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元素之一, “龙图案”也作为常见祥瑞元素, 被运用到各类标识图案设计中, 然而,当两个品牌商标 含有相似的“龙图形”, 是否涉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呢? 相似图形元素的商标侵权行为 又该如何认定? 被控侵权产品 徐记公司产品 被控侵权图形 徐记公司案涉权利商标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本案中,被控侵权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的“廣慈及龙形”文图标识,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为商标性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来源:湖南高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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