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是我国第一所高等音乐教育机构,原名国立音乐院,成立于1927年11月27日。当时北洋政府教育总长刘哲认为"音乐有伤风化,无关社会人心",下令取消北京大学附设音乐传习所。该所教务主任萧友梅被迫南下,在上海筹建国立音乐院,经南京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批准,在上海陶而斐司路(今南昌路东段)56号租赁校舍,开办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任院长,萧友梅任教务主任,设预科、本科、专修科及特别选科。 1927年11月27日,国立音乐学院正式开学(后即以这一天为校庆日)。萧友梅任教务主任。后来,因蔡元培公务繁忙,12月3日任命萧友梅为国立音乐学院代院长。 1929年9月,学校再租房迁址到毕勋路(今汾阳路)19号、辣斐德路1352(今复兴中路)改组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国立音专),由萧友梅任代理院长。 由于萧友梅的事业心与责任心极强,淡泊名利,不谋仕途,学校从一开始就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了人才的质量。后来成为著名音乐家的丁善德,在1928年仅以自学的一点琵琶知识从昆山前来报考,正是源于萧友梅的悉心培养,日后果成大器。 1935年7月,在江湾中心区市京路新建的校舍落成。10月这个新校舍开学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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