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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学点党纪知识”系列第016期(政治纪律69)

 治墨之剑 2024-05-23 发布于广西

本期凡之想和大家单独聊一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9条。这一条内容很简单,也和很多党员,尤其是农村党员息息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很多同志会对这一条产生疑惑——为什么共产党员不能有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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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凡之不讲大道理,只分享一些个人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希望能给有疑惑的朋友们一点帮助。

首先,我们要弄明白“信仰”一词的意义。

根据《辞海》解释,“信仰”指对某种理论、思想、学说极其信服,并以此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信仰”既为信仰者指明了人生前进和奋斗的方向与目标,也规定了一个人为这个目标奋斗的行动指南。同时,“信仰”还具有神圣性,它对于信仰者来说是和生命同样重要,甚至要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

其次,这里涉及到两个简单又使得很多人产生疑惑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共产党员的信仰是什么?

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答案简洁又明确。

第二个问题是,共产党员不能既信仰马克思主义,又信仰宗教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正是有宪法对宗教自由的明确保障,才有这很多朋友产生这样的疑问。

关于这个问题凡之简单说说自己的思考。

1)我们先思考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一个人可以既信奉基督教,又信奉佛教吗?在西方宗教改革运动以后,仅仅是基督教分裂的天主教、英国国教会、苏格兰长老会等各教派之间就相互争论、互相残杀和互相战争。宗教战争可以说是血腥和暴力,甚至是毫无道理可讲的。出自基督教同源的不同宗教信仰之间便是视同水火,就更不必说基督教和佛教之间的分野了。

此外,在前面我们说到,“信仰”是神圣到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的东西。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两种信仰,便会存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荒唐谬误,所以一个人不允许、也不可能有两种信仰

2)既然大家从上面的例子种都能理解一个人不能拥有两种信仰,那么我们再来思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宗教信仰有什么具体不同。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部分,是科学的、唯物主义的思想。宗教信仰是非科学的、唯心主义的思想。作为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的共产党员在宗教中建立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可谓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了。

我们且不论信仰的优劣与孰更可取,单是上面的分析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不可能是一个宗教信仰者,一个真正的以马克思主义作为信仰的共产党员不可能是一个宗教信仰者。

如果是,那么说明这个党员出现了思想问题,这时就需要依据《条例》第69条那样去“治病救人”了,治不了只能予以除名。

3)在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同理,有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自由,也有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自由。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既然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那便要服从纪律要求,不得拥有宗教信仰,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这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也不是中国共产党独有的规矩。

4)我们根据通报的一些案例可以发现,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信仰宗教,不仅仅是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修养和纪律性不够的表现,更和贪污腐败案件紧密结合在一起。可以说,共产党员信仰宗教,正是走向贪腐堕落的一种表现,不仅值得纪检监察机关的警惕,更值得每个共产党员警醒。

读完本期学习内容,您是否也有同样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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