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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的本体是叙事,而非叙述!

 秋原劲草 2024-05-13 发布于四川

尽管古诗词时代也有“诗歌因事而作”的说法,但古诗词中的叙事大多只是由头,关键是由此引发或“召唤”来的好好句,或者说古诗词更侧重的是“句”而非“篇”。如被誉为盛唐律诗第一的崔颢的《黄鹤楼》,还有被喻作古今七律第一的杜甫的《登高》,两首诗看似均因事而作,但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甚至说借景抒情的情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美景组合的精妙对仗效果,有种“千古绝对”的惊艳,因此古诗词所追求的境界是一种塑造美的艺术境界,是美而非深刻。而现代新诗的叙事则是思想和艺术境界的重要承载,或者说现代新诗的诗性就是叙事性带来的隐喻效果,因此,现代新诗的本体就是叙事本身,这是自上世纪互联网诞生以来,世界诗坛所带给国人的一种共识。因此,在近些年诗坛的文本实践中,中国诗人由于受译诗作品影响,文本建构侧重点有逐渐向“泛叙述化”转移的倾向,但却忽略了西方诗歌的叙述是由叙事所决定的“因事而叙”,因此在题材重量逐渐矮化、小巧化甚至噱头化的同时,铺天盖地的叙述带来的同质性也迅速引起当代读者对现代新诗的审美疲劳,以至于读者对现代新诗逐渐敬而远之。尤其在某些口语诗人提出“现代诗的本体是叙述而非叙事”的口号之后,“泛叙述化”带来的诗歌生态危机也越来越严重,甚至连同行之间互相参阅的兴致也锐减,现代诗人之间的交流热情也日渐淡漠,因此,将现代诗的泛叙述化是对写作难度的一种消解。

那么,将诗歌的本体视为叙事和叙述究竟有什么区别呢?叙事难道不也是靠叙述来完成的吗?其实,这就是个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问题,将叙事视为现代诗歌的本体,就是诗歌的题材的重量、意义、诗性设置为第一要素,而将叙述视为本体,就是将诗歌的表达形式视为重点,事件本身反而不太重要了,甚至若有若无。没错,古诗词时代一直是沿用“形式决定内容”的模式,因为格律诗词在古代一直承载着向读者传达“志”和“美”的责任,至于对思想建树或社会意识形态的深层思考或揭示主要由策论来完成。但现代诗则是古人诗歌和策论功能的合一,若也强调形式重于内容,重叙述轻叙事,在离开古人的既定格律之后,就会出现吃、喝、拉、撒都是诗的现象,甚至会出现“出了茅房进厨房”式的著名诗人。

叙事的质量决定诗歌的意义和诗性

在格律诗词被现代自由体新诗所取代之后,一个最显著变化便是由“句审美”向“篇审美”的转化,因为,读者在鉴赏古诗词时,很多时候一行行诗就类似一幅画,仿佛是用眼睛看到的诗,有种“诗中有画”般的直观。读者完全可以忽略整体只着眼部分,对诗歌主题的把握也不会出大的偏差,而作者只需将部分词句装点得巧夺天工,便可达到“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千古流传效果。但现代新诗在离开那种朗朗上口的既定格式之后,诗句侧重点并非其自身字词的呈现之美,而是一种暗含隐喻性的思考,有时甚至字面的所指与引申所指基本没什么关系。那么,读者要想理解或感受一首现代新诗,必须将一首诗联想成一个主体情节,方能从中得出主题思想,若是向面对古诗词那样断章取义,很可能不得其门而入,或者令读者面对不同隐喻性的诗句会得出相互撞车甚至相反的结论。因此,一首诗就是“一件事”,不但是读者鉴赏现代诗的唯一入口,也是现代诗人创作唯一的出路,否则,现代新诗无法在大众中流传,仅仅靠读者对作者的迁就,现代新诗是没有未来的。

那么,一首现代新诗的重量和意义便由叙事的质量所决定了,事件本身意味深长,有重大社会意义,便能引起读者的关注和共鸣,事件本身就是惯常重复的“吃、喝、拉、撒、睡”,不含有思想或社会意义,叙述得再在天花乱坠也不会引起读者的兴趣。而且不但诗歌的质地是由题材的重量和质量所决定,诗歌的“诗性”也是由叙事中含有的“戏剧性”所决定。那么,不起眼的平常琐事就一定没有诗性吗?非得重大事件现代新诗才能写出诗意吗?当然不是,所谓诗歌的“诗性”就是“戏剧化”,主要靠两点呈现:其一,叙事主情节因果之间所隐含的强烈逻辑反差,能带给读者意味深长的联想,醍醐灌顶的警示,也就是主体诗性,这与事件大小关系不大,是“因”与“果”之间的逻辑跨度。其二,部分诗性,也就是诗歌表达过程所呈现出来的“戏剧化”,诗句具有能让读者有既想象之外又情理之中的意外化、新奇化闪烁效果。但不可否认的是,前者决定后者是一条必然规律,事件主情节不含有戏剧性,仅仅靠叙述过程的戏剧性来彰显诗性,只是一种买椟还珠的词语游戏罢了。

