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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学点党纪知识”系列第023期(组织纪律83~86)

 治墨之剑 2024-05-23 发布于广西

一、内容概况

本期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二编的第七章的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六条。

核心内容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违纪行为;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的违纪行为;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行为;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违纪行为;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违纪行为;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违纪行为。

二、条例原文学习(图片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增、修改和删除的部分以及个人认为的重点内容已经通过不同颜色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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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指出,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花钱跑官买官,一定在当权后用权力把钱千方百计捞回来。从严治党,必先从严治吏,要抓住管权治吏的要害,严肃查处用人腐败。

本期我们就来重点学习《条例》中关于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违纪行为的具体规定。

1.本期学习的4条条款篇幅较长,但实际上非常容易理解:总的来说就是党内选举等选举、职务和职级晋升、职称和荣誉评定等全过程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用凡之自己的理解就是三条:

第一,该上的要按照程序上,不能搞违规选举和违规提拔;

第二,该下的要按照程序下,不能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

第三,不能利用职权违规获取“政治利益”。

2.在第85条中提到了“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我们在这里简单拓展学习一下。

20229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中提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该规定主要规范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所作的组织调整

该规定主要列明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调整相关干部的程序等,同时在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严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与《条例》的第八十五条相一致。

感兴趣的同志可以自行查阅进一步了解。

三、案例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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