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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巨野还乡团在沙土集犯下的罪行

 王官屯中医行者 2024-06-19 发布于山东

引子

※本文摘自《巨野文史资料》1990年12月;作者:邹培彦 刘鸣起;原标题《还乡团在沙土集犯下的罪行》

正文

1946年9月,国民党王牌新五军邱清泉部,进犯鲁西南解放区。山东省府指令各县流亡人员在徐州集合,组成还乡团并发给枪弹,随新五军回各县。

史海钩沉:巨野还乡团在沙土集犯下的罪行

沙土集原属郓城、巨野两县交界之地,东街、南街属巨野,北西街属郓城,巨野方面的村长是邹振清,郓城方面的村长是刘鸣皋。邹振清精明强干,工作大公无私,办事利落,群众佩服,深得县长王绍一的赏识,被誉为周围十三村的好村长。

因此,还乡团对邹振清和刘鸣皋便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后快。由于邹、刘二人处处警备,致其未得逞。

一、枪杀邹之江

1947年农历二月初二日,还乡团数十人至沙土集骚扰,刚走到村南不远,适县人民大队战士邹之江出村,邂逅相遇,还乡团有认识邹之江的人大喊:“那个坏家伙来了,赶快捉着!”邹之江听说要捉他,便窜入路东边河里,泅水而逃,还乡团放了枪,未击中,邹之江本应过河到吕集去躲避,那里驻有人民武装部队,但却未去吕集,反而转了一圈又回来,想涉水回家。刚跳入水中,又被还乡团看见了,于是集中火力向邹之江射击,一瞬之间即把他枪杀在水中。还乡团进村后要吃要喝,骚扰了一阵,便回县去了。

二、捕杀刘宪玉

1947年中秋节之夜约12时许,还乡团郓城第三区区长王芳春(王官屯人)、区队长王金五、随员王芳奎、王在善等数十人,和伪县大队百余人,拟乘中秋节日家人团聚之时,闯入沙土集。他们从北面鸣枪为号,然后四面包围,挨户搜捕。

同时,这天夜里 10时左右,老张庄人民武装数十人已进入沙土集,在邹化雨家停了一会,又转移到东头邹伊成牛屋院内坐了一会,然后转移到北街找到刘鸣皋,刘把他们安置在刘宪玉家。

刘宪玉腿有残疾。其父刘广禄是个教书匠,自幼家贫,常年居住村西三官庙。父母亡故后,刘宪玉即外出学戏,不常来家,村人对他甚为陌生。抗战中他参加冀鲁豫边区文工团,为八路军作宣传工作,闻听家乡已解放,回家探亲。适村内土改,便分了地主刘广耀的一处牛屋院,有三间东屋。

5点钟左右,天刚黎明。北面的还乡团已进入北街,并鸣枪示警。

史海钩沉:巨野还乡团在沙土集犯下的罪行

住在刘宪玉家的人民武装,闻听枪声,知有意外,便整装外出,已与前来的还乡团打了个照面,彼此鸣枪互相射击,各无伤亡。人民武装沿河沟东撤,还乡团即闯入刘宪玉家,见屋内灯火明亮,地铺完好,知人民武装是在此存留,又看到刘宪玉是个跛子,便以为是刘振环,经盘问,才知道刘宪玉是个艺人。但还是把他捆绑带走。

村长刘鸣皋回家不久,忽闻枪声,知道不妙,慌张走出家门,顺着北大街路西小胡同前行。走到胡同西头,西小街的南头,已影影绰绰地看到小街北头,有还乡团的人在挨户搜查。刘鸣皋不敢前进,即转入街南头路东一个小巷内刘学康家。

刘学康,50多岁,贫农,以扫硝土熬小盐为业,平时常为村内传递机密信息。忽见刘鸣皋惊慌来到他家,便追问原因。刘鸣皋大略说了一遍。便要出走,并对刘学康说:“你家恐怕也不保险,还乡团马上就要来搜,搜出来不光我一人受难,你也要跟着受连累”。刘学康说:“现在你出去,碰到还乡团,焉有你的命在!我不能看着你白白送死!你放心好了,我不怕受连累。我正在熬小盐,你可以在灶门口替我烧火,屋内烟气大,不一定能看出来是你,他们来了我去应付”。说罢就叫刘鸣皋坐在灶门口烧火,刘学康即站在院内,等还乡团来查。忽听院外有人吵吵嚷嚷地问:“都搜查了吗?”又有人答说:“都搜查了。没有什么。”随后听到他们边说边走了。刘鸣皋和刘学康松了一口气,互相庆幸。

天亮以后,分布在村四面搜查的还乡团和县伪大队,都集中在大隅首,还乡团除抓了刘宪玉外,还抓了邹放存(村钢枪班战士),县还乡团和县伪大队,出村不远,就把邹放存枪杀了。又继续走了约半里多路,刘宪玉大骂还乡团。还乡团恼怒之下,便把他枪杀了。

三、活埋邹振清

1947年农历九月间,即在杀害刘宪玉、邹放存二人之后一个月,国民党军屡战屡败,还乡团感觉末日来临,想作垂死挣扎,便暗中在村内安置密探,监视邹振清等人的活动,伺机捕捉。深秋的一日,邹振清在村东北角地里放羊,被密探察觉,报知王官屯还乡团王芳春、王金五、王在善、梁秋泽等,他们急速赶来,把邹振清捉住。来到村内,又逮捕了邹之玉、邹体印二人,3人都被捆绑押到巨野城东南姚楼,对邹振清严刑栲打,追问民兵枪弹和粮食

存放地点,邹振清缄口不语。

邹振清被捕后,村内群众极为震惊,大家商议筹款求保,接着把款项办好,即派邹之欣、邹之国、刘鸣春等三人前往城角姚楼保释邹振清。王芳春拍案大怒说:“邹振清是共产党的忠实走狗,罪不容诛,你们还来保他,你们也都是共产党的爪牙,不仅邹振清不能释放,就连你们也都要枪决!”邹之欣等3人不敢再言。三人回家后,邹之国和刘鸣春二人得了一场大病。

史海钩沉:巨野还乡团在沙土集犯下的罪行

邹振清受尽酷刑:十指钉针,肋骨被打断,血肉模糊。他对邹之玉、邹体印二人说:“你们二人可能没事,我是不能活了。请你们回去后多多照顾我的儿子广民,他还小,我就是死了也感谢你们不尽”。以后邹之玉、邹体印二人被释放,邹振清便被活埋在城角姚楼荫柳岗子地里。(关于还乡团第二和第三次来沙土集搜捕刘宪玉和邹振清等活动的情况,是王芳春、王金五等被抓获受审判时供出的)。

邹振清被活埋3天之后,村内人闻讯即派邹五进拉车到城角姚楼去起尸,花了3块现洋。买通知情人,才把尸体起回来。经全村负责干部商定,在村东头东岳大帝庙院内,开追悼大会,高搭灵棚,扎坚牌坊,仪式非常隆重,由王楼盟台区任区长主持会议。全村男女老小以及邻近乡村群众近万人,一齐前来吊唁和祭奠,无不痛哭流涕,泣不成声。会后把遗体埋葬在村南固堆林墓地。每年清明节,乡村干部和中小学教师率全体学生到烈士墓祭扫致奠,以慰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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