那么,什么是“主体诗性”和“部分诗性”?我们不妨看看以下这首某刊重点推荐的“叙述体”诗歌:

《下厨房》

《下厨房》是我常用的一个APP

每当在厨房遇到了难题

我就会用它求助于人

后来我发现厨房里的问题

永远不可能彻底解决

问题来的时候

答案总是七嘴八舌

锅已经烧红了

谁先跳进去呢

我在厨房里又蹦又跳

瞧,他多么快乐

因为问题缠身

谁也别想阻止他

做一个作茧自缚的人

首先,这首“诗”在主情节上是不具备“主体诗性”的,无非下载了一个软件,跟它学炒菜,属于惯常重复的平常琐事,在主情节的“因”与“果”之间不存在令人意外的逻辑反差,或者说谈不上什么戏剧化的诗性。而“部分诗性”虽然有一点,但不具备带动整首诗诗性的力量,相当于一个人大动脉血管波澜不惊,而毛细血管却异彩纷呈,还是影响不了一个人的“主情绪”。那么,“部分诗性”有哪些?无非是这几句:“锅已经烧红了,谁先跳进去呢”这一句很形象,将菜品拟人化,有戏剧化诗性存在。“谁也别想阻止他,做一个作茧自缚的人”,这一句有反讽或自嘲的味道,但也是个人的惯常习惯,虽有一定戏剧化,诗性也不明显。那么,这首诗算是具备诗性的好诗吗?当然算不上,甚至说算不上诗,因为它的主情节是非诗的,虽在叙述过程中有一定戏剧化诗性,但依旧带动不了整体因果的逻辑反差,形同这人说出的话不是诗,但说话的样子、语调像诗。

上文已经说过,鉴赏一首诗的“整体诗性”,并非考量事件本身体量的大小,而是主情节因果之间的戏剧化逻辑反差,只要这种因果之间的戏剧化转折存在,即便是平常琐事,甚至是一个小镜头,依旧能辐射出令人惊艳的诗性。如顾城的《远和近》:

《远和近》/顾城

你,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这首诗就一个“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的小镜头,但却道破了“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的大玄机,你看云时很近,是因为你爱自然,所以,身距虽远,却心距近,但你看我时很远,身距虽近,心距却远,不起眼的一撇隐藏着惊心动魄的奥秘。所以,事件无所谓大小,只要作者在主情节的“因”与“果”之间提炼出戏剧化的逻辑反差,发人深省的诗意便存在。

叙事的性质决定着叙述方式

尽管每一种题材都可选择不同的表达方式,但也是相对的,现实、超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事件,本身都有它们各自最适合的表达方式和修辞手法,并不是作者能随意选择的,这形同鸟与兽根据自己体型选择它们的皮毛与四肢一样,这是一种修辞上的自然选择。比如,婉约派词人李清照,针对励志诗有意选取了豪放派格调,才有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千古励志名句,而豪放派词人苏东坡,针对离愁别绪有意选取婉约格调,才有千古咏物之词最工的“似花还似非花”。因此,抛却事件本身的自然属性,而有意跟风市面上流行的叙述方式,是一种削足适履之举,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适合反讽、揶揄、嬉皮士的流行调侃方式,当然,也不是大量充斥意象、深度意象的表达方式就一定适合所有题材。总体而言,无论是白描化的现实主义叙述,还是大量充斥意象、深度意象的超现实主义叙述,还是添加揶揄反讽的后现代叙述,都是由事件的自然属性所决定的,不存在先进、落后之分,无非是赋、比、兴的灵活运用罢了,或者说从根本上是由诗歌的抒情导向所决定的表达方式。

