的关于宋太祖誓约的记载。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宋太祖誓约的来源、传布十分清楚,足可以证明这一誓约确实真有其事。

另外,在宋朝的历史上,宋太祖誓约确实一直被奉为“祖宗之法”,基本未诛大臣、言官。在北宋,只有钦宗朝曾诛杀领枢密院事童贯、蔡攸;在南宋,只有高宗朝曾诛杀宰相张邦昌、枢密副使岳飞,宁宗朝曾刺杀平章军国事韩侂胄。除此五人之外,再也未见朝廷诛杀大臣、言官的记载。正如王夫之《宋论》卷一所云:“自太祖勒不杀士大夫之誓以诏子孙,终宋之世,文臣无欧刀之辟。”这些事实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证明:宋太祖誓约确实真有其事。

宋太祖誓约在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中起有重要作用。第一,宋太祖“誓不诛大臣、言官”,宋朝君臣奉之为“祖宗家法”,除特殊时期诛杀过五位大臣之外,基本上没有诛杀大臣、言官。这与明朝皇帝动辄对大臣、言官施行“廷杖”,当众予以羞辱,甚至毒打致死的野蛮行为,形成鲜明对照。宋太祖誓约使宰执大臣和台谏官无杀身之虞,这无疑提高了这些官员的政治地位和人格尊严,激励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忧国忧民忧天下,“立天子陛下,直辞正色,面折庭论”(《欧阳修全集》卷六七《上范司谏书》),出将入相,敢做敢当,“左右天子……天下谓之大忠”,与天子“共治天下”。

第二,宋太祖誓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祖宗家法”,对于宋朝君臣都是一个制约。如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章惇、蔡卞当政,再追贬吕公著、司马光,及谪吕大防等于岭南之后,意犹未快,最后,起同文馆狱,将悉诛元祐旧臣。宋哲宗曰:“(刘)挚已谪遐方,朕遵祖宗遗志,未尝杀戮大臣,其释勿治。”宋太祖誓约可以避免党争更趋恶化,不至于使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氛围被彻底破坏。

第三,宋太祖誓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祖宗家法”,使宰执大臣的行政权和台谏官的监察权与皇权形成一定的相对独立和互相制衡,从而使宋代朝堂之上、君臣之间呈现出一种比较和谐、开明的、宽松的政治局面,有利于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

士风是一个时代士大夫的精神风貌。士风好坏与士大夫所处的时代有密切关系,反过来也会对所处的时代有重大影响。晚唐五代以来,社会动荡,世风日下,士风败坏,士大夫“享人之禄,任人之国者,不顾其存亡,皆恬然以苟生为得”,少有气节。宋朝建立,结束了晚唐五代的混乱局面,崇儒重道,士风始变,至北宋中期,士大夫呈现出一派重道义、知廉耻、尚气节、忧国忧民、直言极谏、敢做敢当的精神风貌。正如《宋史》卷四四六《忠义传·序》所说:“士大夫忠义之气,至于五季,变化殆尽。宋之初兴,范质、王溥,犹有余憾……真、仁之世,田锡、王禹偁、范仲淹、欧阳修、唐介诸贤,以直言谠论倡于朝,于是中外缙绅,知以名节相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矣。”

宋朝士风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则是范仲淹。正如朱熹所说:“本朝忠义之风,却是自范文正公作成起来也。”又说:“祖宗以来名相如李文靖(沆)、王文正(旦)诸公,只恁地善,亦不得,至范文正时便大厉名节,振作士气,故振作士大夫之功居多。”而最能代表范仲淹精神风貌的,则是“以天下为己任”。朱熹说:“范公平日胸襟豁达,毅然以天下国家为己任。”又说:“且如一个范文正公,自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无一事不理会过。一旦仁宗大用之,便做出许多事业。”可以说,“以天下为己任”成为宋朝士大夫的士风。

以范仲淹为代表的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士风,首先表现在“有忧天下之心”,具有非常强烈的忧国忧民忧天下的忧患意识。如范仲淹不仅像一般士大夫那样:“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且像他在《岳阳楼记》中所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是他的思想境界远远超出一般士大夫之处。而“先忧后乐”正是范仲淹忧患意识的又一突出表现。忧患意识并非范仲淹所独有,而是宋朝士大夫所共有的思想意识。如仁宗嘉祐二年(1057),程颐《上仁宗皇帝书》说:“臣请议天下之事,不识陛下以今天下为安乎?危乎?治乎?乱乎?乌可知危乱而不思救之之道!如曰安且治矣,则臣请明其未然。方今之势,诚何异于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者乎?”其忧国忧民之情溢于言表。嘉祐四年,王安石《上皇帝万言书》云:“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偲偲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当时,有志之士对内忧外患充满了忧虑与恐惧,都思变法图强,长治久安。正如光宗朝状元陈亮所说:“方庆历、嘉祐,世之名士常患法之不变也”。

