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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竹子与格物致知

 课程教学研究 2024-05-24 发布于浙江

有个关于王阳明的故事:王阳明为了验证朱子对格物致知的观点--日格一物,经年累月,便可明了万事万物的至理,便能成为圣人。他去做了一件名垂千古的事--“格竹子”,对着竹子、大眼瞪着竹子枯坐六、七天,结果是把自己都“格”出病了,还是没有格出竹子中蕴含的世界之至理。

于是认为朱子的理解是有问题的。

可是我却感觉王阳明的行为也是有问题的。

“格物致知”的“格”作为一种行动方式,应该是与当代哲学中的实践概念是一致的,是在实践的过程中的“研究”,而不能仅仅是静静地“瞪着”对象去“推究”。

当主体心中没有预设,同时“格”的过程又没有去变革“对象”,与此“物”发生互动,自然不可能“看到”此物内蕴的“至理”了,只能见到此一竹子的绿色的杆子和叶子,或许还能看到竹子随风的摇曳--能看到的只是现象,绝对是看不到其内蕴的“至理”。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这里的“吃一吃”才是真正的“格物”--变革事物,与事物形成了互动,在这样的互动中才能发现现象背后的其他内涵,才能发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至理。

“格物”作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儒家修炼法的第一环,应该秉持的是实践第一的主张,而王阳明却是“瞪着”竹子就想得到“竹子”的至理,显然是违背了实践决定认识、行为知之始的实践认识论之规律的,自然就得不到他想得到的认识上的发现了。

其实,儒家倡导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认识与运动发展的过程,是符合唯物实践论的观点的。是由“格”开始,然后得到到“知、意、心”,然后再在其指导下进行“修、齐、治、平”的实践转化,是“实践-认识-实践”的完整过程。

当年的王阳明的错误在于把格物之“格”变成了一个认识和思想自身的“推究”,自然就失去了“变革”竹子的过程,自然就“格”不出竹子的“至理”了。

真正正确地“格”竹子,应该是种一种竹子,解剖一下竹子,从而“格”出竹子的“植物学”层面的“至理”;应该是研究一下竹子与人类互动的历史,了解在人类的实践中,竹子自然至理是如何转化为文化至理的文化历史实践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让竹子的“文化至理”显现出来。

所以,“格物”的关键是要与“物”互动,进行实践,研究人类实践的过程,唯有实践和基于实践的研究,我们才能实现“格物”基础上的“致知”。

所以,看儒家的修行理路,我们仅仅关注“内圣外王”是不够的,还应当明白,唯有通过不断的“外王”的实践,我们才能获得“内圣”的真知,然后“内圣”才能指导更正确的“外王”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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