表达情志,适合庄重、严谨的叙述格调

抒情、言志或哲理类诗歌,诉求目的是获得读者的感动式共鸣或醍醐灌顶式启迪,因此,这几种诗歌大都适合比较严谨的叙述方式,无论是朴素严谨的白描,还是大量充斥意象及深度意象的深层隐喻,都不太适合嬉皮士或黑色幽默的调侃语调。至于有作者认为过于严肃可能显得不够时尚,而有意追寻“俏皮”格调,可能适得其反,因为,情志和理性的本质都是千古不变的,但时尚的话语方式却是几年甚至几个月几周就有变化,尤其互联网出现之后,诗人若刻意追寻这种时尚,不但疲于奔命也追赶不上,反而令诗歌的永恒性使命消解,甚至成为噱头写作。如一下这两个所谓的时尚化获奖作品:“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而你在想我。”,这种模仿禅宗“空手把锄头”的公案语写成的俏皮话,实在没啥大意思,情感全被“俏皮”消解了,只剩下了俏皮本身。再如这首叫《故乡》的获奖诗:“故乡真小/小得只盛得下/两个字”,这个脑筋急转弯的抖机灵含金量更差,难道“天真大,大的只盛得下/一个字”也成了反讽诗?很显然,这两个追寻时尚俏皮话风格的获奖作品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诗,尽管篇幅跟顾城《远和近》差不多,但却不是诗,因为只有言说方式却根本没有情节性本体。

批判现实,反讽、揶揄、调侃更有渲染效果

反讽、揶揄、调侃等时尚俏皮的表述方式真正适合的是批判现实主义类作品,用时尚话语映射当下现实,以达到一种当下现实与当下话语方式的共振效果,同时,对当下现实的适度夸张变形也会令被遮蔽着的黑暗部分变得更加彰显裸露,那么批判效果便更加尖锐彻底。但即便如此,情节上的反讽效果,也远大于语言层面的反讽效果,因为仅仅语言层面的时尚是短命的。这便形同“笑话”和“幽默”的区别,笑话是自己先笑,再感染别人笑,幽默则是自己憋着,让听众或读者笑,还是后者更有感染力和可回味效果。比如,米罗斯拉夫. 赫鲁伯的《母蝇 》:

《母蝇》/ 赫鲁伯

她坐在一株柳树上

观望着

部分的克雷西战场

那些尖叫,

那些呻吟,

那些哀号,

沉闷的践踏和倒塌。

在法国骑兵

第十四次猛攻期间

她和一只来自凡汀康特的

有着棕色眼睛的公蝇

交配。

她搓着她所有的腿

坐在一只剖了膛的马身上

沉思着

苍蝇的不朽。

她稳稳地落在

克莱弗公爵

青蓝色的舌头上。

当寂静降临

腐败的沙沙声

轻轻地环绕着尸体

仅仅有

几条胳膊和腿

在树下抽搐,

她开始把她的卵

产在皇家军械师

约翰·乌尔的

那只仅存的眼睛上。

就这样——

她被一只雨燕吃掉了

那雨燕

刚从埃特雷的大火中逃离。

(韦白 译)

这是一首反战诗,讽刺的是那些发战争财的政客,最终还是被毁灭在另外一些发战争财的政客手中,作者厌恶他们就像厌恶苍蝇蛆虫,可以说反讽效果是淋漓尽致的。但这首诗跟当下一些“出了茅房进厨房”的反讽诗相比,堪称“白描式反讽”,并没有太多语言层面的嬉皮士调侃,但也因此反讽效果显得更加尖锐深刻,而且在时空性上更具永恒性。由此可见,追寻主情节构思上的戏剧化,才是创作根本,仅仅语言层面的时尚与花哨,只是过期作废的噱头写作罢了。

注重情节性本体,更能保障AI时代的诗歌原创性

在时新日异的AI写作时代,可以说任何一种修辞技巧,任何一种断句形式,任何一种时尚的流行语,都可以在分分钟内被复制,被模仿或借鉴,因此,现代诗歌的原创性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那么,如果才能保障自己的原创性不受侵害呢?还是需强化自己作品的情节性本体。修辞技巧、断句方式、时尚流行语都可以被模仿复制或改头换面,但个人化的独特经历以及由此体悟的个性体验,是模仿不了的,除非原原本本地抄袭。说现代诗的本体是叙事,并非说诗歌也会像小说那样必须有完整的时间、地点和过程,那样,所有诗歌都成了叙事诗,而是说诗歌的所有的修辞必须围绕一个主情节服务,无论是白描化现实主义叙事还是充斥各种修辞技巧的超现实或浪漫主义叙事都有各自的叙述方式。主情节为整体构思布局了相对统一的语境,避免了各种不同修辞方式的单句各自为战,否则寻常读者根本无法真正理解现代诗,以往那种“有句无篇”的现代诗,只是一种古诗词的变异罢了,并非真正意义上上成熟的现代诗。西方诗歌之所以几千年强调叙事,也是为诗歌和读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这也是寻常读者能读懂西方现代诗歌,却读不懂当下国产现代诗的原因所在。当下这种“重叙述,轻叙事”的泛叙述化文风,实际上只是对西方诗歌皮毛的低级模仿罢了,并未真正吸取到译诗的内在营养,而且,这种惯常重复琐事的所谓“叙述诗”,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原创诗歌,充其量属于惯性写作的低级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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