以范仲淹为代表的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士风,还表现在主体意识的觉醒,再次提出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如前所述,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龙图阁待制张知白即上言:“《汉史》载宣帝为明盛之主,美其任人责成,知王道之根本,常曰:'与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斯言也,传示不朽,后之人孰不称颂哉!”“共治天下”后因避唐高宗李治名讳,曾改为“共理天下”。范仲淹文集中说到天子与士大夫“共理天下”者,至少有十处之多。如庆历三年(1043)九月,他在《答手诏条陈十事》的“择官长”中就说:“臣闻先王建侯,以共理天下。今之刺史、县令,即古之诸侯。”绍兴八年(1138)监察御史方庭实上书高宗说:“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这些都表明宋朝士大夫的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以范仲淹为代表的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士风,还表现在其担当精神。一是直言极谏。如范仲淹认为:“儒者报国,以言为先。”“事君有犯无隐,有谏无讪,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立志要像灵乌一样:“警于未形,恐于未炽。”“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他三次入朝为官,都因为上书言事而三次被贬黜,但他并不气馁,反而愈黜愈奋。正如他在谢表中所说:“臣非不知逆龙鳞者掇齑粉之患,忤天威者负雷霆之诛,理或当言,死无所避。”“徒竭诚而报国,弗钳口以安身。”也正如韩琦在《文正范公奏议集序》中所说:“公以王佐之才,遇不世出之主,竭忠尽瘁,知无不为,故由小官擢谏任,危言鲠论,建明规益,身虽可绌,义则难夺。”

宋朝士大夫大都敢言直谏。如仁宗景祐三年(1036),范仲淹献《百官图》,直斥宰相吕夷简任人唯亲,序迁不公,夷简大怒,以仲淹语辨于帝前,且诉仲淹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由是范仲淹被贬知饶州(治今江西波阳)。时集贤校理余靖、馆阁校勘尹洙、欧阳修上疏论救,亦相继遭贬。西京留守推官蔡襄作《四贤一不肖诗》,一时传诵天下。“四贤”即范仲淹、余靖、尹洙、欧阳修,“一不肖”为高若讷。范仲淹主持“庆历新政”期间,余靖、欧阳修、蔡襄、王素为谏官,建言进谏,论事无所畏避,可见谏诤之风在士大夫中甚为盛行。

二是敢做敢当。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讲“内圣外王之道”,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外王”“治国、平天下”就是“以天下为己任”,敢做敢当,建功立业。这一风气在宋朝士大夫中也大为盛行起来。如前所述,范仲淹临危受命,担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同管勾都部署司事,亲临宋夏战争前线,抵御西夏入侵;扭转战局后,入朝为参知政事,上奏《答手诏条陈十事》,主持“庆历新政”,出将入相,敢做敢当。范仲淹的门人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朱熹再传弟子、南宋理宗朝翰林学士叶采解释说:“天地以生生为心,圣人参赞化育,使万物各正其性命,此为天地立心也;建明义理,扶植纲常,此为生民立道也;继绝学,谓缵述道统;开太平,谓有王者起,必来取法利泽,垂于万世。”当代著名哲学家张岱年说:“'为天地立心’——达到对于天地宇宙的认识;'为生民立道’——昭示人类生活的基本准则;'为去圣继绝学’——弘扬古代哲学的优秀传统;'为万世开太平’——寻求人类共通生存发展的道路。这四句可以说是表达了哲学家的宏愿,这些宏愿虽然不易做到,但作为哲学家的主观愿望,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些都表明宋朝士大夫具有担当精神。

以范仲淹为代表的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士风,还表现在其民本思想。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传统思想。《尚书·五子之歌》说:“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孟子·尽心下》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王制》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宋朝士大夫传承了这一优良传统,并加以发扬光大。如范仲淹在《用天下心以为心赋》中说:“何以致圣功之然哉?从民心而已矣。”“不以己欲为欲,而以众心为心。”他在《政在顺民心赋》中说:“政者为民而设,民者惟政是平。违之则事悖,顺之则教兴。”他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也说:“臣观《书》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此言圣人之德,惟在善政;善政之要,惟在养民;养民之政,必先务农。”包拯也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神宗熙宁八年(1075)十月,程颐《代吕公著应诏上神宗皇帝书》又说:“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他们为官一方,也是“以民为本”的。如范仲淹在三十七年的仕宦生涯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地方为官,历知睦州(治今浙江建德)、苏州(今属江苏)、饶州(治今江西鄱阳)、延州(治今陕西延安)、邠州(治今陕西彬县)、邓州(今属河南)、杭州(今属浙江)等十余州县,所到之处,均以民为本,“求民疾于一方,分国忧于千里”。程颐为其兄程颢所作《行状》云:“先生为令,视民如子。……在邑三年,百姓爱之如父母,去之日,哭声振野。”二程门人杨时说:“明道先生作县,凡坐处皆书'视民如伤’四字。常曰:'颢常愧此四字。’”程颢将“视民如伤”作为座右铭,对待百姓如同对待有伤病者一样加以呵护,可见其为官从政,也是身体力行,以民为本的。

