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销售企业外购图书用于发放职工,且其母公司进行补贴,如何进行做账和报税?解答: 图书销售企业外购图书用于发放职工,主要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增值税 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条规定,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图书销售企业外购图书用于发放职工,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图书销售企业外购图书用于发放职工,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让员工学习,还是作为职工福利?目的不一样,会计处理和税前扣除也是不一样的。 如果给员工发放图书,是为了提高员工而让员工学习的,就是“职工教育费”支出;如果是作为职工福利的,当然就需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三、个人所得税 如果给员工发放图书,是为了提高员工而让员工学习的,不能算员工所得,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给员工发放图书作为福利的,属于非货币性福利,且可以量化,应并入当月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母公司补贴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需要计入“资本公积”的话,母公司给予子公司补贴,子公司应作为接受捐赠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的补贴费用)。 五、会计处理 1.购入图书: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等 2.发放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3.接受母公司补贴: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费用) 深圳税务: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506-20240511) 去年加计抵减产生的留抵税额,今年不再加计抵减了,该如何冲销呢? 原值18万元二手车只卖1万元,交易价格不合理,税务处理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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