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也谈农用微生物菌剂的归类

 科归类 2024-05-15 发布于上海

归类决定Z2022-0041将一种“农菌”按其他培养微生物归在了税则号列3002.4990。(注:归类决定Z2022-0041系由Z2006-0136转化,原归类意见为3002.9090

但从商品描述看,其所列出的根瘤菌、固氮菌、磷细菌、硅酸盐细菌似都属于细菌的范畴,而在税则号列3002.4990的同级其实是存在列为“细菌及病毒”的子目3002.4930的。

因此,只有认为除了根瘤菌、固氮菌、磷细菌、硅酸盐细菌以外,该“农菌”所含的有效活菌里还存在不属于细菌的其他微生物品种,其归入列为“其他”的子目3002.4990才是说得通的,否则实在想不出完全由细菌构成的农用菌剂为什么不是按细菌归在税则号列3002.4930——建议诸如此类可能对归类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还是应当在归类决定的商品描述栏目予以明确。

此外,笔者还注意到公开归类预裁定R-2-6700-2023-0004将一种活性成分仅含解淀粉芽孢杆菌的微生物菌剂同样归在了税则号列3002.4990。由于解淀粉芽孢杆菌也是一种细菌,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不是按细菌归在税则号列3002.4930

综上所述,建议主管部门在明确农用微生物菌剂归类思路的基础上,对相关历史文书进行梳理,以减少该类商品的归类分歧。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若涉嫌侵权请联系删除


·END·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