宋朝士大夫的忧患意识、主体意识、担当精神、民本思想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士风,使他们有着强烈的愿望和崇高的志向与天子“共治天下”。

五、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政治制度架构的形成

宋朝在政治制度架构上,形成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机制。北宋前期即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官制前,宋朝中央设中书门下、枢密院二府,分掌民政、军政;另设三司,主管财政。中书门下设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为正副宰相,枢密院设枢密使(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为正副长官。三司设三司使、三司副使。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为参与决策和执行机构。如凡大除拜即立后妃、太子,拜宰相、枢密使等,由皇帝头天晚上直接召对翰林学士起草制书,第二天付中书门下宣布执行;其他一般除拜及御札,则先由中书门下议定“除目”进呈皇帝,待皇帝批准后,再由中书门下拟定“熟状”进呈皇帝复审;皇帝用御宝“封出”后,即交学士院起草诏书,然后付中书门下宣布执行;至于赦书、德音等例行公事,则由中书门下送学士院起草诏书,不需再上奏皇帝批复,直接以皇帝的名义付中书门下宣布执行即可。宋朝中央还另设有通进银台封驳司,以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为长官,负责对诏令制敕的点检、审读,并对不便和未妥的诏令制敕进行论奏、封驳,可以直接呈请皇帝责令中书门下或枢密院重新审议讨论,进而改变决策。

北宋后期即神宗元丰五年改官制后,宋朝中央改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和枢密院,分掌民政、军政;撤销三司,其职权归尚书省的户部。三省设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左右宰相,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为副宰相,枢密院仍设枢密使(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为正副长官。其中央决策机制改为中书省取旨,门下省覆奏,尚书省施行。元丰改官制后,撤销通进银台封驳司,其职权归给事中。元丰新制,给事中为门下后省长官,掌审读朝廷颁降与地方上奏的重要文书。朝廷颁降的制敕诏令如有不当,即驳回;如无不当,即书读之。

元丰八年三月,神宗病逝,年仅九岁的哲宗与英宗皇后、神宗生母、哲宗祖母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其中央决策机制逐渐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覆奏,尚书省施行改为三省同进拟同取旨,尚书省施行。

北宋前后期即元丰改官制前后,无论中央官僚机构和决策机制如何变化,都为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提供了制度保证。光宗绍熙五年(1194),朱熹上《经筵留身面陈四事劄子》云:

至于朝廷纪纲,尤所当严。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盖君所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此古今之常理,祖宗之家法也。

宋朝“典故”:“凡制敕所出,必自宰相。”度宗咸淳三年(1267),刘黻拜监察御史,论内降恩泽曰:

治天下之要,莫先于谨命令;谨命令之要,莫先于窒内批。命令,帝王之枢机,必经中书参试,门下封驳,然后付尚书省施行。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故政事由中书则治,不由中书则乱,天下事当与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可见,按照制度规定,中书门下(三省)、枢密院的宰辅们是与天子“共治天下”的。即如刘黻所说:“天下事当与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

另外,宋朝中央还设有御史台和谏院,作为监察机构,负责规谏皇帝、参议朝政和弹劾百官。元丰改官制前,御史台设御史中丞、侍御史知杂事为正副长官,下设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谏院设知谏院、同知谏院为正副长官,下设左、右司谏和左、右正言。元丰改官制后,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侍御史为正副长官,下设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谏院被废,中书省下设右谏议大夫、右司谏、右正言,门下省下设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行使原谏院职能,并行使封驳之权;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又恢复了谏院。。台谏官虽小,也是可以参议朝政影响决策的。如仁宗明道二年(1033)四月,范仲淹被召入朝,任右司谏。时任西京留守推官的欧阳修在《上范司谏书》中写道:

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乎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谏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谏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

可见,台谏官与宰相一样,也是最能直接“左右天子”、与天子“共治天下”的。

另外,宋朝还有一项规定,台谏官可以“风闻言事”。王安石说:“许风闻言事者,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若他人言不实,即得诬告及上书诈不实之罪,谏官、御史则虽失实,亦不加罪,此是许风闻言事。”即台谏官可以根据传闻进谏议事,既不必说是何人所说,也不必所说一定符合事实,即使所说与事实不符,也不追究责任。这样,台谏官既能及时进谏,又无后顾之忧,更便于与天子“共治天下”。可见,在宋朝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政治制度架构基本形成。

综上所述,宋朝是一个“君权神授”观念淡薄,儒学复兴、政治文化回向“三代”,庞大的科举出身士大夫群体崛起,政治文化政策宽松与“以天下为己任”士风盛行,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政治制度架构基本形成的时代。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宋朝不但兴起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思潮,而且出现了士大夫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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