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载:斗是象形字。《说文》:“斗,十升也。象形,有柄。凡斗之属皆从斗。”徐灏段注笺:“《六书故》引汉绥和壶文作,孝成鼎文作 ,皆古象形文,小篆其变体也。”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契文 即斗形【是天法“十”下的斗形--国伟注】。金文作 犹相近似。篆文作图A,已渐失其形。卜辞云:'丙辰卜,月丁比斗’,'庚午卜,月辛未比斗’,'癸亥,月甲比斗’,'已亥卜,月庚比斗,雨,庚子卜,月辛比斗’,'癸已卜,月……比斗’。…… '斗’当如《诗》 '惟北有斗,不可以挹(yì)酒浆’之'斗’。古'北斗’、'南斗’均谓之'斗’,'月比斗’犹言'月犯斗’可见斗字之本义确实指十升为斗之斗,但《说文》篆文已严重讹变,而从甲骨文一直到秦汉的斗字形体基本未变 [2李学勤主编;赵平安副主编.字源[M]:天津古籍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2013.07:1242] 【zenmax福凸】:因发现天法法号为“十”,而今数字“十”商朝为“┃”,商人此斗字,先用天法天赐、丰收意喻象形,而商卜辞云:'丙辰卜,月丁比斗’,'庚午卜,月辛未比斗’,'癸亥,月甲(即月甲之“甲”写作“十”。王羿注)比斗’,'已亥卜,月庚比斗,雨,庚子卜,月辛比斗’,'癸已卜,月……比斗’。斗,“北斗”、“南斗”,即后世俗称“七星勺”夜间方向的标志,'月比斗’犹言'月犯斗’,即月处在“七星勺”的位置,商人据天法“十”进制之“十”,写法是干支法号之“┃”,而并非后人认为商的“┃”是后世“十”的写法,因为商的“七”也是写作“十”,而将“┃”改为“十”,都是春秋战国的事了(见上图)。到了秦为尊天法,其篆文才彻底变化。而此认为“柄”是“┃”之象形;有北斗南斗之“勺”“有柄”之形,此与商斗字下部是“十”形而非“┃”明显有别,,因此用“勺”“有柄”之形当不准确,但商甲骨文的数字“七”与干支法号“十”的写法相同,即商的数字“七”写做“十”形,所以,斗在商意喻“七星”北斗或南斗更为准确。 “徐灏段注笺:'《六书故》引汉绥和壶文作,孝成鼎文作 ,皆古象形文,小篆其变体也。’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契文 即斗形。金文作 犹相近似。篆文作图A,已渐失其形’”。所谓“小篆其变体”“篆文作图A,已渐失其形”,皆是后人,尤其是秦尊天号“十”,避免与法号相同而凡用之故。 64、浅论商洛敦煌文化交流书法巡展与历史考古 68、秦四关(秦简图秦前为什么没有“秦岭”的名字) 69秦四关(秦简图) 71、少习山 73、秦侨下寻秦 74、武关 77。古秦岭 80、洛阳与雒阳之名 82、秦史记载的更改黄河之名 86、康熙字典“雒”误注 89. 今本左传不是秦禁书的依据(《浙大楚简》左传与《清华简》相关的 几个问题)(之二) 90. 王国伟著《秦汉雒史》概述 92. 商洛秘史的古石碑 97、《左传》《史记》纪传体秦新朝属性的发现,颠覆了秦史政治的核心性质 100、颠覆历史的言论--纪传体中的《周本纪》是秦记的主要承接点 101、《史记》沿用汉初史记的秘密 104、 ”史记“纪传体”是秦集体智慧结晶的关键例证 106、线装书局 《秦汉雒史》概述 107、线装书局《秦汉雒史》”它露出秦史断代失传的一个天大秘密“ 108、线装书局《秦汉雒史》秦史断代谜底 109、《秦汉雒史》续:奇妙的数字 111、泰上皇议 112、《秦汉雒史》下重读清华简秦人始源的发现 123、栎阳公字瓦当,疑太史公之公的物证(二) 126、三星与中原文明关系鉴别的标杆:夏历(干支表是人类最早成果发明【二】) 127、夏历干支年12月365、366天与今相同(干支表是人类最早成果发明【三】) 128、《国际書畫薈萃大匯展》学术研讨会,开启了中国古“干支”与甲骨文、国家等文明标志研讨的先河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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