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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介绍他人虚开普票,数罪并罚

 何观舒律师 2024-05-25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审理法院: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一、基本案情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实

2018年2月至同年3月期间,被告人毛某某在经营宁波A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一人独资公司,2023年1月29日吊销)过程中,因进项发票不足,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金额8%-8.5%开票费的方式,向刘某(另案已判决)购买开票方为日照C旅游度假区D物资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48份,税额合计人民币803985.16元。上述发票均已认证抵扣。

2018年2月至同年3月期间,被告人毛某某在经营慈溪市B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7月13日注销)过程中,因进项发票不足,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金额8%-8.5%开票费的方式,向刘某购买开票方为日照N旅游度假区E贸易有限公司、日照F旅游度假区G物资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35份,税额合计人民币571736.52元。上述发票均已认证抵扣。

被告人毛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2.虚开发票事实

2022年9月至11月期间,河北省保定市H建材有限公司负责财务的副总经理樊某经被告人毛某某居间介绍,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票面金额1.5%开票费的方式,向齐某等人购买开票方为阜平I建材经营部、阜平J建材经营部、阜平K建材经营部、阜平L建材产品销售部、阜平M建材产品销售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计48份,金额合计人民币4738878元。

被告人毛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二、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毛某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又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被告人毛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部分罪行。被告人毛某某一人犯二罪,应数罪并罚。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惩处。

三、辩护意见

被告人毛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辩护人方某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认为被告人毛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态度较好,主观恶性较小,系初犯、偶犯,恳请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四、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毛某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又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毛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部分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某一人犯二罪,应数罪并罚。辩护人方某请求对被告人毛某某从轻处罚的相关合理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毛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五、税与罚短评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数额较大,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的量刑档次。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和《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票面金额2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发票罪的情节特别严重,适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档次。

本案中,毛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为803985.16,属于数额较大;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的金额为571736.52,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毛某某并没有适用减轻处罚的情节,最低也要面临三年有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年有期徒刑(虚开发票罪)的刑罚,然后再按《刑法》第六十九条有关数罪并处罚的规定确定最终的刑罚。

最终判决:毛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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